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
部门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
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根据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保人函〔2010〕1号)核准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规格为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一是以维护农村稳定为立足点,抓好三大管理工作,即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保护农民的经济利益;加强农村集体财务、资产管理,防止集体资金流失。二是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立足点,开展三项指导工作,即指导搞好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和健全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新机制;指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组织和引导农民进入市场;指导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村家庭经营提供优质丰富的服务。三是承担着农村经济统计、农村审计、农村财会培训和农业基点、农产品成本核算点、农民负担监测点、价格信息点的试点示范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单位人员编制15人,实有在职人员15人,退休5人,有遗属补助人员1人;公务用车编制数1辆,实有1辆;独生子女保健费2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积极推进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收。据国家统计局保山调查队调查结果公布,由于受新冠疫情影响, 2020年前三季度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595元,同比增长6.3%,增速放缓,其中:工资性收入3291元,增长5.2%;经营净收入4567元,增长6.9%;财产净收入200元,增长7.5%;转移净收入2537元,增长6.4%。预计2020年全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9.5%的目标实现难度较大,影响农民增收的主要原因:一是受国际、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影响,我市农村经济和全国全省一样增速明显放缓;二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农民外出打工受限制,直接影响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增加;三是受非洲猪瘟价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农村居民经营性收入的增加。
2.切实开展好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认真开展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工作要求,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通过多方努力,认真对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了查缺补漏和修正完善,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偏差,提高了成果数据的准确性和确权工作质量,目前全市档案资料的立卷归档和移交工作已基本结束,应用平台搭建和应用软件购置招标工作已完成,目前供应商正在进行软件购置安装、数据导入等工作。截至2020年10月,全市全面完成了数据库“二次”汇交,目前,成果数据库正在省级审核中。五县(市、区)确权成果数据库“二次”汇交结果显示:全市开展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74个乡(镇)、895个村(社区)、10908个村民小组,比2018年10月底的10906个小组增2个小组,共完成承包地确权3912435宗、645.40万亩,比2018年10月底的3862622宗、639.64万亩分别增加49813宗、5.76万亩,占全市“二调”耕地面积498.69万亩的129.42%,占全市二轮承包耕地面积238.85万亩的270.21%;签订完善农户承包合同520066份,比2018年10月的520466份减少400份(主要是国家征占用,失地农户增加),占现有家庭承包农户520066户的100%;全市颁发经营权证书520066本,占应颁证农户的100%。
3.扎实推进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根据中央和省上的总体部署,经过努力争取,我市被列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推进试点。截至2020年10月,全市共完成清产核资单位10338个,其中:村级单位822个、组级(含自然村)9516个,完成量100%,清理登记集体资产137.22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4.75亿元,非经营性资产132.47亿元;清理负债3.09亿元,集体土地总面积1776.1万亩,其中:农用地1721.3万亩、建设用地46.1万亩、未利用地8.7万亩。共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单位10338个,认定集体经济组织农户51.09万户、203.88万人,分别占96.11%和98.67%。共完成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单位725个、占实有经营性资产单位的117%,其中:村级496个、组级229个(含自然村);量化集体经营性资产49995.07万元、非经营性资产68373.08万元;以资金方式量化资源性资产6940.64万元,以份额方式量化资源性资产36.24万亩;设置了成员股、集体股、土地股、劳龄股、户籍股等9种股权类型,设置股权269.72万股,其中:成员股 214.71万股、占79.60%,户籍股 14.72万股、占5.46%。整市试点共成立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组织725个、占100%,开展登记赋码单位725个、占100%,并全面完成了集体经济组织印章、牌子的制发工作,制作发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725套、占100%,向村民小组和农户发放《股权证》21.76万本占应发数的73%。目前,试点改革任务已全面完成,全市基本完成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各项工作,正准备接受国家、省级评估验收。
4.积极做好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据各县(市、区)对2019年底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数据进行认真复核,我市原上报开展清产核资单位数为12444个(其中:村级945个,组级11499个),现我市实际开展资产清查的单位数为12476个(其中:村级945个,组级11531个),增加了32个组级单位(其中:隆阳增加26个,为新增移民搬迁点;施甸新增4个自然村;龙陵新增2个自然村)。清理核实登记农村集体资产总额164.075亿元,比2017年底的154.55亿元增加9.525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7.599亿元,比2017年底的5.58亿元增加2.019亿元,非经营性资产156.475亿元,比2017年底的148.97亿元增加7.505亿元),清理核实集体土地2318.6万亩,比2017年底的2309万亩增加214.7万亩。
