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山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9〕5号)、《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深化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发〔2019〕5号)精神设立保山市农业农村局,为保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加挂保山市畜牧兽医局牌子。中共保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农业农村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 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 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 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参与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走在全省前列工作。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 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行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指导全市饲料行业、奶业健康发展和奶站标准化建设。承担保山市饲料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按规定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承担保山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省、市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省际、市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地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和省、市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15.有关职责分工。
(1)与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保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保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职责分工。会同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农村劳动力的组织、培训、转移和统计工作。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实施稳产保供行动,全力打好新冠疫情防控阻击战
(1)强化农情调度,为疫情防控做好服务。为有效应对新冠疫情带来的负面影响,加大对“10大名品”企业、“20佳创新企业”、重点产业观测点企业及其他企业等37户经营主体的疫情影响调查;每天从全市冷库中抽取40个进行调度监测;每周对全市蔬菜生产情况进行调度,对3家企业进行蔬菜企业日调度;同时,认真做好支援湖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农产品捐赠统计工作,先后向湖北省捐赠6批农产品及物资,涉及蔬菜水果油料等446吨、石斛冻干粉等9160盒,采购成本及运费5,520,000.00元。
(2)强化服务指导,农业生产有序推进。新冠疫情发生以后,市农业农村局第一时间成立农业生产指导组,局领导班子分别带队,抽调有关专家,挂联到各县(市、区),分区域、分产业、分时段指导农户进行农业生产。畜牧业技术专家组对30个乡镇进行培训,培训2017人次,解决疑难问题140余项;种植业技术专家服务队分36批次走到田间地头,给种植户、贫困户详细讲解耕种、施肥、防病、防虫等知识,现场解决疑难问题;水产技术专家组分7次深入渔业养殖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渔业企业,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并适时了解新冠肺炎疫情对渔业造成的影响,及时帮助解决苗种供给、品种养殖、鱼病防治、养殖模式等问题;农机专家组有针对性地创建农机化新技术示范样板,建立水稻机插秧样板600亩,马铃薯机械化播种和收获示范样板100亩,油菜机械化精量播种示范样板100亩。
(3)强化政策支持,推进农企复工复产。积极向农业企业宣传复工复产优惠政策,及时收集、报送涉农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贷款需求、产品滞销等情况,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全市67家农业企业进入云南省重点企业金融支持稳产保供企业推荐名单,获得疫情防控信贷资金支持412,000,000.00元。全面落实稳定经济运行15条、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阶段性减免社保等政策措施,推动农业企业复工复产。全市县级以上350个农农业龙头企业复工率达100.00%、人员复岗率达96.00%、达产率82.00%。
2.坚持稳中求进,农业基本盘发展之基更牢靠
(1)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加速推进。圆满完成2011—2018年各类已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清理评估,共清理评估项目215个,上图入库高标准农田面积130.83万亩,占省级下达我市2020年底建成高标准农田158.9万亩的82.33%。稳步推进项目实施。市委四届七次全会和2020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全年“建设高标准农田40万亩”,共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41万亩,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指标任务。粮食生产保持稳定。2020年,全市完成粮食播种面积395.16万亩、同比增0.64%,预计产量145.91万吨、同比增0.21%,超额完成省农业农村厅划定的2020年粮食生产底线任务。农机化水平不断提升。全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51.20%,同比增0.1个百分点;机耕面积预计完成503.28万亩,同比增4.14%;机播面积32.73万亩;机收面积164.05万亩;完成水稻机插秧面积11.65万亩,同比增2.82%。农业良种良法广泛推广。积极推广农业良种、良法实用技术,岫粳28号、保大麦20号、保大麦22号被选为2020年云南省农业主导品种,核桃林下套种大麦集成技术、蚜茧蜂控制油菜蚜虫技术被选为2020年云南省农业主推技术。
(2)生猪产能加快恢复。推动落实2020年隆阳、施甸、腾冲、昌宁4个全国生猪外调大县26,190,000.00元奖励资金项目;开展能繁母猪投保21.78万头、收取保费15,792,000.00元,育肥猪投保51.2万头、收取保费18,182,000.00元;畜禽养殖设施设备纳入农机具购置补贴476台(套),补助252,900.00元。隆阳、腾冲、昌宁3个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中央预算内160,000,000.00元资金已全部到位,年底将全部建成投入使用;施甸县非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已批复,并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10,600,000.00元;协调生猪养殖贷款949,000,000.00元,落实生猪养殖用地1208.6亩,为126户生猪养殖企业提供担保贷款18,830,000.00元,办理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承诺制1户。引进上海东方希望集团落户保山发展,在隆阳区、昌宁县分别投资2,000,000,000.00元,各建设100万头生猪全产业链项目,项目一期工程将于今年年底建成投产。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强化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非洲猪瘟防控、疫情监测处置等各项措施。2020年,全市各种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畜禽1913.12万头/只;排查生猪养殖场户151.43万个次、生猪屠宰场4720个次、猪只数量1564.7万头次;累计对五县(市、区)62个乡镇(街道)708个场(户)开展非洲猪瘟、禽流感等重大疫情采样监测,共计检测样品12098份次,检出可疑阳性样品145份次;全面扑灭了2019年11月腾冲界头镇发生的非洲猪瘟疫情,及时排查发现处置了施甸县由旺镇牛结节性皮肤病疫情,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总体平稳。2020年,预计实现畜牧业产值为12,836,000,000.00元,同比增4.10%,畜牧业增加值为8,033,000,000.00元,同比增6.00%;肉类产量达36.77万吨,同比增3.20%,其中猪肉29.56万吨,同比增长2.41%。
(3)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加强农畜产品监测抽检。2020年,全市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样品12761个、合格率99.47%;完成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样品33550个、合格率100.00%。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日常累计检查畜禽养殖场1753家(次)、生猪定点屠宰企业1048家(次)、兽药生产经营企业744家(次)、饲料生产经营企业1450家(次)、水产养殖企业320家(次)。以农药、肥料、兽药、种子、饲料等为重点,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假兽药查处、肥料市场治理、“廋肉精”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205人次,检查整顿市场151个/次,检查经营企业835个/次,发放宣传资料1.741万份,查处违法案件23件,进一步净化了农资经营市场秩序。抓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开具农产品合格证1795822张。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程,上线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企业131家,基本实现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4)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不断加强。稳步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已全部结束,相关成果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26.47万亩;腾冲市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核心示范区建设项目有序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水肥一体化等化肥减量技术得到广泛应用,在主要农作物上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300万亩、水肥一体化技术11万亩、增施商品有机肥79万亩,推广新型肥料36万亩,实施秸秆还田80万亩,绿肥种植培肥耕地15万亩。预计全市化肥使用量下降至10.7万吨、同比减1.80%,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1.00%,化肥利用率达40.00%。大力推广无人机、电动喷雾器等植保器械,灯诱、色诱、性诱三诱和生物防治、果实套袋等绿色防控措施,预计全市农药使用量减少至4038吨,同比减0.04%,农药利用率达40.00%以上。通过秸秆直接还田、过腹还田、堆沤还田、农村沼气建设、发展食用菌产业等,提高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预计全市农作物秸秆产生量114.4万吨、同比减24.0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量101.9万吨,综合利用率达89.07%。持续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预计全市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75.00%、95.00%以上。
3.以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打造为牵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成效凸显
(1)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势头强劲。2020年,全市咖啡种植13.73万亩,实现产量1.735万吨;茶叶种植66.91万亩,实现产量5.93万吨;花卉种植12.69万亩,实现产量300万枝;蔬菜种植72.41万亩,实现产量102.2万吨;水果种植30.17万亩,实现产量22.99万吨;中药材种植43.92万亩,实现产量4.41万吨。成功引进上海鹏欣、好生长、天兆、正邦、西南集团等知名农牧企业落户保山,大力扶持肉牛产业加快发展。预计到2020年底,绿色食品牌咖啡、茶叶、花卉、蔬菜、水果、中药材、生猪、肉牛8大产业农业产值21,465,000,000.00元,综合产值45,582,000,000.00元。
(2)“一县一业”创建扎实推进。以腾冲市中药材“一县一业”示范县、隆阳区咖啡“一县一业”特色县,昌宁茶叶“一县一业”特色县为重点,辐射带动5县(市、区)蔬菜、水果、咖啡、中药材、花卉等产业区域化发展,形成“一县一业”发展格局。腾冲市中药材“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建设占地3000亩的腾药产业园及伴手礼加工园区,已入园健康医药、食品、日化品类企业17户,先后引进晨光生物、魅力汉道、罗瑞生物、四川新绿色、康恩贝、好医生药业等企业落户园区。隆阳区主打精品咖啡路线和咖啡庄园模式,以保山中咖咖啡公司为典型代表的公司,打造“加工+电商”模式,走精品咖啡销售路线;以保山山顶一号庄园有限公司、保山市新寨咖啡有限公司、保山比顿咖啡有限公司为重点打造庄园咖啡经,咖啡庄园经济正在崛起。昌宁县发展绿色生态茶产业,实施19个标准化示范茶所创建,建设5000亩绿色有机生态茶园,推动将田园镇打造为云南红茶特色小镇、温泉镇打造为绿茶小镇、漭水镇打造为古树茶小镇、翁堵镇打造为富硒茶之乡。
(3)农业产业化发展推进有力。加大对省市级龙头企业和示范家庭农场的认定和监测工作,进一步提高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水平,目前,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381个,其中省级重点龙头企业63个、国家级龙头企业4个,预计2020年,农产品加工业(含个体工商户)实现农产品加工总产值48,500,000,000.00元、同比增5.00%,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8,600,000,000.00元,同比增5.00%。加强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及管理,2020年新增绿色食品认证企业7家、产品28个,全市“三品一标”登记持证企业82家,产品201个,产量59.32万吨,种植面积438.08万亩。加大企业商标品牌的打造和推广力度,积极组织推荐企业参加2020年云南省“名品名企”评选,高黎贡山生态茶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高黎贡山有机普洱茶”入选全省“10大名茶”,云南腾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腾药美洲大蠊”、云南品斛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紫皮石斛原浆饮品”入选“十大名药材”,云南品斛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评为绿色食品“20佳创新企业”。加快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昌宁县柯街镇、湾甸乡,隆阳区板桥镇先后获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支持。昌宁县柯街镇主导产业以果蔬为主,全面建设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优质化的绿色高效蔬菜生产基地,已建成1个万亩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1个蔬菜冷链物流交易中心,休闲农业示范园和绿色蔬菜生产示范园建设正在进行扫尾工作。昌宁县湾甸乡、隆阳区板桥镇已完成建设方案编制,分别以果蔬、蚕桑为主导产业,建设成产业研发、技术服务、成果转化、乡村休闲旅游等产业深度融合于一体的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
4.抓实产业扶贫,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步履坚实
(1)抓投入保障,扶持力度持续加大。建立涉农资金整合投入产业扶贫的长效机制,落实“金融支持扶贫优先支持产业发展”要求,强化政策扶持支持,有力保障产业扶贫资金投入。计划2020年4个贫困县(区)共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1,813,270,500.00元,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中用于农业生产发展项目规划总投资783,669,300.00元,占计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总额的43.20%,627个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全面推进实施。
(2)抓产业培育,贫困户脱贫增收水平持续提升。围绕“依靠产业增收脱贫、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贫困户户均有一项增收产业”的目标,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发展规模农业与发展“四小产业”相结合,抓实扶贫产业培育,全市产业扶贫覆盖有产业发展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90314户332393人,覆盖率100.00%。共有2.3万户贫困户通过发展“小养殖、小庭院、小作坊、小买卖”等“四小产业”实现增收脱贫。
(3)抓经营主体培育,产业发展带动能力持续增强。按照“有产业发展条件和意愿的贫困户至少与1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合作关系”的标准,持续提高贫困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利益联结实效。全市参与产业扶贫的新型经营主体2913个,100.00%覆盖有产业发展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5.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美丽乡村创建卓有成效
(1)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深入推进。全市除城市所在地外的61个乡镇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00%,乡镇建成镇区垃圾处理设施数量205个;5542个自然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治理率达90.56%;录入住建部信息系统要求限期整治销号的8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已全部完成整治销号。
(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拓展。以县(市、区)行政区域为单位,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目前五县(市、区)已编制完成专项规划,并通过技术审查,为实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奠定了基础。全市1578个村完成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23.10%,受益7.1万户、26.6万人。
(3)农村“厕所革命”强力推动。加快改厕进度,建立改厕指导员制度,按照每个行政村配备2名指导员的要求,全市共配备1865名改厕技术指导员,对农户科学选址、产品选择、工程施工等全程跟踪服务指导。同时,市农业农村局组成5个服务指导组,对各县(市、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厕所革命持续进行调研指导,督促加快工作进度。预计全市完成改建无害化卫生户厕254852座、占三年任务254852座的100.00%,村委会所在地公厕743座、占三年任务743座的100.00%,镇区公厕177座、占三年任务177座的100.00%。其中:2020年以来改建完成无害化卫生户厕112965座、占全年任务112925座的100.00%,村委会所在地公厕223座、占全年任务223座的100.00%。
(4)农村村容村貌全面提升。完成直过民族及沿边地区2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任务,372个自然村建设项目全部完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开工147件,已全部完工,完成投资62,220,000.00元,受益人口13.27万人。建立秸秆、农田残膜、农药包装物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收集利用制度的自然村6849个,占自然村总数的100.00%,纳入村规民约管理的自然村达到全覆盖。开展森林乡村创建,推荐上报符合条件森林乡村113个。符合申报创建卫生乡(镇)条件的67个乡(镇)已成功创建45个,工作开展比例为67.00%;符合申报创建省级卫生村条件的798个村已成功创建600个,工作开展比例为75.00%。建立村庄保洁制度的自然村6849个,覆盖率100.00%;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自然村5918个,覆盖率86.40%;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内容纳入村规民约的自然村6849个,覆盖率100.00%。
(5)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鼓励基层乡村治理模式创新,开展典型挖掘,向省级推荐乡村治理典型材料及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材料4篇,昌宁县卡斯镇、腾冲市中和镇新岐社区乡村治理经验入选“20个全省乡村治理典型案例”,改善民主型乡村治理模式在全省推广。龙陵县以“爱心超市”、腾冲市以人居环境整治为载体,将“积分制”引入乡村治理工作,形成“表现兑换积分,积分兑换物品”的运行机制,解决乡村治理工作“没依据、没抓手、没人听”的难题,探索出乡村治理新路径。
(6)稳妥承接农村宅基地管理。收集国家、省、市农村宅基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整理汇编成册,印发制至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召开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推进暨业务培训会议1次,全面解读《土地管理法》、宅基地管理政策等知识,对宅基地当前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再部署、再安排。深入县、乡、村进行实地调研,开展宅基地审批调查1次,调度工作进展情况1次,专题调研1次,并制成村、组级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公示参考表供县(市、区)参考。积极与自规部门进行工作对接,结合职责开展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推进农村村民建设合理用地下一年计划指标需求和本年度安排使用指标上报工作。
6.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农村发展活力持续迸发
(1)持续巩固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全市档案资料的立卷归档和移交工作已基本结束,应用平台搭建和应用软件购置招标工作已完成,正在进行软件购置安装、数据导入等工作。全面完成了数据库“二次”汇交,成果数据库正在省级审核中。全市74个乡(镇)、895个村(社区)、10908个村民小组开展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共完成承包地确权3912435宗、645.40万亩,签订完善农户承包合同520066份,颁发经营权证书520066本。
(2)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扎实推进。制定成员身份认定“八步工作法”,探索出折股量化“七步工作法”,形成责任明确、任务落实、措施到位、统筹推进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机制。全市共完成清产核资单位10338个,清理登记集体资产13,722,000,000.00元、集体土地总面积1776.1万亩。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单位10338个,认定集体经济组织农户51.09万户,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203.88万人。全市共完成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单位725个、占实有经营性资产单位的117.00%,其中:村级496个、组级229个(含自然村);量化集体经营性资产499,950,700.00元、非经营性资产683,730,800.00元;以资金方式量化资源性资产69,406,400.00元,以份额方式量化资源性资产36.24万亩;设置了成员股、集体股、土地股、劳龄股、户籍股等9种股权类型,设置股权269.72万股,其中:成员股214.71万股、占79.60%,户籍股14.72万股、占5.46%。整市试点共成立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组织725个、占100.00%,开展登记赋码单位725个、占100.00%,并全面完成了集体经济组织印章、牌子的制发工作,制作发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725套、占100.00%,向村民小组和农户发放《股权证》21.76万本占应发数的73.00%。目前,试点改革任务已全面完成,全市基本完成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各项工作,正准备接受国家、省级评估验收。
