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20年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保人函〔2010〕1号)核准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规格为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一是以维护农村稳定为立足点,抓好三大管理工作,即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保护农民的经济利益;加强农村集体财务、资产管理,防止集体资金流失。二是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立足点,开展三项指导工作,即指导搞好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和健全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新机制;指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组织和引导农民进入市场;指导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村家庭经营提供优质丰富的服务。三是承担着农村经济统计、农村审计、农村财会培训和农业基点、农产品成本核算点、农民负担监测点、价格信息点的试点示范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人员编制15人,实有在职人员14人,退休5人,有遗属补助人员1人;公务用车编制数1辆,实有1辆;独生子女保健费1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积极推进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收。2019年1-3季度,统计部门调查公布,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971元,同比增长10.1%(其中:家庭经营性净收入4272元,同比增长9.7%;工资性净收入3128元,同比增长10.5%;财产性净收入186元,同比增8.8%;转移性净收入2385元,同比增9.5%),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2350元的80.7%。据农经部门初步分析预测(入户调查统计详细数据要到2019年12月底才出来),预计2019年第四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可达2410元,增收的主要支撑点是家庭经营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全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将达12380元,同比增长9.8%,可超额完成年初制定的12350元的目标任务。其中:家庭经营性净收入可达5840元,同比增长10%;工资性净收入3980元,同比增长9.8%;财产性净收入150元,同比增8%;转移性净收入2410元,同比增9.5%。
2.切实开展好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认真开展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工作要求,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通过多方努力,截至2019年10月底,全市74个乡(镇)、895个村(社区)、10906个村民小组,共完成承包地确权面积643.35万亩,占全市“二调”耕地面积498.69万亩的129%,占全市二轮承包耕地面积238.85万亩的269.35%;签订完善农户承包合同519199份,占应确权颁证农户519600户的99.92%;全市共颁发经营权证书519199本,占应颁证农户的99.92%;完成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归档数量304302卷。全市五县(市、区)确权成果数据库已于今年3月在全省率先通过了国家、省级检查汇交,作业单位自检自查、县级成果检查验收、市级全面检查验收等工作已全面完成并顺利通过检查验收,应用平台建设工作正在扎实开展。
3.扎实推进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根据中央和省上的总体部署, 2019年2月份,保山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了《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保发〔2019〕5号);5月份,为切实加强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委市政府成立保山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保办字【2019】30号),并以领导小组文件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保产改〔2019〕1号),对清产核资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同时,经过努力争取,我市已被列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推进试点,按要求在2020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截止2019年10月底,全市共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理登记单位12444个,完成100%,其中:村级单位945个,组级单位11499个(含自然村);清理核实登记农村集体资产总额154.55亿元,经营性资产5.58亿元,非经营性资产148.97亿元,清理核实集体土地2309万亩,清产核资工作成果在县级检查验收、市级核查验收的基础上,于10月中旬顺利通过了省级抽查验收。全市共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单位数4922个(村级419个,组级4503个),占47.6%;完成成员身份认定277726户、1050075人,占应确认农户的52.6%。预计到今年11月底,全市可全面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工作。
4.积极开展创新土地流转机制工作。根据《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创新投融资机制的意见〉等5个意见的通知》(保发【2017】2号)文件提出的“到2021年,全市农村耕地规模流转面积达70万亩以上,占家庭承包耕地合同面积的30%,年均增长20%以上的目标”要求,通过各县(市区)的不懈努力,积极培育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巩固提升四种模式(专业大户流转土地模式,家庭农场生产模式,专业合作社经营模式,龙头企业带动流转土地模式),探索开展四种模式(宅基地集约开发模式 农村土地银行模式,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模式, 田保姆种田模式),截止2019年9月底,全市1-3季度新增耕地流转面积5.62万亩,全市耕地规模流转面积达51.12万亩;新增家庭农场63个,全市经农业部门认定的家庭农场达276个;新增专业合作社100个,全市专业合作社达3360个;新增龙头企业5个,全市农业龙头企业达383个,形成一定适度规模经营、多种形式并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格局,有效促进了农民增收。
5.积极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贫困退出机制实施方案》(保办字【2019】94号)文件要求,在具体工作中,我们紧紧围绕2019年全市135个贫困村出列的目标任务,积极拓展思路,多渠道推进贫困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一是由市财政牵头从整合扶贫资金中对2019年拟退出的贫困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每个村给予20万元的扶持,确保当年退出贫困村有一定稳定收入来源;二是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深化村级集体经济强村工程的通知》(云组发【2019】3号)通知精神,由组织部门牵头,农业、财政积极配合认真做好了2019年度中央及省级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的申报实施工作,共获中央和省级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64个扶持资金3200万元,边疆党建长廊“四位一体”建设项目5个共计2500万元。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增强了村级自我保障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实现了村村都有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三是下发了《关于加强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日常联系指导工作的通知》,确保了我市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持续健康发展,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
