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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645-5-/2023-0413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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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3-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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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50000233400000            

保山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委、政府关于调整扶贫工作机构设置的决策部署,原市扶贫办重组为市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目前,由于国家、省乡村振兴局“三定”方案未出台,市乡村振兴局未制定“三定”方案,现延用原《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研究制定全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研究制定市级扶贫政策、办法、制度和措施并督促落实。牵头做好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扶贫开发工作实绩考核和贫困县退出初审。对贫困乡(镇)脱贫出列开展考核评估,村(社区)脱贫退出备案。  

3.负责指导县(市、区)扶贫开发工作。指导县(市、区)制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规划与年度计划并督促实施。  

4.负责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的动态管理、统计和监测、分析、成果总结宣传和经验交流工作。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绩效评价和机制改革工作。  

6.负责联系、协调外资扶贫工作,与国内外扶贫机构、 社会团体开展扶贫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7.负责指导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扶贫开发建设工作,加快直过民族脱贫攻坚。  

8.履行市“挂包帮”“转走访”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协调市直及驻保单位、驻保部队定点扶贫工作,做好扶贫驻村工作队员的管理,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9.履行保山市沪滇扶贫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做好沪滇扶贫协作工作。  

10.履行保山浦发滇西边境片区扶贫投资发展基金项目和国开行保山市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协调做好资金落实和项目推进工作。  

11.履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做好全市扶贫开发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12.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宣传信息科、计划财务科、行业扶贫科、产业金融扶贫科、社会扶贫科、督查考评科、数据管理科8个正科级机构及精准扶贫数据管理中心1事业单位所属单位0  

(三)重点工作概述  

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持续做好动态监测和帮扶。推广“村级监测网、乡级防控网、县级责任网”和采取“政府主导帮、集体经济帮、社会共同帮、干部齐心帮、群众互助帮”“三网五帮”机制,压紧压实各级责任,因村因户精准施策,建立脱贫收入监测点,动态分析收入变化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及时消除返(致)贫风险。  

2.持续抓实产业发展。以农村居民、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计划为本,抓实“十个一批”工程,健全完善“双绑”机制,持续落实涉农整合资金50%以上用于产业发展的要求,力争产业“双绑”率达90%以上。  

3.持续抓实务工就业。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和实作培训,确保培训后有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100%掌握1项劳动技能、获得1项职业技能认定,就业率达90%以上。  

4.推进小额信贷展期。目前全市小额信贷贷款余额2.1万户9.92亿元,小额信贷已经进入还款高峰期,与银行协商到期和逾期贷款还款、展期和转贷事项,增加政府贴息力度。  

5.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持续推进资金项目月调度、季督查机制,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加快资金拨付。  

6.强化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再清理、再核实、再完善,及时补录2021年形成的扶贫资产,加强公益性和到户资产管理,盘活现有经营性资产,制定运营措施,切实发挥项目效益。  

7.提高兜底保障水平。持续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有效衔接,及时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人口纳入低保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2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8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609,5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814,42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0元,其他收入795,080元。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664,700元,同比增长5.56%。主要原因分析:1.2022年调整了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新增了随月发放部分的公务员基础绩效奖和事业人员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因此增加了基本工资、公务员奖金和事业人员绩效工资预算数;2.根据预算编制要求,将1名离休人员护理费和1名来保援滇挂职干部艰边津贴直接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不再按以往年度单独下达相关经费指标;3.由于养老保险核定基数新增了随月发放的公务员基础绩效奖和事业人员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因此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数随之增加;4.新增向闵行区政府申请实施的保山市乡村振兴暨农村综合管理学习交流项目、保山市沪滇协作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宣传推介项目,造成单位资金收入同比增长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814,420元,其中:本年收入11,814,42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814,42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69,620元,同比增长0.59%。主要原因分析:1.2022年调整了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新增了随月发放部分的公务员基础绩效奖和事业人员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因此增加了基本工资、公务员奖金和事业人员绩效工资预算数;2.根据预算编制要求,将1名离休人员护理费和1名来保援滇挂职干部艰边津贴直接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不再按以往年度单独下达相关经费指标;3.由于养老保险核定基数新增了随月发放的公务员基础绩效奖和事业人员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因此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数随之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609,5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814,420元,其中:基本支出4,859,42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77,420元,同比增长19.05%,主要原因分析:1.2022年调整了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新增了随月发放部分的公务员基础绩效奖和事业人员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因此增加了基本工资、公务员奖金和事业人员绩效工资预算数。2.根据预算编制要求,将1名离休人员护理费和1名来保援滇挂职干部艰边津贴直接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不再按以往年度单独下达相关经费指标。3.由于养老保险核定基数新增了随月发放的公务员基础绩效奖和事业人员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因此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数随之增加;项目支出6,955,0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07,800元,同比下降9.24%,主要原因分析:1.根据预算编制要求,2023年聘用人员岗位补助经费调整在基本支出的“其他人员类支出”中安排预算经费。2.根据2023年工作实际,市级驻村工作队专项经费(包含市级驻村工作队员驻村生活补助和通信补贴、交通补贴以及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465,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59,000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离休费、高龄护理费和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9,200元,主要用于单位部分交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38,9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在职和退休人员大病医疗费、离休人员医疗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400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编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大病医疗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23,2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900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经费;  

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行政运行支出3,454,320元,主要用于行政编制在职人员工资和单位日常工作运行经费;  

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955,000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和市级驻村补助经费;  

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事业运行支出389,500元,主要用于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和工会经费。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8,099,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8,099、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12》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乡村振兴局202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1,50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预计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023年和2022年本部门均无因公出国(境)工作安排,此项预算费用均为0元,无费用增减变化的情况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50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10次,共计接待约65人次。  

2023年和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费用均为6,500元,无费用增减变化的情况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5,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2023年和2022年本部门均无购置公务用车的情况,因此该项预算费用均为0元,同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均为35,000元,无费用增减变化的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均为重点项目),财政预算安排6,955,000元,编制绩效目标2个(即市级驻村补助经费项目和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补助经费项目),具体如下:  

1.市级驻村补助经费,绩效目标:为市级选派的358名(含强边固防“突击队”18名)驻村工作队员,根据驻村实际天数发放驻村生活补助和通信补贴、交通补贴以及工作经费,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  

2.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补助经费,绩效目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以及日常督查检查等方面涉及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用车租赁费、业务培训费、会议费、工作宣传、市联席办办公场地租赁等支出,确保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74,600元,较上年增加4,400元,增长0.94%主要原因分析1.每年编制部门预算时,均根据当年10月份财政统发在职人员工资人数测算公用经费,202310月财政统发在职人员工资人数为27名,较上年同期增加了2名事业人员;2.由于工会经费核定基数新增了随月发放的公务员基础绩效奖和事业人员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因此2023年预算编制时在职人员的公务费和工会经费预算支出随之变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保山市乡村振兴局资产总额848,358.54元,其中,流动资产164,267.85元,固定资产589,590.6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94,5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0,499.7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88,856.3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保山市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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