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保山市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关于保山市植保植检工作站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受保山市农业局委托,履行农业植物检疫执法工作组织、计划、实施与监督检查职责;国内引种、调运、市场、产地检疫;负责植物检疫对象的普查、监测和封锁、扑灭等工作;辖区内农药市场监督管理、农药质量监督抽查、新农药试验示范;对重大病虫草鼠害发生情况进行监测、预警、控制;农业植物病虫害治理、灾情分析、防治新技术试验示范;建立重大植物病虫害的快速扑灭机制。
(二)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继续围绕减灾保增收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两大主题,为粮食生产、农业可持续发展、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提供防治保障为中心,突出公共植保、绿色植保。
一是要抓好2017年重大病虫的监测工作。主要抓玉米灰斑病、大小斑病、锈病、水稻稻瘟病、纹枯病、白叶枯病、细条病、稻飞虱、稻螟虫、粘虫等重大病虫鼠害监测和防控工作。发布病虫简报7期以上,指导抓好大春病虫大面积防治工作。抓好南方水稻黑条矮缩病的监测和防控,防止蔓延。后期密切监测粘虫,防治点片暴发。
二是要进一步切实加大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工作力度,努力完成200万亩次以上的目标任务。
三是争取继续实施水稻高产创建项目,扩大示范成果、显现更大的效益,进一步稳定和强化项目区粮食生产。
四是继续强化农药市场监管,开展好高毒农药替代产品及其配套技术的宣传、示范和推广工作。
五是加大检疫法规宣传,围绕产业发展搞好检疫服务工作。结合9月份植检疫宣传月活动,加强种子、苗木和农产品市场检疫监管和宣传。加强疫情监测、产地检疫工作。
六是抓好新农药登记试验和农药经营人培训、管理及农药标签抽查工作。
八是继续实施好释放蚜茧蜂防治蚜虫项目。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保山市植保植检站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
(一)指导思想
本着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和事业运行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着力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盘活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使用财政拨款,确保全年任务的完成。
(二)基本原则
1.依法理财原则。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行为,编制预算时做到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2.真实可靠原则。预算数据真实准确,程序合理合法。
3.收支平衡原则。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坚持量力而行、统筹兼顾,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三)预算编制方法
主要包括:收入、基本支出和项目预算等内容。
1.收入预算的编制。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下一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测算本部门取得的各项收入来源,收入预算要按收入类别逐项测算、编制。
2.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根据国家现有的经费政策和规定测算本部门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人员经费预算应按机构编制主管部门批准的人员编制内的实有人数和国家规定的工资、津贴、补贴标准测算。公用经费按照财政核定的公用经费单项定额标准和调整系数测算、编制。
3.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年初市级财政项目编制预算项目2个,申报资金40万元,预算批复0元。
(四)总体思路
保山市植保植检站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做好部门预算。按照机构编制内实有人数编制人员和公用支出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保市机编办〔2010〕51号、保编办〔2011〕28号文件,保山市植保植检工作站核定编制14人,全部为事业编制人员。在职实有13人,为财政全供养13人。其中高级农艺师6人,农艺师1人,初级职务2人,八级管理岗位1人,高级工1人,初级工2人。退休人员5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保山市植保植检站财务总收入119.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9.9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9.9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9.9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9.90万元(本级财力119.9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9.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90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13类)-01(款)”支出,主要反映农林水支出中农业的事业运行的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9.90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49%;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51%。与上年对比增35.55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事业运行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五、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附件【保山市植保植检工作站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xls】
附件【保山市植保植检工作站部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xls】
附件【保山市植保植检工作站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
附件【保山市植保植检工作站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公开在预算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