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50000232800000
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研究制定全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研究制定市级扶贫政策、办法、制度和措施并督促落实。牵头做好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扶贫开发工作实绩考核和贫困县退出初审。对贫困乡(镇)脱贫出列开展考核评估,村(社区)脱贫退出备案。
3.负责指导县(市、区)扶贫开发工作。指导县(市、区)制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规划与年度计划并督促实施。
4.负责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的动态管理、统计和监测、分析、成果总结宣传和经验交流工作。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绩效评价和机制改革工作。
6.负责联系、协调外资扶贫工作,与国内外扶贫机构、
社会团体开展扶贫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7.负责指导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扶贫开发建设工作,加快直过民族脱贫攻坚。
8.履行市“挂包帮”“转走访”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协调市直及驻保单位、驻保部队定点扶贫工作,做好扶贫驻村工作队员的管理,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9.履行保山市沪滇扶贫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做好沪滇扶贫协作工作。
10.履行保山浦发滇西边境片区扶贫投资发展基金项目和国开行保山市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协调做好资金落实和项目推进工作。
11.履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做好全市扶
贫开发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办字〔2019〕25号)精神,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是保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内设综合科、宣传信息科、计划财务科、行业扶贫科、产业金融扶贫科、社会扶贫科、督查考评科、数据管理科8个机构(正科级)。同时,2020年3月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保山市精准扶贫数据管理中心的批复》(保编办〔2020〕9号)同意成立保山市精准扶贫数据管理中心,隶属保山市扶贫办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巩固94017户392166人贫困成果,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现稳定脱贫。主要抓好以下措施:
1.坚持“四不摘”让扶贫工作行稳致远。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牢记殷切嘱托,扛起政治责任,落实政治任务,坚持力度不减,做到摘帽不摘责任;坚持目标不降,做到摘帽不摘政策;坚持靶心不散,做到摘帽不摘帮扶;坚持频道不换,做到摘帽不摘监管,高效推动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接续发展。
2.做好规划抓实项目支撑。科学编制年度项目规划,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为切入点,紧扣群众增收这一核心,优化调整项目库,加大产业项目的研究、实施力度,不断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十四五”开门红。
3.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一要做好产业扶贫工作。突出产业扶贫和发展重点,加强扶贫产业长期培育和扶持,推动优势特色产业规模化、市场化、组织化、品牌化发展,建立健全有效的益贫带贫机制,确保有产业发展条件和意愿的贫困户实现产业扶贫应扶尽扶。二要做好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工作。切实弄清贫困人口劳动力的基础信息、务工地点,强化协作,及时动态管理劳务信息,确保完成年度稳岗就业任务。认真落实用工企业减税降费、劳动力市场中介奖补、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贫困劳动力务工交通和生活费补助等政策措施,保障贫困劳动力有业可就。三要做好消费扶贫工作。充分利用“10·17”全国扶贫日、“消费扶贫月”、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832平台、“一座保山”品牌,全力打通销路、开拓市场,助力农产品销售工作。
4.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机制。加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和监督,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强化配套建设,提升完善集中安置区公共服务和配套基础设施;强化产业就业,推动集中安置区承接劳动密集型产业;强化社会治理,提升安置区社区管理服务水平,帮助引导搬迁群众更好融入新生活。
5.建立扶贫数据分析共享机制。一要运用好数据。加强对脱贫攻坚数据的汇总分析和综合运用,科学判断全市脱贫攻坚成效、总结发布脱贫攻坚成果,为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信息。二要完善好数据。要紧盯年度动态管理工作,强化比对、深化核实,举一反三抓好问题整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三要完善好档案。认真分析和评估数据,完善数据资料,做好整理归档工作。
6.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认真执行动态监测机制,通过筛查预警、乡村干部走访、农户主动申报等多种途径,实事求是确定监测对象,及时全部录入,确保不遗漏。压实行业部门责任,协调相关部门加强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及时通报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家庭的预警信息,提前介入,切实防范和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7.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继加强体制机制创新,不断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更加重视基层、关心基层、支持基层,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进一步提升党的基层组织的组织力、推动力和保障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2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8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52.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52.43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76.42万元,增长70.47%,主要原因分析如下:一是2020年9月和12月共计调入3名事业编制人员,因此2021年预算编制时新增了3名事业人员工资、各项保险缴费、公用经费预算支出;二是新增了退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医保缴费和公用经费随之增加;三是市级驻村扶贫补助经费较2020年预算292.00万元增加了283.00万元;四是新增了脱贫成果巩固工作补助经费预算支出180.00万元;五是2021年项目预算支出较上年减少了沪滇帮扶项目审计及绩效评价经费和上海闵行区拨来保山市扶贫办项目管理经费共计15.00万元;六是2021年无上年结转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了1.5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52.4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52.4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52.43万元(本级财力1152.43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78.01万元,增长70.87%,主要原因分析如下:一是2021年预算编制时新增了3名事业人员工资、各项保险缴费、公用经费预算支出;二是新增了退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医保缴费和公用经费随之增加;三是市级驻村扶贫补助经费较2020年预算292.00万元增加了283.00万元;四是新增了脱贫成果巩固工作补助经费预算支出180.00万元;五是2021年项目预算支出较上年减少了沪滇帮扶项目审计及绩效评价经费和上海闵行区拨来保山市扶贫办项目管理经费共计15.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52.4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52.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7.4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01万元,增长8.16%,主要原因分析如下:一是2021年预算编制时新增了3名事业人员工资、各项保险缴费、公用经费预算支出;二是新增了退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医保缴费和公用经费随之增加。项目支出755.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48.00万元,增长145.92%,主要原因分析如下:一是市级驻村扶贫补助经费较2020年预算292.00万元增加了283.00万元;二是新增了脱贫成果巩固工作补助经费预算支出180.00万元;三是2021年项目预算支出较上年减少了沪滇帮扶项目审计及绩效评价经费和上海闵行区拨来保山市扶贫办项目管理经费共计15.0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16万元,其中: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离休费和退休人员公用经费12.09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6.07万元。
