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水产工作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水产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水产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受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委托,履行辖区内渔业行政执法职责。
2、负责渔业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实验、示范及推广服务;负责渔业科技信息服务、渔业技术培训及指导;
3、指导全市水产推广体系建设、投入品使用、病害防控、水产种质资源保育等工作;
4、负责渔业安全生产、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指导工作;
5、承担上级部门下达的渔业项目及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渔业生产指标达到预期目标
预计全市水产养殖面积达17.65万亩,同比减少1.6%,稻田综合种养面积13.96万亩,同比减少44.8%,水产品总产量4.17万吨,同比减少22.9%,全社会渔业经济总产值8.95亿元,同比减少16%,渔业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14336元,同比增长9.5%,渔业安全事故零发生,无重大水生动物疾病疫情发生,水产品生产、销售正常。
2、稻渔综合种养技术示范带动效果明显
全市农业部门领导高度重视稻渔综合种养项目工作,通过整合种植业等项目资金,全市共实施稻渔综合种养技术示范样板2150亩,其中:我站在隆阳辛街乡实施110亩;隆阳区1000亩,施甸县50亩,龙陵县500亩,昌宁县500亩。通过举办示范样板,带动全市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达13.96万亩,产鱼5142吨,单产36千克/亩,实现了粮食安全、生态环保、三产融合、助推产业扶贫、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的。
3、新品种和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工作稳步推进
从国家大宗淡水中心引进福瑞鲤子2号水花100万尾,在隆阳区河图和我站示范园基地培育;自行繁殖福瑞鲤鱼苗1500万尾,示范推广池塘养殖3000多亩;鳟、鲟鱼养殖88亩,产量600多吨;水蛭温室养殖5000㎡,产量105吨;莲藕田养殖12000亩(其中示范养殖117.1亩),产量19990吨;小龙虾养殖2800亩,产量255吨。我站在示范园基地等处实施后背鲈鲤、南方裂腹鱼、彩花缨鱼、云南野鲮、墨脱华鲮等土著经济鱼类亲本驯养和苗种培育养殖试验15亩。
4、槟榔江黄斑褶鮡拟鱼妟 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补偿项目有效实施
科学研究项目实施情况:市局2019年10月31日在腾冲市召开科学研究项目评议会议,与会代表认为,西南大学刘建虎科研团队按照《技术开发合同》进度实施任务要求,完成了2018-2019年度目标任务:即完成了4次集中调查,采集到包含黄斑褶鮡、拟鱼妟、南方裂腹鱼等多种土著鱼类;完成了3次集中采样,采集样品492份,完成测序工作,筛选6种鱼类进行进一步遗传背景分析;完成了池塘仿生态改造,完成3次野外亲本采集,进行繁育试验研究;完成了2次库区鱼探仪扫描,并形成监测报告,一致同意通过评议。
增殖放流苗种项目实施情况:我站于10月30日在槟榔江保护区三草坝河开展了增殖放流苗种活动,共放流南方裂腹鱼8万尾,其中:10-12厘米规格的2.5万尾,5-7厘米规格的5.5万尾,完成了《实施方案》规定的放流南方裂腹鱼8万尾的任务。
腾冲县水产工作站实施的保护区增殖放流站建设项目已进入试运行,等待省级验收;实施的腾冲管理所办公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完工,等待验收;实施的水生态系统监测项目已委托西南大学实施;日常巡护、培训等执法软件工作按《实施方案》进度正常开展。
市局保护区监管工作已开展3次,开展槟榔江黄斑褶鮡拟鰋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日常宣传巡护18次、组织专项联合执法宣传2次,对保护区违法捕捞及其它违法行为进行清理整治,清理过江挂网300米,违规地笼5条125米。
5、水域滩涂养殖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完成
我市应制定市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1个,县(市区)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5个,截至2019年8月份,已全部发文出台。
6、渔业管理执法、渔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扎实有效
利用三区人才渔业科技培训和在重点乡镇摆摊设点等方式,加强《渔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水产苗种管理办法》、《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云南省渔业条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共张贴、发放渔业法律、法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材料2378份,取得了较好社会宣传效果。
认真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渔业安全生产和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专项整治行动。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国渔政亮剑2019”、“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及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等要求,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截至目前为止,我站与县(市区)联合开展渔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渔业安全生产检查、“中国渔政亮剑2019”、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等行动50次,出动渔政执法车辆79台,执法艇3艘,渔政执法人员345人次。查处电触鱼2起,没收电触鱼机3台;销毁地笼129张约2700米;清理过江挂网300米,大型围囊网、三层刺共10张,总长1850米;检查鱼药、鱼饲料经营户7家,水产品市场、超市5处(点),水产品销售户105家,鱼饲料生产企业4家;签订《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书》205份、《质量安全责任书》15份、《网箱养鱼安全责任书》11份、《渔业船舶安全责任书》5份、《水产品安全承诺书》11份;实施渔业安全生产技术2场次。
配合完成农业农村部水产品产地和水产品市场例行抽检2次。其中:产地抽检鲤鱼、草鱼样品27个(鲤鱼13个、草鱼15个);市场例行抽检草鱼、鲤鱼、鲫鱼、鳙鱼和罗非鱼15个样品。产地和市场例行抽检样品全部合格。
