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单位工作宗旨:为农村经济健康发展提供管理保障。业务范围:一是以维护农村稳定为立足点,抓好三大管理工作,即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保护农民的经济利益;加强农村集体财务、资产管理,防止集体资金流失。二是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立足点,开展三项指导工作,即指导搞好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和健全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新机制;指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组织和引导农民进入市场;指导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村家庭经营提供优质丰富的服务。三是承担全市农经干部业务培训工作。此外,还承担着农村经济统计,农村入户调查季报统计、农村审计,农村财会培训和农业基点、农产品成本核算点、农民负担监测点、价格信息点的试点示范等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积极推进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收。2019年1-3季度,统计部门调查公布,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971.00元,同比增长10.10%(其中:家庭经营性净收入4272.00元,同比增长9.70%;工资性净收入3128.00元,同比增长10.50%;财产性净收入186.00元,同比增8.80%;转移性净收入2385.00元,同比增9.50%),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2350.00元的80.70%。据农经部门初步分析预测(入户调查统计详细数据要到2019年12月底才出来),预计2019年第四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可达2410.00元,增收的主要支撑点是家庭经营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全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将达12380.00元,同比增长9.80%,可超额完成年初制定的12350.00元的目标任务。其中:家庭经营性净收入可达5840.00元,同比增长10.00%;工资性净收入3980.00元,同比增长9.80%;财产性净收入150.00元,同比增8.00%;转移性净收入2410.00元,同比增9.50%。
2.切实开展好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认真开展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工作要求,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通过多方努力,截至2019年10月底,全市74个乡(镇)、895个村(社区)、10906个村民小组,共完成承包地确权面积643.35万亩,占全市“二调”耕地面积498.69万亩的129.00%,占全市二轮承包耕地面积238.85万亩的269.35%;签订完善农户承包合同519199份,占应确权颁证农户519600户的99.92%;全市共颁发经营权证书519199本,占应颁证农户的99.92%;完成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归档数量304302卷。全市五县(市、区)确权成果数据库已于今年3月在全省率先通过了国家、省级检查汇交,作业单位自检自查、县级成果检查验收、市级全面检查验收等工作已全面完成并顺利通过检查验收,应用平台建设工作正在扎实开展。
3.扎实推进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根据中央和省上的总体部署, 2019年2月份,保山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了《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保发〔2019〕5号);5月份,为切实加强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委市政府成立保山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保办字【2019】30号),并以领导小组文件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保产改〔2019〕1号),对清产核资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同时,经过努力争取,我市已被列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推进试点,按要求在2020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截至2019年10月底,全市共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理登记单位12444个,完成100%,其中:村级单位945个,组级单位11499个(含自然村);清理核实登记农村集体资产总额15455000000.00元,经营性资产558000000.00元,非经营性资产14897000000.00元,清理核实集体土地2309万亩,清产核资工作成果在县级检查验收、市级核查验收的基础上,于10月中旬顺利通过了省级抽查验收。全市共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单位数4922个(村级419个,组级4503个),占47.6%;完成成员身份认定277726户、1050075人,占应确认农户的52.6%。预计到今年11月底,全市可全面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工作。
4.积极开展创新土地流转机制工作。根据《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创新投融资机制的意见〉等5个意见的通知》(保发【2017】2号)文件提出的“到2021年,全市农村耕地规模流转面积达70万亩以上,占家庭承包耕地合同面积的30%,年均增长20%以上的目标”要求,通过各县(市区)的不懈努力,积极培育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巩固提升四种模式(专业大户流转土地模式,家庭农场生产模式,专业合作社经营模式,龙头企业带动流转土地模式),探索开展四种模式(宅基地集约开发模式 农村土地银行模式,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模式, 田保姆种田模式),截至2019年9月底,全市1-3季度新增耕地流转面积5.62万亩,全市耕地规模流转面积达51.12万亩;新增家庭农场63个,全市经农业部门认定的家庭农场达276个;新增专业合作社100个,全市专业合作社达3360个;新增龙头企业5个,全市农业龙头企业达383个,形成一定适度规模经营、多种形式并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格局,有效促进了农民增收。
5.积极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贫困退出机制实施方案》(保办字【2019】94号)文件要求,在具体工作中,我们紧紧围绕2019年全市135个贫困村出列的目标任务,积极拓展思路,多渠道推进贫困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一是由市财政牵头从整合扶贫资金中对2019年拟退出的贫困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每个村给予200000.00元的扶持,确保当年退出贫困村有一定稳定收入来源;二是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深化村级集体经济强村工程的通知》(云组发【2019】3号)通知精神,由组织部门牵头,农业、财政积极配合认真做好了2019年度中央及省级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的申报实施工作,共获中央和省级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64个扶持资金32000000.00元,边疆党建长廊“四位一体”建设项目5个共计25000000.00元。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增强了村级自我保障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实现了村村都有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三是下发了《关于加强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日常联系指导工作的通知》,确保了我市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持续健康发展,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