6.认真开展涉农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按照《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涉农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和保山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风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我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履行好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全力排查整治涉农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了专项排查人员到位、职责明确、措施有效,摸清了底数,堵塞了漏洞,切实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截止2019年9月底,全市共组织大型集中宣传活动 28场次,参加群众 22280人次,发放传单、手册等宣传资料6000余份,悬挂张贴展板横幅109张;开展进村组活动 541场次,参加群众55099人次;开展进社区组活动 31场次,参加群众 1450人次;开展进机关活动40场次,参与员工797人次;开展进学校活动16场次,参与师生4315人次;开展进工厂活动14场次,参加职工401人次。 其中,市农业农村局于5月13日、17日先后参与市级非办组织的进下村、易罗社区集中宣传2次、参与群众600余人次,制作横幅1条,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等资料800多份,利用微信自媒体、微博宣传10481次,发送短信9314条,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广告56场次,全力营造广泛宣传、全面动员预防和打击非法集资声势氛围。
7.认真开展好承包土地矛盾纠纷的调处、信访案件排查、人大政协提案议案的答复、市委办政府办相关农村经营管理方面的信息约稿的撰写工作。
9.认真做好农经统计分析工作。认真抓好了季报、半年报、年报和入户调查统计工作,加强了与统计部门的沟通合作,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为各级党委政府制定促农增收政策措施及时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发挥好服务作用。
10.积极做好深化农村改革的其他工作。当前正处于深化农村改革的关键时期,农经部门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各项重点改革任务,积极配合、主动作为,抓好“三权分置”、产业扶贫攻坚、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等各项深化农村改革的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实有1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5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65186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5186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51868元,其中:本年收入1589550元,上年结转62318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89550元(本级财力158955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5186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651868元,其中,基本支出1519550元,项目支出132318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100元,(其中: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3000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离休费和退休人员公用经费;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81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150300元。(其中: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95300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主要用于在职退休公务员医保)。
农林水支出2130104事业运行经费1198150元。(其中:2130104—事业运行119815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单位日常工作运行经费支出,)。
农林水支出2130111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目经费101082.38元。主要用于减轻农民负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调解仲裁、土地确权及专户开支工作。
农林水支出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目经费31235.62元,主要用于农经统计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519550元,项目支出132318元)。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 :基本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76700元;商品服务支出1358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050元);项目支出(其中:商品服务支出132318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8000元,比上年预算34000减6000元,同比减少17.65%。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0元,同比增长0%。主要是单位未安排人员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3000元,比上年预算6000减3000元,同比下降50%。主要是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25000元,比上年预算28000元减3000元,同比下降10.7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增0元,同比增长0%,主要是单位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元,减3000元,同比下降10.71%,主要是2020年单位项目经费减少,到相关试点检查指导次数有所减少。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519500元,比上年预算1375100增144400元,同比增长10.5%,主要是在职人员调资增资及遗属补助经费的调整。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32318元,比上年预算100000元增32318元,同比增长32.32%,主要是2020年将专户月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 其中: 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支农专项资金项目支出101082.38元,主要用于减轻农民负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调解仲裁及土地确权工作及专户开支等方面;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目支出31235.62元,主要用于农经统计开支。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135800元,比上年预算129500增6300元,同比增4.86%,占基本支出的8.94%,主要是2019机构改革,有新增人员,增加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2020年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采购预算总额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0年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单位共申报项目1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7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7个,其中:重点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7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7个。2019年 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单位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注:名词解释结合情况,可自行增加1-2个。
十、2020年预算公开表
01.部门收支总表 1-1
02.部门收入总表 1-2
03.部门支出总表 1-3
04.经济分类科目支出表 1-4
05.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1-5
0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1-6
07.基本支出预算表 1-7
0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8
09.“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1-9
10.本级绩效目标表 1-10
1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1-11
12.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12
13.政府采购预算表 1-13
14.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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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