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
部门预算公开补充说明
一、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字〔2015〕50号)精神,设立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依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政办发〔2016〕158号),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内设综合科、项目管理科、易地扶贫科、金融外资扶贫科、统计监测科、社会扶贫科、老少边扶贫科、督查考评科8个机构(正科级)。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工资福利支出1979400元比上年增加719300元,同比增长57.08%,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增,同时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纳入年度预算。
(二)商品服务支出371400元比上年增加216300元,同比增长139.46%,原因是新增了在职人员公务交通补贴。
(三)个人的家庭的补助支出78900元比上年减少164900元,同比减少67.64%,原因是退休人员退休费不再纳入年度预算。
(四)项目支出463800元,比上年增加263800元,同比增长131.9%,原因是增加了2016年结余的省级项目管理费和“四群”教育专项经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371400元,比上年预算增216300元,同比增139.46%,占基本支出的15.29%,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新增了在职人员公务交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