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农业资源环境、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农畜产品、水产品、农田环境、土壤质量检测;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监督管理;农村能源生态建设。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1)蔬菜、水果检测工作稳步进行
①快速检测工作
根据《保山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保农通[2019]51号)文件的要求,全市蔬菜水果农药残毒快速检测任务10500个。截至10月底共抽取了12444个蔬菜水果样品进行农药残毒快速检测,完成任务数118.50%,合格样品12331个,合格率为99.09%,其中蔬菜样品9217个,合格样品9138个,合格率为99.14%;水果样品3227个,合格样品3193个,合格率为98.95 %。抽样地点涉及五县(区、市)的城区农贸市场、乡镇集市、蔬菜生产基地、超市及蔬菜批发市场。
根据《保山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保农通[2019]51号)文件的要求,开展定量检测100个。截至目前共抽检蔬菜水果样品101个,合格101个,合格率为100%。其中蔬菜97个,水果30个,食用菌1个。
②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整体推进
实施蔬菜农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整治地点涉及五县(区、市)的城区农贸市场、乡镇集市、蔬菜生产基地、超市及蔬菜批发市场,共抽检蔬菜、水果样品7657个。
③完成国家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工作
A.完成了对大理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抽检工作,共抽取了四个批次200个蔬菜水果样品,完成任务数100%,前三季度合格率100%,其中蔬菜样品120个,水果样品30个。第四季度样品正在检测中。
B.完成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种植业农产品抽检,共抽检蔬菜水果124个,合格123个,合格率99.20%。
C.完成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全年共抽检4次,抽检蔬菜水果样品160个(蔬菜130个,水果30个),抽检合格率100%。抽检地涉及隆阳区、施甸县、腾冲市、龙陵县、昌宁县蔬菜、水果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
D.完成2019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全年两次共抽检蔬菜水果样品81个,其中蔬菜76个,水果5个。第一次抽检蔬菜18个,水果5个,合格率100%,第二次抽检蔬菜58个,检测正在进行,检测结果未出。
E.2019年新认证1家,产品4个,产量0.8万吨,基地面积1.45万亩(昌宁县红庆糖业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新申报企业19家,产品77个。其中申报无公害农产品认定5家,产品7个,材料都已编制上报,等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评审发证。绿色食品认证14家,产品70个,1家获证,11家与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签订了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合同,待发证,2家材料补充中。
现有持证企业66家,产品114个,产量52.97万吨,种植面积484.65万亩,猪19.50万头,鸡50.80万羽,羊16.30万只,鱼6000立方米水体,蜂1902群。其中,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及基地认定45家,产品66个,产量6.2739万吨,基地面积275.1019万亩,猪11万头,鸡46.8万羽,羊8.3万只;绿色食品认证11家,产品33个,产量2.845万吨,基地面积7.6245万亩,蜂1902群;有机食品认证3家,产品8个,产量0.039万吨,基地面积0.9万亩;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认证7家,产品7个,产量42.919万吨,认证面积197.5万亩,羊8万头,猪6.5万头。
1.农业外来入侵生物防控工作扎实开展
(1)薇甘菊蔓延危害情况得到有效控制
全市薇甘菊累计发生点561个,累计发生面积10299.16亩,发生乡镇31个,发生村委会91个。2019年薇甘菊新发生点75个,新发生面积87.6亩。共举办薇甘菊防除培训31场次,培训人员1025人次,发放宣传材料4314份(张),累计开展薇甘菊防除12553亩次,防除效果达到了90%以上。通过防除,已经完全防除生态恢复的点407个,占总发生点的72.55%,恢复面积7188.06亩,占总发生面积的69.79%,其中,2019年生态恢复32个点,生态恢复面积456.25亩,现有发生面积3111.1亩,薇甘菊的扩散蔓延得到了有效控制。
(2)奇异虉草防控工作成效显著
2019年,保山市奇异虉草发生乡镇27个,发生总面积23038亩,比亩,比2018年全市奇异虉草发生面积34464.8亩减少11426.8亩,减少了33.15%,其中隆阳区5048亩,施甸县15335亩,腾冲市20亩,龙陵县2260亩,昌宁县375亩。按作物发生情况统计,大麦发生面积13805亩,小麦发生面积8016亩,油菜发生面积247亩,其它作物发生面积970亩。按危害程度划分,轻度危害20144亩,中度及重度危害2894亩。
举办奇异虉草防控示范样板2000亩,其中大麦样板1100亩,小麦样板900亩。样板要求在奇异虉草3叶期的时候,每亩喷施80毫升5%唑啉草酯(爱秀)防除奇异虉草。通过样板实施,奇异虉草防控样板防效达90%,辐射带动区防效也达到了85%以上,经田间测产,样板区2000亩,增加产值近20万元,带动周边20000亩,增加产值近1000000.00元,增产效果显著。
2.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项目顺利进行
依据全国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结果,综合考虑保山市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状况、种植农作物类型等情况,保山市共布设159个全国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点。土壤监测指标为PH值、有机质、阳离子交换量、机械组成等4种土壤理化性质和砷、镉、铬、汞、铅、铜、锌、镍等8种重金属总量,农产品监测指标为砷、镉、铬、汞、铅等5种重金属总量,每年采集并测定监测点位的土壤和农产品样品,3年完成一个监测周期。2019年,全市共完成159个农产品产地例行监测点位的采样、制样工作。共采集农产品样品159个,粗制农产品样品477份;共采集土壤样品159个,粗制土壤样品477份。
3.耕地质量类别划分试点工作如期开展
为切实保护耕地土壤环境质量,防治和减轻土壤污染,促进耕地资源合理利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和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起草《保山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保山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方案》、《保山市受污染耕地种植业结构调整技术方案》、《保山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方案》文件。根据《关于印发<云南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云农环[2019]10号)文件,腾冲市被列为云南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试点县,根据要求,在第三方云南农业大学划定三类区域的基础上,指导腾冲市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计算228个农产品采集工作,督促腾冲市做好图件等资料收集、边界踏勘等基础性工作。
4.“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成效明显
