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水长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至2019年2月末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及保山市委、市政府的安排,保山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4月23日至2019年6月30日,对保山市水长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水长公司”)2018年度至2019年2月末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水长公司是经保山市人民政府批准,由保山市永昌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市隆阳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施甸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国资公司。成立于2008年7月11日。保山市永昌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股权无偿划转到保山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情况。截至2019年2月末,水长公司账面资产83535.73万元、负债71551.67万元,所有者权益11984.06万元。审计调整后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情况:资产合计83369.32万元,负债合计73251.74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0117.58万元。
(三)收入、支出及净利润情况。截至2018年度至2019年2月末,水长公司共取得收入总计3.95万元;支出总计4648.12万元。
(四)水长公司项目建设投资情况。截至2019年2月末,水长公司共实施项目31个,已竣工决算审计7个,未实施竣工决算审计24个。完成项目投资36285.7万元,支付工程款34948.01万元,未付工程款1337.69万元。经审计,水长公司2018年度至2019年2月末,企业会计信息资料不能真实地反映财务收支情况,会计处理未能按权责发生制记账,会计处理不规范。审计发现水长公司主要存在少计借款利息收入和借款利息支出,多计预付款和其他应付款,期末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未能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等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信息不真实。少计财务费用——利息支出15403207.86元,少计利息收入1023033.31元,多计往来款项698603.50元,少计在建工程11655987.24元,多计长期股权投资532200.70元。朝阳水库工程完工结转投资时,多计应付账款795410元。少计固定资产折旧9279565.39元,少计无形资产摊销金额397889.04元。道路一线工程项目少计在建工程15827496.58元,少结转预付账款16213206.10元,多计其他应付款85327.25元,多计应付账款300000元,少计其他应收款382.27元。
(二)多付工程款392329.75元。公租房一期二标段多付工程款376411.63元。道路二线场地平整工程项目多付工程款15918.12 元。
(三)违规出借资金5000000元,个人借用款长期未收回,涉及金额116345.94元。水长公司出借保山五湖建设有限公司资金3000000元和2000000元,上述借款未收取资金占用费。个人长期借款116345.94元。
(五)预缴营业税及相关附加税费长期挂账,未及时申请退税。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保山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和移送处理书。对会计信息不真实的问题,责成水长公司应全面清理账务,按相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及成本确认原则调整账务,真实完整的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本。对多付工程款392329.75元的问题,责成水长公司依法整改,收回多支付的工程价款。对违规出借资金5000000元、个人借用款长期未收回,涉及金额116345.94元的问题分别移送市国资委、市纪委、监察委进行依法处理。对预缴营业税及相关附加税费长期挂账,未及时申请退税的问题,责成水长公司全面清理核对历年营业税缴纳情况,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税务部门对预缴的营业税及附加税费进行申请退税,及时收回多缴税款并核销长期挂账的预缴营业税金及附加税费。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相关工作要求,保山市审计局建议:一是强化财务管理,保证会计核算真实完整。二是强化企业管理机制,有效提升执行力。三是加强工程合同管理,严格按相应的工程合同规定节点,支付工程款。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水长公司高度重视,认真进行了整改。对会计信息不真实的问题,水长公司全面清理账务并调整。对多付工程款392329.75元的问题,依法整改。对违规出借资金5000000元、个人借用款长期未收回,涉及金额116345.94元的问题市国资委、市纪委、监察委进行依法调查处理。对预缴营业税及相关附加税费长期挂账,未及时申请退税的问题,已全面清理核对历年营业税缴纳情况,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税务部门对预缴的营业税及附加税费进行申请退税,收回多缴税款并核销长期挂账的预缴营业税金及附加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