在腾冲市举办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题培训1场,西南大学动物科技学院张春霖副教授专题进行“水产品质量安全与监督”的辅导,市局、市站、腾冲市局、五县(市、区)水产站及相关乡镇农科人员48人参训。
7.土著经济鱼类驯养繁殖研究稳步推进
继续开展后背鲈鲤、保山四须鲃、保山裂腹鱼繁育研究,高密度高频次检查亲鱼,强化专用饲料投喂,完善试验日志,对土著鱼从性腺发育到成熟全程人工干预,强化专用饲料投喂,多次咨询昆明动物研究所专家,论证了水温变化、饲料等对土著鱼性腺发育成熟度的影响,取得了第一手宝贵实验数据。目前已经拥有人繁子一代2龄个体后背鲈鲤200余尾。另外,今年还与西南大学、昆明动物研究所的专家达成保山土著鱼繁育技术合作意向,共同开展保山土著鱼保护工作。
8、三区人才工作有序开展
抓实我站6名技术人员承担的“三区”人才项目,已开展了科技服务培训会9场次,培训农渔民550多人,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促进了挂钩的6家渔业企业发展。另外,今年5名技术人员申请到了2019年至2020年“三区”人才服务项目。
9.扶贫、污染源普查工作有效开展
按照市局安排部署,抽派一名同志到施甸县太平镇柳椅子山开展驻村扶贫工作,班子成员到隆阳区蒲缥镇黄泥村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打假认真履行职责,完成了现阶段的工作任务。按照污染源普查工作要求,我站完成了保山市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数据和工作总结上报工作。
10、工青妇、老干、渔业统计、创文等其他工作圆满完成
党建带工青妇等群团工作,工青妇、老干、渔业统计、进驻政务中心工作开展扎实,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创文工作措施得力,已获得隆阳区文明单位称号,目前,正在申报市级文明单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水产工作站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是:保山市水产工作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水产工作站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水产工作站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444240.2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44240.2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2978680.40对比增加465559.83元,增长15.63%,主要原因分析:1.在职人员调资增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增加,绩效工资增加,导致人员经费较上年度增加446678.38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3962.04元。2.2019年项目资金为327924.00元,较上年增加187924.00元。主要是市级项目资金较上年增加92757.00元,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较上年减少50000.00元,中央专项资金增加145167.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水产工作站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489740.74元。其中:基本支出3161816.74元,占总支出的90.60%;项目支出327924.00元,占总支出的9.4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2859100.40对比增加630640.34元,增长22.06%,主要原因分析:
1、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增加444758.38元;2、商品服务支出减少187902.96元,其中:事业运行减少21.04元,技术转化与推广服务减少50000.00元,执法监管增加92757.00元,因增加渔政执法工作经费及渔政制服换装经费,其他科学技术支出增加145167.00元,因增加“三区”人才项目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1920.00元;4、资本性支出减少3941.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水产工作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61816.74元。与上年2719100.40对比增加442716.34元,增长16.28%,主要原因分析:
1、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增加444758.38元;2、日常公用经费减少3962.04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58%,人均140800.57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42%,人均10152.2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水产工作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7924.00元。与上年140000.00对比增加187924.00元,增长134.23%,主要原因分析:
1、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2018年支出140000元,2019年支出90000.00元,增加5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2、渔业执法工作经费支出增加15057.00元,2018年无该项目,资金项目开展进度为100%。3、2017式渔政制服换装补助经费项目支出增加77700.00元,2018年无该项目,资金项目开展进度为100%。4、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项目资金支出增加145167.00元,2018年无该项目,资金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水产工作站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89407.2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2858680.40对比增加630726.83元,增长22.06,主要原因分析:(1)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增加444758.38元;(2)商品服务支出减少187989.45元,其中:事业运行增加38.45元,技术转化与推广服务减少50000.00元,执法监管增加92757.00元,因增加渔政执法工作经费及渔政制服换装经费,其他科学技术支出增加145167.00元,因增加“三区”人才项目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1920.00元;(4)资本性支出减少3941.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4516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6%。