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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25-X-06_A/2017-102404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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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土壤肥料工作站2016年部门预算

保山市土壤肥料工作站2016年部门预算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保山市土肥站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部门基本情况

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时,在编实有人数1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13人,离、退休人员5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

二、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93.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89.93万元,非税收入3.08万元。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3.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93万元,非税收入上交国库3.08万元。

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9.93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58.11万元

即在职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妇女卫生费等构成。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妇女卫生费核定每人月均4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8.21万元

其中:公务费3.7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福利费0.03万元、职教工会费2.31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16万元。核定标准:公务费核定每人年均3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核定每车年均20000元,在职人员福利费核定每人月均2.2元,职教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3.5%,退休公用经费核定退休人员每人年均400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61万元

其中:离、退休费23.59万元、独子费0.02万元。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独子费核定每人月均5元。

保山市土壤肥料工作站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