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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25-X-/2021-0304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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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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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农村能源工作站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保山市农村能源工作站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保山市农村能源工作站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农村能源工作站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农村能源工作站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负责拟定全市农村能源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指导项目建设、督查、培训及验收;承担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农村能源工作站事业编制7名。其中,站长1名(正科级),副所长2名(副科级),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室、能源安全管理、秸秆综合利用4个科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能源统计细致化

为切实掌握我市农村能源建设项目任务完成情况,我站每月对各县(区/市)能源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并针对太阳能热水器、节柴灶等项目情况进行统计和填报。统计内容包括了每月各县(区/市)项目任务完成情况、项目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情况以及财政资金投入情况等。

2秸秆填报务实化

    农作物秸秆的合理利用,既能减少资源浪费,又能减少环境污染,秸秆综合利用系统对于我市的能源利用和环境改善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我站积极落实秸秆综合利用情况,并结合各项指标按时进行各阶段的情况了解和填报,进一步推进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3环境整治协同化

为加快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根据《保山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的文件要求,我站积极参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扎实推进资源化利用、“厕所革命”等,认真做好督导、信息统计、材料撰写等工作。通过各级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4安全防范先行化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安全防范视频会议精神,根据保山市农业农村局相关文件要求,我站认真开展了安全防范工作。一是加强宣传,保障安全生产。通过沼气安全使用示范、普及安全知识、设置安全警示牌等方式,树立农户沼气使用的安全红线意识,提高沼气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引导农户养成安全用能的良好习惯,形成农村能源安全生产氛围,维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加强巡查,排除安全隐患。为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我站将积极展开安全检查工作,对沼气工程的运行状况、管护机制、安全标识的设置情况等进行详细检查,并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扎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力求通过安全防范工作的稳步推进,使我市农村沼气的安全使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在沼气工程运行和沼气使用过程中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87.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7.9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1.34万,主要原因分析是机构人数减少,因此部门收入也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87.9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7.9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7.92万元(本级财力87.9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1.34万,主要原因分析是机构人数减少,因此财政拨款收入也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7.9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7.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9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3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人数减少,因此单位支出相应减少;项目支出5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63万元;农林水支出70.03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农村能源工作站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7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1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农村能源工作站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农村能源工作站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2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71%。

减少的主要原因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农村能源工作站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万元,较上年不变。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保山市农村能源工作站单位共申报项目1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5万元,编制绩效指标4个,绩效目标为:通过项目的实施,每年组织农村能源安全检查3次以上;打印农村能源相关材料1批;开展全市沼气工程安全培训1次、25人次。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