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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制定全市农业机械化推广规划及组织实施工作;农业机械新机具、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技术培训工作及信息化建设;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及项目建设技术指导;农业机械产品质量投诉受理工作;提供农机化技术咨询服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认真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对县级农机补贴政策实施管理人员开展业务指导,开展了2次业务集中培训,到乡镇开展购机补贴宣传和指导8次。实时通报、督促我市各县(市区)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实施进度、实施情况和工作信息。2023年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可用资金为1381.527万元,截止目前已使用1752.649万元,使用比例为101.58%,已结算1504.455万元,结算比例为87.19%%,,补贴各类农业机械8584台,受益农户7521户。使用报废机具补贴8.49万元,报废机具9台,受益农户7户。
2.开展主要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创建
(1)在全市完成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样板1400亩(其中隆阳区300亩,施甸县600亩,腾冲市300亩,昌宁县200亩),平均每亩节本增效500元,辐射带动1万亩。发布《保山市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规程》地方标准,进一步发挥了示范样板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2)积极开展主要粮食作物机收减损技术工作,在全市范围共建立水稻机收减损检测点14个,玉米机收减损监测点10个;全市共计举办机收减损技术培训24期,共培训690人次;举办机收减损大比武活动一次,奖励机手3人次;截止10月底,所有水稻机收减损监测点平均损失率为2.99%,玉米机收减损监测点平均损失率为3.48%,均低于农业农村部现行作业标准;挽回水稻机收损失0.147万吨,挽回玉米机收损失0.001万吨;在昌宁县完成麦类生产机械化示范样板200亩,示范推广麦类机收减损技术,辐射带动500亩。
(3)积极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机械化种植技术试验示范。在腾冲市完成大豆玉米复合种植机械化技术示范样板100亩,在隆阳区完成大豆玉米复合种植机械化技术示范样板1000亩,示范推广大豆玉米机械化播种施肥技术和机械播种质量提升技术,每亩节本增效500元,辐射带动10000亩。
3.加大新型农机具、新技术的引进和示范
(1)示范推广播种质量提升技术。结合我站示范样板,示范推广水稻精量复式播种施肥机,改制示范推广玉米大豆复合施肥播种机。示范推广手推式播种机播种玉米、大豆和豌豆,在山区示范推广300亩。示范推广我站改制的蚕豆播种机,示范面积100亩。
(2)开展水稻侧深施肥技术对比试验5亩,水稻热区水旱轮作示范样板10亩,通过对比实验,两项示范技术具有节肥增产增收的作用,是我站下一步重点推广水稻节肥增效的农机化技术。
(3)植保无人机技术示范推广。在隆阳区潞江镇举办了一期技术培训班,现场演示植保无人机技术。
(4)秸秆机械化离田还田技术示范推广。与市能源站合作,在昌宁县勐统镇开展香料烟秸秆还田技术培训和演示现场,培训学员50人。结合我站示范样板,示范推广秸秆自动进料粉碎机。
(5)插秧机和拖拉机自动导航驾驶技术示范推广,在隆阳区示范推广300亩。
(6)丘陵山区微耕机使用技术示范推广,举办4期丘陵山区微耕机使用维修技术培训班,示范推广作业面积100亩。
4.做好农机化技术现场演示培训工作
大力开展以农机惠农政策、农机新技术新机具应用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机化技术培训活动。2023年9月,举办2023年全市主要粮食作物生产机械化现场观摩暨水稻机收减损技术培训班1期,对提升作物播种质量技术、机收减损技术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应用开展了培训,培训学员50余人。同时通过组织整合培训资源,多形式、多内容、多层次地培养农机化科技人才和农机作业人才。2023年我站共计举办各类农机化技术培训班16期,培训各类农机化技术人才790人,受到了参训农民群众的欢迎,提升了我市农机化科技水平。深入开展农科人员下基层活动,大力提升干部作风,组织农业科技人员深入基层、靠前服务,培训指导农机维护保养和安全生产操作知识,看苗情、送技术、送信息、现场答疑解惑,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2023年来全站技术人员下基层开展技术指导服务累计306人次。
5.持续开展“三区”人才、“科技特派员”技术服务
2023年市农机推广站派出7名“三区”人才项目科技人员和6名科技特派员,在隆阳区、腾冲市、昌宁县的12个村和7个合作社,开展农机化技术服务、指导和培训。截止目前,已召开技术服务培训会13场,建立玉米等机械化生产示范样板350亩,为受援村和农机合作社提供了有效的农机化技术服务。
6.开展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工作
认真组织各县(区)分站做好农机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及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加强农机质量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农机产品质量调研,维护消费者的权益。组织开展了“农机3·15”农机质量投诉宣传咨询及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5550份,提供咨询551人次。
7.扎实开展农科人员下基层工作
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发展特色产业,组织农科人员深入农业生产第一线,认真开展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集成配套和示范推广、农机化工作调研,2023年来完成上级安排的农机化调研工作5项;在春耕、夏收和秋收季节共组织市、县、乡农机技术人员150多人次,深入村社和合作社,指导检查、保养和维修各类农机具550多台(套),保证作业机具的完好率;通过组织农机技术人员巡回于田头地脚、各作业场地,检查督促,维护作业秩序,了解情况,帮助机手解决困难,合理调配机具,有效发挥农业机械抢节令、保农时、提质量、降成本的功效。全站技术人员下基层开展技术指导服务累计306人次。
8.抓紧抓实乡村振兴工作
抓好干部扶贫工作,严格按照市局的安排部署,定期到挂钩户开展扶贫村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继续抽调1名专业技术人员到施甸县担任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员,到工作队员派驻村开展农机化技术培训指导。
9.农机推广信息宣传工作取得新成效
2023年在全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站农机推广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持续稳定提高,围绕农机推广工作发展重点和热点,在保山农业上发表15条信息,在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发表12条,在有力地宣传我市农机推广工作亮点和成效,受到了云南省农机推广站的表扬。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农业机械推广室、农业设施推广室、节能技术推广室、农产品质量投诉分站和财务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保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
年末其他人员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23年度收入合计3490238.4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29933.74元,占总收入的98.2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0304.69元,占总收入的1.7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19635.97元,下降15.0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79940.66元,下降16.54%;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均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59793.71元,增长11700.2%。主要原因一是本年人员结构改变工资收入减少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二是本年单位资金项目增加导致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23年度支出合计3486134.41元。其中:基本支出3233738.78元,占总支出的92.76%;项目支出252395.63元,占总支出的7.2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23739.99元,下降15.1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56404.02元,下降14.68%;项目支出减少67335.97元,下降21.0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均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本年人员结构改变导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减少;二是本年项目数量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33738.7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79168.71元,占基本支出的95.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4570.07元,占基本支出的4.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2395.6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农机新技术新机具引进试验示范推广项目支出99999.96元,主要用于:建设主要粮食作物机械化示范样板800亩,举办技术培训2场,培训人次100余次。示范样板平均每亩节本增效大于150元;示范样板平均每亩省工大于1个;秸秆还田样板土壤有机质提高率大于8%;带动全市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机械化水平逐年持续提高大于1%。