2018、2019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8358.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6%。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3773.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大病医疗及在职人员基本医疗费用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9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补贴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2839168.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37%。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机构运行经费和农业发展项目开展。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水产工作站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8000.00元,支出决算为25660.00元,完成预算的67.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978.00元,完成预算的99.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82.00元,完成预算的5.2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资金,由于认真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未使用预算资金22.00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资金,由于认真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审批,大力压缩公务接待支出,未使用预算资金12318.00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386.29元,下降1.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306.29元,增长20.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920.00元,下降85.1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同比增加4306.29元,增加原因:由于油料费上调,车辆维修费增多,导致支出增加;
2、公务接待费支出,同比减少3920.00元,减少原因:由于认真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审批,大力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978.00元,占97.34%;公务接待费支出682.00元,占2.6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978.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978.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2019年度省农业生产发展专项、渔政执法及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8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8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山市水产工作站日常工作开展、项目申报对接、工作协商洽谈、项目检查验收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水产工作站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是事业单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水产工作站部门资产总额1814860.39元,其中,流动资产0元,固定资产1421878.7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4796.71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94288.13元,固定资产减少179085.8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656平方米,账面原值104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6675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814860.39 | 392981.64 | 1421878.75 | 1295594.06 | 0 | 126284.69 | 1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2017式渔政制服换装补助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完成2019年2017式渔政制服换装工作,确保我站2017式渔政制服换装工作顺利完成。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成立项目实施、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站长任组长,分管副站长任副组长,财务室、执法室人员为成员。落实责任,层层抓落实。按照项目计划推进工作。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资金实施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严格项目实施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结合实际,围绕绩效目标任务,扎实组织实施项目工作,积极与生产制服各厂家联系,完成21人换装。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1月,保财农〔2019〕13号文件共下达我站渔政制服换装目资金80000.00元,2019年2月份,80000.00元资金全部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共80000.00元,实际支出77700.00元。项目支出情况如下:其他商品(服装)和服务支出:计划支出80000.00元,实际支出777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照绩效目标任务,我站及时制定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严格规范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经法律、法规,财务管理的有关制度,专户、专账、专人管理,确保资金不被挪用,确保了资金安全有效使用无违规使用情况发生。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21人换装。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合格率98%。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效果≥85%。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已全部完成该项目的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绩效指标完成率100%,完成质量:优,自评打分: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按照文件要求公开,绩效自评为下一步相关工作提供经验。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