(3)农村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增强。根据《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保山市财政扶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资产移交管理暂行规定》,为全市范围内由各级财政扶持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形成的资产移交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使用提供了政策保障,发展壮大了农村集体经济。预计2020年,全市946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当年有经营性收入的村将达100.00%,其中经营性收入50,000.00元以上的村将达850个以上,占全市总村数的90.00%;100,000.00元以上的村将达300个以上,占全市总村数的30.00%,实现村村都有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的目标,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增强。
(4)农村承包土地规模流转有序推进。通过巩固提升四种模式(专业大户流转土地模式、家庭农场生产模式、专业合作社经营模式、龙头企业带动流转土地模式),探索开展四种模式(宅基地集约开发模式、农村土地银行模式、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模式、田保姆种田模式),目前,全市新增土地流转面积7.7万亩,全市规模流转面积累计达60万亩,形成一定适度规模经营、多种形式并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格局,有效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4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3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4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1,844,493.7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722,816.67元,占总收入的99.4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1,677.07元,占总收入的0.56%。与上年对比增加4,400,438.30元,增长25.2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及公用经费增584,246.00元;二是市级切块项目资金纳入年初预算,农业农村综合管理经费减少100,000.00元、打造“绿色食品牌”工作经费减少320,000.00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经费减少50,000.00元、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减少200,000.00元、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打造项目经费减少5,000,000.00元、茶叶市场开拓费减少800,000.00元、农民工培训及工作经费减少300,000.00元、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减少100,000.00元、杭州中华农业电商博览园保山专馆建设运营经费减少2,000,000.00元、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项目经费增加300,000.00元、绿色食品牌奖励经费增加9,500,000.00元、第16届中国昆明国际农业博览会项目经费增加100,000.00元、第6届中国南亚博览会项目经费增加100,000.00元、市本级非洲猪瘟防控经费增加150,000.00元、肉牛产业发展项目经费增加900,000.00元、槟榔江保护区生态补偿经费增加1,2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2,264,567.26元。其中:基本支出10,911,587.77元,占总支出的49.01%;项目支出11,352,979.49元,占总支出的50.9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192,181.82元,增长30.41%,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侧重调整,实施完毕的项目不再安排支出,同时新增绿色食品牌奖励经费支出6,15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911,587.7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5,236.98元,下降2.11%,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严控开支,按单位人数核拨的日常公用经费压减5.00%。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721,067.95元,占基本支出的89.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190,519.82元,占基本支出的10.91%,人均21,259.2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352,979.4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427,418.8元,增长91.59%,主要原因分析为项目支出侧重调整,实施完毕的项目不再安排支出,同时新增绿色食品牌奖励经费支出6,150,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其他组织事务支出30,000.00元,为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市级专家服务团工作经费30,000.00元;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461,308.54元,为保山市向湖北省捐赠农产品专项经费;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7,629,653.00元,主要为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0年绿色食品牌奖励经费项目支出6,150,000.00元,“十四五”规划编制资金300,000.00元,农村土地确权信息应用平台补助资金848,500.00元及农业农村综合管理、打造绿色食品牌、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等;
4.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1,292,352.90元,为省、农业生产发展专项下达的、市级配套的各部门肉牛产业发展、农产品市场推广、农业科技培训等项目经费;
5.病虫害控制支出650,000.00元,为2020年因疫病防控需要,下达的中央动物防疫、市级非洲猪瘟防控等经费支出;
6.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20,135.00元,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采样等工作经费;
7.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支出15,000.00元,主要为合作社与农经统计经费;
8.防灾救灾支出20,000.00元,为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
9.农业生产发展支出565,000.00元,为粮食生产发展、畜牧业发展、家庭农场等各级配套的产业发展项目经费;
10.农产品加工与促销支出514,849.00元,为农产品加工及统计监测、绿色食品奖励、招商等经费;
11.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支出248,281.95元,为槟榔江生态保护、耕地地力保护、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等农业基本资源修复利用等经费;
12.其他农业农村支出167,300.00元,为肉牛产业发展、益农信息社建设、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农业农村项目经费;
13.其他扶贫支出504,000.00元,为“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班”“乡村振兴专题培训班”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227,118.9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3%。与上年对比增加5,230,532.53元,增长30.77%,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分析为项目支出侧重调整,实施完毕的项目不再安排支出,同时新增绿色食品牌奖励经费支出6,15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主要用于市级专家服务团工作经费;
2. 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60,065.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2%。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 卫生健康(类)支出1,234,998.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7,52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补贴;
12. 农林水(类)支出19,994,533.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96%。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机构运行经费和农业发展项目开展;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8,600.00元,支出决算为193,037.00元,完成预算的84.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3,139.00元,完成预算的94.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898.00元,完成预算的44.2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按照差旅费管理规定和保山市公务接待相关,厉行节约,严控开支,本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较预算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89,198.60元,下降31.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84,22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353.40元,增长3.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332.00元,下降36.2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本年无公出国(境)费用开支,同比下降100.00%、厉行节约,严控开支,本年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度明显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3,139.00元,占89.69%;公务接待费支出19,898.00元,占10.3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3,139.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3,139.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日常工作及项目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89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9,89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日常工作开展、项目申报对接、工作协商洽谈、项目检查验收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9,554.5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415.27元,增长0.80%。其中:行政单位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9,554.5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415.27元,增长0.80%。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及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机构运转所需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离退休公用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1)办公费58,758.27元;
(2)印刷费1,565.00元;
(3)水费12,088.00元;
(4)邮电费43,942.47元;
(5)物业管理费100,901.18元
(6)差旅费5,739.00元;
(7)维修(护)费5,220.00元;
(8)公务接待费7,639.00元;
(9)劳务费80,792.53元;
(10)委托业务费9,670.00元
(11)工会经费114,400.68元;
(1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000.00元;
(13)其他交通费用583,620.00元;
(14)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218.4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8,201,131.42元,其中,流动资产1,027,752.99元,固定资产5,726,376.8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438,566.00元,其他资产8,435.55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543,738.7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495,546.4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71,150.00元;报废报损资产416项,账面原值565,381.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2625.11平方米,账面原值918,492.17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4,982.5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8,201,131.42 | 1,027,752.99 | 5,726,376.88 | 1,452,992.17 | 1,082,079.00 | 0.00 | 3,191,305.71 | 0.00 | 0.00 | 1,438,566.00 | 8,435.55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8,231.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91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1,312.6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6,231.6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96%。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农业农村综合管理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财农〔2020〕57号文件,下达保山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非税收入返还项目-农业农村综合管理经费为100,000.00元,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完成我市农业农村局的各项工作,保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需对全局所有项目进行统筹规划实施。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在预算编制时,已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构建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根据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绩效自评。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要求,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积极组织力量,完成自评绩效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100,000.00元通过市财政局下达,资金足额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累计支出100,000.00元。其中:印刷费7,969.00元,差旅费79,072.00元,租赁费3,000.00元,会议费7,311.00元,其他交通费用2,648.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项目资金使用有严格的申请报批程序,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情况进行资金支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文件的要求,执行2020年度下达的项目资金计划,严格单位财务制度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美丽乡村创建119个。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极大提升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85.0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完成美丽乡村创建119个,与目标对比,少31个,原因为按照省、市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规范标准,最终省级评选结果只有119个,下一步将积极争取资金,加快美丽乡村创建。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已基本完成该项目的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完成质量:优,自评打分:91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按照文件要求公开。绩效自评为下一步相关工作提供经验。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我局认真按照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强化对项目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确保项目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项目管理。按照绩效目标任务,落实责任人,确保分工到人,分工到位,层层把关,加强项目各个实施环节的管理。
三是加强资金监管。我局严格按照农业项目资金管理相关办法和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确保项目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资金效率发挥更加充分。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十四五”规划编制资金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是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专项规划之一,市级财政安排了300,000.00元规划编制经费。市农业农村局将“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作为重点任务,成立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会研究讨论规划编制工作。2020年10月,经多方面咨询,确定了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信息研究所为《保山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编制单位,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合同,编制经费为300,000.00元,包括调研、编制、培训、评审、资料印刷等环节产生的全部费用。2020年,300,000.00元规划编制经费已分2次拨付给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信息研究所。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由市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科牵头,组织召开项目绩效评价会议,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信息研究所有关同志参加,会上发展规划科详细介绍了《保山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工作开展情况,对项目费用支出情况进行了说明,参会同志进行了发言,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了评价。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300,000.00元已足额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300,000.00元以委托业务费支付给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信息研究所。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使用管理规范。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10月起,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信息研究所组织专门力量,完成了规划调研、基础材料收集等工作并形成了规划提纲。2021年1月中旬,省农业科学院提交了《规划(初稿)》,目前已修改至第6稿,并于6月19日召开专家论证,形成规划审定稿。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了《保山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审定稿)。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经对机关各科室负责人、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信息研究所有关同志开展测评,满意度为10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分100分,自评为“优”等次。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结果。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
1.项目名称:19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农业信息化与农产品市场推广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由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市场信息化与对外交流合作科负责组织实施。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针对2020年农业信息化与农产品市场推广项目,市场信息化与对外交流合作科组成项目绩效自评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料归纳整理,并对照项目绩效目标进行了评价。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农业信息化与农产品市场推广资金397,877.50元,按时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主要用于组织企业参加农产品推介展示、品牌推介、人员差旅、资料打印、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的培训、人员差旅、资料打印、设备购置、信息推广等。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资金管理和监督严格按《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实行专人审核、专人负责、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定期检查审计,严格按财经纪律,管好用好项目资金,并按投资计划及工程进度将项目资金拨付到位进行报帐核销。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照年初制定的项目完成了相关工作。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全市“益农信息社”设挂牌994个,其中中心社5个,示范社175个、标准社267个、简易社547个全面推广“云农12316”平台,通过项目的实施, 强化农产品上行和信息下行,千方百计促进千家万户小规模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做好农业农村经济经济基础统计工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和实施“三农”政策提供决策依据,向相关涉农部门、企业、组织、农户提供信息服务。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加强对益农信息社建设和管理专家、信息员服务队伍建设,力争使以后的工作做得更好。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益农信息社工作的对接及管理,县乡农业部门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建设、专业化运营的思路,整合公益资源,提供公益服务,培育壮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诚信守法、有经济实力和运营活力的运营商,健全政府与运营商、 服务商的合作格局,形成三方合力推进信息进村入户的机制。