6.认真开展涉农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按照《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涉农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和保山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风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我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履行好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全力排查整治涉农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了专项排查人员到位、职责明确、措施有效,摸清了底数,堵塞了漏洞,切实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截至2019年9月底,全市共组织大型集中宣传活动 28场次,参加群众 22280人次,发放传单、手册等宣传资料6000余份,悬挂张贴展板横幅109张;开展进村组活动 541场次,参加群众55099人次;开展进社区组活动 31场次,参加群众 1450人次;开展进机关活动40场次,参与员工797人次;开展进学校活动16场次,参与师生4315人次;开展进工厂活动14场次,参加职工401人次。 其中,市农业农村局于5月13日、17日先后参与市级非办组织的进下村、易罗社区集中宣传2次、参与群众600余人次,制作横幅1条,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等资料800多份,利用微信自媒体、微博宣传10481次,发送短信9314条,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广告56场次,全力营造广泛宣传、全面动员预防和打击非法集资声势氛围。
7.认真开展好承包土地矛盾纠纷的调处、信访案件排查、人大政协提案议案的答复、市委办政府办相关农村经营管理方面的信息约稿的撰写工作。
8.认真做好农经统计分析工作。认真抓好了季报、半年报、年报和入户调查统计工作,加强了与统计部门的沟通合作,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为各级党委政府制定促农增收政策措施及时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发挥好服务作用。
9.积极做好深化农村改革的其他工作。当前正处于深化农村改革的关键时期,农经部门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各项重点改革任务,积极配合、主动作为,抓好“三权分置”、产业扶贫攻坚、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等各项深化农村改革的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4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206129.4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06129.4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53536.22元,增长19.08%,主要原因分析:
1、在职人员调资增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得类保险缴费增加,绩效工资增加,导致人员经费较上年度增加341866.23元。2019年机构改革新进人员增加,日常公用经费减少4330.01元。
2、2019年项目经费为16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6000.00元。主要是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较上年增加16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174893.80元。其中:基本支出2046129.42元,占总支出的94.08%;项目支出128764.38元,占总支出的5.9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322300.60元,增长17.40%,主要原因分析:
1、2019机构改革有新进人员,在职人员调资增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得类保险缴费增加,绩效工资增加,导致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度增加341866.23元。
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4330.01元。主要是差旅费支出减少12693.71元。
3、2019年支出项目经费128764.38元,较上年减少15235.62元。主要是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支出较上年减少15235.62元,有结余31235.62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42129.4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7536.22元,增长19.76%,主要原因分析:
1.在职人员调资增资及各类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等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341866.23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63413.00元、津贴补贴增加10750.00元、绩效工资增加140018.6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22210.98元、医疗费增加80073.55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支出3040.01元。其中:办公费减6960.09元,差旅费减12693.71元,主要是机构改革职能划转,为节省开支下乡出差次数少。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2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8764.3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235.62元,下降10.58%,主要原因分析:
1、市级农业切块资金项目支出均为10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2、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减少项目支出15235.62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4893.8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322300.60元,增长17.40%,主要原因分析:
1、2019机构改革有新进人员,在职人员调资增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得类保险缴费增加,绩效工资增加,导致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度增加341866.23元。
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4330.01元。主要是差旅费支出减少12693.71元。
3、2019年支出项目经费128764.38元,较上年减少15235.62元。主要是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支出较上年减少15235.62元,有结余31235.6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7,736.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3%。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38,439.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9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发放住房补贴。
12.农林水(类)支出1,847,737.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96%。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机构运行经费和农业发展项目开展。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4000.00元,支出决算为24099.04元,完成预算的70.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024.04元,完成预算的92.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75.00元,完成预算的11.9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资金严格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在公共交通便利的地方出差调研时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未使用预算资金1975.96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资金,由于按照差旅费管理规定和保山市公务接待相关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控开支,未使用预算资金7925.00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377.08元,下降8.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47.92元,增长2.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925.00元,下降73.1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资金较上年增加的原因是到县乡督促指导工作次数增多,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547.92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资金,同比减少公用经费中公务接待费资金2925.