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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25-X-06_A/2017-102404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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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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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农业技术综合推广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农业技术综合推广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保山市农业技术综合推广中心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 部门基本情况

单位的主要工作任务:一是承担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的示范推广;二是开展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引进、试验、示范工作,其中包括:水稻、玉米、麦类、油料、杂粮、蔬菜、薯类七大作物的新品种选育及示范推广;三是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供农业科技与信息服务,开展农业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四是认真贯彻《农业法》、《种子法》、《农业技术推广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五是指导全市农业技术综合推广配套服务,承担农业重大科技项目和技术指导。

人员构成情况: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时,在编实有人数9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58人,退休人员38人。遗属补助7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

二、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83.4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83.41万元,其中: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458.1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3.41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263.19万元

即在职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妇女卫生费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妇女卫生费核定每人月均4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57.96万元

其中:公务费16.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业务费25.29万元(其他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福利费0.15万元、职教工会费10.47万元、退休公用经费1.52万元;

核定标准:公务费核定每人年均285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核定每车年均20000元,在职人员福利费核定每人月均2.20元,职教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3.5%,退休公用经费核定退休人员每人年均400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2.26万元

其中:退休费159.62万元、独生子女费0.07万元、遗属补助2.57万元;

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独生子女费核定每人月均5元,遗属补助核定城镇每人月均554元、非城镇每人月均26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无。

保山市农业技术综合推广中心2016年预算收支表(表一)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预算数

项  目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

483.41

一、基本支出

483.41

经费拨款

458.12

工资福利支出(在职人员工资)

263.19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安排

商品和服务支出

57.96

罚没收入安排

1.公务费

16.53

其他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

25.29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00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

3.业务费

25.29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4.福利费

0.15

四、下级配套

5.职教工会费

10.47

五、单位自筹

6.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1.52

六、上年结转安排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62.26

1.离、退休费

159.62

2.独生子女费

0.07

3.遗属补助

2.57

二、项目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483.41

本年支出合计

483.41

保山市农业技术综合推广中心2016年基本信息表(表二)

单位:人、辆

单位   名称

人     数

遗属补助人数

编内实有车辆数

实有人数合计

财政全供养

财政全供养

小计

行政

参公管理

事业

工勤

其他

小计

离休

退休

提前退休

市农业技术综合推广中心

96

58

43

15

38

38

7

2

保山市农业技术综合推广中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表(表三)

单位:万元

单位

名称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费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公务用车购置

市农业技术综合推广中心

3

12

保山市农业技术综合推广中心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