6.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小组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和实际完成情况对照项目绩效目标开展评价,评价绩效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绩效结果审核通过后,按照相关要求,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
1.项目名称:2019-2020年度粮食生产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农业局关于下达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非贫困县)和绩效目标的通知》(保财农〔2020〕21号、134号)下达,2019-2020年下达我局粮食生产建设资金88,049.8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农业局关于下达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非贫困县)和绩效目标的通知》(保财农〔2020〕21号、13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种植业和农药管理科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作了进一步安排,明确了自评范围、自评内容、组织管理和实施,以及强化结果应用,开展自评。严格按照项目产出指标(4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20分)三项指标进行,最后完成项目综合评价。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实际到位88,049.8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实现支出88,049.80元,其中:一是开展粮食生产技术培训和宣传;二是完成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病虫害监测与防治、重金属污染种植业结构调整及农情调度等项目相关工作;三是用于市级技术人员下乡指导差旅费、交通费;四是购置相关办公设备和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本着专款专用、高效合理的原则安排使用好专项经费,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云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牢固树立以绩效评价为导向的项目资金管理机制,不断提高使用效益。与同级财政部门保持良好沟通,做好资金落实,完善项目管理和政策实施机制,强化资金使用过程监管,规范资金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不折不扣落实。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加强宣传培训,大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2020年全市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45.61万吨以上;二是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推广,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稳定在90.00%以上,化肥利用率达到40.00%以上,单位面积化肥使用量较常规明显降低,绿色防控覆盖率稳定在35.00%以上,化肥农药实现负增长;三是完成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病虫害监测与防治、重金属污染种植业结构调整等项目相关工作;四是农情调度。农情调度的及时性、客观性和准确性明显提升;调度更加规范,信息运行效率有较大提高。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区产量提高率≥2.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关心支持下,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通过认真组织实施,按要求完成了各项绩效目标。下一步将总结已实施项目,继续做好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种植业结构调整,保证粮食生产。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产出指标值40分,得40分;效益指标20分,得2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30分,得30分。项目综合评价总分90分,评价结果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实施结束,及时撰写总结报告,汇总资金使用明细,在单位政务公开栏公开,做到项目结果和资金使用情况公开,相互监督。下一步将继续规范使用好资金,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关于粮食生产工作部署,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抓好粮食生产工作,提高资金管理使用绩效目标,进一步发挥好切块资金效益,努力确保粮食安全。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粮食稳产保产工作机制,农业、财政、水利等部门按照职能范围,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互通信息、形成工作合力,保证粮食安全工作。
(2)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督促各县(区)、乡(镇)认真履行主体职责,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切实做好粮食生产各项工作,确保目标实现。
(3)严肃纪律,强化监督。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和监督制度,定期不定期对粮食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农民种粮水平,做到科技示范带动,全面提升。加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能力建设,聚焦主要粮食作物,积极创办示范样板,大力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确保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95.00%以上。积极开展农村实用人才、科技示范户等培训,不断提高农户科学文化素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五:
1.项目名称:2019-2020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度结转2020年度资金8,959.00元,2020年度下达10,000.00元。主要工作任务是到省厅培训和五县(市、区)调研指导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产品国家、省级例行监测综合合格率达到97.50%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样本达到1批次/千人,小农户抽样比例达到20.00%以上,抽检样品达2627个(10,000.00元抽检126个样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等工作,力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阶段
市农业农村局认真梳理结转资金数额、具体使用情况和工作任务。
(2)组织过程
按照资金管理要求和工作任务,认真开展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结转的8,959.00元和2020年度10,000.00元资金全部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9年结转的8,959.00元和2020年度10,000.00元资金已全部使用,其中:到省厅培训和五县(市、区)调研指导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差旅费支出8,359.00元;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业务接待费费支出700.00元;开展省级农产品例行监测9,9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规定和财务管理制度使用资金。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到五县(市、区)调研指导五县(市、区)调研指导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检查及追溯平台运用推广、开展技术培训会、工作协调会、法律咨询等。力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完成市级农产品例行监测127个,比任务数126个多1个;2020年度完成市级农产品例行监测2628批次。农产品国家、省级例行监测综合合格率达到97.50%以上。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区群众感到满意,受益群众满意率≥9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结果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及时报送财政部门,按规定做好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项目资金在完善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逐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主要问题是下达经费与实际需求差距较大,建议国家、省进一步加大投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六:
1.项目名称:2020年保山市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和乡村振兴专题培训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沪滇扶贫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2020年沪滇扶贫协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沪滇办〔2020〕4号)要求及《2020年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项目资金计划安排表》相关内容,为切实抓好脱贫攻坚工作,加快我市贫困村脱贫步伐,举办2020年保山市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班和2020年保山市乡村振兴专题培训班,两个培训班均由保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人员参训,上海交通大学海外教育学院负责协调安排培训场地、授课专家教授、学员食宿等相关工作。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班共计学员40人,其中市县乡农业农村部门业务骨干15人,致富带头人25人,培训班于10月16日完成培训任务;乡村振兴专题培训班共计学员80名,其中市县乡涉农部门业务骨干65人,培训班于10月23日、10月30日分别完成了培训任务。两个培训班均采用理论培训加现场教学的方式,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上,理论联系实际,带领培训学员参观上海本地或者周边地区具有一定品牌效应的企业、农业经济合作组织,以及乡村振兴比较有特色的点,学习好的管理模式和创新方式。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我们结合职能职责及全市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和乡村振兴实际情况,在全市进行了摸底,了解致富带头人和农业农村部门业务骨干参训意愿和培训的必要性,然后向市沪滇协作领导小组、市委组织部等部门提交了培训项目申报书和培训计划。得到批复后,我局反复对接承办院校,初步确定后向沪滇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了培训方案,并再次与承办院校对接沟通,制定详细方案,并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后实质推进培训工作,下发通知,筛选确定参训对象,与校方共同制定培训手册,按期开展培训。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其中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班共到位资金168,000.00元,乡村振兴专题培训班共到位资金336,000.00元,共计到位504,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及时按资金用途支出504,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资金使用管理,资金使用管理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和完整性。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10月完成“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专题培训,培训班共计40名,为期7天,人均56学时,使25名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及市、县(市、区)15名涉农部门部分分管领导、业务骨干接受培训教育;2020年11月完成“乡村振兴”专题培训,培训分两批,共计80人,为期分别7天,人均56学时,使80名涉农部门分管领导或业务骨干,市、县(市、区)、乡(镇)农业农村部门分管领导、业务骨干,村(社区)人员接受培训教育。
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全部完成。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以“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和“乡村振兴”专题培训为抓手,通过理论和实地考察学习,丰富参训人员的理论知识,拓宽视野、创新了企业和合作经济组织管理,进一步加快脱贫致富步伐,提振了信心,有效促进了社会管理方式的创新,为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全市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起到了很好的助推作用。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两个培训班结束,均开展了满意度测评,两个班满意度均为10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两个培训班的绩效目标全部完成。下一步我局将不断积累经验,积极申报培训项目,为全市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按照文件要求公开。绩效自评为下一步相关工作提供经验。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七:
1.项目名称:2020年度耕地质量提升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度结转2020年度资金16,754.00元,主要工作任务是到五县(市、区)调研指导耕地质量提升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暨农田建设管理业务培训会,提升五县(市、区)干部队伍业务素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阶段
市农业农村局认真梳理结转资金数额、具体使用情况和工作任务。
(2)组织过程
按照资金管理要求和工作任务,认真开展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结转的16,754.00元资金全部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结转的16,754.00元资金已全部使用,其中:到五县(市、区)调研指导耕地质量提升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差旅费支出12,114.00元;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暨农田建设管理业务培训费支出4,64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规定和财务管理制度使用资金。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到五县(市、区)调研指导耕地质量提升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全市耕地质量监测点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稳步推进;通过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了农田建设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全市建设耕地质量监测点48个,比省级任务数43个多建5个;2020年度建设高标准农田24.44万亩。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区群众感到满意,受益群众满意率≥9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结果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及时报送财政部门,按规定做好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项目资金在完善全市耕地质量监测点网络、逐步提升耕地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提高干部队伍业务素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问题是下达经费与实际需求差距较大,建议国家、省进一步加大投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八:
1.项目名称:省级农业发展专项-畜牧业生产发展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畜牧业生产发展)资金,其中20,000.00元作为发展畜牧业生产、加大技术培训等经费,2019年结转省级农业发展专项(畜牧业生产发展)资金8,430.00元,2020年度实际支出11,147.80元,实际支出资金总额为19,577.80元。为切实抓好资金的管理及使用,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实效,根据全年的畜牧业生产发展计划,在示范场创建、业务培训等方面进行了计划安排,现就项目实施完成情况形成如下绩效自评报告。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切实开展好项目的绩效评价,认真整理好相关材料,并根据资金使用情况,认真填写好《项目绩效自评表》,结合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开展自评,形成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项目资金为20,000.00元,加上2019年度结转的8,430.00元,实际到位资金28,43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实际支出19,577.8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采取先实施后报账的原则,力求做到专款专用,基本达到项目的目标计划。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全市生猪存栏301.67万头,完成≥277.5万头的绩效目标;全市生猪出栏396.52万头,完成≥335.7万头的绩效目标。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1.07%,完成≥75.00%的绩效目标。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为90.00%,完成≥90.00%的绩效目标。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尚未完成的指标项的原因是:因制作牌匾时间靠后,因此资金兑付在2020年12月底未兑付。
(2)下一步改进措施:到目前已经完成资金的兑付和牌匾的发放。
6.绩效自评结果
基本完成项目计划指标,做到专款专用,项目的实施对推动全市畜禽规模化标准化示范场的建设有极大的带动作用,示范效益显著;通过对畜牧业生产发展和统计监测的培训,对推动全市畜牧业生产发展和畜牧业统计监测的时效性、准确性、超前性有重要意义;进一步推进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开展,生猪规模化率明显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大幅提高,对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农村经济,加快群众脱贫致富均有重要的作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按照文件要求公开。绩效自评为下一步相关工作提供经验。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进一步树立了绩效理念,对评价工作的态度由“被动接受”变为“主动实施”,但还存在着对绩效工作认识不够、深入不够,在今后的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会进一步加强学习、明确责任,加强科室绩效评价管理工作。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其他没有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九:
1.项目名称: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农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非贫困县)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19〕219号)下达,用于2020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175,993.9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切实发挥资金效益,资金下达设定绩效目标任务为:强制免疫密度达90.00%以上,平均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70.00%以上,病死猪专业无害化处理率不断提高。资金使用完成后,按市财政局部署要求,部门认真开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检自查,对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评价是否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75,993.9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实现支出资金175,993.90元。资金主要用于强制补杀、无害化处理、强制免疫补助和疫情应急处置等。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加强项目资金管理,项目资金专款专用,部门加强对项目资金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跟踪问效。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将下达的财政资金形成实物工作量,尽早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切实加强绩效管理工作,市级在防疫绩效检查等工作中,规范管理和列支,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全市共调重大动物疫病疫苗1,165万毫升(头份),共免疫畜禽1,913.12万头(只),群体免疫密度达91.97%;2020年全市共检测免疫抗体10,405份,合格率82.10%。组织扑灭2020年8月施甸县由旺镇中村皂角树自然村发现牛结节性皮肤病疫情一起,果断处置其它零星可疑重大动物疫情。22020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及时拨付,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100.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对重大动物疫情及时有效处置,全市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0投诉。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如期实现绩效目标任务。通过项目的实施,积极推动了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开展;对重大动物疫情及时有效处置,全市未发生大规模抛弃病死猪事件,为确保全市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性农产品安全事件具有重要意义。结合自评绩效指标打分,自评结果为100分,自评档次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部门按规定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下步将继续规范使用好资金,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部署,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提高资金管理使用绩效目标,进一步发挥好切块资金效益,努力确保全市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在市委农村工作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会议上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先后作出安排部署,年初制定下发了《保山市2020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全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3月23日对各县(市、区)春季动物防疫和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进行了检查,10月20日组织各县(市、区)开展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自检自查。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责任落实。因强制免疫疫苗价格上涨,2020年和2021年中央、省、市动物防疫资金均不能足额保障强制免疫实际需要,建议今后加大市级财政预算投入,保障强制免疫疫苗采购工作的需要。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