2018年至2019年度我站选派了6位具有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参加“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工作,通过座谈、现场培训、电话联系等多种形式,对企业管理人员、基地管理人员、质量负责人、农户共开展了8次技术培训,培训人员383人次,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云南春风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建立了 《田间生产记录》、《产品包装运输记录》、《产品销售记录》等,并通过了绿色食品认证。二是隆阳区花果山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带动全村2018年养蚕1163.5张,比2017年增45.5张,单张产量45.72公斤,总产量53200公斤,比2017年增2181.4公斤,总产值2310980元,比2017年增23457.00元。三是施甸大亮山农业科技服务专业合作社建立了2个示范基地,建立了茶园投入品、基地生产管理、加工生产管理、包装标识及贮藏运输等多项制度,建立了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注册了“耶律茗源”商标,带动建档立卡户21户。四是云南保升龙糖业有限公司完成了100亩高产样板,带动农户300户,增收300000.00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保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558947.1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95947.13元,占总收入的98.2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3000.00元,占总收入的1.77%。与上年对比增加354484.13元,增长11.06%,主要原因在职人员经费增加522668.53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499517.07元。其中:基本支出3032968.13元,占总支出的86.67%;项目支出466548.94元,占总支出的13.3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81790.63元,增长5.48%,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522668.53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32968.1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38405.13元,增长21.58%,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522668.53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4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66548.9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6614.50元,下降43.32%,主要原因项目数量以及经费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1.2019“三区”人才支持计划项目,项目支出67905.00元,主要用于项目开展产生的差旅费、培训费。
2.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与“三品一标”认证监督管理,项目支出52279.00元,主要用于项目开展产生的差旅费、专用材料费、培训费,水电费等。
3.2019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支出298090.94元,主要用于项目开展产生的差旅费、专用材料费、培训费。
4.2018年第一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经费,此项目为上年结转项目,项目支出36500.00元,主要用于检测中心日常实验耗材开支及仪器维护。
5.2018年土壤防治专项资金,此项目为连续性结转项目,项目支出4102.00元,主要用于项目开展产生的差旅费。
6.2018年粮食功能区划定和农业污染源普查资金,此项目为上年结转项目,项目支出7672.00元,主要用于项目开展产生的差旅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99517.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81790.63元,增长5.48%,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522668.53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主要用于检测中心日常实验耗材开支及仪器维护;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6790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4%。主要用于项目开展产生的差旅费、培训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3105.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0%。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5350.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7%。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10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土壤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开展产生的差旅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9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补贴;
12.农林水(类)支出2907653.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0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机构运行经费和农业发展项目开展。;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5000.00元,支出决算为30572.00元,完成预算的67.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728.00元,完成预算的76.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44.00元,完成预算的38.4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资金,由于认真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未使用预算资金8272.00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资金,由于认真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审批,大力压缩公务接待支出,未使用预算资金6156.00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0049.50元,下降24.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028.50元,下降18.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021.00元,下降51.1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资金,由于认真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使用;项目减少,出车次数减少。
(2)公务接待费支出资金,由于认真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审批,大力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728.00元,占87.43%;公务接待费支出3844.00元,占12.5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728.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728.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农产品例行监测抽样、三区人才技术服务、污染源普查、扶贫、农用地详查数据录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84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84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开展、项目申报对接、工作协商洽谈、项目检查验收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为保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部门资产总额8340147.32元,其中,流动资产235051.21元,固定资产270899.4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7834196.62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888.6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1668.69元,固定资产增加2378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8340147.32