渔政执法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养殖业专项执法”、“边境水域渔政执法”和“渔业生产安全执法”及“渔业船泊安全执法”200人次,购执法装备一批。服务对象满意度≥85%。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成立项目实施、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站长任组长,分管副站长任副组长,财务室、执法室人员为成员。落实责任,层层抓落实。按照项目计划推进工作。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资金实施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严格项目实施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围绕重点区域、环节、时点,共开展检查五县(市、区)16次,20多个乡镇,重点养殖场、养殖户155户,出动车辆16台(次),执法检查人员60人(次),发放相关渔业法律法规宣传材料450多份。完成“中国渔政亮剑2019专项渔政执法行动”,与龙陵、昌宁和腾冲联合开展执法行动3次,对槟榔江保护区、龙川江、怒江、澜沧江流域的非法捕捞、违法网具,电、毒、炸鱼进行整治打击。3次联合行动共出动车辆14台(次)、执法人员66人(次),清理销毁地笼48个(1200米),违法网具9张1520米,教育处罚违法捕捞2人;召开宣传培训会1次,参培人员43人;集市摆摊宣传3次。共发放法律法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材料1328份。结合“三区”人才科技培训、稻渔综合种养推广工作,共对五县(市、区)开展10场(次)培训,培训渔业养殖农户550多人,稻渔综合种养示范推广110多亩。发放相关渔业技术、法律法规宣传材料600多份。配合完成农业农村部水产品产地和水产品市场例行抽检2次。根据反馈信息,两次抽检样品全部合格。举办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题培训1场。省、市、县联合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渔业安全生产检查1次。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与相关部门配合,开展专项打击清理销毁地笼56个(1375米),违法网具9张1520米,教育处罚违法捕捞3人;重点检查了我市辖区“三江”水域的水生野生动物的栖息地、索饵场、产卵场;各县、市(区)旅游景点市场17处,边境口岸2处,边境水域1处,中药材及水产品集中交易市场18处(点);对水生野生动物的养繁殖场进行了摸底调查。经过执法检查,未发现捕捉,驯养繁殖,经营利用,运输携带国家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1月,保财农〔2019〕13号文件共下达我站渔政制服换装目资金100000.00元,2019年2月份,100000.00元资金全部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共100000.00元,实际支出15057.00元。项目支出情况如下:差旅费:计划支出15000.00元,实际支出12,507元;租车费:计划支出5000.00元,实际支出255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照绩效目标任务,我站及时制定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严格规范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经法律、法规,财务管理的有关制度,专户、专账、专人管理,确保资金不被挪用,确保了资金安全有效使用无违规使用情况发生。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检查活动33次。印发渔业法律、法规宣传材料40000份。签订《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书》196份、《质量安全责任书》14份、《网箱养鱼安全责任书》10份、《渔业船舶安全责任书》6份、《养殖场安全生产承诺书》23份、《水产品安全承诺书》14份。实施渔业安全生产技术培训12场次;查处毒鱼案一起、电触鱼1起,清理销毁地笼104个(2720米),违法网具9张1520米,教育处罚违法捕捞7人。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产地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效果≥85%。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已全部完成该项目的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绩效指标完成率100%,完成质量:优,自评打分: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按照文件要求公开,绩效自评为下一步相关工作提供经验。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工作的经验:1、加强组织领导,将渔政执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工作装备和经费有保障,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
2、加强宣传引导,开展渔政执法工作,是依法加强渔政执法监管工作的客观需要,也是提高渔政执法水平的重要手段。要向社会宣传到位,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渔政执法的良好舆论氛围,确保渔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
1.项目名称
农业发展专项-面源污染普查、农业科技推广
2.项目基本情况
农业科技推广绩效目标任务:举办稻渔综合种养示范100亩,开展技术培训1场次,培训50人次,亩产鲜鱼50公斤以上;试验示范新品种养殖;开展后背鲈鲤保种驯养繁育研究。