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024.04元,占95.54%;公务接待费支出1075.00元,占4.46%。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024.0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3024.04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日常工作及项目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7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7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日常工作开展、项目对接、工作协商洽谈、项目检查验收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是事业单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部门资产总额628398.97元,其中,流动资产62318.00元,固定资产533080.9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3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4918.1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150529.0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
|
|
| 单位:元
|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
合计
| 1
| 628398.97
| 62318.00
| 533080.97
| 432498.90
| 27866.95
| 0
| 72715.12
| 0
| 0
| 33000.00
| 0
|
| ||||||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1.项目名称
支农专项资金-减轻农民负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及调解仲裁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财农〔2019〕8号预算批复,下达我单位市级财政专项资金100000.00元,用于完成减轻农民负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及调解仲裁专项工作。项目起止时间: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到位时间:2019年2月。项目完成情况:2019年度内全部完成,无结余资金。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成立项目实施、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站长任组长,分管副站长任副组长,财务室、经管室人员为成员,财务室负责项目实施中发生费用的审核、报销等工作。一是落实责任,层层抓落实。按照项目计划推进工作。二是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资金实施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三是严格项目实施管理,加强监督检查,保政项目按计划实施,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度保山市农经站项目资金到位:市级农业切块专项资金10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市级农业切块专项资金100000.00元,全部投入减轻农民负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及调解仲裁专项工作上。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批复预算项目资金金额、科目、用途使用资金。业务室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领导审批等支付依据,财务室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对项目支付资料和依据进行审核,根据项目市级情况支付资金。项目资金的收支由财务室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云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进行规范核算管理。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市共培育家庭农场25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181个,农业龙头企业358家,新增土地流转面积8.38万亩,全市规模流转面积累计达53.9万亩,形成一定适度规模经营、多种形式并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格局,有效促进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认真开展好承包土地矛盾纠纷的调处、信访案件排查、人大政协提案议案的答复、市委办政府办相关农村经营管理方面的信息约稿的撰写工作。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达到预期效果。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绩效目标按期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自评,项目建设内容符合项目申报的要求,完成
了建设内容,达到了项目建设目标。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实施管理办法,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措施到位,管理规范。项目自评完成率100%,完成质量“优”。自评打分:9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进行统一公开,总结项目资金使用经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根据项目计划,合理制定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明确责任,分解任务,责任到人。项目实施中抓好督查落实。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一:1.项目名称
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农村经济信息统计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财农〔2019〕89号文,下达我单位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6万元,用于完成2019年度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统计调查工作,完成农民增收形势报告及农经管理情况分析5期;完成农经管理半年报、预测报及年终统计报表调查任务9套;调查户农户收入增加9%,上级部门满意度达90%项目起止时间: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到位时间:2019年6月。项目完成情况:2019年度内全部完成,结余资金312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成立项目实施、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站长任组长,分管副站长任副组长,财务室、经管室人员为成员,财务室负责项目实施中发生费用的审核、报销等工作。一是落实责任,层层抓落实。按照项目计划推进工作。二是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资金实施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三是严格项目实施管理,加强监督检查,保政项目按计划实施,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度保山市农经站项目资金到位:省级农业发展专项经费6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省级农业发展专项经费60000.00元,使用资金28800.00元,结余资金312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批复预算项目资金金额、科目、用途使用资金。业务室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领导审批等支付依据,财务室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对项目支付资料和依据进行审核,根据项目市级情况支付资金。项目资金的收支由财务室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云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进行规范核算管理。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农民增收形势报告及农经管理情况分析5期;完成2019年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统计调查工作,其中:半年报预测报及年终统计报表调查任务2套;调查户农户收入增加9.8%,上级部门满意度大于9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认真抓好了季报、半年报、年报和入户调查统计工作,加强了与统计部门的沟通合作,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为各级党委政府制定促农增收政策措施及时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发挥好服务作用。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达到预期效果。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9年度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使用资金28800.00元,结余资金31200.00元,结转2020年上半年项目经费还未到达时开展工作使用。
