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农业技术综合推广中心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农业技术综合推广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农业技术综合推广中心(保山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是从事公益型农业科研推广技术服务,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员的事业编制全额拨款单位,单位设办公室1个,各种农作物试验研究推广室7个。
单位的主要工作任务是承担上级科研院所、推广部门下达的各种科研推广任务;对县级农业中心、农科站(所)进行业务指导,开展作物学农业资源利用研究。其中包括水稻、玉米、大小麦、蚕豆、油菜、蔬菜、魔芋、马铃薯等主要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和配套栽培技术研究;农作物新品种的引进、筛选鉴定、试验示范;良种繁育、种子生产加工及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研究及推广、园艺学如花卉、盆景、绿化苗木的开发应用;农作物,土壤肥料、植物保护(新农药试验示范和推广)、耕作制改革等新技术的探索、试验示范和推广;认真贯彻《农业法》、《种子法》、《农业技术推广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大力举办各种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样板、搞好农业科学技术宣传培训,种植业技术综合配套咨询服务。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工作基础扎实
(1)圆满完成全年科研任务,全年共完成水稻、玉米、麦类、油菜、蚕豆、辣椒等作物杂交组合2123份,比上年同期减少66份;种植育种株系材料20253份,较上年同期增加2440份,选留小春育种材料9255份,较上年同期增加1759份;引种鉴定382个品系,选留84个相对较好的品系下一步继续筛选鉴定;承担国家、省、市各级试验59组,较上年同期增加11组,对882个稳定新品系进行鉴定,评鉴出苗头品系17个,其中玉米2个、大麦5个,小麦3个,辣椒1个,马铃薯6个,(水稻和玉米试验尚未结束)为今后我市粮油生产提供后续优良品种。
(2)品种选育成效显著,2015年岫粳16号获知识产权保护,保粳杂2号、保恢4号、保恢5号申请知识产权保护,进入测试阶段;岫粳18号、保粳杂3号通过云南省初审;三系杂交油菜早油1号进入云南省生产试验;保玉14号、保玉15号,在云南省杂交玉米预试中产量都在800千克以上,有望进入省区试和品种审定;保大麦14-J2、保大麦14-J8、保大麦14-J25、保大麦14-J31、保大麦BJ-13、保小麦2号、保小麦3号、两系杂交种保油杂2号等8个品种进入了省区域试验;保粳杂2号、保大麦8号、13号、14号入选为2015年云南省主导品种;保大麦13号参加国家区试3年平均亩产395千克,比对照增6%,15个参试品种居第二位,是我省第一个具备国审条件的品种, 2个大麦品种通过了省区试,已具备了非主要农作物的登记条件。
2.积极开展农业新技术研究。完成各种作物的生产潜力、密度、肥料、播期、间套种行比、药效等栽培研究试验、病虫害防治试验10组,通过科学试验,为集成农业新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提供科学依据。根据农业生产需求,引进低毒低残留新型农药10余种,为农业生产安全提供有效支持。
3.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成果显著
(1)示范样板成效显著。2015年累计在全市主办水稻、玉米、大麦、油菜、蚕豆、豌豆、马铃薯,间套种、早秋作物栽培等新品种和新技术示范样板42块4.98万亩,示范新品种41个,其中省级高产创建样板4块4.11万亩,大春间套种推广项目1项30万亩,累计投资样板经费95万元。
高产创建项目4片:一是在腾冲县固东镇举办大麦万亩高产创建10270亩,平均亩产492.5千克,比非样板区平均亩产411.4千克增81.1千克,增19.7%。增加大麦产量83.29万千克,增加产值166.58万元。二是在龙陵县镇安镇举办大麦万亩高产创建10150亩,平均亩产436.1千克,比非样板区平均亩产392.7千克增43.4千克,增11.1%。增加大麦产量44.05万千克,增加产值88.1万元。三是在腾冲县界头乡举办油菜万亩高产创建10650亩,超计划完成6.5%,加权平均亩产197.68千克。四是在腾冲县猴桥镇举办水稻万亩高产创建1片。
完成千亩样板2块: 一是在隆阳区板桥镇举办1015亩烟后大麦丰产样板,加权平均亩产541.9千克,较相邻田块平均亩产457.2千克亩增84.7千克,增产18.5 %。增加大麦产量8.6万千克,增加产值17.2万元。二是在施甸县老麦乡清河村高海拔山区举办2500亩早秋麦丰产样板,加权平均亩产345.5千克,比邻田对照(310千克/亩)增35.5千克,增11.5%;增收大麦8.88万千克,增加产值17.75万元。
另外,完成百亩样板36片:
一是大麦样板10片:在隆阳区新街乡邹里村举办保大麦13号新品种展示样板200亩,平均亩产386.9千克。在施甸县太平乡举办109亩烟后大麦丰产样板,平均亩产451.4千克。在隆阳区蒲缥镇老山头村举办110亩早秋麦丰产样板,平均亩产454.8千克。在隆阳区蒲缥镇冷水箐村举办100亩核桃树下套种大麦丰产样板,平均亩产396.7千克。在腾冲县马站乡兴龙村举办500亩大麦高产示范样板,平均亩产499.9千克。在腾冲县马站乡三联村举办100亩免耕大麦丰产样板,平均亩产508.8千克。在腾冲县滇滩镇早坡村举办250亩保大麦8号丰产样板,平均亩产526.7千克。在腾冲县明光乡举办216亩大麦丰产样板,平均亩产482.3千克。在腾冲县猴桥镇举办613亩大麦丰产样板,平均亩产217千克。在昌宁县漭水镇沿江村举办105亩高海拔早秋麦样板,该村海拔2200米,品种选用保大麦12号,平均亩产415.8千克。
二是小麦样板1片:在施甸县五楼村举办500亩保麦1号丰产样板,加权平均亩产449.7千克。
三是豆类样板3片:在瓦窑镇中和村完成蚕豆新品种示范推广面积250亩,平均亩产180.34千克。在施甸县何元乡完成鲜食豌豆新品种示范面积200亩,平均亩产鲜荚484.6千克。在隆阳区蒲缥镇王头寨村完成鲜食豌豆新品种示范面积300亩。平均亩产鲜荚514.2千克。
