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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保编办〔2019〕41号《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我单位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动物疫病预防、诊断、监测、预警、控制,动物疫情报告,动物强制免疫疫苗调供,指导重大动物疫情处置和人畜共患病防治;承担兽药、饲料、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检测技术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下,坚持“十四五”发展理念,以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安全事件“两个确保”为目标,转作风,强素质,重服务,求创新,努力开创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安全工作新局面。
一是加强畜禽基础免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对农村散养户继续推广“集中免疫,整村推进”免疫模式和生猪“321”免疫新技术,强制免疫病种的群体免疫密度和抗体合格率分别达到农业部规定的90%和70%以上。规模养殖场实施程序免疫,积极推进落实“先打后补”政策,达到免疫程序化、免疫档案规范化、免疫效果监测科学化、防疫监督常态化的“四化”防疫目标。认真组织年度春秋“两防”工作,做好疫苗调供和指导县(市区)搞好技术培训、疫苗瓶回收销毁、落实防疫政策、加强疫苗管理,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目标实现,为全市动物疫情平稳提供保障。
二是加强动物疫病监测净化工作。根据全省动物疫病监测计划、专项动物疫病防治计划,加强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病监测防控净化;加强重点动物疫病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加强专项病净化检测和病原学检测。完成省下达我市动物疫病监测、专项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治任务,为全市动物疫病防控、净化提供科学依据。
三是做好专项病防治工作。特别是做好布病、结核病监测净化和种畜禽场疫病净化工作。同时做好狂犬病、马鼻疽、牛结节性皮肤传染病、疯牛病、痒病、牛瘟、牛肺疫等专项病的监测防控,以及做好猪赛卡病毒病防范工作,切实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卫生安全。
四是加强兽药饲料畜产品安全检验检测工作。按照云南省本年度兽药、饲料、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和监管工作方案,组织完成保山市饲料检测任务,完成保山市、怒江州兽药检验任务;继续做好对中普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兽用生物制品批签发抽样工作。为畜牧业投入品、畜产品安全监管和推广健康养殖技术提供科学依据。
五是完成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兽药饲料畜产品安全检测室、动物疫病检测股、动物疫情防控应急和公共卫生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保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
年末其他人员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10549529.5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59909.59元,占总收入的95.3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89620.00元,占总收入的4.6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52466.43元,下降5.8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05606.43元,下降4.79%;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146860.00元,下降23.07%。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调整工资,导致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支出比上年增加84923.07元;二是遗属补助提标,导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比上年增加2155.60元;三是因本年深入贯彻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导致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29287.27元;四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710257.83元,其中:中央动物防疫补助资金减少239876.64元、省级动物防疫资金减少307207.19元、市级动物防疫资金增加26000.00元、省级农业发展资金减少72260.00元、“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资金增加29946.00元;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14686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10504863.54元。其中:基本支出3553307.42元,占总支出的33.83%;项目支出6951556.12元,占总支出的66.1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50643.58元,下降5.8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7991.40元,增长1.95%;项目支出减少718634.98元,下降9.37%;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调整工资,导致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支出比上年增加84923.07元;二是遗属补助提标,导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比上年增加2155.60元;三是临聘人员工资增加10200.00元;四是本年深入贯彻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导致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29287.27元;五是2023年工作重心转变,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718634.98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53307.4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370178.21元,占基本支出的94.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3129.21元,占基本支出的5.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951556.1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23年中央、省市三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项目经费6468916.17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248916.17元,资本性支出220000.00元。
一是完成2023年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疫苗年度采购747万头份/万毫升,强制免疫疫苗的采购为保障我市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提供了保障,为全市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动物源性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保障,为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出重大贡献;
二是完成散养户免疫户口册采购10.715万册,分发给各县区散养户使用;
三是完成疫苗存储专用冰柜采购47台、冷藏包455个,调配各县区乡镇兽医站使用。冷链设施配置为我市基层防疫工作储存、运输疫苗提供了有力硬件保障;
四是完成畜禽样品检测13428份,其中:非洲猪瘟监测1440份、猪瘟监测1037份、猪蓝耳病监测1037份、口蹄疫监测2944份、禽流感监测1057份、新城疫1057份、布鲁氏菌病复检88份、小反刍兽疫监测220份、牛结节性皮肤病310份、包虫病监测555份、马传贫500份、疫病净化监督检验484份、秋防检查免疫抗体检测2675份、疑难病诊断检测24份。动物疫病监测可及时发现疫病发生、流行及免疫情况和准确快速的诊断动物疫病,快速处置,降低畜禽发病率和死亡率,为动物疫病防控净化提供了科学依据;有效降低疫情风险,为畜牧业生产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提供保障,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五是指导五县(市、区)兽医实验室开展免疫抗体检测、布病、非洲猪瘟等疫情和病原学监测41038份;
六是配合部、省两级在辖区监测采样送检及阳性样品送省复检等共计4643份;
七是指导龙陵县黄山羊核心种羊有限公司通过国家级布鲁氏菌病净化场评估,成为我省第一个通过国家级布鲁氏菌病疫病净化的种羊场。持续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鼓励种畜禽场积极申报疫病净化场建设,不断提高养殖环节生物安全管理水平,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八是完成《2023年东河流域畜禽科学养殖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培训》《养殖规范用药技术培训》《高黎贡山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培训》《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以及生猪、肉牛、肉羊、肉鹅科学养殖技术培训和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畜禽常见疫病防控技术培训49期,累计培训各级动物防疫人员、农村实用人才、村社干部、养殖场户3735人次。各项培训对提升基层动物防疫能力和科学饲养水平奠定了基础。