| 235051.21
|
|
|
|
| 270899.49
|
| 7834196.62
|
|
|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2019“三区”人才支持计划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单位高度重视该项目,鼓励科技人员积极参与,领导亲自挂帅进驻企业。确定服务对象后实地走访,了解需要,针对性给予技术支持。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帮组云南春风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建立完善生产记录档案;隆阳区万鑫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进行绿色食品生产知识培训,建立产品追溯制度;施甸县大亮山农业科技服务专业合作社进行技术培训及指导;云南保升龙塘业有限公司上江分公司开展生产技术指导;隆阳区花果山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进行蚕桑专业技术培训。并编制了项目总结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80000.00元,上年结转64837.00元,合计144837.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9年支出资金67905.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规范项目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单位健全了资金管理制度、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相关资金划转符合财政管理规定。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虚报冒领、套取、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无违反财务制度规定的其他问题。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云南春风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建立完善了生产记录档案;隆阳区万鑫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进行了绿色食品生产知识培训,建立产品追溯制度;施甸县大亮山农业科技服务专业合作社进行了技术培训及指导;云南保升龙塘业有限公司上江分公司开展了生产技术指导;隆阳区花果山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进行了蚕桑生产技术培训。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带动农户320户。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通过对服务对象的随机访问,满意度达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三区”人才支持计划项目,按时完成预期工作目标任务,项目日常资金使用,没有虚报冒领、套取、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无违反财务制度规定的其他问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2019年绩效在决算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单位领导重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二是结合单位工作认真选择服务对象。三是确定服务对象后进行充分调研,了解对象需求。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
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与“三品一标”认证监督管理
2.项目基本情况
市委市政府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求市农业局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与各县区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保山市农环站职能中含有农产品质量检测,“三品一标”认证、监督管理及技术培训内容。项目实施可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项目主要完成“三品一标”认证,技术培训,持证企业监督检查。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圆满完成自评工作单位成立了以站长为组长,分管副站长、项目负责人及财务人员为成员的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组。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报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资金审批使用。项目组收集了相关资料,建立了项目档案。自评工作组通过对项目的验收,出具了项目验收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市级资金52279.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52279.00元。办公费支出750.00元,咨询费支出2400.00元,差旅费支出32794.00元,培训费支出11364.00元,专用材料费4971.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规范项目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单位健全了资金管理制度、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相关资金划转符合财政管理规定。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虚报冒领、套取、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无违反财务制度规定的其他问题。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19年,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及绿色食品74个;证后监督检查企业40家;对25个无公害农产品、11个绿色食品、7个有机食品进行了复查换证、续展及再认证;开展了技术培训,培训人员250人次,开展了农产品无害化生产试验示范。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提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市没有重特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减少了面源污染,增加标准化生产面积5.32万亩。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通过对服务对象的随机访问,满意度达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产出指标新认证完成个数是年初目标的185%,培训人数是年初目标的125%,其他指标都按照年初目标完成。效益指标及满意度指标都达到了年初目标。按照项目绩效自评表进行评分,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已在2019年政府网站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
1.项目名称:
2019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1)外来入侵生物调查与薇甘菊防治。截至2019年12月,全市薇甘菊累计发生点561个,累计发生面积10299.16亩,发生乡镇31个,发生村委会91个。其中,2019年薇甘菊新发生点75个,新发生面积87.6亩。通过防控,已经完全防除生态恢复的点407个,恢复面积7188.06亩,其中,2019年生态恢复32个点,生态恢复面积456.25亩,现有发生面积3111.1亩,薇甘菊的扩散蔓延得到了有效控制。
(2)农业面源污染普查。全市五县(市、区)共完成国家污普办10张普查表及农业农村部7张普查表的填报。完成农业污染源普查样本量为1831份,其中,按县(市、区)分,隆阳区406份,施甸县341份,腾冲市578份,龙陵县205份,昌宁县298份,市级3份;按专业分,种植业620份,畜禽养殖业947份,地膜163份,水产养殖业5份,秸秆78份,移动源18份。组织完成全市农业污染源质量控制、数据审核、质量核查、工作总结及数据分析报告、普查档案整理等工作。
(3)2019年保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承担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对大理州全年监测四次,每次50个样品,通过项目实施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市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群众对相关食品安全工作满意度90%以上;促进农产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非贫困县)的通知》(保财农[2019]89号)部署要求,我站认真组织研究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相关工作,并组织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验收组对“ 保山市外来入侵生物调查及薇甘菊防治 ”、“保山市面源污染普查”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通过听取项目负责人汇报、查阅相关资料,通过质询,项目负责人答疑,经验收讨论,通过项目验收。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省级资金 330700.00元,上年结转57427.61元,合计388127.61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支出298090.94元,下年结转90036.67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规范项目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单位健全了资金管理制度、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相关资金划转符合财政管理规定。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虚报冒领、套取、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无违反财务制度规定的其他问题。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在外来入侵植物调查及薇甘菊防治方面,一是开展了薇甘菊、奇异虉草、银胶菊三个物种调查;二是组织了全市的薇甘菊防除,防除12553亩次;三是举办了2000亩的奇异虉草防治示范样板。在面源污染普查抽样调查方面,一是组织完成全市农业污染源普查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地膜、秸秆、农业移动源等农业面源污染源普查,普查任务完成率达100%;二是举办了技术培训班,培训52人次;三是组织完成了全市农业污染源普查数据审核、质量控制、资料汇总、数据分析、档案归档等相关污染源普查工作。完成对大理州10个县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共抽检样品200个,其中蔬菜样品160个,水果样品40个。完成任务指标的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通过外来入侵植物调查及薇甘菊防治项目的实施,摸清了薇甘菊、奇异虉草、银胶菊在我市的发生情况、危害情况,为下一步薇甘菊、奇异虉草、银胶菊等外来入侵有害生物防控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遏制了薇甘菊的蔓延,带动了奇异虉草的大面积防治。通过面源污染普查项目的实施,保证了保山市第二次农业污染源普查的质量,基本掌握了保山市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除藻类)、农业移动源污染源的基本情况,各类农业污染源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等主要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和区域分布状况;为控制农业污染,指导农业结构调整,优化农业产业布局,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提供科学依据。通过项目实施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通过对全年监测结果的分析,全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卓有成效,监测的产品都较为安全,抽检合格率在98%以上,没有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受到了当地农户、服务对象的欢迎,得到了各级的好评。通过项目实施群众对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满意达到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开展的项目自评情况,我站开展的外侵调查及薇甘菊防治项目、面源污染普查项目,均完成了项目建设内容,圆满完成各项绩效指标。项目均实行法人负责制,管理制度健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项目跟踪、财务监管等管理制度,保障了项目的顺利进行。评价结果为优。完成对大理州10个县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共抽检样品200个,合格率100%,其中蔬菜样品160个,合格率100%;水果样品40个,合格率100%。完成任务指标的100%。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经验:一是组织有力,机制健全。二是制订方案,细化措施。三是开展培训,确保实效。四是加大力度,全程质量控制。
(2)问题和建议: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及完善。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组室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
1.项目名称
2018年第一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中共中央关于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1号)提出加快健全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体系,建立全程可追溯、互联网共享的信息平台,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健全风险监测评估和检验检测体系,扩大抽检覆盖面,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等重点工作;加强基层监管机构能力建设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等重点任务。有质量的完成抽检任务。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严格按照“抽检分离”原则,由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负责按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主要程序和方法》组织开展监督抽查抽样,负责保山市70个蔬菜、水果样品抽样、制样,检测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上年结转资金365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全年支出36500.00元,主要用于监督抽查所产生的差旅费、样品费、实验室耗材。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规范项目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单位健全了资金管理制度、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相关资金划转符合财政管理规定。