四是早秋作物间套种样板3块:在隆阳区蒲缥镇水木龙村,完成烤烟套种鲜食豌豆样板100亩,加权平均亩产鲜荚806.9千克。比目标产量亩增产356.9千克,增79.3%,受到当地农户的广泛好评。在龙陵县大寨社区实施了“玉米套种早青甜脆豌豆”样板100亩,平均亩产375千克。在龙陵县丛岗村新增实施了“烤烟灾后套种甜脆豌豆”样板100亩,平均亩产850千克。
五是油菜样板3片:隆阳区辛街乡示范样板200亩,平均亩产197.0千克;隆阳区丙麻乡示范样板200亩,平均亩产221.5千克;施甸县水长乡200亩,示范样板平均亩产215.7千克。
六是辣椒样板4块:2015年在隆阳区板桥镇沙登、汉庄、上美村和河图镇陈家庄等地举办岫椒6号辣椒新品种高产示范样板100亩,样板田平均亩产3650千克。
七是在全市五县区举办水稻新品种展示示范样板5块,面积713亩,展示岫粳26号等岫系水稻新品种;
八是在隆阳区西邑、瓦房和龙陵县勐糯等乡(镇)举办玉米样板四块800亩面积,由于干旱影响,导致播种节令推迟,目前尚未成熟。
九是完成万亩粮食作物间套种技术推广示范项目核心区350亩,千亩示范面积1050亩,辐射带动推广30.14万亩,超计划完成0.47%。
十是完成了市级重点专项“马铃薯良种繁育”项目200亩,其中繁殖云薯304(原种)80亩、丽薯7号(一级种)120亩,对项目进行测产和实收,隆阳区杨柳乡茶花村“丽薯7号”平均单产1256千克,“云薯304号”平均单产1353.4千克,,瓦马乡安邦村“丽薯7号”平均单产1840千克,合计生产马铃薯种薯317392千克,若按50%留作种薯,每亩用种200千克,可供下年1269.6亩大田生产用种薯。
(2)通过举办示范样板,以点带面,促进了单位自育新品种的大面积推广应用
2014-2015年度全市油菜示范推广种植面积46.8万亩,其中自育品种保油7号、保油8号10万亩,占总面积的21%。推广种植蚕豆面积17.02万亩,其中“保绿豆1号”占透心绿蚕豆种植面积的80以上%。推广种植豌豆18.44万亩,以引进品种为主;推广种植大麦51.53万亩,其中自育品种46万亩,占种植面积的90%。在保山及德宏州示范推广岫椒系列新品种4200亩,平均亩产3387.4千克。2015年示范推广自育和引进玉米新品种66万亩,占全市计划播种面积130万亩的50.8%,其中,保玉7号、8号7万亩,保玉9号和保玉13号15万亩,北玉20、周玉0913、五谷1790、雅玉88、昭阳4号等共计41万亩。在全市扩大示范保粳杂3号、岫粳17号、岫粳18号等新品种3.5万亩,推广岫粳12、15、20、21、23号、保粳杂2号等岫系粳稻新品种33万亩。
4.积极争取项目、加强对外合作
一是积极争取申报项目。继续争取做好国家大麦青稞现代产业技术体系保山综合试验站工作、云南省水稻产业体系保山综合试验站工作,云南省玉米产业体系玉米育种及繁育研究室工作,承担云南省农业厅科技增粮项目水稻、大麦、油菜高产创建3片、及间套种1块,继续牵头组织云南省优质啤饲大麦新品种选育及示范推广协作项目,同时向省农业厅申报了油菜、马铃薯、蔬菜3个项目。二是加大对外合作力度。完成国家大麦改良中心下达的啤饲大麦穿梭育种任务:415份啤饲大麦育种材料筛选鉴定;61个品种×5行品比试验;白粉病抗性鉴定试验1组;新品种扩繁1个:浙云1号5个点50亩。配合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科院、国际玉米小麦改良中心及省农科院有关专家,开展了相关的玉米研究试验三组,承担实施了 “玉米灰斑病的基因定位与QTL作图研究”、丹尼尔博士的玉米自交系抗病性鉴定、中国农科院徐云碧研究员的抗性鉴定及基因定位材料的组配(种998行)等方面的研究试验,占地面积9亩,1560份玉米株系材料,收获果穗4560个。
5.主要成果
2015年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5篇,在国家、省级产业体系建设平台报送信息210条,农业信息17条,市电视台报道3次,公益98.7专题访谈2次,获农业厅农业科技推广二等奖1项,市政府科技进步三等奖2项,农业局农业科技推广二等奖2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保山市农业技术综合推广中心,属于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63人,属于事业编制;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58人。
离退休人员3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8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保山市农业技术综合推广中心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保山市农业技术综合推广中心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保山市农业技术综合推广中心决算总收入978.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8.8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14.5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基本支出在职人员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增加奖励性绩效,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死亡抚恤费,增加项目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978.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8.73万元,占总支出的67.29%;项目支出320.14万元,占总支出的32.71%。与上年对比增加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基本支出在职人员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增加奖励性绩效,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死亡抚恤费,增加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保山市农业技术综合推广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58.7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1.50万元,增了40.99%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单位绩效工资、调资经费、抚恤费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6.4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保山市农业技术综合推广中心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0.1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09万元,增了7.77%,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了项目。