2.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经费774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80.00元,资本性支出7160.00元。
一是完成保山市、怒江州兽药检验任务60批次,检验合格57批,合格率95.0%。饲料兽药检测为依法查处制造、销售、使用假劣饲料等提供执法依据,充分发挥畜牧业技术支撑作用,有力保障畜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和畜产品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是完成省兽药饲料检测所委托的“云南省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三季度、四季度对怒江州抽样任务20批任务。
3.2023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项目经费29946.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9946.00元。
一是完成对4家受援单位开展养殖技术、疫病防控、生物安全、疫病处置等内容的技术培训2场,培训134人次。大力提升了受援单位动物防疫能力和科学饲养水平。
二是完成对1家受援单位提供防疫消毒物资援助,为动物疫病防控及净化提供了物资保障。
三是积极推进受援单位动物疫病净化工作,2023年龙陵县黄山羊核心种羊有限责任公司已通过国家级布鲁氏菌病净化场评估,该场是我省第一个通过国家级布鲁氏菌病疫病净化的种羊场。腾冲市巴福乐槟榔江水牛良种繁育有限公司、昌宁县煌容牧业有限公司已完成省级疫病净化创建场的申报工作。
4.2023年单位其他收入资金重大动物强制免疫疫苗中标企业返回的赔偿项目资金394703.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94703.00元。
一是兑付三县一区疫苗应激反应补偿金23万元,有效增强养殖户信心、保障养殖户权益、提高防疫工作效率、维护社会稳定和提升政府公信力。
二是支持施甸县兽医实验室能力提升改造5万元,有效提升我市兽医实验室整体检测水平。
三是对昌宁县、施甸县基层防疫人员开展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暨防检员实用技术培训2期,累计培训193人次。对提升基层动物防疫能力和科学饲养水平奠定了基础。
四是保障市级兽医实验室正常运转、公务用车行车保障及“春秋两防”免疫督导检查等人员出差保障。
5.2023年省级业务部门直拨饲料兽药检测工作补助资金50250.95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2000.95元,资本性支出8250.00元。
一是完成“2023年云南省畜禽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水分含量检测483批,合格465批,总合格率96.3%;
二是协助省兽药饲料检测所到腾冲开展生鲜乳收购站样品现场检测及抽样2批;
三是完成省级委托对中普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兽用生物制品批签发抽样29批、质量监督抽样3批,对华宇生物科技(腾冲)有限公司批文申请抽样6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59909.5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76%。与上年相比减少505606.43元,下降4.79%,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调整工资,导致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支出比上年增加84923.07元;二是本年深入贯彻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导致商品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742845.10;三是遗属补助提标,导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比上年增加2155.60元;四是采购我市动物疫苗存储专用冷链设备导致资本性支出比上年增加15016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2994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0%。主要用于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9946.00元,其中: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9946.00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9006.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609006.56元,其中: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6000.00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54572.16元;死亡抚恤248434.40元,其中:死亡抚恤225448.4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74656.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74656.56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169474.5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05182.0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8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5880.00,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588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9140420.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86%。主要用于农业农村9140420.47元,其中:事业运行2663764.30元、病虫害控制6468916.17元、农业生产发展774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8000.00元,决算为63629.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55629.2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7.43%,完成年初预算的111.2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元,决算为8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2.5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8000.00元,支出决算为63629.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55629.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2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元,决算为8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依据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补助经费绩效目标开展工作,追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6000.00元,以弥补我单位2辆公务用车运维费不足,用于ETC充值使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287.27元,下降6.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287.27元,下降7.16%;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控制非公务用车需求,合理安排车辆出行任务,加强公务用车维修审批管理,提高驾驶员的驾驶技能和节油意识,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工作职能内的动物疫病防控、饲料兽药畜产品安全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级业务部门工作指导督查、县乡村级送实验室检测样品及工作交流等相关工作,产生接待17批次78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主要原因为是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资产总额665336.75元,其中,流动资产107949.50元,固定资产557387.2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1915.5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1647.5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75039.2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154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629.2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75039.2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75039.21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232601101111
附件【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240923021535779.xlsx】
附件【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2024092302145607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