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案号:20220001
被行政强制单位名称:保山迷你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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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行政强制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田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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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决定书文号:保市监强制〔20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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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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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的主要事实:
经查,当事人生产经营的食品经检验致病性微生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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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种类: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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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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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的期限: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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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强制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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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强制决定的日期: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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