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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农村能源工作站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农村能源工作站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农村能源工作站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农村能源工作站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管理农村能源的使用情况,包括农村能源的推广,以沼气的使用为主,对农村能源的使用情况和安全推广提供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农村能源工作站事业编制9名。其中,站长1名,副所长2名,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室、能源安全管理、秸秆综合利用4个科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能源统计细致化
为切实掌握我市农村能源建设项目任务完成情况,我站每月对各县(区/市)能源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并针对太阳能热水器、节柴灶等项目情况进行统计和填报。统计内容包括了每月各县(区/市)项目任务完成情况、项目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情况以及财政资金投入情况等。
2、秸秆填报务实化
农作物秸秆的合理利用,既能减少资源浪费,又能减少环境污染,秸秆综合利用系统对于我市的能源利用和环境改善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我站积极落实秸秆综合利用情况,并结合各项指标按时进行各阶段的情况了解和填报,进一步推进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3、环境整治协同化
为加快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根据《保山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的文件要求,我站积极参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扎实推进资源化利用、“厕所革命”等,认真做好督导、信息统计、材料撰写等工作。通过各级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48,7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48,700.0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48,700.00元,较上年增69,500.00元,增长7.9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48,700.00元,较上年增69,500.00元,增长7.90%;政府性基金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
增减变化原因:本年度单位人员为9人,较上年度增加2人,因此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48,700.00元,其中:本年收入948,700.0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48,700.00元(本级财力948,700.00元,专项收入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00元,收费成本补偿0.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48,700.00元,较上年增69,500.00元,增长7.90%。其中:本年收入948,700.00元,较上年增69,500.00元,增长7.90%;上年结转收入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48,700.00元,较上年增69,500.00元,增长7.9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
增减变化原因:本年度单位人员为9人,较上年度增加2人,因此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48,700.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48,7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898,7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9,500.00元,主要原因:本年度单位人数为9人,比上年度增加2人,所以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50,00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主要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700.00元;卫生健康支出92,600.00元;农林水支出756,400.00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主要于基本工资302,600.00元,津补贴183,800.00元,奖金118,2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6,700.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2,600.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7,200.00元,邮电费1,600.00元,水费1,500.00元,电费3,000.00元,劳务费3,600.00元,办公费10,700.00元,差旅费12,000.00元,公务接待费2,00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7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00.00元,医疗费5,400.00元,工会经费21,200.00元,福利费3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00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3,000.00元,医疗补助费1,000.00元。项目支出50,000.00元,其中差旅费20,400.00元,会议费10,880.00元,培训费8,710.00元,专用材料费2,010.00元,其他交通费用2,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6,000.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1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16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农村能源工作站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7,0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元,下降0.7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农村能源工作站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农村能源工作站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次,共计接待2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农村能源工作站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开展农村能源安全隐患排查安全及指导、参加上级有关会议60人次以上,制作、发放宣传资料1批,购置培训设备1批,组织开展农村能源会议32人次,技术培训67人次。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农村能源工作站资产总额1244,684.49元,其中,流动资产11,331.97元,固定资产1627,839.1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3,921.0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5,38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50000232601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