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27-6-/2023-0117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许可
  • 发布日期
  • 2023-01-17
  • 文号
  • 保水许可〔2023﹞3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水务局关于准予龙陵县三库一线水系连通工程(一期)初步设计报告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龙陵县水务局:

你单位于2023年1月12日向本机关递交了龙陵县三库一线水系连通工程(一期)初步设计报告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于2023年1月17日依法受理。

龙陵县水务局委托保山天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云南省龙陵县三库一线水系连通工程(一期)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评审,设计单位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经专家组复核,同意通过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简政放权取消和调整部分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云政发(2013)44号)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云南省龙陵县三库一线水系连通工程(一期)初步设计报告行政许可。

本机关将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保山市水务局关于云南省龙陵县三库一线水系连通工程(一期)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保山市水务局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