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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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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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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23年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50000232601200000

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23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23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23年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23年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履行《动物防疫法》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责,负责动物诊疗机构、执业兽医的监督执法工作;受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委托,履行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畜禽屠宰行政执法职责;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及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负责动物防疫检疫技术指导,检疫电子出证、兽药追溯、放心肉的信息化建设指导;参与全市重大动物疫情的控制和扑灭。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检疫监管股、饲料兽药监管股、票证信息股、财务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统筹推进县乡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落实农业农村部要求的“屠宰场非洲猪瘟自检、官方兽医足额派驻”两项制度;强化依法依规检疫,全面推进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二是推进全市动物卫生信息化建设,夯实行业管理基础,优化完善数字动监,推进屠宰场动物卫生监督在线监管系统建设,深入推进兽药追溯系统使用。

三是重点对规模养殖场、生猪定点屠宰场、饲料生产企业、兽药经营门店等行业管理对象进行日常监管和指导服务;强化产地检疫申报点的官方兽医管理,积极推进畜禽运输车辆清洗消毒中心(点)建设,严格落实运输畜禽车辆装前卸后清洗消毒规定。

四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531号》规定,运用“牧运通”微信小程序,严格落实动态管理畜禽运输车辆备案制度和贩运户登记管理制;严格执行非洲猪瘟分区防控管理制度;落实畜产品及畜牧业投入品抽检分离制度,完成国家、省、市下达抽样任务,确保产品及投入品安全。

五是开展官方兽医培训,落实《2022-2025 年云南省官方兽医培训计划》,抓好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定期组织官方兽医参加网络考试,提升官方兽医综合素养;强化屠宰检疫技能培训;开展畜牧行业法律法规政策培训,提高从业主体守法意识。

六是认真贯彻《云南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等部署要求,切实加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工作;严格按照《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推进“牧运通”云南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系统运用,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数据统计报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002,687.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02,687.5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002,687.5元,较上年增加846,131.5元,增长73.16%。增加原因:一是本年在职在岗职工人数增加2人,造成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二是根据2023年工作计划,实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补助经费项目、动物防疫补助经费项目、第二批动物防疫补助经费项目等造成项目拨款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02,687.5元,其中:本年收入2,002,687.5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02,687.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02,687.5元,较上年增加846,131.5元,增长73.16%。增加原因:一是本年在职在岗职工人数增加2人,造成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二是根据2023年工作计划,实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补助经费项目、动物防疫补助经费项目、第二批动物防疫补助经费项目等造成项目拨款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02,687.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002,687.5元,其中:基本支出138,494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8,384元,同比增长25.16%,主要原因是上年预算在职在岗职工人数是9人,今年预算人数在职在岗职工是11人,人数增加2人,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617,747.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67,747.5元,同比增长1135.4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补助经费项目、动物防疫补助经费项目、第二批动物防疫补助经费项目等本级项目用于加强动物防疫补助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6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7,200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21,840元,主要用于支付遗属生活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6,600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7,700元,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900元,主要用于职工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事业运行支出1,097,100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病虫害控制支出517,747.5元,主要用于规范化提升全市检疫申报点、加强动物卫生监督监管工作、购买畜禽标识专用材料,保障了畜禽依法依规调运和疫病可追溯工作正常开展、加强屠宰场的日常监管工作;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监督指导申报点认真开展产地检疫工作、完成省农业农村厅安排兽药质量监督抽样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样品抽检工作任务,开展‘瘦肉精’抽检工作,促进质量安全监管。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8,000元,较上年增加15,000元,增长45.4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合计0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合8,000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6次,共计接待100人次,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0,000元,较上年增加15,000元,增长6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合计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元,较上年增加15,000元,增长6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加原因是:上年车辆没有进行较大的维修,今年预算车辆维修费会增加,预算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共申报项目4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财政预算安排617,747.5元。

1.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补助经费30,793元,绩效目标:用于规范化建设1个基层动物检疫申报点,对照工作规范化、形象标准化、手段信息化、条件现代化、管理痕迹化“五化”要求,加强基层动物检疫申报点管理,提升动物检疫服务水平,防止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发生;

2.动物防疫补助经费36,954.5元,绩效目标:用于定期对全市规模养殖场、生猪定点屠宰场、饲料生产企业、兽药经营门店等加强日常监管和指导服务,严格落实产地检疫、屠宰检疫技术要求,加强规范用药及畜牧安全生产知识宣传,保障畜牧业健康稳步发展;

3.其他运转动物卫生监督项目补助经费100,000元,绩效目标:用于监督指导全市77个产地检疫申报点认真开展产地检疫工作,确保全年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动物及其产品检疫投诉次数0次;完成省农业农村厅安排兽药质量监督抽样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样品抽检工作任务,开展‘瘦肉精’抽检工作,促进质量安全监管;

4.第二批动物防疫补助经费450,000元,绩效目标:用于购买畜禽标识专用材料,保障了畜禽依法依规调运和疫病可追溯工作正常开展,以及对A类屠宰企业实施动物卫生监督在线监管,加强屠宰场的日常监管工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资产总额597,861.23元,其中:流动资产1.23元,固定资产597,86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9,204.2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9,207元,流动资产减少2.7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50000232601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