2.2022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农机化发展与购置补贴)项目支出2021.10元,主要用于指导五县(市、区)完成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安全、按时兑付到购机户,农机化发展与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率90%以上,降低农户购机成本10%至30%。
3.2023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项目支出20075.00元,主要用于建设农机化新技术示范样板400亩,举办农机化技术培训1期,培训30余人,形成咖啡生产机械化技术调研报告1份,补短板需求清单1份,研发改造技术报告1份,2023年全市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53%以上,其中机播率达10%以上,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000万元以上。
4.2022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项目支出19900.00元,主要用于建设玉米耕种收机械化技术示范样板150亩,开展微耕机安全操作保养技术培训,为受援村培训一批农村科技创新人才,提高农户的科技素质,提高农户微耕机的作业和维修保养技术水平,示范推广先进适用的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
5.2023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项目支出48498.90元,主要用于建设麦类、油菜等主要作物机械化生产示范样板400亩,中药材(前胡)种植农业机械化示范样板100亩;开展农机化技术培训8期,培训农民300-400人次;开展桑园滴灌带技术试验示范推广20亩;对部分水稻育秧工厂及其微喷灌设施进行改造提升。
6.2022年科技计划省对下转移支付专项资金项目支出5700.00元,主要用于在受援村开展农机化技术培训1场,培训人员50人次,通过开展农业机械常识、使用技能、维护保养等内容的培训,使参训农民掌握微耕机及常用农机具的维修与保养、操作规范、减低农户养护机具成本,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常识,提高农业机械的正确使用率,减少农机质量与安全事故,让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中发挥出应有的最大效益。
7.2023年云南省科技特派员项目资金支出45385.00元,主要用于在受援村建设青豌豆套种试验示范20亩,开展农机化技术培训6场,培训人员260人次,通过开展农机化技术培训,使参训农民掌握小型农机具的安全操作与维护,提高当地的农机化水平。
8.2023年科技特派员(奎丽洁)项目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在受援村开展农机化技术培训2场,培训人员100人次,通过对受援村村民的微耕机培训、无人机培训,提高当地村民农机安全意识及农机化技术水平。
9.税务局返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补助资金项目支出815.67元,主要用于购买与完成“三代”税款手续相关工作的办公耗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29933.7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6%。与上年相比减少679940.66元,下降11.68%,主要原因一是本年人员结构改变导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减少,二是项目数量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74098.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6%。主要用于其他科学技术支出68398.90元,其中:其他科学技术支出68398.90元;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5700.00元,其中: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5700.00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2641.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0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62979.27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72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7715.5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38063.75元;抚恤19662.00元,其中:死亡抚恤19662.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4238.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64298.97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147884.1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08267.4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087.46。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0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5040.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504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2603914.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92%。主要用于农业农村2603914.60元,其中:事业运行2481818.54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99999.96元、农业生产发展22096.1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0元,决算为27870.0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4955.0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9.54%,完成年初预算的99.8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元,决算为291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46%,完成年初预算的97.1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91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0元,支出决算为27870.0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4955.0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291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76140.63元,下降96.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77637.70元,本年支出决算为0.00元,较上年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4.93元,下降0.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542.00元,增长112.1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177637.7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44.93元;二是单位开展业务交流、指导调研等公务接待费增加1542.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农业机械化技术试验、示范、推广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工作交流(7批次,51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资产总额2606056.29元,其中,流动资产156167.88元,固定资产2447441.4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447.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6416.8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14240.0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19.85平方米,账面原值1.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0项,账面原值3906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970.00元;出租房屋1309.00平方米,账面原值2146132.23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79608.2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5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232601001111
附件【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20240927092713364.docx】
附件【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24092709273147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