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27-6/20251119-00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许可
  • 发布日期
  • 2025-11-19
  • 文号
  • 保水许可〔2025〕52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施甸县2023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大岭岗等4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编号:保水许可〔2025〕52

项目名称

施甸县2023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大岭岗等4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建设地点

工程包括银川水库、大岭岗水库、半山水库和蝗蟮沟水库4个水库的除险加固,共涉及保山市施甸县由旺镇、姚关镇和老麦乡4个乡镇。其中:银川水库位于施甸县由旺镇以东豆角山;大岭岗水库姚关镇大岭岗村西北方向3km;半山水库位于施甸县由旺镇王家寨村委会转龙自然村西北侧;蝗蟮沟水库位于施甸县老麦乡茨桶村民委员会。

区域评估情况

开发区名称:无

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机关、文号和时间:无

水土保持方案公开情况

公示网站:https://www.yanshou100.com/item_detail.html?id=477057

起止时间: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10月11日

公众意见接收及处理意见:公众无意见

生产建设单位

名 称:施甸县水务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3302201525912XA

地 址:保山市施甸县甸阳镇文昌路

电子信箱:ynsdswj@yeah.net

法人代表:王定璟 联系电话:

授权经办人姓名:李继魁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及号码:身份证

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

1.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所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

4.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5.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6.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7.其他需承诺事项:无

法定代表人(签字):施甸县水务局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王定璟

2025 年11月14日

审批部门许可

决定

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其他审批部门(盖章)保山市水务局

2025年11月17日

备注:1.本表除编号、许可决定部分外,均由生产建设单位填写。

      2.本表“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

      3.本表“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和“审批部门许可决定”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4.本表一式3份,生产建设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审批部门)、监督检查部门各执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