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
3.负责实施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规定。
4.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
5.负责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
6.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
7.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9.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10.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11.负责农业投资管理。
12.研究提出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并推动落实。
13.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
14.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3个内设机构,包括:督促协调科、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种植业管理科(农药管理科)、科技与种业管理科、计划财务科、乡村建设促进科、法规与行政审批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畜牧兽医科、宣传与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市场信息化与对外交流合作科、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科、乡村产业发展科(农产品加工指导科)、农业机械化与行业安全管理科、农田建设管理科、保障后扶科、渔业渔政管理科、发展规划与监督检查科、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科、区域协作与社会帮扶科、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围绕“3815”发展战略,2025年重点指标计划为“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4%以上,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农业投资保持高速增长”,深化“三农”领域改革,认真谋划《“十五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坚定发展信心、保持发展定力,持续加快农业现代化强市建设,为打好经济社会发展突围战贡献“三农”力量。
一是坚定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坚持粮经协同、稳粮扩油,健全烟粮协同发展,拓宽粮食稳产增收路径,确保粮食面积稳定在395.3万亩、产量稳定在147.1万吨以上,蔬菜种植面积稳定在78万亩,产量112万吨以上,肉类总产46万吨以上。
二是坚定落实农民持续增收措施。不断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大力发展乡村产业,提高经营净收入,加大转移就业力度,增加工资净收入,盘活农村资源资产,推动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加,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稳定增长。争取上海援滇资金不少于1.7亿元,实施项目75个以上。
三是坚定底线思维推动脱贫成果巩固。紧紧围绕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收官交账目标,聚焦脱贫人口增收、住房、教育、医疗、饮水保障等主要指标,坚决抓好各类问题整改,补齐短板弱项,全面压实各级各部门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责任,抓实防返贫监测帮扶、就业帮扶、兜底保障等政策措施落实落地,确保经得起过渡期收官大考。
四是坚定推动农业产业发展。加快推进“1+10+2”高原特色产业提质增效,重点打造咖啡、茶叶、石斛、核桃、果蔬、生猪肉牛6个产业链群,突出强基地、兴种业、抓投资、提加工、拓市场、促融合各项工作举措,努力闯出高品质、高端化、高技术、高附加值的发展路子,确保全市高原特色农业重点产业全产业链产值稳定持续增长。加快设施农业发展步伐,合理布局设施类型、种植品种、种植模式和产业业态,加快构建植物工厂、日光温室、拱棚设施种植与露地栽培结合周年供应结构,逐步形成产业集群发展、先进要素集聚、产业链条完整的设施农业新格局。到2025年,全市设施蔬菜产量、设施花卉产量、设施小浆果产量占总产量比重较上年提升5%;畜牧养殖规模化率提升5%;设施水产品产量占水产品养殖总产量比重较上年提升4.2%。
五是坚定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将农产品精深加工作为“粮头食尾”“农头工尾”和推进农业“特”“优”发展的重要支撑,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布局,推动全链条升级,培强龙头,力争全年净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95户,5户以上企业进入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新增1户咖啡国家级龙头企业,实现云南省第一家咖啡国家级龙头企业零的突破。补链延链,统筹推动农产品精深加工与初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力争到2025年,建成7个农业产业强镇、2个以上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聚焦集群,建设咖啡、茶叶、果蔬、石斛、核桃、生猪肉牛等产业链群,到2025年,全市果蔬产业产值达80亿元以上,咖啡、茶叶产业产值分别达100亿元以上,生猪肉牛产业产值达300亿元以上,推动农产品就地就近转化增值,力争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2.9:1。
六是坚定提优乡村建设成效。认真学习践行“千万工程”经验,深入实施三年行动,坚持规划引领、依靠群众、绿色发展、久久为功,接续合力推进厕所、垃圾、污水“三个革命”,持续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大力传承优秀农耕文化,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品质,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七是坚定推进乡村治理和“三农”改革任务落实。坚持党建引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完善村民自治组织体系,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持续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大典型经验的总结、宣传和推广力度,不断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整治,做好问题线索的排查、移交、督促整改,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长效机制。围绕三中全会关于“三农”改革提出的9个重点和12个方向,对照省、市改革台账,细化分解农村改革专项小组改革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稳妥推进“三农”领域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农村基本经营、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土地改革等制度建立和完善,定期调度跟进,确保按质按量完成年度改革目标任务。
八是坚定防范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深入推动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持续加大对农机、渔业、畜牧屠宰、农药、农村沼气、设施农业等农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五进活动”,确保无较大事故发生。加强值班值守及应急演练,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和指挥调度能力。
