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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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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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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16年度部门决算

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是从事公益型农机技术推广服务事业编制全额拨款单位。

单位主要职能:指导、协调全市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承担上级下达的农机化项目编制全市各个时期的农机化技术推广计划和发展规划,拟定相应的推广措施和建议;根据各个时期农业生产的需要组织开展先进适用的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新设施、农村节能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和技术培训工作;总结、发掘区域内民间先进适用的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的制作和使用经验,并加以完善和推广;开展农机产品技术检测、鉴定;受理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市农业局的领导下,对全市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行督促、指导;面向农村及中小企业开展农机化技术咨询服务。

(二)单位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工作稳步推进 

1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意见》保政发【2014】27号的安排部署以及《2016年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项目实施方案》和保山市农业局《关于加强2016年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站认真组织实施好全市2016年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工作,及时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将工作任务细化,涵盖五县(区)并有具体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将水稻机械化生产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户,建立市、县(区)样板,强化样板示范引导,拓展辐射范围。全市完成水稻机耕面积98.05万亩(次),比上年增1.25万亩,增长1.3%;完成水稻机插秧面积8.43万亩,比上年增2.43万亩,增长40.9%;完成水稻机收面积47.5万亩,比上年增加1.48万亩,增长3.2%;完成水稻机械烘干0.5万亩,比上年增加0.32万亩,增长178%;水稻耕播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51%,较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建立市、县(区)、乡镇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样板36片,面积1.08万亩,涉及20个乡镇;其中市级核心示范样板2830亩,县(区)级样板7970亩。

2水稻生产机械化试验

为了能更加精准地为我市水稻插秧机的选型和水稻机械化种植方式提供理论依据和参考,在去年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做好机插水稻不同移栽密度试验和水稻机械直播试验。机插水稻不同移栽密度试验分别在隆阳区和腾冲市通过25cm、30cm不同行距的插秧机对大田移栽不同丛数的秧苗进行对比试验;水稻机械直播试验在施甸县仁和镇,试验面积125亩,通过两年水稻直播试验的实收测产和效益分析,产量与机插秧相比基本持平,但水稻生产成本更加节省。

3手动插秧机引进试验

为了满足小田块、梯田水稻种植的需要,我站选型引进了手动插秧机2台进行试验示范。该水稻插秧机体积小、重量轻、造价低、操作简单,今年5、6月我站在辛街乡进行了多次试验

2、新型农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取得新成效

1多功能联合收割机引进我站通过深入调研、资料查询,结合保山市农艺要求,引进多功能联合收割机1台。该机最大特点是可一机多用,通过更换配件可收水稻、油菜、麦类、玉米等作物。今年在隆阳区辛街进行了水稻、油菜收获试验示范,取得很好效果,带动农户购置10多台。

2保护性耕作试验。深松和秸秆还田能增加土壤有机质,改良土壤结构,使土壤疏松,具有较好的保肥、保水功能。今年3月我站在去年试验的基础上使用双轴灭茬旋耕机在辛街乡进行了试验,并采集了土样进行化验。全年示范推广作业面积1000多亩,双轴灭茬旋耕机进行试验获得成功,标志着我市的农机耕耙作业质量有了新突破。

3平田器引进引进全液压折叠式自动水平整平器进行了试验示范,该机械不但省去了人工平田工序,节省了劳动力,而且满足了机插秧“田平、泥细、水浅”的技术要求,有利于水稻机插秧的推广,计划扩大推广。

4深松作业。根据云南省农机深松作业列入补贴范围,我站认真组织开展全市深松作业,明确农机深松作业补贴对象、标准、方式和要求,加强宣传培训、深松机选型和深松作业田块规划2016年全市共完成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面积7781.83亩,使用国家购机补贴项目补助资金总额311273.2元。

5马铃薯生产机械引进借鉴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经验,积极探索马铃薯生产机械化,引进适宜的马铃薯播种和收获机械进行试验示范,建立马铃薯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样板120亩。

