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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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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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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农业技术综合推广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

保山市农业技术综合推广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农业技术综合推广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农业技术综合推广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单位是从事公益型农业科研推广技术服务,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员的事业编制全额拨款单位。

单位的主要工作任务是承担上级科研院所、推广部门下达的各种科研推广任务;对县级农业中心、农科站(所)进行业务指导,开展作物学农业资源利用研究。其中包括水稻、玉米、大小麦、蚕豆、油菜、蔬菜、魔芋、马铃薯等主要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和配套栽培技术研究;农作物新品种的引进、筛选鉴定、试验示范;良种繁育、种子生产加工及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研究及推广、园艺学如花卉、盆景、绿化苗木的开发应用;农作物,土壤肥料、植物保护(新农药试验示范和推广)、耕作制改革等新技术的探索、试验示范和推广;认真贯彻《农业法》、《种子法》、《农业技术推广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大力举办各种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样板、搞好农业科学技术宣传培训,种植业技术综合配套咨询服务。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夯实育种基础,加强品种选育

全年共完成玉米、水稻、麦类、油菜、辣椒等5类作物配制杂交组合1693份,比上年同期减少430份;主要是由于蚕豆组配期雨水太多,导致今年蚕豆杂交组合无法进行,水稻父母本花期矛盾突出。种植育种株系材料23378份,较上年同期增加3125份,选留大小春育种材料22570份较上年减少808份,减少原因主要是小麦病害严重,抗病株系相对减少。引种鉴定388个品系。承担国家、省、市各级试验54组,较上年同期减少7组,对798个稳定新品系进行鉴定,评鉴出苗头品系近 100余个,其中玉米20个,水稻(试验数据尚未结果)大麦33个,蚕豆30个,豌豆4个,小麦4个,辣椒1个,马铃薯9个,下一年继续试验鉴定,为今后我市粮油生产提供后续优良品种储备。

2.积极探索农作物栽培技术

完成各种个作物栽培研究试验、病虫害防治试验9组,通过科学试验,为集成农业新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提供科学依据。

3.举办示范样板,以点带面促推广

2016年累计在全市主办大麦、油菜、蚕豆、豌豆、马铃薯,间套种、早秋作物栽培等新品种和新技术示范样板46块4.13万亩。

(1)完成省级小春高产创建样板3块3.27万亩。一是在腾冲马站、龙陵镇安完成万亩麦类高产创建2块20290亩,超计划1块,平均亩产480千克,比非样板区亩增56.6千克,增加产量114.8万千克,增加产值229.6万元。二是在隆阳区丙麻乡、腾冲县中和乡举办万亩油菜高产创建1块12366亩,平均亩产213.03kg,比非样板区亩增43.23千克,增25.46%。项目超计划完成任务指标。按油菜籽市场综合价5.0元/kg计算,新增总产值267.29万元,经济效益显著

(2)完成千亩烟后大麦示范样板1块1045亩,平均亩产554.6千克,比非样板区亩增69千克,增加产量7.2万千克,增加产值14.4万元。

(3)完成百亩样板42块7526亩,一是百亩麦类示范样板15块3256亩,平均亩产434.1千克,比非样板区亩增48.9千克,增加产量15万千克,增加产值30万元。二是豆类样板3块460亩。其中商品蚕豆新品种示范样板1块60亩,平均亩产干籽粒182.6千克,较非样板(165.5千克/亩)增17.1千克/亩,增10.33%;鲜食豆类样板2块400亩,平均亩产鲜荚616.6千克,比非样板区增53.5千克,增9.5%,示范样板新增总产值6.85万元,亩增产值171.2元。三是油茶样板2块200亩,其中油菜烟后免耕打塘直播百亩核心样板1块100亩,平均亩产305.14kg,稻田油菜撒播节本增效样板1块,加权平均亩产113.79千克/亩,实现亩产值216.45元。四是马铃薯示范样板3块210亩,其中加工型50亩,秋马铃薯60亩,良种繁育示范100亩。五是辣椒样板4块200亩,样板田平均亩产3471千克(3340-3650千克之间),比大面积亩产3150千克,亩增321千克,增10.2%,示范样板总产鲜椒69.42万千克,新增鲜椒6.42万千克。六是间套种样板9块2350亩,其中小春间套种鲜食豆类6块1100亩,平均亩产鲜荚734.75千克,比非样板亩增产94千克,增14.7%,以平均售价4.8元计算,增加总产值,49.63万元。大春玉米间种辣椒1块250亩,样板较非样板区亩增鲜椒575kg,亩增产值1035.00元,亩增玉米352kg,亩增产值704.00元。玉米间种大豆2块1000亩,样板较非样板区亩增玉米158.5kg,增黄豆50kg,亩增产值637.00元/亩。增产效益明显。七是举办水稻新品种展示示范样板3块,面积350亩。其中,在保山坝金鸡乡金鸡村举办水稻新品种展示暨水稻产量极量攻关样板109.5亩,经测产验收,样板平均亩产868.8千克/亩,达到了比对照增产15%,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10%的攻关目标,该样板成为保山市2016年大春观摩会重点观摩样板,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在腾冲市滇滩镇结合稻田养鱼举办优质粳稻新品种岫粳22号示范样板100亩,样板规格统一,长势整齐,平均产量达到610千克,创该区域水稻较好成绩,为多雨区水稻增产增收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八是玉米样板3块500亩,其中玉米体系建设核心示范区1块100亩,加权平均亩产806,比目标任务800/亩增6,超任务指标 0.75%。面积和亩产指标均超额完成任务指标。晚秋玉米样板示范区2块400亩,目前正进入授粉灌浆期,普遍长势较好,产量预计能达到目标要求。

