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645-5/20230620-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乡村振兴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3-04-13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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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预算 “三公”经费编制说明

保山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4150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上年持平。2023年和2022年本部门均无因公出国(境)工作安排,此项预算费用均为0元,无费用增减变化的情况。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6500元,与上年持平。市乡村振兴局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要求,结合我局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对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确定了公务接待预算经费与上年保持一致。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35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元,与上年持平。2023年和2022年市乡村振兴局车辆编制均为1辆、实有车辆1辆,不存在购置公务用车的情况;同时我局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要求,结合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对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确定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预算经费为35000元,较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四、2023年预算“三公”经费公开表

01.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总表 1-1

02.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项目明细表 1-2

附件: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总表 1-1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项目明细表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