面源污染普查项目绩效目标任务:配合保山市农业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完成2019年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成立项目实施、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站长任组长,分管副站长任副组长,财务室、推广室人员为成员。落实责任,层层抓落实。按照项目计划推进工作。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资金实施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严格项目实施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农业科技推广项目:在隆阳区辛街乡摆晏村开展稻田养鱼试验示范108.3亩。通过我站科技人员现场指导和技术培训,从养殖条件、鱼田工程、苗种放养、饲养管理和收捕等几个方面规范生产技术,稻田综合种养示范项目取得预期效果。2019年9月21日,由市农业局牵头,市、区、乡组织相关人员对实施的稻渔综合种养样板示范区进行实地现场测产验收,经现场测产平均亩产58.2公斤,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全市从国家大宗淡水中心引进福瑞鲤子2号水花鱼苗100万尾在板桥农业示范园示范养殖。在板桥示范园开展后背鲈鲤保种驯养繁育技术研究1项。
面源污染普查项目:根据《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农办渔〔2018〕349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保政办发〔2017〕36号)、《保山市农业局关于印发保山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农通〔2018〕106号)文件精神,我站积极组织县区水产部门对全市水产养殖业开展污染源普查,完成了N203县(区、市、旗)水产养殖基本情况填报表5份,全市汇总养殖户2665户、规模养殖场33户,共计4种养殖模式、19个水产养殖品种。根据《关于印发《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环普查〔2018〕30号)、《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云南省档案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档案验收办法》的通知》(云环通〔2019〕134号)文件精神,我站根据市污普办要求认真完成了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的数据分析报告和工作总结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4月,保财农〔2019〕89号文件共下达我站农业科技推广项目资金80000.00元及面源污染普查项目资金10000.00元,2019年5月份,资金全部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收到项目资金90000.00元,实际支出90000.00元。项目支出情况如下:农业科技推广项目:专用材料费:计划支出50000.00元,实际支出51282.00元;差旅费:计划支出25000.00元,实际支出26513.00元;培训费:计划支出5000.00元,实际支出2205.00元。面源污染普查项目:宣传材料费:计划支出200.00元,实际支出79.00元;差旅费:计划支出5300.00元,实际支出9921.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照绩效目标任务,我站及时制定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严格规范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经法律、法规,财务管理的有关制度,专户、专账、专人管理,确保资金不被挪用,确保了资金安全有效使用无违规使用情况发生。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开展稻田养鱼示范基地108.3亩,平均亩产58.2公斤,按鱼每公斤30.00元计,鱼亩产值1746.00元,仅养鱼一项,扣除饲料、人工等成本425.00元,亩纯收入达1321.00元。开展技术培训1场次,培训54人次。引进福瑞鲤苗种实验养殖15亩,推广福瑞鲤1个新品种养殖。开展后背鲈鲤保种驯养15亩。
通过会议培训、电脑端远程指导和实地调查相结合,顺利完成了我市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完成了N203县(区、市、旗)水产养殖基本情况填报表5份、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数据分析报告1份、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总结报告1份。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稻田养殖,亩产量58.2公斤,亩产值1746.00元。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效果≥85%。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已全部完成该项目的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绩效指标完成率100%,完成质量:优,自评打分: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按照文件要求公开,绩效自评为下一步相关工作提供经验。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工作经验: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站认真按照文件要求,强化对项目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确保项目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项目管理。按照绩效目标任务,落实责任人,确保分工到人,分工到位,层层把关,加强项目各个实施环节的管理。
三是加强资金监管。我站严格按照农业项目资金管理相关办法和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确保项目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资金效率发挥更加充分。
四是加强推广示范。通过引进、试验示范及推广工作,展现渔业科技力量,增强农业发展创新动力。全市农业部门领导高度重视稻渔综合种养项目工作,通过整合种植业等项目资金,全市共实施稻渔综合种养技术示范样板2158.3亩,其中:隆阳区1000亩、施甸县50亩、龙陵县500亩、昌宁县500亩,还有我站在隆阳区辛街乡自主实施108.3亩,鱼单产36千克/亩。通过示范样板,带动全市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达13.96万亩,产鱼5142吨,提高了土地的产出率,实现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和渔农(民)增收的目的。在我站农业示范园水产园区实施后背鲈鲤等土著经济鱼类亲本和苗种培育养殖试验池塘鱼菜共生技术示范项目20亩。
(2)存在问题及建议
存在问题:由于资金偏小,导致项目示范面积小,辐射带动能力不强。
建议:希望加大项目资金扶持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渔业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充分调动项目实施单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养殖示范的辐射作用,推进我市渔业可持续发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