(4)2016年全市油菜示范推广种植面积46.82万亩,亩产149.3kg,总产6990万千克其中自育品种保油7、8号10万亩,示范推广蚕豆面积17.02万亩,总产2200.3万千克,平均亩产129.28千克,其中自育蚕豆品种保绿豆1号近5万亩。2016年全市种植大麦51.2万亩,平均亩产247千克,其中大麦自育品种40万亩。种植小麦16.9亩,平均亩产219千克,比上年增10.7千克。推广岫椒系列新品种4300亩,示范面积平均亩产3294.9千克,比大面积亩产3150千克,亩增144.9千克。2016年示范推广自育和引进玉米新品种41万亩,占全市计划播种面积130万亩的31.5%,其中,保玉7号、8号7万亩,保玉9号和保玉13号15万亩,北玉20、周玉0913、五谷1790、雅玉88、昭阳4号等共计19万亩。在全市扩大示范岫粳22号、岫粳28号等新品种5000亩,推广自育岫系水稻品种48万亩,其中岫粳15、18、20、21、23号、岫糯3号等40万亩,保粳杂2号、76两优5号、两优“2887”8万亩。指导全市实施大春间套种推广项目1项30万亩。大春产量结果正在调查总结当中。

(5)2016年示范推广大麦免(少)耕轻简栽培技术19万亩,每亩节省用工3个,按70元/工计,共节支3990万元。示范推广烟后种植大麦19.2万亩,平均亩产245.4千克,亩增产44.5千克。推广桑园、果园、核桃树下套种大麦6.5万亩,平均亩产221.7千克,亩增产40.8千克。推广抗旱栽培模式(早秋大麦)8.8万亩,由于早栽,充分利用前期雨水,平均亩产仍达237.5千克,亩增产36.4千克。示范推广大骠马、爱秀防除草2.05万亩,防效均达95%以上,平均亩增产38.5千克,增加大麦产量78.93万千克。示范推广6%立克秀拌种防治大麦条纹病5.2万亩,防效达93~98%,平均每亩增产27.5千克,增加产量132万千克。

4.加强对外合作,增强内部实力

一是积极争取项目支持。继续争取做好国家大麦青稞现代产业技术体系保山综合试验站工作、云南省水稻产业体系保山综合试验站工作,云南省玉米产业体系玉米育种及繁育研究室工作,承担云南省农业厅科技增粮项目大麦、油菜高产创建3片及间套种1块,继续牵头组织云南省优质啤饲大麦新品种选育及示范推广协作项目,同时向省农业厅申报项目。二是加大对外合作力度,继续与国家大麦改良中心开展啤饲大麦穿梭育种,积极配合中国农业大学有关专家,开展“玉米灰斑病的基因定位与QTL作图研究”等方面研究试验。

5.结合项目载体,力抓农业科技服务

以承担实施的国家、省、市农业科技项目为载体,一是今年2月承办了全市县乡农业科技人员技术培训会,培训117人次,培训效果显著。二是与市农机推广站合作,云南省产业技术体系水稻综合试验站核心样板举办机插秧现场会3次,结合样板工作,开展水稻、玉米、大麦、油菜、农药等新品种、新技术培训会63场,培训科技人员和农户6429人次,发放农业科技宣传资料5000余份。四是派出3名科技干部,作为“四群”教育工作和精准扶贫工作队支持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单位业务,积极参与扶贫攻坚,2016年投入项目资金15万元,为挂钩村脱贫致富作了大力的资金和技术支持。

6.认真组织学习,紧抓作风建设

一是抓学习不放松,保山市农科所把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两手抓、两促进。在继续开展感恩教育、“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等专题教育的基础上,切实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

二是狠抓作风建设,以“为民、务实、清廉”为政治风向标,抓紧、抓实、抓细作风转变促进业务发展。

三是部署任务不落空。紧紧围绕科研生产计划任务,明确各室的主要职责和目标任务,层层部署落实,做到目标任务合理分工,指标细化到个人,责任落实到个人。

四是督促检查不懈怠。单位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任务目标的落实和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到样板区检查10次以上,看望“四群”队员2次,对落实不力或不到位的室及个人及时调整,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和处理。