1.项目名称:保山市第一批向湖北捐赠农产品专项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向湖北捐赠农产品专项经费的通知》(保财农〔2020〕50号)要求,下达向湖北捐赠农产品专项经费506,300.00元,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入2020年“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入“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指示,2月13日上午,市政府副市长和市政府副秘书长召集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远乡谷农投公司研究捐赠工作,市远乡谷农投公司董事长胡正礼、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兰子国和总农艺师冯洪泽参加了会议,会议决定由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对接湖北并确定受捐地方、运输车辆、送达地点、办理通行证等事项;市远乡谷农投公司承办具体捐赠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加强业务指导并负责向市财政申请专项捐赠经费。
(2)组织实施
2月13日下午,市农业农村局向市政府和市财政局上报请求安排第一批向湖北捐赠60吨农产品专项经费600,000.00元的请示,以及摸排全市重要产品产能和供货主体等工作;市远乡谷农投公司负责按有关规定尽快采买有质量保障的以蔬菜为主的捐赠农产品。2月18日,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兰子国参加了捐赠发车仪式,我局农经站朱继勇及远乡谷公司刘铮共同押送3辆车满载着共80多吨优质特色农产品启程,20日捐赠车队平安抵达咸宁,并向咸宁移交了捐赠物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共506,3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市政府决定,捐赠具体工作由市远乡谷农投公司负责,财政经费从我局申请到的专项捐赠项目经费列支,资金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据此,我局和远乡谷公司商定,采买捐赠农产品全权由他们负责,待费用确定后我局和市远乡谷公司签订《向湖北咸宁捐赠农产品委托协议书》,远乡谷公司依据发票等原始单据以及采购合同等相关资料到我局财务科报账;5月经我局财务审核把关及领导签字,市远乡谷农投公司到我局财务室报账。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项目资金使用有严格的申请报批程序,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情况进行资金支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购买的捐赠农产品品种、数量及金额。腾冲饵丝5000袋10,000.00元,铁核桃油2000瓶50,000.00元,脆皮核桃5吨75,000.00元,青豌豆20.146吨121,719.60元,青辣椒19.55吨48,875.00元。购买捐赠农产品费用305,594.60元,大写金额:叁拾万伍仟伍佰玖拾肆元陆角。
捐赠农产品发生的其他费用。运输费用117,000.00元(3辆车*39,000.00元/辆),货车驾驶员返程后隔离期间误工费用23,520.00元(6人*14天*280.00元/人/天),上下车装卸费3,768.99元 ,往返途中生活物资费用2,435.00元,产品外包装及贴纸印刷费8,990.00元。捐赠农产品运输等费用155,713.99元,大写金额:壹拾伍万伍仟柒佰壹拾叁元玖角玖分。
向湖北咸宁捐赠农产品费用金额。461,308.59元(肆拾陆万壹仟叁佰零捌元伍角玖分)。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主要社会效益:我市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号召,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向湖北咸宁捐赠紧缺的蔬菜等农产品,既鼓舞了疫区人民战胜疫情的信心和决心,又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物资保障。2020年6月,中共咸宁市委、咸宁市人民政府回赠“中国必胜”2020抗疫纪念牌匾。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受捐赠对象满意度10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全部完成,剩余资金44,991.46元由市财政局收回。
6.绩效自评结果
此次捐赠,是党中央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下,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具体实践,是制度优势的彰显,体现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既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物资保障,又鼓舞了疫区人民战胜疫情的信心和决心。项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100.00%完成。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于2021年7月9日前在政府网站上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经验
①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号召,高度重视此次捐赠工作,并对相关工作作出安排指示。市政府副市长和市政府副秘书长召集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远乡谷农投公司研究捐赠工作,为捐赠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圆满完成捐赠工作打下了基础。
②严格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实行专款专用,特别在采购捐赠物资时,市远乡谷农投公司认真进行农产品质量、价格对比,有力地保障了捐赠农产品的质量。
(2)问题
由于时间紧迫,在选择采购农产品时,更多地是考虑了我们目前有什么农产品可以捐赠,应多了解受捐助当地民众的生活、饮食习惯,捐赠更多民众喜欢的农产品,进一步提高支援的效果。
9.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一:
1.项目名称:保山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
2.基本情况
按照《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保发〔2018〕5号)文件要求,市产改办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2019年10月市产改办申报了2020年保山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市级工作经费财政预算,2020年市产改办的经费预算及时得到落实,以《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非贫困县)的通知》保财农〔2020〕134号文件对保山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进行下达指标。
3.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我市产改办对2020年度确权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高度重视,及时进行安排部署。一是组建绩效评价小组,组长由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市产改办常务副主任李如群担任,成员由市农业农村局计财科科长段兴竹、市产改办办副主任陈德胜、市产改办孙超等组成;二是对2020年市产改办工作经费进行核实,对资金下达文件进行整理归档;三是检查资金日常管理情况;四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资金管理的政策文件。
(2)组织过程
一是召开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启动会议,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和明确任务分工;二是查阅资金下达文件和拨付、使用情况;三是抽查确权工作实际进展和取得成效;四是及时对绩效评价工作进行分析、总结,提出整改意见、措施。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保山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42,769.40元。支出方面:产改工作经费支出42,769.4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市产改办工作经费财政预算共42,769.40元,已100.00%执行到位。收支平衡。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保障措施:具体实施项目的市产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专帐核算。明确专门的财务负责人和财务工作人员;资金按工作进度和检查验收情况,按产改工作进度支出;财务管理:市农业农村局法人对项目资金管理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财务工作,加强核算监督。财政、审计部门适时对产改工作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数量:一是清产核资工作全面完成。整市试点共完成清产核资单位10338个,清理登记集体资产13,722,000,000.00元,其中:经营性资产475,000,000.00元,非经营性资产13,247,000,000.00元;清理负债309,000,000.00元,集体土地总面积1776.1万亩,其中:农用地1721.3万亩、建设用地46.1万亩、未利用地8.7万亩。同时,认真组织开展了2018年、2019年农村集体资产清查登记工作,并对清产核资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修正完善。二是成员身份认定工作全面完成。整市试点共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单位10,338个,认定集体经济组织农户51.09万户、203.88万人,分别占农村农户的96.11%和农村人口的98.67%。三是资产折股量化和股权设置工作任务全面完成。整市试点清产核资系统上报有经营性资产单位791个,实有经营性资产的村组619个,其中:村390个、组229个;共完成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单位726个、占实有经营性资产单位的117.00%,其中:村级497个、组级229个(含自然村);量化集体经营性资产499,950,700.00元、非经营性资产683,730,800.00元;以资金方式量化资源性资产69,406,400.00元,以份额方式量化资源性资产36.24万亩;设置了成员股、集体股、土地股、劳龄股、户籍股等9种股权类型,设置股权269.72万股,其中:成员股214.71万股、占79.60%,户籍股14.72万股、占5.46%。四是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组建工作全面完成。整市试点共成立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组织726个、占实有经营性资产单位的117.00%,开展登记赋码单位726个、占100.00%,并全面完成了集体经济组织印章、牌子的制发工作。
项目完成质量:市级评估总结验收工作全面完成。按照国家、省关于试点工作评估总结的要求,我市在产改单位、乡镇级、县级自评基础上,市级下发了评估总结工作通知,从5县(市、区)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了市级评估总结工作组,对整市试点4县(市、区)逐一进行了评估总结,试点评估总结结果,隆阳区、龙陵县定性为优秀,施甸县、腾冲市为良好,为迎接国家、省的评估总结工作做好了准备。
项目实施进度:2020年我市全面完成了产改试点各流程的相关工作。在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基础上,如期完成了2018、2019年农村集体资产清查登记工作。清产核资工作的全面开展,摸清了集体家底,明晰了权属关系,理清了集体资金、资源、资产的来源、性质和状况,强化了集体资产管理。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一是摸清了家底,明确了权属。二是界定了成员,明确了权益。三是深化了改革,明确了权能。
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搭建了平台,推进了改革。全市共组建集体股份经济组织2832个,制定了集体经济组织章程,选举产生了理事会和监事会,全面开展了登记赋码,颁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发放了股权证书,建立了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管理制度,对强化集体资产管理、盘活集体资产效能、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成员收入创造了条件。
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完善了机制,增强了动能。一是查清了资产、理清了产权,保障了村民的权益、化解了矛盾。二是集体经济组织成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经营的主体,对强化集体资产管理,挖掘集体资产潜能起到了重要作用。三是增强了群众的民主意识和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提升了基层干部的民主管理能力,改善了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经在我市市级评估总结中,对整市试点4县(市、区)逐一进行了评估,农户对产改工作满意度的抽查结果为9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开展好产改后续工作,认真分析研究,着力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农经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一是继续开展试点工作“回头看”。开展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提高其经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我市对产改工作经费严格管理,做到及时使用,没有沉淀资金,没有违规使用资金的情况发生,较好地促进了产改工作的加快开展,产改工作进度达到了预期目标。绩效自评为97分,评定结果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66号)文件要求,于2021年7月9日前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领导重视、工作有计划、任务分工明确、调查工作深入细致、对各个环节的工作认真、负责。通过绩效自评,查找和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完善,促进工作顺利推进,确保实现项目预期。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二:
1.项目名称:槟榔江保护区生态补偿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腾冲县三岔河电站工程队槟榔江黄斑褶鮡拟鱼妟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补偿项目实施方案》和《云南省腾冲县三岔河电站工程队槟榔江黄斑褶鮡拟鱼妟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补偿项目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合同》,2020年共需实施经费801,200.00元,其中西南大学刘建虎团队科学技术技术预算621,200.00元,渔业渔政科共开展专项监测、水产站开展技术日常监测、风险事故防范共计预算为180,000.00元,因2020年疫情原因西南大学刘建虎团队未能及时进驻,渔业渔政科联合市水产站、开展保护区日常监测共计使用经费81,527.95元。
3.项目绩效自评和工作开展情况
该项目由于技术复杂程度较高,需西南大学提供技术支持,因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原因,无法实施,仅开展保护区日常监管工作,经费使用率为10.17%,结合实际情况项目自行延期,项目自评中等。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经费1,200,000.00元按计划下拨。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81,527.95元项目资金按照计划使用,具体使用情况为: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共使用81,527.95元资金,其余资金因无法开展业务工作未使用。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项目资金使用有严格的申请报批程序,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情况进行资金支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各项目实施单位围绕绩效目标任务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完成了省厅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40分)
需开展野外监测4次、水环境监测4次,水生态监测4次指标共12次,因疫情原因西大大学技术团队未进驻,自行开展野外监测4次,水环境监测4次未开展水生态自评得分30分。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30分)
需开展增殖放流,风险事故防范应急演练,实地科学研究1次科学研究项目研究、科学项目评估等指标。因疫情原因共开展风险事故演练1项,自评得分10分。
③满意度指标(20分)
服务满意度需达到80.00%的满意度,由于疫情属不可抗拒的原因,力所能及开展工作满意度指标为85.00%,自评得分20分。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因疫情原因无法开展保护区专项监测等行动,渔业渔政科、水产站部门共开展日常监管8次、事故风险演练1次。
6.绩效自评结果
一是项目管理责任明确、任务清晰、制度健全;二是项目可实施内农按质按量及时完成;三是项目各绩效均符合预期。综上所述,虽然资金执行率较低,但属不可抗拒因素,2020年度绩效自评为中。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按照文件要求公开。绩效自评为下一步相关工作提供经验。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按照绩效目标任务,落实责任人,确保分工到人,分工到位,层层把关,加强项目各个实施环节的管理。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三:
1.项目名称:茶叶发展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打造世一流“绿色食品牌”要求,贯彻落实《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走在全省前列的实施意见》(保发〔2019〕7号)、《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走在全省前列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保农通〔2019〕43号)文件精神,我市茶叶产业在突出抓好了生态茶园建设、茶叶标准化生产、茶叶科技创新、行业规范和品牌管理、宣传推介、推动茶旅文一体化发展方面的工作,积极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自我转型升级,全市茶产业呈现稳中求进、整体上扬的良性发展态势。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通过对全市茶叶产业发展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有目的地针对全市茶叶生产面积进行核实;对资金的拨付和管理是否合规,对茶叶产业发展资金的效能作用的发挥是否良好,而进行了系统、全面地评价,从而确定项目的可行性和持续性。
茶叶产业发展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对保山市茶叶产业的发展有一个系统而全面的规划,为今后茶叶产业发展资金的使用、管理和效能作用的发挥提供依据,为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保山市成立了“绿色食品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业农村局,由“绿色食品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绩效评价小组收集相关材料、整理数据。市级茶叶产业发展资金为市财政全额补贴实施的项目,通过茶叶产业发展资金的投入,切实推进全市茶叶产业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努力构建现代茶叶产业体系,增强茶叶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提升产业整体效益。实现茶农增收、茶企增效、财政收入增加的总目标。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182,730.00元,实际使用182,73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经费使用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运行管理机制、严格控制资金支出等方面,制定了节支增效的措施。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资金管理和监督严格按《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实行专人审核、专人负责、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定期检查审计,严格按财经纪律,管好用好建设资金,并按投资计划及工程进度将建设资金拨付到位进行报帐核销,并搞好审计工作。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全市茶园总面积大于65万亩,2020年末,全市茶园总面积达66.35万亩。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茶叶产业农业总产值超过2,100,000,000.00元,2020年末,全市茶叶产业农业总产值2,300,000,000.00元。提高保山茶叶在国内外知名度显著提高。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超过9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将继续完善项目填报及项目实施监管力度。
6.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为好。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该自评结果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指导后续项目填报及项目实施更加完善。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四:
1.项目名称:打造绿色食品牌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通过抓良种繁育、抓绿色基地建设、抓加工能力提升、抓龙头企业培育、抓品牌打造、抓市场营销平台建设的“八抓”,开展好“一县一业”示范县及特色县创建工作,积极推荐企业参评云南“10大名品”、“10强企业”和“20佳创新企业”。提高保山绿色食品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增强品牌市场竞争力,使保山绿色食品成为“云药、云茶、云咖、肉牛”的重要品牌,推动打造绿色食品牌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云南省打造世一流“绿色食品牌”要求,贯彻落实《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走在全省前列的实施意见》(保发〔2019〕7号)、《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走在全省前列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保农通〔2019〕43号)文件精神,我局聚焦“建设绿色有机产业基地、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创建绿色食品知名品牌”三项重点任务,实施“规模农业引领、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建设、良好农业生产环境保护、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绿色食品市场营销平台建设、绿色食品知名品牌创建、最严格的质量安全监管高地建设”八项工程,全力打造高质量“绿色食品牌”。推动保山农业向区域化集中、工业化发展、品牌化经营。保山市成立了“绿色食品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业农村局,由“绿色食品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绩效评价小组收集相关材料、整理数据。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181,153.00元,实际使用181,153.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经费使用杭州绿色食品展馆物业费、电费、房租费设计费。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运行管理机制、严格控制资金支出等方面,制定了节支增效的措施。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资金管理和监督严格按《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实行专人审核、专人负责、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定期检查审计,严格按财经纪律,管好用好建设资金,并按投资计划及工程进度将建设资金拨付到位进行报帐核销,并搞好审计工作。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要求在杭州绿色食品展馆建设1个绿色食品展馆。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把保山建设成为全省绿色食品规模生产主产出区,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增幅保持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00.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超过9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将继续完善项目填报及项目实施监管力度。