1.项目名称
2018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
2.项目基本情况
为养殖户提供渔业技术服务,开展技术培训,提高养殖科技水平,降低病害发生风险,增加渔农收入,助力脱贫攻坚。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成立项目实施、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站长任组长,分管副站长任副组长,财务室、执法室人员为成员。落实责任,层层抓落实。按照项目计划推进工作。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资金实施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严格项目实施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积极选派6名科技人员分别到隆阳区、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和腾冲市种养殖企业开展科技服务工作,科技人员分别与受援企业隆阳区昌祥种植专业合作社、隆阳区龙潭源生态养殖场、腾冲市曲石镇岩子箐水产养殖家庭农场、昌宁县柯街镇明清家庭农场、龙陵县生态鱼养殖协会、施甸县姚关镇康汇食品公司建立联系,签订服务协议书。服务期间,科技人员向站办公室报备后便可到支援服务单位开展技术服务,增加工作自主性。除了完成对服务企业的指导,我站科技人员积极组织开展渔业技术培训,包括稻渔综合种养技术、池塘养鱼技术、休闲渔业、冷水鱼养殖技术和苗种培育技术等,普及渔业科学知识,提高服务企业和广大渔农养殖技术水平,增强依靠科技致富奔小康的信心和决心。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1月,保财农〔2019〕13号文件共下达我站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项目资金120000.00元,2019年2月份,120000.00元资金全部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培训费:计划支出60000.00元,实际支出64280.00元;其他交通费用:计划支出10000.00元,实际支出14500.00元差旅费:计划支出45000.00元,实际支出36797.00元;专用材料费:计划支出5000.00元,实际支出4423.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照绩效目标任务,我站及时制定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严格规范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经法律、法规,财务管理的有关制度,专户、专账、专人管理,确保资金不被挪用,确保了资金安全有效使用无违规使用情况发生。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科技人员严格按照《2018年云南省“三区”科技人才选派三方协议书》完成了对6家支援服务企业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培养技术骨干6人。共开展技术培训9期536人次,其中:隆阳区板桥镇马王村1期105人次;隆阳区板桥镇厚庄村1期95人次;施甸县姚关镇山邑村2期83人次;腾冲市曲石镇回街村2期74人次;龙陵县生态鱼养殖协会1期81人次;昌宁县柯街镇落碧寨村2期98人次。发放《鲑鳟高效养殖致富技术与实例》、《稻渔综合种养》、《高效池塘养鱼》、《小龙虾高效池塘养殖技术》、《池坝塘养殖技术》、《四大家鱼的人工繁殖技术》、《鱼苗饲养技术》、《增氧机的使用技术》等培训书籍资料共计648份。建立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2个,引入项目资金61120.00元。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为6家支援服务企业培训技术骨干6人;建立2个示范基地,引入项目资金61120.00元;帮助受援企业共增收82000.00元。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效果≥85%。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已全部完成该项目的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绩效指标完成率100%,完成质量:优,自评打分: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按照文件要求公开,绩效自评为下一步相关工作提供经验。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工作的经验:(1)因地制宜。根据企业和农户的切身需求制定技术服务和培训计划,解决服务对象急需解决的问题。(2)技术培训要深入浅出。种养殖农户大多文化水平较低,技术服务和培训时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把技术要领传授给农户。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五:
1.项目名称
2019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
2.项目基本情况
为养殖户提供渔业技术服务,开展技术培训,提高养殖科技水平,降低病害发生风险,增加渔农收入,助力脱贫攻坚。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成立项目实施、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站长任组长,分管副站长任副组长,财务室、执法室人员为成员。落实责任,层层抓落实。按照项目计划推进工作。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资金实施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严格项目实施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积极选派5名科技人员分别到隆阳区、施甸县、龙陵县和腾冲市种养殖企业开展科技服务工作,科技人员分别与受援隆阳区龙潭源生态养殖场、腾冲市曲石镇岩子箐水产养殖家庭农场、施甸县椅子山村村民委员会、施甸县姚关镇康汇食品公司、龙陵县生态鱼养殖协会建立联系,签订服务协议书。服务期间,科技人员向站办公室报备后便可到支援服务单位开展技术服务,增加工作自主性。除了完成对服务企业的指导,我站科技人员积极组织开展渔业技术培训,包括稻渔综合种养技术、池塘养鱼技术、休闲渔业、冷水鱼养殖技术和苗种培育技术等,普及渔业科学知识,提高服务企业和广大渔农养殖技术水平,增强依靠科技致富奔小康的信心和决心。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19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保财农〔2019〕145号)文件通知,保山市财政局下达我站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项目资金100000.00元。