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保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扎实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农业现代化强市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成立了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局科室和局属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局党组对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保山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召开年度专题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党组听取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保山市2024年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2024年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文件,明确法治建设年度目标任务。
2.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自学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法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论述;党政主要负责人充分利用干部职工大会、党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带领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理论读本,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
3.提升法治思维。严格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建立健全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用法制度,强化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组织领导干部职工全面系统地对宪法、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和党内法规制度等学习、宣传、贯彻,推动全员制度性、普遍性、经常性学法,努力提升领导干部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的能力。印发《干部职工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乡村振兴促进法、粮食安全法等5次、参学200余人次。积极配合参与《保山市乡村清洁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
4.落实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决策,按照市委、市政府联聘联用要求,由市政府办统一聘用法律顾问。在作用发挥上,主动与法律顾问加强沟通联系,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年内,法律顾问帮助审核野生植物采集、乱占耕地建住宅问题等方面的合同6份。响应上级号召,落实公职律师设立管理,印发《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动员1人成功通过公职律师注册审核,注册单位账号运作云南律师工作管理系统,为本单位执法监督工作添砖加瓦。
5.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规定,坚持依法科学决策,重大行政决策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动态调整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梳理公布事项目录1项,出具法制审核意见书1份。
6.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大对重点工作的公开力度,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对“三公”经费、财政预决算、行政许可、行政检查、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答复函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2024年内,在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86条,公开政策文件1件,发布政策解读2篇,答复部门信箱来信8件,回复依申请公开5件,举办“保山阳光政务”在线访谈节目1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8件、政协委员提案11件。
(二)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1.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年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行政执法主体1个、执法单位11个、执法人员137名,市本级行政检查结果公示80条、行政许可信息1条,公示率达到100%,执法过程中均做到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信息全程记录公开。
2.加强农业执法队伍建设。建立“例会+学法专题”的常态化学法制度,例会专题学法18场次,突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学习。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15期,参训938人次。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渔业法、动物防疫法等专项执法培训459期,参训31259人次。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网上考试工作,完善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人员平台信息的录入和更新,组织行政执法人员3人参考2024年执法证件考试,通过3人。
3.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案卷评查工作,以《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为评查标准,对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办结的行政许可案卷、按普通程序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开展评查,采取县级初评推荐、市级复评的方式进行,确认10卷行政处罚案卷、6卷行政许可案卷为2024年度全市农业行政执法优秀案卷,其中2卷被评为省级优秀行政处罚案卷。
(三)扎实落实普法责任制
1.开展法治进企业。深入涉农企业、农业生产经营场所,针对性的开展农业生产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废弃物处置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培训601期、40345人次。
2.开展法治进农村。坚持法治与农技培训双推进,结合中国农民丰收节、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进农村、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等活动,深入乡村开展法制宣传1100场次,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万余人次,发放法律口袋书、明白卡5万余册、各类法律宣传材料10万余份,发放带“法律进农村”“渔业资源保护”标识的宣传产品5000余份。
3.开展法治进农户。开展入户宣传活动,内容涵盖沼气使用、渔业生产、畜牧业养殖等安全生产知识,以及动物疫病防控的相关法律法规,共计50万余户次。积极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纳入建设法治乡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与普法强基补短板行动相结合,与法律明白人培训同步推进。总计认定学法用法示范户2095户,已完成行政村100%覆盖,每村不少于2户的目标。
4.开展“以案释法”。以农产品质量、种子、农药、兽药等农资案例为重点,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具有普遍警示教育意义的案例,印发了《保山市2024年度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收录典型案例8个,其中2个被选为省级农业行政执法典型案例。通过对具体案例和事件的公开发布和解读,实现以案解惑,释法说理。
(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1.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严格落实企业安静期制度,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规范行业监管。根据法规政策调整,完善公开本部门第五版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完善监管对象库,制定抽查计划,印发《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制定2024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年度制定市级“双随机、一公开”计划5个,涉及生猪屠宰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种子、种畜禽领域,检查市场市场主体80个,发现并整改问题15个。
2.抓好农业农村行业领域监管执法。一年来,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总计出动执法人员2800余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场所2200户次,查处违法案件156件(其中查处农资违法案件51件、动物卫生监督案件70件、植物检疫2件、渔政案件20件、农产品质量安全13件),移送公安机关10件,有力的维护了农业生产经营秩序,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
(五)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1.做好12345热线平台日常办件管理。落实“接诉即办、边接边办、跟踪督办”的“三办”服务机制,确保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年度平台办理工单4件,工单及时签收率、办结率100%。
2.做好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管。积极响应政务服务局发起的工程建设项目交易行政监管部门“一把手”走流程行动,全面掌握标准化招投标流程。派员参与保山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共抽查7个县区级高标准农田项目,发现问题6个,现已督促县区农业农村局认真落实整改。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普法成效还有待加强。统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不够,特别是对农业农村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不够。
(二)法治意识有待加强。统筹推进依法行政有差距,法规学用结合不够。
(三)行政执法能力有待加强。执法机构的专业化建设、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培训等存在不足。
三、2025年工作打算
(一)加强法规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对照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加强对法律知识尤其是重点涉农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牢固法治思维。
(二)加强行业普法。认真落实普法责任,以民法典宣传月、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科技下乡培训、入户走访等活动为载体,加大涉农法律法规的宣传,重点突出种子法、渔业法、动物防疫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的宣传。
(三)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为契机,协调培训资源,加大培训力度,着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