5.积极开展创新土地流转机制工作。根据《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创新投融资机制的意见〉等5个意见的通知》(保发〔2007〕2号),提出的“到2021年,全市农村耕地规模流转面积达70万亩以上,占家庭承包耕地合同面积的30%,年均增长20%以上的目标”要求,通过各县(市区)的不懈努力,积极培育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巩固提升四种模式(专业大户流转土地模式,家庭农场生产模式,专业合作社经营模式,龙头企业带动流转土地模式),探索开展四种模式(宅基地集约开发模式 农村土地银行模式,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模式, 田保姆种田模式),截至2020年第三季度,据农经部门统计全市新增土地流转面积7.7万亩,全市规模流转面积达60万亩。预计到2020年12月底,全市规模流转面积累计将达62万亩以上,初步形成一定适度规模经营、多种形式并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格局,有效促进了全市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6.积极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2020年7月20-31日,由市委组织部门牵头,市农业、财政部门积极配合,认真做好了2019年度中央及省级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64个项目、边疆党建长廊“四位一体”建设5个项目的组织验收工作及2020年中央和省级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76个扶持项目、边疆党建长廊“四位一体”建设8个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增强了村级自我保障和服务群众的能力;三是积极起草了《保山市财政扶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资产移交管理暂行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保发〔2018〕5号),切实推进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根据《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制定了《保山市财政扶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资产移交管理暂行规定》,为全市范围内由各级财政扶持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形成的资产移交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使用提供了政策保障,发展壮大了农村集体经济。预计到2020年底,全市946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当年有经营性收入的村将达100%,其中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将达850个以上,占全市总村数的90%;10万元以上的村将达300个以上,占全市总村数的30%,实现村村都有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的目标,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
7.认真做好农经统计分析工作。认真抓好了季报、半年报和入户调查统计工作,加强了与统计部门、调查队的沟通合作,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为各级党委政府制定促农增收政策措施及时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发挥好服务作用。
8.积极做好深化农村改革的其他工作。当前正处于深化农村改革的关键时期,农经部门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各项重点改革任务,积极配合,主动作为,认真抓好“三权分置”、农村宅基地改革、产业扶贫攻坚等各项深化农村改革的其他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
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69.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9.6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5.19万元对比增加4.48万元,主要原因:人员调资增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1.21万元。2020年我单位调入1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随之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69.6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8.1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9.67万元(本级财力169.6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5.19万元对比增加4.48万元,主要原因:本年收入较上年增加9.21万元,上年结转较上年减少4.73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9.6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9.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1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21万元,主要原因:人员调资增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020年我单位调入1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随之增加,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1.21万元;项目支出6.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50万元,主要原因:减负、土地流转管理与农经统计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2.00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9万元,(其中: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0.3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离休费和退休人员公用经费;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0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三)卫生健康支出16.11万元。其中: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0.2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5.8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退休公务员医保。
(四)农林水支出2130104事业运行经费128.67万元。其中:2130104—事业运行128.6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单位日常工作运行经费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2130111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目经费6.50元。主要用于减轻农民负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农经统计工作以及合作社农经统计工作。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8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部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单位未安排人员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3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次,共计接待2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变化。主要是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单位共申报项目1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上年结转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5.0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5个,其中:重点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5.0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5个。2019年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单位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工作中,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5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2万元,主要原因:根据上级要求,2021年继续按照10%的比例统一压缩公用经费,人均公用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