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25-X/20240929-00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4-09-29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土壤肥料工作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0000232600601000

保山市土壤肥料工作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土壤改良培肥技术研究与推广,土、肥、水节本增效技术研究、示范与推广,新型肥料、调节剂试验示范和特种经济作物专业肥的研发,土、肥、水和农作物样品的检测与质量评价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加强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保护耕地质量。

保障全市50个耕地质量监测点正常开展(指标43个,超额完成7个),各监测点按照一个监测点一个方案的原则制定技术方案,已全部完成大春种植、收获测产、取样送检工作,数据全部录入系统。做好2023年498个调查与评价点的田间内容调查、土壤样品采集、样品化验工作,完成2022年全市及五县(市、区)耕地质量等级评价,2022年全市耕地质量等级5.22等,较2021年提高0.04等。

2.做好测土配方施肥基础工作,促进化肥减量增效。

一是做好主要农作物肥效试验。在五县市区不同作物上开展化肥利用率、化肥减量增效、中微量肥料田间试验15组,大春试验开展11组,已完成试验,正在撰写试验报告,小春试验4组正在组织实施。二是更新完善主要农作物施肥推荐配方。以县域为单位制定主要农作物的施肥推荐配方,组织专家论证后发布,并及时印制细化到乡镇、村、社,全市发布主要作物科学施肥指导意见。三是开展农户施肥情况调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470户以上农户施肥情况调查,建立施肥档案,详细记录施肥等农事操作,及时录入数据监测系统上报,已完成农户施肥情况调查481户。四是做好“三新”化肥减量增效示范推广。实施农机农艺相结合的施肥技术,提高施肥的精细化水平。举办测土配方施肥、化肥减量增效样板1350亩,水稻550亩、玉米450亩、豌豆150亩、马铃薯100亩、小麦100亩,其中:腾冲市600亩、隆阳区200亩、昌宁县200亩、龙陵县150亩、施甸县200亩,统一采购19-6-8云天化复合肥54吨,目前已完成物资采购和发放工作。

通过从上到下、从点到面全方位的技术措施,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全市化肥用量继续实现负增长,从而减轻农业面源污染。

3.抓好技术推广,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

一是大力推广有机肥施用、绿肥种植等有机质提升技术,继续加强酸化土壤改良试验示范推广。2023年,推广配方肥施用量(折纯)5.28万吨,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550万亩。推广新型肥料控释肥、水溶肥等3.32万吨、面积40.5万亩,增施有机肥313万亩,发放技术资料(含施肥建议卡)23600份,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二是做好水肥一体化示范推广。积极开展水肥一体化技术培训,2023年实施高效节水灌溉51.9万亩,其中水肥一体化示范推广13.82万亩,逐渐扩大技术影响力,充分调动种植户应用水肥一体化的积极性。

4.积极推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云政发〔2022〕30号)精神,认真做好我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组织开展外业调查采样技术、信息化平台及质量控制培训3次,培训240余人;组织开展外业调查采样技术及质量控制等内容考试3次,参加培训考试162人,考试通过126人,通过率78%;选派技术力量指导腾冲市开展成果汇总工作,顺利通过验收,指导龙陵县和隆阳区开展外业采样调查工作,督促县区做好样品流转及全程质量控制等工作,至采样工作结束市级组织专业技术人员6人到县(区)开展质控32天115人次,涉及土样样点108 个(含剖面54个)。

5.加强肥料监管,提高肥料产品质量。

一是对全市辖区内所有肥料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9次,重点对肥料生产登记证情况、肥料生产登记有效期情况进行核查,全市登记在册的肥料生产企业17个,正常生产销售肥料企业11个。二是配合受省农业农村厅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到五县(市、区)共同完成30个肥料样品的抽样任务,此次肥料质量监督抽查对象是保山市所有肥料生产企业和部分肥料经营门市,采取随机抽样抽查的方式,共抽查肥料生产企业9个,肥料经营门市16个,抽取肥料样品30个,其中有机肥样品9个、复合肥料17个、大量元素水溶肥料1个、肥料元素水溶肥3个,任务数完成率为100%。三是积极指导肥料企业办证,提升企业的肥料生产技术规范,使产品质量得到有效提升,今年开展肥料登记证现场考核8家,考核通过7家。四是开展省级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1次,联合市场监管局对全市抽查的3个肥料企业进行检查。五是按时上报肥料信息调度10期、肥料就位情况调度表10期、肥料价格调查表20期。