由于资金下达较晚,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加强对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各项问题进行梳理汇总,结合各县区执行情况进行沟通;指导、检查和督促各县区项目实施单位绩效管理的实施和推进工作,为市级绩效管理提供依据支撑。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自评,项目建设内容符合项目申报的要求,完成了建设内容,达到了项目建设目标。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实施管理办法,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措施到位,管理规范,确保了农经各项统计报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制定促农增收政策提供了可科学的鞠策依据。通过项目的实施,全市的农经统计信息工作做到全面、系统、真实、完善、及时、有效,运用统计数据的对比分析、调查,促进农民增收。项目自评完成率100%,完成质量“优”。自评打分:97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无。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根据项目计划,合理制定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明确责任,分解任务,责任到人。项目实施中抓好督查落实。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农经站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独立编制机构1个,定编14人,年末在职职工13人。退休职工5人。在职人员13人中,专业技术干部11人,管理人员2人,享受独生子女保健1人,女职工5人,领取遗属补助1人。单位车辆定编1辆。
单位工作宗旨:为农村经济健康发展提供管理保障。业务范围:一是以维护农村稳定为立足点,抓好三大管理工作,即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保护农民的经济利益;加强农村集体财务、资产管理,防止集体资金流失。二是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立足点,开展三项指导工作,即指导搞好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和健全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新机制;指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组织和引导农民进入市场;指导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村家庭经营提供优质丰富的服务。三是承担全市农经干部业务培训工作。此外,还承担着农村经济统计,农村入户调查季报统计、农村审计,农村财会培训和农业基点、农产品成本核算点、农民负担监测点、价格信息点的试点示范等工作。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部门绩效目标一: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报表的统计调查工作任务。
部门绩效目标二:完成农村经济信息统计的调查、收集、汇总、上报、分析和运用,为领导决策和指导农经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部门绩效目标三:认真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及调解仲裁专项工作。
部门绩效目标四:切实开展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部门绩效目标五:积极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部门绩效目标六: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
(3)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2019年度收入合计2206129.4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06129.42元。全年总支出2174893.80元。其中:基本支出2046129.42元,占本年支出数94.08%,项目支出128764.38元,占本年支出数5.92%。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主要是通过整体支出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保障农经统计信息工作的开展。通过绩效自评,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根据保财预〔2020〕95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进行自评
(3)自评组织过程
前期准备情况:成立自评工作领导小组,站长任组长,分管副站长任副组长,财务室、经管室人员为成员。依据《保山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和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及资金下达文件,开展绩效自评,
组织实施情况:根据绩效自评暂行办法和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及资金下达文件,精心组织,明确绩效自评工作分工,配备人员,健全绩效自评工作机制,在审核项目实施经费、进度、目标实现资料基础上,依据自评指标体系,对项目支出进行评价,形成项目绩效评价自评结论。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资金使用严格执行相关资金实施管理办法,做到专款专用。整体支出实施措施到位,管理规范。
(2)过程情况分析
切实履职,积极推进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收。
突出重点,切实开展好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创新土地流转机制工作。
狠抓落实,加快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
主动作为,积极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规范管理,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
强化质量,认真做好农经统计分析工作。
统筹协调,积极做好深化农村改革的其他工作。
(3)产出情况分析
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市共培育家庭农场25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181个,农业龙头企业358家,新增土地流转面积8.38万亩,全市规模流转面积累计达53.9万亩,形成一定适度规模经营、多种形式并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格局,有效促进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完成农民增收形势报告及农经管理情况分析5期;完成2019年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统计调查工作,其中:半年报预测报及年终统计报表调查任务2套;调查户农户收入增加9.8%,上级部门满意度大于90%。
(4)效果情况分析
通过自评,我单位整体支出内容符合申报要求,完成了建设内容,达到了绩效建设目标。确保了农经各项统计报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制定促农增收政策提供了可科学的鞠策依据。通过项目的实施,全市的农经统计信息工作做到全面、系统、真实、完善、及时、有效,运用统计数据的对比分析、调查,促进农民增收。整体支出绩效自评99分。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绩效自评工作还需进一步规范,一些工作还未形成常态化,单位绩效管理工作还有待提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单位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制度体系,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我单位整体支出预算执行自评结果均为优秀,项目实施为部门履职提供了有效支撑,达到了部门预期目标。通过绩效自评,为全市的农经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从而促进农民增收。
6.主要经验及做法
根据相关计划要求,合理制定预算项目绩效指标,明确责任,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实施过程中抓好督查落实。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参照保财预〔2020〕95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