6.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为好。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该自评结果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指导后续项目填报及项目实施更加完善。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五:
1.项目名称:合作社与农经统计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我科室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的要求,认真开展国家级、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评定,完成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规范提升2次、推荐上报国家级、省级示范社评审20个,高质量的完成目标任务。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非贫困县的通知》(云财农【2020】110号)要求,我科室积极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估工作,按照制定的绩效目标,对照绩效评估的各项指标,认真开展绩效评估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下达合作社与农经统计经费15,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全年支出明细差旅费1,465.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经费采取实报实销模式,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使用,及时、规范进行账务处理。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开展示范社规范指导工作4次。指导县(市、区)建立健全示范社评定及动态监测制度,深入推进示范社创建,持续开展示范社评定,建立示范社名录,推进国家、省、市、县级示范社四级联创,成本不超出预算。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高质量的完成了国家级、省级示范社评审24个。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率10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项目资金完成率9.70%,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少,工作难以开展,对合作社示范社的扶持难度大。下一步我们将加大资金使用力度,认真落实工作措施,做好服务指导。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按照年初预期的目标超额完成,绩效自评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本单位将按照公开的内容如实反映自评的结果。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绩效目标自评工作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建议财政部门加强培训,提供各部门单位沟通交流的平台和渠道,更好更快的落实此项工作。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六:
1.项目名称:经济作物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要求,贯彻落实《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走在全省前列的实施意见》(保发〔2019〕7号)、《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走在全省前列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保农通〔2019〕43号)文件精神,保山市积极发展经济特色产业,对蔬菜、水果等一些经济作物发展进行调整优化,推动保山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推广果蔬新品种、新技术,培训农户、更新传统观念,发展名优品种和特色品种,调整农业生产布局,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
保山市成立了“绿色食品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业农村局,由“绿色食品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绩效评价小组收集相关材料、整理数据。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收集、整理上报的相关资料,参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对全市茶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投入情况、使用情况和成效进行绩效评价。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89,754.00元,实际使用89,754.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经费使用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运行管理机制、严格控制资金支出等方面,制定了节支增效的措施。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资金管理和监督严格按《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实行专人审核、专人负责、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定期检查审计,严格按财经纪律,管好用好建设资金,并按投资计划及工程进度将建设资金拨付到位进行报帐核销,并搞好审计工作。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建立水果新品种试验示范基地1个;建立蔬菜新品种试验示范基地1个;培训农户500人次以上。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提高了农户的生产管理水平60.00%以上。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超过9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将继续完善项目填报及项目实施监管力度。
6.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为好。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该自评结果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指导后续项目填报及项目实施更加完善。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七:
1.项目名称:“两区”划定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云南省启动了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保山市在省“两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指导下,严格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和方案工作要求,督促技术服务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技术规程要求,先行先动,较好的完成了全市“两区”划定工作。省“两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保山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任务250万亩,其中,水稻生产功能区140万亩、玉米生产功能区100万亩、小麦生产功能区10万亩;下达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任务60万亩,其中糖料蔗生产保护区35万亩、油菜籽生产保护区25万亩。保山市共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面积250万亩,完成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面积60万亩,完成省级下达划定任务数的100.00%。2019年10月完成了全市市级初验工作,12月通过了省级验收。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由市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科牵头,组织召开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评价会议,发展规划科、种植业与农药管理科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两区”划定技术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上发展规划科详细介绍了保山“两区”划定工作开展情况,对项目费用支出情况进行了说明,参会同志进行了发言,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了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17170.00元已足额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支出共计17,170.00元,其中资料印刷费7,964.80元,到各县(市、区)开展工作督促检查产生的差旅费6,961.20元,召开业务推进会议产生公务接待费664.00元,其他交通费用1,58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使用管理规范。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省“两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保山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任务250万亩、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任务60万亩,保山市共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面积250万亩,完成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面积60万亩,完成省级下达划定任务数的100.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两区”划定任务310万亩,为保障粮食种植面积,确保粮食产量,维护粮食安全提供了保障。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经对五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技术服务单
位负责人开展测评,满意度为10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分为100分,评定为为“优”等次。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结果。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八:
1.项目名称:绿色食品奖励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打造世一流“绿色食品牌”要求,贯彻落实《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走在全省前列的实施意见》(保发〔2019〕7号)、《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走在全省前列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保农通〔2019〕43号)文件精神。开展特色产业调研,赴外地培训、学习,汲取先进发展理念,培育打造绿色食品牌的主力军,促进保山农业向品牌化发展,发展三品一标产品,提升产品质量及绿色食品供给能力,通过各项措施着力把保山建设成为全省绿色食品规模生产主产出区。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聚焦“建设绿色有机产业基地、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创建绿色食品知名品牌”三项重点任务,实施“规模农业引领、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建设、良好农业生产环境保护、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绿色食品市场营销平台建设、绿色食品知名品牌创建、最严格的质量安全监管高地建设”八项工程,全力打造高质量“绿色食品牌”。推动保山农业向区域化集中、工业化发展、品牌化经营。保山市成立了“绿色食品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业农村局,由“绿色食品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绩效评价小组收集相关材料、整理数据。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186,849.00元,由市级财政下拨。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186,849.00元,实际支出186,849.00元。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运行管理机制、严格控制资金支出等方面,制定了节支增效的措施。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资金管理和监督严格按《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实行专人审核、专人负责、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定期检查审计,严格按财经纪律,管好用好建设资金,并按投资计划及工程进度将建设资金拨付到位进行报帐核销,并搞好审计工作。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学习培训2次以上,参加品牌宣传4次以上,按照要求完成任务。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把保山建设成为全省绿色食品规模生产主产出区,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增幅保持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00.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超过9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将继续完善项目填报及项目实施监管力度。
6.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为好。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该自评结果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指导后续项目填报及项目实施更加完善。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九:
1.项目名称:绿色食品牌奖励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走在全省前列的实施意见》(保发〔2019〕7号)、《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山市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财政奖补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保农通〔2019〕109号)精神,由市级财政安排资金6,500,000.00元,支持“绿色食品牌”打造,对当年新认定的经营主体、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名企名品、生产标准等,设置的相关标准进行奖补。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绿色食品牌工作的方针、政策,根据保山市委、政府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的整体思路,鼓励引导企业积极申报认证绿色、有机食品。
(2)补贴标准
在各县(区)行政区域内,对当年新认定的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00,000.00元、200,000.00元奖补;当年认定的省级示范家庭农(林)场给予一次性100,000.00元奖补;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5,000,000,000.00元、2,000,000,000.00元、1,000,000,000.00元、500,000,000.00元和100,000,000.00元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或合作社,分别给予3,000,000.00元、1,000,000.00元、500,000.00元、200,000.00元和100,000.00元奖励;符合条件的新纳规企业、企业新增投资、新上市企业,按照省、市现行政策予以奖励。对评为云南省名品、名企的,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500,000.00元一次性奖励;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一次性给予200,000.00元奖励;获得有机食品认证的,按照每个产品50,000.00元给予奖励,最高奖励500,000.00元;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按照每个产品20,000.00元给予奖励,最高奖励200,000.00元;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认证的,一次性给予100,000.00元奖励;每个质量标准制修订项目奖补50,000.00元。腾冲市按同等标准自行奖补。
(3)组织工作
保山市成立了“绿色食品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业农村局,由“绿色食品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绩效评价小组收集相关材料、整理数据。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市级绿色食品牌财政奖补工作,分两批进行财政资金奖补,第一次兑付奖补资金6,15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从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运行管理机制、严格控制资金支出等方面,制定了节支增效的措施。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资金管理和监督严格按《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实行专人审核、专人负责、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定期检查审计,严格按财经纪律,管好用好建设资金,并按投资计划及工程进度将建设资金拨付到位进行报帐核销,并搞好审计工作。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共兑付经营主体、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名企名品、生产标准等符合奖励政策数量98个,未达到110个。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把保山建设成为全省绿色食品规模生产主产出区100.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超过9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未达到110个,一是有8个项目手续没有补齐,没有进行兑付,已安排至下一年兑付;二是第二批资金兑付因财政资金收回,未进行奖补。
6.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为好。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该自评结果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指导后续项目填报及项目实施更加完善。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十:
1.项目名称:农产品加工及统计监测
2.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支付概况。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非贫困县)的通知》(云财农【2020】110号)下达我市农产品加工及统计监测资金121,711.50元,支持开展农产品加工及统计监测工作。
(2)整体绩效目标情况。根据全市龙头企业发展情况,2020年农产品加工总产值(含个体工商户)目标力争增幅达5.00%以上,力争新认定市级龙头企业15个以上,新增省级龙头企业5个以上。召开1次以上全市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业等统计培训会。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情况,项目统一由市级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使用项目资金,按照《云南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保山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要求,开展省、市级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2020年新认定省级龙头企业14家,市级龙头企业16家,组织召开2020年统计培训1次,实现农产品加工产值达51,500,000,000.00元。已超额完成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我市根据专项绩效评定指标对各项目量化评价,自评指标得分100分。按项目实际支出和项目申报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自评得分100分,所有项目均与资金下达绩效目标任务相符。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产品加工及统计监测项目)资金100,000.00元全额到位,2019年结转资金21,711.5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非贫困县)的通知》(云财农【2020】110号),结合保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实际制定了《关于2020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非贫困县)保山市本级经费分配方案》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农产品加工及统计监测工作,重点开展五县(市、区)统计监测培训和认定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认定及监测。会议要求:一是按方案依法依规依程序实;二是培训严格按相关标准执行,严禁超标。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各项经费的开支。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使用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保障会计核算准确、财务资料完整。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4个,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6个,超额完成了年初目标省级农业产业化5个,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5个的年度绩效目标。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农产品加工产值达51,500,000,000.00元,同比增幅9.79%,均完成了绩效下达目标任务数。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对龙头企业服务满意度,通过现场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开展测评。测评结果满意度达10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1)我市根据专项绩效评定指标对各项目量化评价,自评指标得分100分。
(2)将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按项目实际支出和项目申报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自评得分100分,所有项目均与资金下达绩效目标任务相符。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按照文件要求公开。绩效自评为下一步相关工作提供经验。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结合保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实际制定了《关于2020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非贫困县)保山市本级经费分配方案》,并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档案管理。严格按照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通过现场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开展测评。
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绩效自评无扣分情况。
项目二十一:
1.项目名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的通知》(保办发〔2016〕8号)文件要求,市确权办工作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2019年10月市确权办申报了2020年保山市农村土地确权项目工作经费市级财政预算,2020年市确权办的经费预算及时得到落实,以保财农〔2020〕1号文件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经费进行下达指标。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我市农村土地确权办公室对2020年度确权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高度重视,及时进行安排部署。一是组建绩效评价小组,组长由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市确权办常务副主任李如群担任,成员由市农业农村局计财科科长段兴竹、市确权办副主任陈德胜、市确权办孙超等组成;二是对2020年市确权办工作经费进行核实,对资金下达文件进行整理归档;三是检查资金日常管理情况;四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资金管理的政策文件。
(2)组织过程
一是召开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启动会议,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和明确任务分工;二是查阅资金下达文件和拨付、使用情况;三是抽查确权工作实际进展和取得成效;四是及时对绩效评价工作进行分析、总结,提出整改意见、措施。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市确权办市级财政预算工作经费50,000.00元。支出方面:确权工作经费支出5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共50,000.00元,已100.00%执行到位。收支平衡。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保障措施:具体实施项目的市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专帐核算。明确专门的财务负责人和财务工作人员;资金按工作进度和检查验收情况,按确权工作进度支出;财务管理:市农业农村局法人对项目资金管理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财务工作,加强核算监督。财政、审计部门适时对确权工作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数量:
全市应开展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74个乡(镇)、895个村(社区)、10906个村民小组,共获取影像工作底图19062.15平方公里,其中:1:2000比例尺(分辨率0.2米)的航摄影像15274.25平方公里(向云投集团购买7172.28平方公里),1:3000比例尺(分辨率0.3米)的卫星影像3787.9平方公里,5县(市、区)均形成了高分辨率完整的一张图;全市共完成承包地确权391.30万宗、面积645.56万亩,占全市“二调”耕地面积498.69万亩的129.45%,占全市二轮承包耕地面积238.85万亩的270.28%;签订完善农户承包合同52.01万份,占现应确权颁证农户52.01万户的100.00%;全市颁发经营权证书52.01万本,占应颁证农户的100.00%。全市五县(市、区)确权成果数据库在全省率先通过了国家、省级检查汇交。全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信息管理应用平台已正式运行,实现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的信息化。
项目完成质量:
腾冲市使用的确权工作影像图有2种:一种是腾冲距边境我方一侧直线距离25公里范围内涉及的乡镇,使用比例尺为1:3000的卫星影像图,面积2,759.91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48.50%;另一种是其余的乡镇使用比例尺为1:2000的航拍正射影像图,面积2,936.38平方公里。两种影像图都通过云南省测绘产品检测站检测合格,战区已脱密,全部交付甲方,均可以依法正常使用。确权平台已全面建成并正式运行,完成了全市5县(市、区)及74个乡镇的平台培训工作。完成的确权工作业务质量等级初评为:优等。
项目实施进度:
2020年通过深入的确权成果查缺补漏和“回头看”工作,全面完成了确权扫尾的相关工作。 全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信息管理应用平台现已于2020年11月正式运行,实现全市农村承包地管理纵向业务互联互通、横向成果信息共享奠定了基础。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通过结合确权工作的开展加大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宣传力度,农村土地流转逐步加快,2020年全市应用确权成果开展土地流转50.32万亩,承包地抵押担保业务400余笔、抵押贷款50,000,000.00余元;应用确权成果进行了万亩生态观光农业园、万亩湿地恢复工程等项目建设规划和实施工作。
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推动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步伐,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发,促进了农民就地务工;确权项目资金使用中,没有违规现象的发生。
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项目的实施,促进了全市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推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在我市3个确权技术服务标段所涉及的3个乡镇,对60户承包农户对确权工作满意度的抽查结果为9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开展好确权后续工作,认真分析研究,着力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将确权信息的查缺补漏和确权工作“回头看”纳入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的常规业务来开展,不断巩固、完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成果。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我市对市级确权工作经费严格管理,做到及时使用,没有沉淀资金,没有违规使用资金的情况发生,很好地促进了确权工作的加快开展,确权进度达到了预期目标,确权工作经费绩效自评为98分,评定结果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66号)文件要求,于2021年7月9日前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领导重视、工作有计划、任务分工明确、调查工作深入细致、对各个环节的工作认真、负责。通过绩效自评,查找和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完善,促进工作顺利推进,确保实现项目预期。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十二:
1.项目名称:农机化发展与购机补贴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1)转移支付情况。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非贫困县)的通知》(云财农【2020】110号)和《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非贫困县)的通知》(保财农【2020】134号)下达我市农机化发展与购机补贴经费50,000.00元,其中分解下达市农业农村局35,000.00元,市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15,000.00元,支持农机化发展和购机补贴工作。
(2)整体目标情况。加大农机农艺深度融合,加大农机培训,加快推进全市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水平提升,加大适合山区办山区新型农机具的应用推广力度。
(3)区域绩效目标情况。全市完成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2,850,000.00元,新增农机总动力0.35万千瓦;培训机手修理工1100人次;加大农机农艺深度融合,全市主要农作物耕播收机械化水平提高到51.2%。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责任科室认真组织人员开展项目自评。通过农机化发展与购置补贴项目的实施,有效促进农机农艺融合,农机装备进一步优化,新型农机具得到广泛使用,农机化服务水平稳步提高。现代农业发展进一步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非贫困县)的通知》农机化发展与农机购置补贴经费50,000.00元,到位5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非贫困县)的通知》(保财农【2020】134号)资金下达额度,绩效目标,提交党组会研究,主要用农机化发展差旅费,培训费,购机补贴检查落实。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承建单位严格按照省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资金实行报账制管理,专款专用,保证农机化发展与农机购置补贴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新增农机作业面积:计划10000亩,实际完成56900亩,超计划46900亩。完成计划任务的469.00%。
培训机手计划1100人次,实际完成7680人次,完成计划任务的598.10%。
新增农机总动力:计划新增3500千瓦,实际完成4850千瓦,完成计划任务的138.57%。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51.20%,比去年增长0.1个百分点;完成了农机购置补贴计划12,850.000.00元,实际完成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3,228,630.00元,完成100.00%;拉动农户投入近100,000,000.00元,补贴机具3638台,受益农户3121户。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10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完成较好。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2020年省级农机化发展与购机补贴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分析,圆满完成省级下达的绩效目标任务。2020年全市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164.85万千瓦特,比2019年增4850千瓦;农业机械拥有量24万台(套),其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51.20%,比去年增长0.1个百分点;机耕面积预计完成503.28万亩,比去年增4.14%;机播面积32.73万亩;机收面积164.05万亩;完成水稻机插秧面积11.65万亩,比去年增2.82%。农机服务收入达987,880,000.00元,其中农业作业服务收入达636,890,000.00元。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目标。圆满完成省市下达的绩效目标任务,项目均与资金下达绩效目标任务相符,绩效目标完成自评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实施过程中,一是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补贴机具项目是网上公示,公开宣传。二是在项目单位“政务公开栏”按期公示工作开展、经费使用等情况,防范工作中的廉政风险。
对农机化发展与购置补贴项目补贴取得的成效,今后继续扩大推广范围,加快推进全市主要农作物耕播收全程机械化水平。加大青贮玉米、马铃薯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
8.绩效自评工作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专项资金指标下达时间偏晚;二是机技术推广部门农机引进、试验、示范工作经费不足;三是县(市、区)财政资金吃紧,农机化发展资金短缺,全程机械化推广滞后;四是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二)下一步工作。一是强化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加大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跟踪管理,全面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二是加快农机社会化服务。重点培育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带动性强的农机大户和服务组织龙头;三是加大农机农艺融合,推动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行动;四是加大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效果,为农机化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发挥农机稳产保供贡献力量。
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十三:
1.项目名称:热作发展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要求,贯彻落实《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走在全省前列的实施意见》(保发〔2019〕7号)、《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走在全省前列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保农通〔2019〕43号)文件精神,保山市对咖啡、甘蔗等一些热作产业发展优化,推动保山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推广咖啡、甘蔗等热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培训农户、更新传统观念,发展名优品种和特色品种,调整农业生产布局,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
保山市成立了“绿色食品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业农村局,由“绿色食品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绩效评价小组收集相关材料、整理数据。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收集、整理上报的相关资料。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63,008.40元,实际使用63,008.4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经费使用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运行管理机制、严格控制资金支出等方面,制定了节支增效的措施。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资金管理和监督严格按《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实行专人审核、专人负责、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定期检查审计,严格按财经纪律,管好用好建设资金,并按投资计划及工程进度将建设资金拨付到位进行报帐核销,并搞好审计工作。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建立咖啡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1个;培训农户500人次以上。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提高了农户的生产管理水平60.00%以上。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超过9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将继续完善项目填报及项目实施监管力度。
6.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为好。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该自评结果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指导后续项目填报及项目实施更加完善。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十四:
1.项目名称:生物产业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要求,贯彻落实《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走在全省前列的实施意见》(保发〔2019〕7号)、《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走在全省前列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保农通〔2019〕43号)文件精神,保山市积极发展特色产业,对中药材产业发展进行调整优化,推动保山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推广中药材新品种、新技术,培训农户、更新传统观念,发展名优品种和特色品种,调整农业生产布局,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
保山市成立了“绿色食品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业农村局,由“绿色食品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绩效评价小组收集相关材料、整理数据。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收集、整理上报的相关资料。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35,000.00元,实际使用35,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经费使用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运行管理机制、严格控制资金支出等方面,制定了节支增效的措施。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资金管理和监督严格按《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实行专人审核、专人负责、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定期检查审计,严格按财经纪律,管好用好建设资金,并按投资计划及工程进度将建设资金拨付到位进行报帐核销,并搞好审计工作。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建立中药材新品种试验示范基地1个;培训农户500人次以上。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提高了农户的生产管理水平60.00%以上。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超过9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将继续完善项目填报及项目实施监管力度。
6.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为好。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该自评结果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指导后续项目填报及项目实施更加完善。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十五:
1.项目名称: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农业科技推广与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
2.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市农业科技推广与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项目资金700,000.00元(其中已使用资金673,000.00元,绩效自评报告2019年已上报),因项目跨年度实施,剩余的27,000.00元2020年继续使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做好我市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保障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与应用健康有序开展,重点对全市杂交玉米制种基地、两用核不育系水稻繁殖基地、辖区内涉农科研育种单位试验基地全覆盖排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农业科技推广与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项目资金结余27,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7,000.00元项目资金按照计划使用,具体情况为:市农业农村局对全市杂交玉米制种基地、两用核不育系水稻繁殖基地、辖区内涉农科研育种单位试验基地全覆盖排查。支出27,000.00元,其中:差旅费12,296.00元,组织市级培训会议费12,728.00元,各种资料印刷费1,976.00元;总计27,000.00元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云南省农业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非贫困县)和绩效目标的通知》(云财农〔2019〕51号)、《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农业局关于下达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非贫困县)和绩效目标的通知》(保财农〔2019〕89号)及《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实施、管理。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围绕绩效目标任务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完成了省厅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
一是对繁殖基地抽取水稻材料“BR-4”、“BR-5”2份样品送省农科院检测是否含有转基因成分。二是对全市杂交制种基地检测,共检测了89个品种(材料)面积786亩(杂交玉米72个品种面积576亩;杂交水稻亲繁17个品种、面积210亩),杂交玉米种子生产基地抽查覆盖率100.00%,水稻亲繁基地抽查覆盖率率100.00%,完成任务100.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指标)
2020年对对辖区内涉农科研育种单位、试验基地、推广单位、生产加工企业全覆盖排查,排查覆盖率达到100.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计划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为≥85.00%,我市认真对照项目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对部分普通农户进行满意效调查,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00%以上。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已按要求全部完成农业科技推广与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项目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一是项目管理责任明确、任务清晰、制度健全;二是项目按质按量及时完成;三是项目各绩效均符合预期;四是项目绩效指标符合部门的履职目标。综上所述,2020年度绩效自评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无。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工作的经验: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组织财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等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强化对项目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确保项目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是加强项目管理。按照省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编制了项目申报指南,组织项目实施单位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储备、项目筛选等工作。以保财农〔2019〕89号文件将绩效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到各项目实施单位,并强化项目绩效过程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三是加强资金监管。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农业项目资金管理相关办法和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农业主管部门加大对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项目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资金效率发挥更加充分。
(2)存在问题:一是资金规模偏小,绩效目标任务偏重。二是项目申报过于复杂。
(3)意见建议:一是扩大资金投入规模。二是在资金的安排上紧紧结合市、县农业产业发展的实际,充分调动项目实施单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项目实施应充分考虑部分项目跨年度实施的特殊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十六:
1.项目名称: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农业科技推广与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项目薇甘菊防控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市农业科技推广与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项目(薇甘菊防控)资金100,000.00元。实际下达我市农业科技推广与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项目(薇甘菊防控)资金100,000.00元,根据省厅要求,已把资金分配到相关实施站所。其中:市农环站薇甘菊监测预警与防控项目资金80,000.00元;市农业农村局用于指导各县区开展薇甘菊防控工作经费20,000.00元。(注:市农环站绩效自评结果另行上报)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市农业农村局指导县市区及市农环站发挥科技引领带动作用,针对薇甘菊防控适时开展监测预警、综合防除,使危害基本得到控制,有效防范了外来有害生物带来的危害,为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和生态环境安全做出了贡献。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农业科技推广与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项目(薇甘菊防控)资金100,000.00元(其中:市农环站80,000.00元,市农业农村局20,000.00元),已下达并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农环站及时制定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规范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市农业农村局20,000.00元项目资金按照计划使用,具体情况为:20,000.00元资金全部用于指导县市区薇甘菊防控差旅费。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非贫困县)的通知》(云财农〔2020〕110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非贫困县)的通知(保财农〔2020〕134号)及《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实施、管理。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市农环站围绕绩效目标任务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完成了省厅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
全市建立监测点115个,免费发放薇甘菊防除药剂85件,共组织防除6791.8亩次,灭除薇甘菊1700.2亩。通过防控,已经完全防除生态恢复100个点,生态恢复面积179.55亩。薇甘菊的扩散蔓延得到了有效控制。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指标)
为了防治效果的最大化,从根本上保证我市外来生物入侵安全,在防治工作中,采取发现一个点就进行2-3次连续防除,最后反复实地检查。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计划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为≥80.00%,我市认真对照项目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对部分普通农户进行满意效调查,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85.00%以上。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已按超额完成2020年农业科技推广与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项目(薇甘菊防控)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一是项目管理责任明确、任务清晰、制度健全;二是项目按质按量及时完成;三是项目各绩效均符合预期;四是项目绩效指标符合部门的履职目标。综上所述,2020年度绩效自评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无。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工作的经验:一是加强项目管理。按照省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组织项目实施单位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储备、项目筛选等工作。以保财农〔2020〕134号文件将绩效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到各项目实施单位,并强化项目绩效过程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二是加强资金监管。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农业项目资金管理相关办法和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农业主管部门加大对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项目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资金效率发挥更加充分。
(2)存在问题:一是重视不够。由于条件制约,相关职能部门还没有完全达成共识,进入角色,除林业部门外,全部由农业部门在开展工作。二是公众防控意识淡薄。生物入侵问题的治理需要全民参与,而公众对生物入侵普遍缺乏应有的认识,防控意识淡薄,人为引起的生物入侵和扩散现象普遍。三是防控技术单一化,防除难度大。目前防控中采用以化学防除为主,人工铲除为辅,尚无能够一次性防除的有效药剂和方法,容易死灰复燃。在河道、水库等地不能使用化学药剂,只能进行人工铲除。有的发生点人员不能到达,对大面积灭除没有办法。四是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由于受经费限制,薇甘菊调查与监测、薇甘菊防除、技术人员培训、公众宣传教育等基础性工作滞后,薇甘菊等外来入侵生物早期监测预警技术和能力建设、有效灭除方法研究、封锁控制和扑灭以及持续控制等工作都难以迅速、有效落实。
(3)意见建议:一是提高认识,明确责任。要从生态安全、经济安全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外来入侵生物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层层签订防控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细化目标任务。二是加强宣传培训。群众是外来生物入侵防控的主力军,充分利用电视、媒体、科普宣传、农业科技培训、宣传栏、宣传车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发动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公众防控意识。三是开展防控技术研究,提高科学防治水平。加快外来入侵生物薇甘菊防控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速度,开展针对性强、高效安全的防除药剂和方法的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同时,积极开展与科研院校、先进地区的技术交流与合作,借鉴先进的技术和经验,提高外来生物入侵防治科技水平。四是建立外来生物入侵防控资金投入保障制度。把防控外来入侵生物专项经费列入各级地方财政预算并逐年增长,建立和拓展外来入侵生物管理投入保障体系,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保障外来入侵有害生物普查、信息平台与监测体系建设、人员培训、科技知识宣传普及教育等基础性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十七:
1.项目名称:市本级非洲猪瘟防控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8月3日以来,国内、省内多地相继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对我市构成严重威胁,防控形势严峻,经我局向市人民政府请示,保山市财政局下达我局2020年市本级非洲猪瘟防控经费150,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切实发挥资金效益,设定绩效目标任务为:强制免疫病种群体免疫密度达90.0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70.00%以上,全市不发生区域性非洲猪瘟疫情,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零投诉。主要任务是非洲猪瘟疫情应急消毒药品、消毒器械、动物扑杀器、人员防护服采购,非洲猪瘟疫情监测排查、应急值守,动物检疫监管、设卡防堵,媒体资料宣传,防控工作培训、督促检查指导等。资金使用完成后,按市财政局部署要求,部门认真开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检自查,对全市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评价是否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5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实现支出资金150,000.00元。资金主要用于非洲猪瘟疫情应急消毒药品、消毒器械、动物扑杀器、人员防护服采购,非洲猪瘟疫情监测排查、应急值守,动物检疫监管、设卡防堵,媒体资料宣传,防控工作培训、督促检查指导等。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加强项目资金管理。项目资金专款专用,部门加强对项目资金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跟踪问效。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将下达的财政资金形成实物工作量,尽早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切实加强绩效管理工作,市级在防疫绩效检查等工作中,规范管理和列支,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市、县、乡各级均成立了由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长的防控应急指挥部,统筹联动做好防控工作。各县(市、区)、园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按照防控工作要求,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层层分解压实工作责任,及时行动做好防控工作。市级于2020年3月组织对各县(市、区)、园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7月专项开展了非洲猪瘟疫情风险评估,全市根据检查情况和风险评估结论,科学决策部署,确保防控工作措施落实。9月按照省厅要求认真组织全市开展为期两月的非洲猪瘟防控专项行动,全面强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二是加强防控宣传引导。市级及时将《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年第二版)》、《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技术指南(试行版)》制作成手册,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宣传资料发放到乡镇兽医站、村防疫员、养殖户、屠宰场、贩运户等从业人员,累计制作发放宣传资料4500本。
三是从严全面排查监测。按照疫情排查“全覆盖、零空白”的要求,我市将非洲猪瘟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紧急监测任务、2020年云南省非洲猪瘟监测任务、云南省非洲猪瘟防控专项行动3项监测工作合并同步开展,认真组织日排查工作,每周采样监测1个县。2020年以来共排查生猪养殖场户151.43万个次、生猪屠宰场4720个次、猪只1564.7万头次;连续采样监测8轮37周,累计对五县(市、区)62个乡镇(街道)708个场(户),共计检测样品12098份次。配合省级完成屠宰场监测抽样5个屠宰场共355份。配合农业农村部生猪屠宰企业风险监测抽样2个屠宰场14份样品。县级也切实加强了非洲猪瘟检测能力建设,例如隆阳区财政投入资金2,370,400.00元,为区级兽医实验室和14个山区乡镇兽医站配备了15台PCR检测仪。
四是加强流通环节防堵监管。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云南省公安厅转发农业农村部 交通部 公安部关于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打击行动文件的通知》(云农牧〔2020〕27号),保山市科学设置非洲猪瘟防控卡点23个,并结合辖区内13个高速公路收费站,配合边防、公安、道路运输部门的各类检查站9个,形成严密的道路运输检查体系,对过往生猪运输车辆开展非洲猪瘟防控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调运行为,市指挥部累计向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发出协查函2个,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公安、缉私部门办理违规调运案件114起,罚款金额4,022,200.00元,行刑衔接移交公安机关1起,自6月15日起至9月21日每周按时报送专项行动报告。
五是加强餐厨剩余物监管。农业农村、市场监管、住建三部门建立泔水等餐厨剩余物全链条监管机制,明确监管部门职责,切实加强餐厨剩余物收集、运输、储存、处理、使用各环节全链条监管,全面禁止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隆阳区建成移动式餐厨垃圾智慧分类处理站1个,全市共购置专用餐厨垃圾收集运输车辆14辆,排查宣传告知养殖场户禁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41934个次。
六是强化应急准备。市人民政府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保山市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工作方案的通知》等多个文件,明确农业农村等15个重点责任部门的防控工作职责,安排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经费,储备防控应急物资,健全完善了防控应急工作机制。市指挥部办公室均实现制度上墙,公布了疫情举报电话,实行非洲猪瘟疫情有奖举报制度和疫情日报制,市指挥部办公室由5名农业农村局领导带班10名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开展24小时应急值守。2020年1月16日全面扑灭了2019年11月13日发生的腾冲市界头镇发生的非洲猪瘟疫情。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全市发生区域性非洲猪瘟疫情0次。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全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0投诉。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如期实现绩效目标任务。通过项目的实施,积极推动了全市非洲猪瘟防控监测排查、生猪调运监管、防控宣传培训、疫情应急处置等综合防控措施的落实,为全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确保了到目前我市未传入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工作成效明显。结合自评绩效指标打分,自评结果为100分,自评档次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部门按规定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下步将继续规范使用好资金,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抓好非洲猪瘟疫病防控工作,提高资金管理使用绩效目标,进一步发挥好切块资金效益,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非洲猪瘟疫情。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在市委农村工作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会议上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先后作出安排部署,年初制定下发了《保山市2020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全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3月23日对各县(市、区)春季动物防疫和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进行了检查,10月20日组织各县(市、区)开展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自检自查。全市非洲猪瘟疫病防控工作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责任落实。但因非洲猪瘟病毒在我国已经定植,整个生猪养殖、流通、屠宰、猪肉产品等各环节非洲猪瘟病毒污染较为严重,疫情发生风险有增无减;我市屠宰、流通等环节也时有非洲猪瘟阳性检出,疫情发生的风险压力持续存在,加之全市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和队伍力量不足,防控任务艰巨。建议下一步继续抓好非洲猪瘟防控,严格落实政府属地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主体的防控责任,加强动物疫病的监测排查预警,及时果断处置突发疫情,确保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平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十八:
1.项目名称:市级肉牛产业发展奖补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保山市肉牛产业发展奖补资金3,000,000.00元,用于发展全市肉牛产业,为切实抓好资金的管理及使用,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实效,根据全年的畜牧业生产发展计划,在冻改点建设、疫病监测、业务培训等方面进行了计划安排,现就项目实施完成情况形成如下绩效自评报告。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切实开展好项目的绩效评价,认真整理好相关材料,并根据资金使用情况,认真填写好《项目绩效自评表》,结合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开展自评,形成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项目资金为3,0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2,103,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采取先实施后报账的原则,力求做到专款专用,基本达到项目的目标计划。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项目资金使用有严格的申请报批程序,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情况进行资金支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文件的要求,执行2020年度下达的项目资金计划,严格单位财务制度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截止2020年12月底,全市32个冻改站点建设已经全部建设完成;疫病监测及防控,除隆阳区还未如期完成外,其他都已经完成指标数;因为疫情、脱贫攻坚考核、县乡换届等诸多因素影响,到华中农大培训延后,没有如期开展,其他县区和二级单位的培训任务都已经完成。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全市新建肉牛冻改点32个,完成指标的100.00%;疫病监测及防控204582头份,超额完成下达指标14999头份的任务数;开展培训10904人次,超额完成下达的4190人次的任务数;符合规范、通过验收率,达100.00%,完成任务目标;截止12月30日任务完率,因为疫情、脱贫攻坚考核、县乡换届等诸多因素影响,到华中农大培训延后,没有如期开展;隆阳区疫病监测及防控前期工作已经做了一部分,因资金原因,未能如期完成;成本控制效益指标,完成的项目,均控制在成本目标范围内。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肉牛产值2,424,000,000.00元,完成2,040,000,000.00元的目标任务。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达到下达的90.00%的目标值。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尚未完成的指标项的原因是:因为疫情、脱贫攻坚考核、县乡换届等诸多因素影响,到华中农大培训延后,没有如期开展;隆阳区疫病监测及防控前期工作已经做了一部分,因资金原因,未能如期完成。
(2)下一步改进措施:等疫情等其他条件达到,将会组织走出去培训。
6.绩效自评结果
基本完成项目计划指标,做到专款专用,项目的实施对推动全市肉牛产业发展有极大的带动作用,示范效益显著;通过对冻改站点建设、疫病监测及防控、养殖技术培训等,进一步推进全市肉牛科学化、规范化养殖,养殖效益明显提高,对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农村经济,加快群众脱贫致富均有重要的作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按照文件要求公开。绩效自评为下一步相关工作提供经验。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进一步树立了绩效理念,对评价工作的态度由“被动接受”变为“主动实施”,但还存在着对绩效工作认识不够、深入不够,在今后的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会进一步加强学习、明确责任,加强科室绩效评价管理工作。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其他没有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十九:
1.项目名称:市农业农村局2020农业专家服务团人才工作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人才经费的通知》(保财行〔2020〕179号)安排,下达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农业专家服务团人才工作经费30,000.00元。市农业农村局结合实际,对此项经费使用作了四方面安排:到扶贫挂钩点开展一次农业专家服务团“科技进村入户”活动、制作推荐一批好课程、制作推荐一个好故事、组织开展本年度中高级职称评审。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资金安排,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事科专门负责,结合实际,认真分析,制定方案,并报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严格按财经纪律要求组织实施。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到位资金3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完成资金使用3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财经纪律要求开支报销。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开展贫困村农户种养业技术培训135人;邀请专业人员现场录制畜牧养殖、防病、青豌豆栽培3个课程;讲述市农科所啤饲大麦科研团队建设的故事,阐明科研工作“氛围要好、选题要准、人心要聚”的成功三要素;举行农业技术中、高级职称评审会议各1场,共计参会评委54人。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提升贫困农户种养业技术水平,录制上报专家授课课件,宣传报道农业农村先进典型,顺利完成年度职称评审任务。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达100.0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实施绩效目标全部完成。下一步,我局将不断加强研究,认真总结经验,积极申报项目,推动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按照文件要求公开。绩效自评为下一步相关工作提供经验。职称评审结果作为人才评价的重要指标。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十:
1.项目名称:市确权办平台建设补助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管理应用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云农确办〔2017〕6号)、《保山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管理应用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保确办〔2018〕8号)文件要求,依托保山华为云服务,建成以市级为中心,辐射全市5县(市、区)、2园区、75个乡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管理应用平台。2019年10月市确权办申报了保山市农村土地确权信息管理应用平台建设补助经费市级财政预算,2020年市确权办的经费预算及时得到落实,以保财农〔2020〕1号文件对农村土地确权信息管理应用平台建设补助经费进行下达指标。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我市农村土地确权办公室对2020年度确权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高度重视,及时进行安排部署。一是组建绩效评价小组,组长由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市确权办常务副主任李如群担任,成员由市农业农村局计财科科长段兴竹、市确权办副主任陈德胜、市确权办孙超等组成;二是对2020年确权平台建设补助经费进行核实,对资金下达文件进行整理归档;三是检查资金日常管理情况;四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资金管理的政策文件。
(2)组织过程
