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
3.负责实施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规定。
4.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
5.负责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
6.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
7.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9.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10.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11.负责农业投资管理。
12.研究提出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并推动落实。
13.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
14.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3个内设机构,包括督促协调科、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种植业管理科(农药管理科)、科技与种业管理科、计划财务科、乡村建设促进科、法规与行政审批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畜牧兽医科、宣传与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市场信息化与对外交流合作科、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科、乡村产业发展科(农产品加工指导科)、农业机械化与行业安全管理科、农田建设管理科、保障后扶科、渔业渔政管理科、发展规划与监督检查科、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科、区域协作与社会帮扶科、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将聚焦“十五五”规划目标,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3%以上,农业投资稳定增长,农村常驻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努力确保“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
1.坚决守好底线。坚持粮经协同、稳粮扩油,健全烟粮协同发展机制,拓宽粮食稳产增收路径。常态化开展大棚房整治,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围绕粮食生产底线任务,抓好隆阳区玉米单产提升等重点项目,努力实现全市粮食面积、总产、单产“三增”目标,2026年粮食稳定在面积397万亩、产量148.6万吨以上,油料播种50万亩以上,蔬菜种植面积稳定在80万亩、产量130万吨以上,肉类总产38万吨以上,确保主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2.持续巩固成果。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发展意识,建立完善常态化监测帮扶工作机制,保持帮扶政策稳定。加大对脱贫地区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脱贫群众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加强就业帮扶,拓宽脱贫群众就业渠道,提高就业质量,确保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持续增收。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为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3.切实抓好增收。坚持将推进“三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优先放到促进农村居民增收上,坚持中央、省级涉农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只增不减。抓实新一轮农村居民增收三年行动计划,抓好咖啡、中药材、茶叶、石斛等助农增收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培育打造区域特色产业,促进家门口务工增收。落实好交通补贴、“雨露计划”等政策,促进多渠道、多方式就业。
4.加快提质增效。加快推进“1+10+2”高原特色重点产业综合能力和质量效益提升,大力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以设施农业为突破口,完善六大产业链群工作机制和联农带农富农机制,丰富内涵、注重品质、打造品牌,做好“融合”大文章,2026年全市高原特色农业重点产业全产业链产值达1500亿元以上,并在产业品牌打造方面打开新局面,力争认定市级龙头企业10户以上,全市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达1200亿元以上。
5.全力建好乡村。聚焦“宜居宜业”目标,全力推进乡村全面提质。持续深化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学用成果,纵深推进厕所、垃圾、污水“三个革命”,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补齐乡村发展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品质和宜居水平,集中力量打造一批乡村振兴村,让乡村振兴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农村群众,不断增强农村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51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5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0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9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1,580,705.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229,705.5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351,000元,上年结转结余0元。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1,509,105.5元,同比增长7.52%。主要原因是:一是2025年调整基本工资,导致人员经费收入增加;二是2026年初预算安排粮食生产专项、畜牧业生产发展专项、现代种业发展专项等项目,导致财政拨款项目收入较上年增长;三是预计由我单位直接实施的上海市闵行区沪滇协作项目增加,导致其他收入较上年增长。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229,705.5元,其中:本年收入20,229,705.5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229,705.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895,105.5元,同比增长4.63%。主要原因是:一是2025年调整基本工资,导致人员经费收入增加;二是2026年初预算安排粮食生产专项、畜牧业生产发展专项、现代种业发展专项等项目,导致财政拨款项目收入较上年增长。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580,705.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0,229,705.5元,其中:基本支出11,855,5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95,400元,同比增长4.36%,主要原因是:2025年调整基本工资,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8,374,205.5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99,705.5元,同比增长5.01%,主要原因是:2026年初预算安排粮食生产专项、畜牧业生产发展专项、现代种业发展专项等项目,导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较上年增长。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1130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商贸事务—招商引资支出500,000元,主要用于第10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30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现代农业馆及咖啡馆参展活动支出;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08,9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55,8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29,1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遗属补助;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75,3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缴纳基本医疗单位承担部分;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19,5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按本单位所有职工(包括在职和退休)工资总额的4%缴纳的城镇职工医保;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8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伤保险等缴费;
2130101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行政运行支出9,674,4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单位日常工作运行经费支出;
2130102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816,800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事业促进协调综合管理、市级驻村工作队补助等项目支出;
2130106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223,200元,主要用于槟榔江保护区生态补偿项目、农业科技教育等支出;
2130108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病虫害控制支出158,200元,主要用于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防疫物资采购、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项目支出;
2130109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24,800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抽查等支出;
2130111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支出76,005.5元,主要用于市场与信息化、农产品加工及统计监测、农民合作社与农经统计等支出;
2130122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业生产发展支出189,900元,主要用于粮食生产、畜牧业生产发展、现代种业发展、保山小粒咖啡产业发展等工作支出;
2130126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村社会事业支出6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第二步试点和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支出;
2130599农林水支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552,000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6年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6,97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86,97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8,50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50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2次,共计接待124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70,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0,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第二步试点和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经费,绩效目标:委托第三方提供技术服务,召开会议2次,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县(市、区)开展工作指导服务5次。开展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和试点县(市)的图斑补充调查、检查、核查、会议、督促等各项工作。
第10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30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现代农业馆及咖啡馆参展活动经费,绩效目标:2026年在现代农业馆设立保山馆,并进行特装展示,计划展馆面积150平方米,组织20家左右企业参展;在咖啡馆设立保山市小粒咖啡馆,并进行特装展示,计划展馆面积200平方米,组织约20家企业参展;通过展示销售,预计完成现场销售额100万元以上,签订供销协议500万元以上,打造品牌10个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57,700元,较上年减少26,100元,下降1.89%,主要原因是:2025年职工退休,人员减少,导致公用经费下降。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735,440元,较上年增加336,440元,增长84.32%,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工作,需委托第三方提供技术服务。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资产总额3,972,908.3元,其中,流动资产460,354.55元,固定资产2,219,203.0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293,350.71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29,515.1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34,100.7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54,972.5元,其中出租资产9,285.14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54,972.5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