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虚报冒领、套取、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无违反财务制度规定的其他问题。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完成情抽检70个样品。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未发生重特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群众对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满意≥9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严格按照“抽检分离”原则,由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负责按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主要程序和方法》组织开展监督抽查抽样,负责保山市70个蔬菜、水果样品抽样、制样,检测工作。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2019年绩效再决算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近年来加大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蔬菜、水果合格率稳中有升,但仍然有农药检出和存在。建议今后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1.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大力宣传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措施和成果,让更多的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2、加大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力度。3、建立健全和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制度,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4、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乡四级检测网络,加大检测力度,保证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五:
1.项目名称
2018年土壤防治专项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调查,是推动土壤环境风险管控、维护公众健康的重大民生工程,是促进土壤污染治理、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对健全我国土壤环境管理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开展土壤与农产品协同调查,初步查明土壤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项目由保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负责实施,一是组织有力,机制健全。市局成立了市农产品协同调查领导小组,市农环站作为采样单位,成立了技术质控小组,各县区农业局成立了对应的农产品协同调查领导小组,各县区农环站组建了采样小组。二是根据要求制定了《保山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产品协同调查工作实施方案》、《保山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水稻与土壤协同监测样采集内部质量控制计划》、《保山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产品协同调查工作采样计划》,《保山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产品协同调查工作应急处理方案》,制定和实施内部质量控制计划,从严落实全过程质量控制措施,对详查工作中可能出现影响工作质量和进度的问题提前做好应急预案。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上年结转资金4102.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全年支出4102.00元,主要用于调查、采样所产生的差旅费。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规范项目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单位健全了资金管理制度、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相关资金划转符合财政管理规定。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虚报冒领、套取、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无违反财务制度规定的其他问题。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在167个农产品协同调查点位上采集及流转水稻、土壤样品;一是完成文件资料检查334份(农产品167份,土壤167份),达到100%。二是完成采样现场检查42个点位,现场检查比例达25.15%;。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态效益指标,有效调查重金属污染。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耕地农户满意度≥9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由保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负责实施,市局成立了市农产品协同调查领导小组,市农环站作为采样单位,成立了技术质控小组,各县区农业局成立了对应的农产品协同调查领导小组,各县区农环站组建了采样小组。通过项目的实施,掌握了终端采样技术,达到了采样过程的实时监控,开阔了专业技术人员的眼界及思维方式,提升了能力素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2019年绩效在决算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组织有力,机制健全。二是制订方案,细化措施。三是开展培训,确保实效。四是着手细节,严格采样规范。五是加大力度,全程质量控制。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六:
1.项目名称
2018年粮食功能区划定和农业污染源普查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农业污染源普查是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包括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地膜、秸秆及农业移动源等的普查(调查)、监测,涉及大数据分析及时空尺度的产排污量测算,为确保普查各项技术要求、工作方案和技术措施落到实处,组织实施“全流程、全要素、可追溯”的质量控制,有利于全面提升普查数据质量,保障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的科学合理、真实可靠。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项目由保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负责实施,组织有力,机制健全。市局成立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保山市农业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环站,市农环站主要承担质控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上年结转资金7672.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全年支出7672.00元,主要用于污染源普查所产生的差旅费。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规范项目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单位健全了资金管理制度、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相关资金划转符合财政管理规定。