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4150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上年持平。2023年和2022年本部门均无因公出国(境)工作安排,此项预算费用均为0元,无费用增减变化的情况。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6500元,与上年持平。市乡村振兴局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要求,结合我局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对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确定了公务接待预算经费与上年保持一致。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35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元,与上年持平。2023年和2022年市乡村振兴局车辆编制均为1辆、实有车辆1辆,不存在购置公务用车的情况;同时我局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要求,结合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对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确定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预算经费为35000元,较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四、2023年预算“三公”经费公开表
01.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总表 1-1
02.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项目明细表 1-2
附件: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总表 1-1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项目明细表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