7.主要工作成效及成果

(1)2016年育成通过省审(鉴定)品种6个,(岫粳18号、76两优5号、“保油杂1号”通过云南省审定,保大麦17、18、19号通过省级鉴定)。为保山农业经济的发展增强了有力的优良品种储备,特别是“保油杂1号”是保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杂交油菜品种的零突破,也是地州市级科研单位油菜杂交育种的零突破,处于全省领先地位。

(2)油菜隐性核不育两系不育系“81AB”和油菜隐性核不育三系不育系“270A0Bb”通过省级鉴定。两个不育系的鉴定为保山杂交油菜新品种的选育奠定坚实的基础。

(3)保粳杂2号、保大麦8号、13号、15号、16号入选2016年云南省主导品种;“烟后大麦高产栽培集成技术”、“轻简栽培集成技术”入选2016年云南省主推技术,进一步促进了保山自育品种和自研栽培技术在全省范围内得到大力推广,对保山农业科研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4)2016年完成了水稻原原种基地建设项目,该项目预算投资194.83万元,其中财政投资180万元,单位自筹14.83万元。实际投资262.81万元,现初验结束,进入资金审计和财务决算阶段。该项目的建成为保山优质水稻良种的繁育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保山优质水稻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极大的改善了农科所科研基础设施。

(5)在省级以上发表论文23篇,在国家、省级产业体系建设平台报送信息142条,农业信息10条,进行电台公益节目98.7专题报道1次,电视专题报道和电台宣传2次。

(6)2016年获科技成果奖4项, “大麦高产高效栽培技术集成及示范推广”获云南省政府科技进步三等奖;“保山市推广五谷1790”示范推广项目荣获云南省农业厅农业技术推广三等奖,“保山市早秋大麦丰产栽培技术集成及示范推广”荣获保山市农业局科技推广一等奖; “保山市玉米新品种北玉20号示范推广”项目获保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二等奖。 

(7)通过抗病新品种的培育及推广、新技术的创新和应用,利用新品种的抗病性、丰产性,生物技术多样性(间套种)等技术,极大的抑制了作物病虫害的发生,大大提高了粮食作物产量和质量,为农业环保和食品安全提供了保障,为实现全市农药化肥零增长的目标起到了积极地作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保山市农业技术综合推广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农业技术综合推广中心2016年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农业技术综合推广中心2016年度收入合计979.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9.5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0.67万元,增了0.07%。主要原因分析是调整工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农业技术综合推广中心2016年度支出合计914.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7.21万元,占总支出的75.19%;项目支出226.80万元,占总支出的24.8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64.87万元,减了6.63%。主要原因分析是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农业技术综合推广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7.2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48万元,增了4.32%。主要原因分析是调整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农业技术综合推广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6.8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3.34万元,减了29.16%。主要原因分析是减少了项目。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大麦青稞、玉米、水稻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项目支出58.06万元;

2.“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项目支出17.72万元;

3.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省级科技增粮(大麦油菜高产创建、作物间套种、晚秋种植)项目支出86.95万元;

4. 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省级经济作物生产(蔬菜)项目支出4.10万元;

5. 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水稻、玉米)项目支出25.85万元;

6.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省级农业科技推广与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水稻、麦类)项目支出18.72万元;

7.省级现代种业监管资金项目支出5.40万元;

8.市级农业切块项目支出1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农业技术综合推广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4.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64.87万元,减了6.63%。主要原因分析是减少了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科学技术(类)支出75.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9%。主要用于项目支出,其中:大麦青稞、玉米、水稻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项目支出58.06万元;“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项目支出17.72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1.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96%。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其中:退休人员工资支出154.55万元;养老保险支出10.97万元;死亡抚恤费支出26.07万元。

7.农林水(类)支出646.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75%。主要用于①基本支出495.62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支出391.45万元;办公费、水电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104.17万元。②项目支出151.02万元,其中: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省级科技增粮(大麦油菜高产创建、作物间套种、晚秋种植)项目支出86.95万元;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省级经济作物生产(蔬菜)项目支出4.10万元;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水稻、玉米)项目支出25.85万元;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省级农业科技推广与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水稻、麦类)项目支出18.72万元;省级现代种业监管资金项目支出5.40万元;市级农业切块项目支出10.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农业技术综合推广中心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6.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8.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09万元,完成预算的93.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4万元,完成预算的14.9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车辆修理费增加。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3.90万元,增长31.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79万元,增长24.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0万元,增长97.0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修理费增加、业务往来交流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09元,占86.28%;公务接待费支出2.24万元,占13.7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0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09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山市农业技术综合推广中心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以及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专项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2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7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山市农业技术综合推广中心开展业务及工作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农业技术综合推广中心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6.81万元,所采购的具体货物为农用物资、办公电脑、打印机、办公家具等。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