腾冲恒益东山康养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5年3月28日提交腾冲恒益东山休闲度假村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延续取水许可申请,本机关于3月28日依法受理。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条第二款、《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等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腾冲恒益东山休闲度假村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的延续取水申请。
保山市水务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