3、科技创新,研发、试制实用农机具

在核桃收获机研发获得专利的基础上,今年又自行研发设计、制作了核桃开沟施肥机械,通过性能试验,效果满足核桃树施肥要求,得到林业专家、核桃种植户的认可,达到申报国家专利条件。

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有力

及时做好政策宣传和购机需求预报工作,召开了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1场,对2016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2016年全市完成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607.617万元引导农民及农业服务组织自筹资金4523.63万元,购买各类补贴机具6444 台(套),受益农户5788

5、农机产品质量投诉扎实有效

  认真组织各县(区)分站做好农机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及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在“3.15”活动期间,全市六分站共印发各种宣传资料9630份,出动科技人员162 人次,接待群众咨询1158人次,抽查农机经营企业47 户,未发现无证、照及制假售假劣质农机及零配件现象,并设立举报投诉热线电话、举报投诉箱的方式,认真受理并处理农民群众的投诉。通过广泛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广大农户对农机的使用及维权知识有了更深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进一步实现了农机销售与技术服务的紧密结合,提高了放心农机的使用效率。

6、省级劳动力转移培训顺利推进

继续以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农村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引导性培训。今年4月和6月分别在龙陵县长岭岗村和龙陵县小河村举办了两期省级劳动力转移培训,共计培训学员105人。

7、“三区”人才技术服务项目,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根据保山市科技局《关于下达2016年度“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的通知》,我站7名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到隆阳、施甸、腾冲和昌宁4个县(市、区)7个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技术服务。7名专业技术人员针对不同地区农业特色和农机技术需求进行调研并制定了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在服务区域提供农机技术服务指导和培训,为服务地区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提高农机技术区域发展的能力与水平。

8、工作亮点

1 “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获得市政府科技推广三等奖,省农业厅二等奖。

2建立了我市首个“农业机械试验示范基地”,为先进、适用、经济、安全的农机具试验、示范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农机试验基地的建立能有效服务于地方特色农业,有效辐射带动周边群众积极采用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对提高我市农业机械化水平、促进我市农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核桃开沟施肥机械的研发成功,有望获得国家专利。今年自行研发设计、制作了核桃开沟施肥机械,通过性能试验,效果满足核桃树施肥要求,得到林业专家、核桃种植户的认可,达到申报国家专利条件。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站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16年度收入合计388.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8.7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本年收入比上年增82.5万元,增26.94%,主要原因:离退休人员抚恤金、工资结构调整增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16年度支出合计361.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2.20万元,占总支出的80.78%;项目支出69.54万元,占总支出的19.2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本年支出比上年增55.45万元,增18.10%。,主要原因:离退休人员抚恤金、工资结构调整增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2.20万元。比上年增加71.4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增加离退休人员病逝抚恤金、在职及离退休人员调增工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9.54万元。比上年减少16.01万元,主要原因:“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行动计划、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这两个项目的实施年度是2016年至2017年,项目本年度没有实施完,项目资金结余结转到2017年继续实施。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项目,支出1.76万元。

2、省级现代农机技术推广专项资金,支出10万元。 

3、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支出0.19万元。

4、市级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项目,支出42万元。

5、省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支出3.30万元。

6、市级农业切块资金-农业生产(新型农机具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支出10万元。

7、市级农机产品推广监管工作经费,支出0.94万元。

8、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支出1.3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1.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本年支出比上年增55.45万元,增18.10%,主要原因:离退休人员抚恤金、工资结构调整增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科学技术(类)支出1.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6.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

6、农林水事务(类)支出273.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7万元,支出决算为3.65万元,完成预算的98.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5万元,完成预算的97.0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42万元,下降28.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015年减少1.46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015年增加0.04万元,增长2.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15年相同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15年因公出国(境)支出1.46万元,而2016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万元,占54.79%;公务接待费支出1.65万元,占45.2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以及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专项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业务及工作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站属事业单位,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

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