6.加强技术培训,提高技术水平。

一是加强对单位职工的能力培训,组织单位职工以线上线下、室内室外等不同形式参加各种理论知识、业务知识培训学习,千方百计提高职工专业技术水平,提高服务能力,累计参加各种培训学习80人次。二是开展科学施肥技术、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培训3期,培训人员202人,在东河流域开展科学施肥技术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培训15期,培训797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份,引导农户采用科学施肥技术,减少化肥使用量。三是加强对基层农技人员的技术培训,举办保山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采样启动暨技术培训会、土壤普查信息化平台操作及质量控制培训班,培训五县(市、区)土肥技术人员及乡镇农业中心负责人共计200人。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科研试验示范推广室、化验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保山市土壤肥料工作站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保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土壤肥料工作站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2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土壤肥料工作站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土壤肥料工作站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土壤肥料工作站2023年度收入合计2768807.4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68807.4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82044.28元,下降12.1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82044.28元,下降12.13%;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5896.9元(人员经费增加119093.11元,公用经费减少3196.21元),项目支出减少497941.18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土壤肥料工作站2023年度支出合计2768807.47元。其中:基本支出2224356.65元,占总支出的80.34%;项目支出544450.82元,占总支出的19.66%;上缴上级支0.00出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82044.28元,下降12.1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5896.90元,增长5.50%;项目支出减少497941.18元,下降47.77%;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是项目支出减少497941.18元,其中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减少419815.90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目减少128125.28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土壤肥料工作站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24356.6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19795.83元,占基本支出的95.3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4560.82元,占基本支出的4.7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土壤肥料工作站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44450.8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22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支出243273.00元,项目用于在五县(市、区)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价,498个调查点(隆阳138个、施甸61个、腾冲122个、龙陵69个、昌宁108个),编制耕地质量等级报告。开展肥料效应、化肥利用率等田间试验,进行农户施肥调查,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三新”配套技术推广,以县为单位向社会公开发布肥料配方;

2.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100959.82元,项目用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示范样板,在全市五县(市、区)开展科学技术培训,实现全市化肥使用量负增长;

3.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生产保障资金支出100218.00元,项目用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举办化肥减量增效示范样板,开展土壤肥料田间试验和科学技术培训等工作;

4.2023保山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补助经费支出100000.00元,项目用于做好我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全面查明查清我市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土壤肥料工作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68807.4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382044.28元,下降12.1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497941.18元,其中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减少419815.90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目减少128125.2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7547.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86411.35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36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3127.6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9683.67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1632.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81632.40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106371.2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9928.33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332.79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9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80.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8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2288647.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66%。主要用于农业农村2288647.72元,其中:事业运行1744196.90元、农业生产发展444450.82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10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500.00元,决算为23699.9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0834.9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7.91%,完成年初预算的83.3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元,决算为286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2.09%,完成年初预算的63.6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86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土壤肥料工作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500.00元,支出决算为23699.9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0834.9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3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4500.00元,决算为286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6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917.50元,下降10.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536.50元,下降14.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19.00元,增长27.5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3536.50元;二是单位开展业务交流、指导调研等公务接待费增加619.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及田间试验、下乡调查指导、专业技术培训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开展、项目申报对接、工作协商洽谈、项目检查验收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土壤肥料工作站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土壤肥料工作站资产总额1340876.27元,其中,流动资产682058.48元,固定资产46029.1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612788.65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6.0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32.1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4项,账面原值129463.5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53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333.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095.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095.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232600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