2019年7月份,100000.00元资金全部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培训费:计划支出54000.00元,实际支出2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计划支出14000.00元,实际支出0.00元;差旅费:计划支出20000.00元,实际支出5167.00元;专用材料费:计划支出12000.00元,实际支出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照绩效目标任务,我站及时制定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严格规范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经法律、法规,财务管理的有关制度,专户、专账、专人管理,确保资金不被挪用,确保了资金安全有效使用无违规使用情况发生。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计划对5家支援服务企业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培养技术骨干5人。共开展技术培训5期540人次。计划购买四批价值鱼药、渔具等,补助支持企业、家庭农场等。2019年12月底,在施甸县太平镇椅子山村开展种养技术培训1期203人,在隆阳区龙潭源生态渔业养殖场所在地隆阳区板桥镇厚庄村开展技术服务指导21次;在施甸县姚关镇康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所在地施甸县姚关镇山邑村开展技术服务指导4次。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无。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效果≥85%。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9年工作任务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已全部完成2019年该项目的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绩效指标完成率100%,完成质量:优,自评打分: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按照文件要求公开,绩效自评为下一步相关工作提供经验。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水产工作站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独立编制机构1个,定编20人,年末在职职工20人。退休职工10人。在职人员20人中,专业技术干部16人,事业工人4人,享受独生子女保健0人,女职工5人,领取遗属补助0人。单位车辆定编1辆。
单位工作宗旨:负责全市渔业管理工作。即直接管理全市以渔业为核心的水产工作,拟定渔业资源保护利用目标、规划和措施,提出渔业发展战略和政策、重大技术措施;制定渔业科研、技术推广的规划,管理渔业科技成果,承担对外渔业技术合作与交流;对外协调推广工作;参与制定本市的渔业法规,负责保护管理国家渔业资源、珍贵水生野生动物和渔业环境;参与维护国家和本市管辖水域的渔业权益。负责全市渔业技术推广工作。即水产品新品种和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水产品无公害养殖技术示范;水生动植物虫害及灾情的监测、预报、防治及处理;水产品生产过程中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的检疫;渔业资源、渔业生态环境和渔业投入品使用监测;渔业公共信息服务;渔民的公共培训等。负责全市的渔业行政执法工作。即养殖业管理执法;捕捞业管理执法;渔业资源保护执法;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渔业水域环境保护执法;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等。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部门绩效目标一:渔业生产指标达到预期目标。全市水产养殖面积达17.65万亩,稻田综合种养面积13.96万亩,水产品总产量4.17万吨,全社会渔业经济总产值8.95亿元,渔业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14336元,同比增长9.5%,渔业安全事故零发生,无重大水生动物疾病疫情发生,水产品生产、销售正常。
部门绩效目标二:全市农业部门领导高度重视稻渔综合种养项目工作,通过整合种植业等项目资金,全市共实施稻渔综合种养技术示范样板2150亩,其中:我站在隆阳辛街乡实施110亩;隆阳区1000亩,施甸县50亩,龙陵县500亩,昌宁县500亩。通过举办示范样板,带动全市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达13.96万亩,产鱼5142吨,单产36千克/亩,实现了粮食安全、生态环保、三产融合、助推产业扶贫、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的。
部门绩效目标三:渔业管理执法、渔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扎实有效。认真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渔业安全生产和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专项整治行动。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国渔政亮剑2019”、“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及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等要求,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配合完成农业农村部水产品产地和水产品市场例行抽检。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全年总收入3444240.23元,比上年2978680.40元增加15.63%,其中:财政补助收入3444240.23元,占总收入的100%。
全年总支出3489740.74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489407.23元,占总支出的99.99%,事业基金弥补差额333.51元,占总支出的0.01%,比上年2859100.40元增加22.06%。其中:基本支出3161816.74元,比上年2719100.40元增加16.31%,占总支出90.6%;项目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327924.00元,比上年140000.00元增加134.21%,占总支出9.4%。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2956812.07元,比上年2512053.69元增加17.59%,占总支出84.64%,商品服务支出528109.67元,比上年340206.71元增加55.23%,占总支出15.1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00.00元,比上年40元增加12150%,占总支出0.14%,其他资本性支出2900.00元,比上年6800.00元减少57.35%,占总支出0.08%。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我站严格按照农业项目资金管理相关办法和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确保项目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资金效率发挥更加充分。在严格执行财政财纪有关法律法规的同时,财务管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支付等有关规范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通过自评,进一步对单位整体支出决策是否科学合理、项目执行是否高效、项目产出是否达标、资金安排是否合理进行回顾和总结。及时总结经验,通过改进管理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2)自评指标体系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进行自评。
