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保水许可〔2025〕50号
项目名称 | 施甸县2022年度大中水库、上蝗蟮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建设地点 | 工程包括大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上蝗蟮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座水库的除险加固,共涉及施甸县摆榔乡、老麦乡2个乡镇。其中:大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位于施甸县摆榔乡大中村委会,上蝗蟮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位于施甸县老麦乡茨桶村民委员会。 |
区域评估情况 | 开发区名称:无 |
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机关、文号和时间:无 | |
水土保持方案公开情况 | 公示网站:https://www.yanshou100.com/item_detail.html?id=477079 |
起止时间: 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10月11日 | |
公众意见接收及处理意见:公众无意见 | |
生产建设单位 | 名 称:施甸县水务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3302201525912XA | |
地 址:保山市施甸县甸阳西路003号 电子信箱:ynsdswj@yeah.net | |
授权经办人姓名:蒋正武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及号码:身份证 |
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 | 1.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所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 4.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5.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6.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7.其他需承诺事项:无 法定代表人(签字):施甸县水务局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王定璟 2025 年11月14日 |
审批部门许可 决定 | 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其他审批部门(盖章)保山市水务局 2025年11月17日 |
备注:1.本表除编号、许可决定部分外,均由生产建设单位填写。
2.本表“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
3.本表“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和“审批部门许可决定”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4.本表一式3份,生产建设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审批部门)、监督检查部门各执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