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 大麦青稞、玉米、水稻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项目支出97.24万元;
2.技术创新人才培养项目支出6万元;
3.优质种业基地认定项目支出5万元;
4.“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项目支出9.52万元;
5.省级粮食生产科技增粮(大麦、水稻、油菜高产创建、作物间套种)项目支出111.98万元;
6.省级农业科技推广(大麦、水稻)项目支出41.60万元;
7.省级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冬油菜)项目支出20万元;
8.市级农业切块(粮油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及示范推广、冬马铃薯基地)项目支出28.8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农业技术综合推广中心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8.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了28.08%,主要原因分析是基本支出在职人员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增加奖励性绩效,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死亡抚恤费,增加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117.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3%。主要用于项目支出,其中:大麦青稞、玉米、水稻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项目支出97.24万元;技术创新人才培养项目支出6万元;优质种业基地认定项目支出5万元;“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项目支出9.5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6%。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其中:退休人员工资支出166.77万元,死亡抚恤费支出54.47万元。
3.农林水支出639.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37%。主要用于①基本支出437.49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支:329.19万元;办公费、水电费、维修(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108.30万元。②项目支出202.38万元,其中:省级粮食生产科技增粮(大麦、水稻、油菜高产创建、作物间套种)项目支出111.98万元;省级农业科技推广(大麦、水稻、蔬菜)项目支出41.60万元;省级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冬油菜)项目支出20万元;市级农业切块(粮油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及示范推广、冬马铃薯基地)项目支出28.80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农业技术综合推广中心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2.4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2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14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4.4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保山市农业技术综合推广中心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29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运行维护费11.29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3.8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以及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专项业务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保山市农业技术综合推广中心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158人,接待费开支1.14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0.6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及工作交流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无。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