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农业技术综合推广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保山市农业技术综合推广中心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 部门基本情况
单位的主要工作任务:一是承担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的示范推广;二是开展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引进、试验、示范工作,其中包括:水稻、玉米、麦类、油料、杂粮、蔬菜、薯类七大作物的新品种选育及示范推广;三是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供农业科技与信息服务,开展农业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四是认真贯彻《农业法》、《种子法》、《农业技术推广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五是指导全市农业技术综合推广配套服务,承担农业重大科技项目和技术指导。
人员构成情况: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时,在编实有人数9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58人,退休人员38人。遗属补助7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
二、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83.4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83.41万元,其中: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458.1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3.41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263.19万元
即在职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妇女卫生费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妇女卫生费核定每人月均4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57.96万元
其中:公务费16.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业务费25.29万元(其他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福利费0.15万元、职教工会费10.47万元、退休公用经费1.52万元;
核定标准:公务费核定每人年均285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核定每车年均20000元,在职人员福利费核定每人月均2.20元,职教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3.5%,退休公用经费核定退休人员每人年均400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2.26万元
其中:退休费159.62万元、独生子女费0.07万元、遗属补助2.57万元;
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独生子女费核定每人月均5元,遗属补助核定城镇每人月均554元、非城镇每人月均26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无。
保山市农业技术综合推广中心2016年预算收支表(表一)
单位:万元
收 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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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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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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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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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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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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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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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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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
|
483.41
|
经费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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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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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福利支出(在职人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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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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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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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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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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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收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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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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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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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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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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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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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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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性基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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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务费
|
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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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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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福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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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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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下级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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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职教工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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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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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单位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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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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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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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上年结转安排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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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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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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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退休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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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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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生子女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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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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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遗属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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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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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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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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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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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支出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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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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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农业技术综合推广中心2016年基本信息表(表二)
单位:人、辆
单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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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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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属补助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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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内实有车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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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有人数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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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全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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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全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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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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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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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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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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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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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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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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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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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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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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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技术综合推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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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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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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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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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
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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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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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农业技术综合推广中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表(表三)
单位:万元
单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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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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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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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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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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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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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技术综合推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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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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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农业技术综合推广中心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