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虚报冒领、套取、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无违反财务制度规定的其他问题。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完成中央事权种植业600个典型地块调查、畜禽334户抽样调查;完成地方事权10张表格填报。对五县(市区)进行了三次质控检查。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态效益指标,有效掌握耕地污染情况,确实掌握耕地重金属污染情况。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耕地用户满意度≥9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由保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负责实施,一是组织有力,机制健全。二是根据要求制订了工作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三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普查水平。四是严把质量关,对普查每个阶段进行严格质量控制,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可靠。五是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普查任务。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2019年绩效在决算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组织有力,机制健全。二是制定方案,细化措施。三是开展培训,确保实效。四是加大力度,全程质量控制。
主要问题是:一是普查工作任务重,经费不足,影响项目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采样终端系统、质控系统不是很稳定,影响工作开展,导致工作量增大。
三是普查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需要与其他部门搞好协调。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1人,现有在职职工18人,其中:高级农艺师6人,农艺师7人,助理农艺师3人,工人2人;退休4人。按性别分:男职工8人,女职工10人。按文化程度分:研究生硕士2人,本科11人,专科3人,中专1人, 初中1人。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1)蔬菜、水果检测工作稳步进行
①快速检测工作
根据《保山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保农通[2019]51号)文件的要求,开展定量检测100个。截至目前共抽检蔬菜水果样品101个,合格101个,合格率为100%。其中蔬菜97个,水果30个,食用菌1个。
②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整体推进
实施蔬菜农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整治地点涉及五县(区、市)的城区农贸市场、乡镇集市、蔬菜生产基地、超市及蔬菜批发市场,共抽检蔬菜、水果样品7657个。
③完成国家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工作
A.完成了对大理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抽检工作,共抽取了四个批次200个蔬菜水果样品,完成任务数100%,前三季度合格率100%,其中蔬菜样品120个,水果样品30个。第四季度样品正在检测中。
B.完成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种植业农产品抽检,共抽检蔬菜水果124个,合格123个,合格率99.2%。
C.完成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全年共抽检4次,抽检蔬菜水果样品160个(蔬菜130个,水果30个),抽检合格率100%。抽检地涉及隆阳区、施甸县、腾冲市、龙陵县、昌宁县蔬菜、水果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
D.完成2019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全年两次共抽检蔬菜水果样品81个,其中蔬菜76个,水果5个。第一次抽检蔬菜18个,水果5个,合格率100%,第二次抽检蔬菜58个,检测正在进行,检测结果未出。
E.2019年新认证1家,产品4个,产量0.8万吨,基地面积1.45万亩(昌宁县红庆糖业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新申报企业19家,产品77个。其中申报无公害农产品认定5家,产品7个,材料都已编制上报,等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评审发证。绿色食品认证14家,产品70个,1家获证,11家与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签订了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合同,待发证,2家材料补充中。
1.农业外来入侵生物防控工作扎实开展
(1)薇甘菊蔓延危害情况得到有效控制
2019年薇甘菊新发生点75个,新发生面积87.6亩。共举办薇甘菊防除培训31场次,培训人员1025人次,发放宣传材料4314份(张),累计开展薇甘菊防除12553亩次,防除效果达到了90%以上。通过防除,已经完全防除生态恢复的点407个,占总发生点的72.55%,恢复面积7188.06亩,占总发生面积的69.79%,其中,2019年生态恢复32个点,生态恢复面积456.25亩,现有发生面积3111.1亩,薇甘菊的扩散蔓延得到了有效控制。
(2)奇异虉草防控工作成效显著
举办奇异虉草防控示范样板2000亩,其中大麦样板1100亩,小麦样板900亩。样板要求在奇异虉草3叶期的时候,每亩喷施80毫升5%唑啉草酯(爱秀)防除奇异虉草。通过样板实施,奇异虉草防控样板防效达90%,辐射带动区防效也达到了85%以上,经田间测产,样板区2000亩,增加产值近200000.00元,带动周边20000亩,增加产值近1000000.00元,增产效果显著。
2.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项目顺利进行
依据全国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结果,综合考虑保山市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状况、种植农作物类型等情况,保山市共布设159个全国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点。2019年,全市共完成159个农产品产地例行监测点位的采样、制样工作。共采集农产品样品159个,粗制农产品样品477份;共采集土壤样品159个,粗制土壤样品477份。
3.耕地质量类别划分试点工作如期开展
为切实保护耕地土壤环境质量,防治和减轻土壤污染,促进耕地资源合理利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和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起草《保山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保山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方案》、《保山市受污染耕地种植业结构调整技术方案》、《保山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方案》文件。根据《关于印发<云南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云农环[2019]10号)文件,腾冲市被列为云南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试点县,根据要求,在第三方云南农业大学划定三类区域的基础上,指导腾冲市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计算228个农产品采集工作,督促腾冲市做好图件等资料收集、边界踏勘等基础性工作。
4.“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成效明显