(4)自评组织过程
前期准备:确定评价对象,明确评价组织实施方式,确定评价目的、内容、任务、依据、评价时间及要求等方面的情况。
组织实施:通过2019年度的收支情况数据分析,结合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及2019年度取得的主要成绩,对部门整体绩效进行分析。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2018年,用于事业运行支出3161816.74元,项目支出327924.00元。
(2)过程情况分析管
理制度健全性:我站建立了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资金使用合规性:我站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的支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
(3)产出情况分析
水产养殖面积达17.65万亩,稻田综合种养面积13.96万亩,水产品总产量4.17万吨,全社会渔业经济总产值8.95亿元,渔业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14336元,同比增长9.5%,渔业安全事故零发生,无重大水生动物疾病疫情发生,水产品生产、销售正常。
(4)效果情况分析
通过整合种植业等项目资金,全市共实施稻渔综合种养技术示范样板2150亩,其中:我站在隆阳辛街乡实施110亩;隆阳区1000亩,施甸县50亩,龙陵县500亩,昌宁县500亩。通过举办示范样板,带动全市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达13.96万亩,产鱼5142吨,单产36千克/亩,实现了粮食安全、生态环保、三产融合、助推产业扶贫、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的。
从国家大宗淡水中心引进福瑞鲤子2号水花100万尾,在隆阳区河图和我站示范园基地培育;自行繁殖福瑞鲤鱼苗1500万尾,示范推广池塘养殖3000多亩;鳟、鲟鱼养殖88亩,产量600多吨;水蛭温室养殖5000㎡,产量105吨;莲藕田养殖12000亩(其中示范养殖117.1亩),产量19990吨;小龙虾养殖2800亩,产量255吨。我站在示范园基地等处实施后背鲈鲤、南方裂腹鱼、彩花缨鱼、云南野鲮、墨脱华鲮等土著经济鱼类亲本驯养和苗种培育养殖试验15亩。
加强《渔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水产苗种管理办法》、《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云南省渔业条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共张贴、发放渔业法律、法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材料2378份,取得了较好社会宣传效果。
认真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渔业安全生产和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专项整治行动。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国渔政亮剑2019”、“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及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等要求,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截至目前为止,我站与县(市区)联合开展渔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渔业安全生产检查、“中国渔政亮剑2019”、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等行动50次,出动渔政执法车辆79台,执法艇3艘,渔政执法人员345人次。查处电触鱼2起,没收电触鱼机3台;销毁地笼129张约2700米;清理过江挂网300米,大型围囊网、三层刺共10张,总长1850米;检查鱼药、鱼饲料经营户7家,水产品市场、超市5处(点),水产品销售户105家,鱼饲料生产企业4家;签订《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书》205份、《质量安全责任书》15份、《网箱养鱼安全责任书》11份、《渔业船舶安全责任书》5份、《水产品安全承诺书》11份;实施渔业安全生产技术2场次。
配合完成农业农村部水产品产地和水产品市场例行抽检2次。其中:产地抽检鲤鱼、草鱼样品27个(鲤鱼13个、草鱼15个);市场例行抽检草鱼、鲤鱼、鲫鱼、鳙鱼和罗非鱼15个样品。产地和市场例行抽检样品全部合格。
在腾冲市举办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题培训1场五县(市、区)水产站及相关乡镇农科人员48人参训。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由于资金偏小,导致项目示范面积小,辐射带动能力不强。
建议:希望加大项目资金扶持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渔业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充分调动项目实施单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养殖示范的辐射作用,推进我市渔业可持续发展。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自评结果按照文件要求公开。绩效自评为下一步相关工作提供数据。
6.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我站认真按照文件要求,强化对项目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确保项目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项目管理。按照绩效目标任务,落实责任人,确保分工到人,分工到位,层层把关,加强项目各个实施环节的管理。
三是加强资金监管。我站严格按照农业项目资金管理相关办法和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确保项目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资金效率发挥更加充分。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保山市水产工作站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