(2)210——卫生健康支出38.35万元,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在职和退休人员大病医疗费、离休人员医疗费26.16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主要用于单位事业编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大病医疗费1.11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11.08万元。
(3)213——农林水支出1065.92万元,其中:2130501——行政运行,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单位日常工作运行经费支出298.06万元;213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主要为市级驻村扶贫补助经费支出575.00万元和脱贫成果巩固工作补助经费支出180.00万元;2130550——扶贫事业机构,主要用于事业编制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和福利支出12.86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涉及2个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计资金1258.00万元,均为市财政局业务科室预留预算资金指标,均已列入“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补助五县(市、区)和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市级驻村工作队经费400.00万元、各县(市、区)防贫保险项目市级财政补贴资金858.00万元。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扶贫办2021年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15万元,较上年减少4.00万元,下降49.0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扶贫办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021年和2020年本部门均无因公出国(境)工作安排,此项预算费用均为0.00万元,无费用增减变化的情况。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扶贫办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65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10次,共计接待约为65人次。
2021年和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费用均为0.65万元,无费用增减变化的情况。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扶贫办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50万元,较上年减少4.00万元,下降53.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万元,较上年减少4.00万元,下降53.3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2021年和2020年本部门均无购置公务用车的情况,因此该项预算费用均为0.00万元,无费用增减变化的情况;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万元,较上年减少4.00万元,同比下降53.33%,主要是市扶贫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要求,结合2020年本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对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确定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预算经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市扶贫办共申报项目10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均为重点项目),财政预算安排755.0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2个(即市级驻村扶贫补助经费项目和脱贫成果巩固工作补助经费项目),具体如下:
(一)市级驻村扶贫补助经费575.00万元、该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主要是对2021年预计派出的345名市级工作队员生活补助和通信补贴、交通补贴进行补助,为省、市级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共计414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市联席办负责组织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的业务培训、召开工作例会、日常督查调研指导、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春节慰问等管理工作的开展。
(二)脱贫成果巩固工作补助经费180.00万元、该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主要是用于开展脱贫成果巩固工作及日常督查检查等方面涉及的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租赁费、业务培训费、会议费、宣传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具体经费组成如下:(1)对县(市、区)开展脱贫成果巩固工作日常督查检查、市级脱贫成果巩固考核,配合国家、省对县级开展脱贫成果巩固考核等工作,预计差旅费支出45.00万元,公务租车费按900.00元/天.辆的标准计算需支出75.00万元;(2)结合脱贫成果巩固工作需要,开展脱贫攻坚政策、动态信息管理及相关业务培训3期共计450人次,按人均160.00元/人计算合计费用8.00万元;(3)根据脱贫成果巩固工作需要,结合2020年会议情况,预计2021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6次、每次会议会场服务和资料费按8000.00元/场测算;召开脱贫成果巩固工作推进会和调度会4次、每次会议会场服务和资料费按5200.00元/场测算,共计需要会议费用支出6.00万元;(4)其他费用支出46.0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督查检查脱贫成果巩固工作的办公、印刷、耗材、邮寄资料、宣传、劳务、中央和省级赴保督查检查接待以及办公设备购置(便携式计算机3台、每台0.60万元,打印机2台、每台0.20万元)等费用支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扶贫办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5.7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7万元,增长6.03%,主要原因分析如下:一是2020年9月和12月共计调入3名事业编制人员,因此2021年预算编制时新增了3名事业人员的公务费、职教工会费、福利费等公用经费预算支出;二是新增了退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随之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3月2日
监督索引号53050000232800111
附件【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预算编制说明.doc】
附件【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市扶贫办—市级驻村扶贫补助经费)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附件【(市扶贫办—脱贫成果巩固工作补助经费)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