九是坚定贯彻执行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发挥好农办统筹协调、牵头抓总、政策调研、参谋助手作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调度机制,提高新时代党全面领导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要求落到实处。筹备好2025年市委农村工作会议,起草好贯彻中央1号文件的实施意见,统筹组织好领导小组专题会、调度会。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推进“两个革命”,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51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6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8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0,071,6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334,6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737,000元,上年结转结余0元。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8,400,357.58元,同比增长71.97%。主要原因是:按上级要求,原保山市乡村振兴局于2024年合并至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其人员编制、职能职责整体划入,导致本年预算较上年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收入增加,市级驻村工作队补助经费等项目支出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9,334,600元,其中:本年收入19,334,6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334,6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7,683,600元,同比增长65.95%。主要原因是:因与乡村振兴局合并,为满足职能职责调整后需求,本年预算增加项目市级驻村工作队补助经费5,627,400元、增加项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经费651,2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071,6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9,334,6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360,1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621,300元,同比增长16.65%,主要原因是:因与乡村振兴局合并,2025年预算人数较上年增加8人,导致工资、社保、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7,974,5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062,300元,同比增长317.03%,主要原因是:因与乡村振兴局合并,为满足职能职责调整后需求,本年预算增加项目市级驻村工作队补助经费5,627,400元、增加项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经费651,2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1130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商贸事务—招商引资支出500,000元,主要用于第9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9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现代农业馆及咖啡馆保山市参展项目支出;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99,1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91,6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28,2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遗属补助;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44,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缴纳基本医疗单位承担部分;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95,8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按本单位所有职工(包括在职和退休)工资总额的4%缴纳的城镇职工医保;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1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伤保险等缴费;
2130101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行政运行支出9,282,7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单位日常工作运行经费支出;
2130102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966,900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事业促进协调综合管理、市级驻村工作队补助、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住宅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等项目支出;
2130106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200,000元,主要用于槟榔江保护区生态补偿项目支出;
2130108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病虫害控制支出150,000元,主要用于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防疫物资采购项目支出;
2130122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业生产发展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小粒咖啡产业发展等工作支出;
2130153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耕地建设与利用支出200,000元,主要用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内业检测补助支出;
2130599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651,200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检查、调研等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9,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79,5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8,500元,较上年增加39,500元,增长26.5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500元,较上年增加4,500元,增长32.1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2次,共计接待124人次。
增加原因:因与乡村振兴局合并,相关职能整体划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调研增多,导致公务接待次数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70,000元,较上年增加35,000元,增长25.9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0,000元,较上年增加35,000元,增长25.9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增加原因:因车辆老化,加之检查、督导任务较重,导致公务用车维护保养费用逐年上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市级驻村工作队补助经费,绩效目标:对年度预计派出的339名市级工作队员生活补助和通信补贴、交通补贴进行补助;为中央、省、上海驻保山联络员、市级驻村工作队员共计395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确保工作队员后勤保障到位,心无旁骛干好驻村工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83,800元,较上年增加260,700元,增长23.21%,主要原因是:原保山市乡村振兴局于2024年中旬合并至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其人员编制、职能职责整体划入,导致本年人员办公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资产总额5,102,423.42元,其中,流动资产561,739.99元,固定资产3,153,303.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352,583.11元,其他资产34,796.52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04,823.6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25,999.8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76项,账面原值472,882.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050元;资产使用收入44,977.5元,其中出租资产9,285.14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44,977.5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