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扶贫办2015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市扶贫办2015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2015年预算收支表
表二 2015年基本信息表
第二部门 市扶贫办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扶贫办2015年预算收支表(表一)
单位:万元
收 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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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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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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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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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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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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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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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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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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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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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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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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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福利支出(在职人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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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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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办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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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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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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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成本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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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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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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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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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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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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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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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福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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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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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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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职教工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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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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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业单位经营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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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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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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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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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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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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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退休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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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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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生子女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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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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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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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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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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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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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年 收 入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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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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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年 支 出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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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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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扶贫办2015年基本信息表(表二)
单位:人、辆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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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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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内实有车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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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有人数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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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全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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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全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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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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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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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公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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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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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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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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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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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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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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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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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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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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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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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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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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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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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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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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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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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扶贫办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保山市扶贫办机关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部门基本情况
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时,在编实有人数2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22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4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
二、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63.8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3.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88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3.88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05.97万元
即在职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妇女卫生费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妇女卫生费核定每人月均4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7.23万元
其中:公务费8.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福利费0.06万元、职教工会费3.61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16万元;
核定标准:公务费核定每人年均4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核定每车年均25000元,在职人员福利费核定每人月均2.2元,职教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3.5%,退休公用经费核定退休人员每人年均400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68万元
其中:离、退休费20.64万元、独子费0.04万元;
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独子费核定每人月均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万元
为确保全年扶贫开发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市扶贫办将坚持稳步推进整村推进、易地搬迁、劳动力培训转移、安居工程、产业开发、科技扶贫、信贷扶贫等常规扶贫开发项目,着力创新举措不断探索整乡推进、片区开发等扶贫措施。各类项目工作量大、工作任务重,需要开展项目点考察调研、可研编制、评审评估、规划计划编制等大量的项目前期管理工作,安排经费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