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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645-5-04_A/2015-0717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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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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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扶贫办2015年部门预算

保山市扶贫办2015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市扶贫办2015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2015年预算收支表

表二 2015年基本信息表

第二部门  市扶贫办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扶贫办2015年预算收支表(表一)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预算数

项  目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

163.88

一、基本支出

143.88

  经费拨款

163.88

 工资福利支出(在职人员工资)

105.97

  执法办案补助

 商品和服务支出

17.23

  收费成本补偿

1、公务费

8.40

  专项收入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00

二、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3、福利费

0.06

三、自筹资金

4、职教工会费

3.61

1、事业单位经营性收入

5、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0.16

2、其他自有资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0.68

1、离、退休费

20.64

2、独生子女费

0.04 

 

二、项目支出

20.00 

 

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20.00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163.88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163.88

 

保山市扶贫办2015年基本信息表(表二)

                                                       单位:人、辆

单位名称

人数

编内实有车辆数

实有人数合计

财政全供养

财政全供养

小计

行政

参公

管理

事业

工勤

其他

小计

离休

退休

提前退休

扶贫办

27

22

19

3

5

1

4

2

 

保山市扶贫办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保山市扶贫办机关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部门基本情况

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时,在编实有人数2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22、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4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

二、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63.8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3.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88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3.88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05.97万元

即在职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妇女卫生费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妇女卫生费核定每人月均4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7.23万元

其中:公务费8.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利费0.06万元、职教工会费3.61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16万元;

核定标准:公务费核定每人年均4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核定每车年均25000元,在职人员福利费核定每人月均2.2元,职教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3.5%,退休公用经费核定退休人员每人年均400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68万元

其中:离、退休费20.64万元、独子费0.04万元;

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独子费核定每人月均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万元

确保全年扶贫开发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市扶贫办将坚持稳步推进整村推进、易地搬迁、劳动力培训转移、安居工程、产业开发、科技扶贫、信贷扶贫等常规扶贫开发项目,着力创新举措不断探索整乡推进、片区开发等扶贫措施。各类项目工作量大、工作任务重,需要开展项目点考察调研、可研编制、评审评估、规划计划编制等大量的项目前期管理工作,安排经费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