二是隆阳区花果山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带动全村2019年养蚕1163.5张,比2018年增45.5张,单张产量45.72公斤,总产量53200公斤,比2018年增2181.4公斤,总产值2310980元,比2018年增23457元。三是施甸大亮山农业科技服务专业合作社建立了2个示范基地,建立了茶园投入品、基地生产管理、加工生产管理、包装标识及贮藏运输等多项制度,建立了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注册了“耶律茗源”商标,带动建档立卡户21户。四是云南保升龙糖业有限公司完成了100亩高产样板,带动农户300户,增收30.00万元。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本年项目收入为696517.61元,支出466548.94元。其中市级补助项目农产品质量安全与“三品一标”认证监督管理项目52729.00元,进度100%;农业发展专项资金330700.00元,结余资金90036.67元,计划2020年6月底支完。农用地详查污染防治4102.00元、三区人才专项67905.00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36500.00元、污染源普查经费7672.00元。年末结转结余166968.67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①组织领导措施
所有项目由保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负责实施,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为了确保该项目的建设顺利,每个项目度成立课题组,由站长任组长,2名高级农艺师和1名农艺师参加。
②技术保证措施
主要技术措施为一是制订工作方案;二是加大培训力度;三是根据保山实际控制技术研究,进行试验示范;四是完善应急机制,提高信息报送时效性。
③资金管理措施
项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保证项目质量,实行专款专用,保障资金运行安全和合理使用。
④建设和运行管理措施
项目由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五县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配合实施。加强执法培训,提高执法水平。项目建设管理遵循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并执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物资采购全部实行政府采购。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包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和项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体系包含四个方面:一是投入部分:分为目标设定和预算配置。其中目标设定指标包含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两项内容。预算配置指标包含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重点支出安排率等三项内容。二是过程部分:分为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三部分。其中预算执行指标包含预算完成率、预算调整率、支出进度率等三项内容。预算管理指标包含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预决算公开性等三项内容。资产管理指标包含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和固定资产利用率三项内容。三是产出部分:主要为职责履行情况,包含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和质量达标率三项内容。四是效果部分:主要为履职效益情况,包含社会效益和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两项内容。
项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主要包括:1.项目绩效指标完成分析。设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个一级指标。其中产出指标包含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和成本指标;效益指标包含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和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主要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项目成本性分析。主要从项目是否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项目是否有规范的内控机制、项目是否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分析。3.项目效率性分析。对完成的及时性、验收的有效性进行分析评价。4.部门绩效目标。从项目绩效是否促进部门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绩效与规划和宏观政策的适应性、项目绩效体现部门职能职责及年度计划情况方面进行自评。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通知要求,我站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自查和绩效评价,为将工作落到实处,对单位项目组室统一要求安排,对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和梳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填写项目绩效自评表。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我站根据“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项目预算经费462979.00元,上年结转170538.61元,其中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与三品一标认证监督管理经费52279.00元、省级农业发展专项330700.00元、农用地详查污染防治4102.00元、三区人才专项144837.00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36500.00元、污染源普查经费7672.00元。
(2)过程情况分析
保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提高站位、精心组织,按时按质完成机构设立、职责调整、人员转隶等改革任务,实现了改革平稳有序、协同高效。纵深推进重要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持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执行过程有效,管理规范。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3)产出情况分析
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为服务保山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产出按预定目标已实现。
(4)效果情况分析
效果良好。
4. 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由于我站开展的薇甘菊防控主要是在冬春季进行防除,奇异虉草防治项目主要是在小春季进行,属于跨年度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时间比项目要求时间要晚,所以存在资金结余现象。
5. 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做好绩效自评结果的应用,是加强资金管理,增强资金绩效意识、合理配置资金,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不断补充和完善绩效评价指标,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
建议预算安排与项目绩效相结合。对于实施过程进行评价且评价结果优秀并绩效突出的,财政部门在安排该项目后续资金时给予优先保障;对于完成结果评价为优的项目,财政部门在安排其他项目资金时给予综合考虑。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财政部门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期间暂停已安排资金的拨款或支付,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
6. 主要经验及做法
主要技术措施为一是制订工作方案;二是加大培训力度;三是根据保山实际控制技术研究,进行试验示范;四是完善应急机制,提高信息报送时效性。
7. 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参照保财预〔2020〕95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