一是召开补助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启动会议,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和明确任务分工;二是查阅资金下达文件和拨付、使用情况;三是抽查确权工作实际进展和取得成效;四是及时对绩效评价工作进行分析、总结,提出整改意见、措施。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下达市确权办农村土地确权信息管理应用平台建设补助经费848,500.00元。支出方面:确权平台建设补助经费支出848,5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农村土地确权信息管理应用平台建设补助经费848,500.00元,已100.00%执行到位。收支平衡。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保障措施:具体实施项目的市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专帐核算。明确专门的财务负责人和财务工作人员;资金按工作进度和检查验收情况,按确权平台工作进度分三次支出;财务管理:市农业农村局法人对项目资金管理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财务工作,加强核算监督。财政、审计部门适时对确权工作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数量:
依托保山华为云服务和市政务信息平台,现已建成了以市级为中心,辐射全市5县(市、区)、2园区、75个乡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管理应用平台,实现确权成果纵向业务互联互通,横向信息共享,提供社会服务。全市五县(市、区)确权成果数据库在全省率先通过了国家、省级检查汇交。全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信息管理应用平台已正式运行,实现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的信息化。
项目完成质量:
确权平台已全面建成并正式运行,完成了全市5县(市、区)及74个乡镇的平台培训工作。完成的确权工作业务质量等级初评为:优等。
项目实施进度:
全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信息管理应用平台现已于2020年11月正式运行,实现全市农村承包地管理纵向业务互联互通、横向成果信息共享奠定了基础。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形成标准统一的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通过结合确权工作的开展加大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宣传力度,农村土地流转逐步加快,2020年全市应用确权成果开展土地流转50.32万亩,承包地抵押担保业务400余笔、抵押贷款50,000,000.00余元;应用确权成果进行了万亩生态观光农业园、万亩湿地恢复工程等项目建设规划和实施工作。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形成市、县(市、区、园区)、乡镇三级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应用的互联互通。
(3)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项目的实施,促进了全市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推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为市、县(市、区)、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业务数据及时更新,提供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技术保障。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经在我市3个确权技术服务标段所涉及的3个乡镇,对60户承包农户对确权工作满意度的抽查结果为9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开展好确权平台后续工作,及时更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业务数据,认真分析研究,着力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将确权信息的查缺补漏和确权工作“回头看”纳入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的常规业务来开展,不断巩固、完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成果。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我市对确权平台补助经费严格管理,做到及时使用,没有沉淀资金,没有违规使用资金的情况发生,很好地促进了确权工作的加快开展,确权平台建设进度达到了预期目标,农村土地确权信息管理应用平台建设补助经费绩效自评为95分,评定结果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66号)文件要求,于2021年7月9日前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领导重视、工作有计划、任务分工明确、调查工作深入细致、对各个环节的工作认真、负责。通过绩效自评,查找和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完善,促进工作顺利推进,确保实现项目预期。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十一:
1.项目名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预拨2020年市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经费的通知》(保财农〔2020〕125号)要求,下达我局2020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经费150,000.00元,主要用于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委托业务,完成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报告、农用地分类清单和图件。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保财农〔2020〕125号文件明确的绩效目标,在项目绩效评价前,认真梳理完善委托业务程序、划分成果等项目实施台账资料;项目评价中,对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进行逐项自评,确保了项目自评工作落到实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度市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经费150,000.00元全部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严格按照资金用途使用,做到规范管理、安全使用。150,000.00元资金全部用于业务委托费,并全部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预拨2020年市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经费的通知》(保财农〔2020〕125号)要求使用和管理项目资金,不存在挤占、挪用等情况。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完成332个受污染耕地农产品协同监测点位的核实及采样工作,其中:隆阳区、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共核实及采样152个,腾冲市加密布点采样180个。二是通过农艺措施、种植业结构调整、休耕、退耕还林还草等,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相关措施落到具体田块并形成台账,26.91万亩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覆盖率达100.00%。其中,安全利用类24.83万亩、严格管控类2.08万亩。三是资金全部执行完毕,年度预算执行率达100.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资金按用途专款专用,使用中没有重大违纪问题发现。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由于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社会敏感性强,不宜大范围宣传,我们仅对示范区内的部分农户进行了满意度调查,项目支持对象满意度达到90.0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已按要求完成省级下达的26.91万亩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并顺利通过省级考核。150,000.00元经费,用于委托第三方完成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报告、农用地分类清单和图件,共划定图斑5697个,其中:安全利用区5226个、严格管控区471个,涉及45个乡镇187 个村。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一是项目管理责任明确、任务清晰、制度健全。二是项目实施措施有力,台账完整,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绩效目标和指标均达到要求。综上所述,2020年度绩效自评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按照文件要求公开。绩效自评为下一步相关工作提供经验。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工作经验。一是项目实施必须围绕绩效目标要求推进,要加强与项目实施单位的沟通,把握好时间节点,适时进行督促,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二是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列支项目资金,加强监管,保障资金安全,做到专款专用。三是要注重项目实施相关台账资料的日常收集和管理,保障绩效评价高效完成。
(2)工作建议。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工作,市级财政要坚持每年安排100,000.00元左右的工作经费,专项用于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十二:
1.项目名称: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补助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支付概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第二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非贫困县)》(云财农〔2020〕116号)下达我市支持家庭农场提升能力资金210,000.00元,支持50个家庭农场技术应用和市场经营能力。
(2)整体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全市家庭农场发展情况,项目统一由市级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行业机构、行业组织或专业人才为110个以上县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提供技术指导。
(3)区域绩效目标情况
下达我市支持家庭农场提升能力资金210,000.00元,支持50个家庭农场技术应用和市场经营能力。分片区开展培训,绩效目标为:施甸片区(贫困县)60个,其中:隆阳区20个、施甸县20个、昌宁县20个;腾冲片区70个,其中:腾冲市(非贫困县)50个、龙陵县(贫困县)20个,两期培训人数达130人。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全市家庭农场发展情况,项目统一由市级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行业机构、行业组织或专业人才为110个以上县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提供技术指导。按片区开展培训,以隆阳区、施甸县、昌宁县为一个片区,在施甸县集中培训;以腾冲市、龙陵县为一个片区,在腾冲市集中培训,
两期实际培训家庭农场主达137余人。已超额完成省厅下达提升县级以上家庭农场技术应用和市场经营能力的目标任务。我市根据专项绩效评定指标对各项目量化评价,自评指标得分100分。按项目实际支出和项目申报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自评得分100分,所有项目均与资金下达绩效目标任务相符。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度中央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家庭农场资金210,000.00元全额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第二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非贫困县)》(云财农〔2020〕116号),结合保山家庭农场发展实际制定了《关于2020年中央第二批支持家庭农场提升能力补助保山市本级经费分配方案》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资金专项用于支持提升县级以上家庭农场技术应用和市场经营能力,重点开展县级以上家庭农场的技能培训、培育和开展认定省、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实地指导和服务家庭农场以及外出学习等,会议要求:一是按方案依法依规依程序实;二是培训严格按相关标准执行,严禁超标。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各项经费的开支。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使用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保障会计核算准确、财务资料完整。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获得技术指导的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数达137个,超额完成了省厅下达提升110个县级以上家庭农场技术应用和市场经营能力的年度绩效目标,其中非贫困县腾冲市参训农场主人数52个,超额完成了省厅下达非贫困县提升50个县级以上家庭农场技术应用和市场经营能力的任务;隆阳、施甸、龙陵、昌宁四个贫困县示范家庭农场参训人数85个,超额完成了省厅下达贫困县提升60个县级以上家庭农场技术应用和市场经营能力的任务。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带动农户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收益人数共137人,其中非贫困县腾冲市收益农场主人数52 人;隆阳、施甸、龙陵、昌宁四个贫困县示范家庭收益农场人数85个。均完成了绩效下达目标任务数。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获得技术指导的服务对象通过现场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开展测评。测评结果满意度达10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是农用生产性建设用地难以落实。在家庭农场的建设过程中,有部分生产附属用房和晾晒场地需要建设,但审批较为困难;二是资金来源渠道不畅。目前,家庭农场的资金多为自身积累,社会资本、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不足,特别是融资筹资方面存在授信担保困难、申请手续繁杂等问题,发展受到很大制约;三是缺乏人才支撑。从事现代农业经营需要一定的技术和经验,但新生代农民对农业技术的掌握程度相对较低,真正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专业化农民仍然很少,家庭农场人员高龄化、素质偏低的问题仍普遍存在。
(2)下一步工作措施
建立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制度。遵循“村采集、乡核实、县录入”原则,将家庭农场名录信息填报作为常态化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把符合条件的种养大户、专业大户和已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家庭农场纳入名录系统管理,已注销的家庭农场及时在名录系统注销。我市2020年家庭农场名录信息填报目标1015个,目前完成任务数的103.00%。截止到3月22日,完成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填报数达2800个,完成82.77%。
加大家庭农场示范创建力度。根据我市农业规模经营户劳动力状况、生产力水平、农业区域特色、家庭农场经营类别,依据经营管理能力、物质装备条件、适度经营规模、生产经营效益等因素,按照“自愿申报、择优推荐、逐级审核、动态管理”的原则,合理确定示范家庭农场评定标准和程序,加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力度。依托“一县一业”示范县和特色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等,积极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县(市、区)创建,整体提升家庭农场发展水平。每年组织开展认定20个以上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0个以上省级示范家庭农场。
提升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能力。支持家庭农场采用先进技术和装备,开展产地初加工和主食加工,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和品牌建设,提升绿色化标准化生产能力。引导家庭农场领办或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与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创新与销地农批市场、大型商超合作模式,保障生产与销售渠道高效对接。加强现代化新技术、新理念在家庭农场生产全过程的应用,鼓励家庭农场发展设施农业、休闲农业、智慧农业、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
6.绩效自评结果
(1)我市根据专项绩效评定指标对各项目量化评价,自评指标得分100分。
(2)将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按项目实际支出和项目申报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自评得分100分,所有项目均与资金下达绩效目标任务相符。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按照文件要求公开。绩效自评为下一步相关工作提供经验。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结合保山家庭农场发展实际制定了《关于2020年中央第二批支持家庭农场提升能力补助保山市本级经费分配方案》,并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档案管理。严格按照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通过现场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开展测评。
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绩效自评无扣分情况。
项目三十三:
1.项目名称:益农信息社建设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由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市场信息化与对外交流合作科负责组织实施。时限2019年1月-2020年12月。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针对2020年益农信息社建设项目,市场信息化与对外交流合作科组成立项目绩效自评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料归纳整理,并对照项目绩效目标进行了评价。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益农信息社建设资金52,300.00元,按时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主要用于益农信息社牌匾制作、人员差旅、资料打印等。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资金管理和监督严格按《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实行专人审核、专人负责、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定期检查审计,严格按财经纪律,管好用好项目资金,并按投资计划及工程进度将项目资金拨付到位进行报帐核销。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照年初制定的项目完成了相关工作。截止2020年全市挂牌“益农信息社”994个,其中中心社5个,示范社175个、标准社267个、简易社547个。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全面推广“云农12316”平台,通过项目的实施, 强化农产品上行和信息下行,千方百计促进千家万户小规模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做好农业农村经济经济基础统计工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和实施“三农”政策提供决策依据,向相关涉农部门、企业、组织、农户提供信息服务。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加强对益农信息社建设和管理专家、信息员服务队伍建设,力争使以后的工作做得更好。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无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2)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益农信息社工作的对接及管理,县乡农业部门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建设、专业化运营的思路,整合公益资源,提供公益服务,培育壮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诚信守法、有经济实力和运营活力的运营商,健全政府与运营商、 服务商的合作格局,形成三方合力推进信息进村入户的机制。
6.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小组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和实际完成情况对照项目绩效目标开展评价,评价绩效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绩效结果审核通过后,按照相关要求,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十四:
1.项目名称:中央农业生产救灾(第十批)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农业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十批)的通知》(保财农〔2020〕40号)下达,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第十批)资金20,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切实发挥资金效益,资金下达设定绩效目标任务为:对重大动物疫情及时有效处置,全市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资金使用完成后,按市财政局部署要求,部门认真开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检自查,对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评价是否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实际到位资金2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实现支出资金20,000.00元。资金主要用于强制补杀、疫病监测、强制免疫补助和疫情应急处置等。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加强项目资金管理,项目资金专款专用,部门加强对项目资金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跟踪问效。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将下达的财政资金形成实物工作量,尽早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切实加强绩效管理工作,市级在防疫绩效检查等工作中,规范管理和列支,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全市共调重大动物疫病疫苗1165万毫升(头份),共免疫畜禽1913.12万头(只),群体免疫密度达91.97%;2020年全市共检测免疫抗体10405份,合格率82.10%。组织扑灭2020年8月施甸县由旺镇中村皂角树自然村发现牛结节性皮肤病疫情一起,果断处置其它零星可疑重大动物疫情。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第十批)资金及时拨付,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100.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对重大动物疫情及时有效处置,全市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0投诉。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如期实现绩效目标任务。通过项目的实施,积极推动了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开展;对重大动物疫情及时有效处置,为确保全市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性农产品安全事件具有重要意义。结合自评绩效指标打分,自评结果为100分,自评档次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部门按规定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下步将继续规范使用好资金,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部署,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提高资金管理使用绩效目标,进一步发挥好切块资金效益,努力确保全市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在市委农村工作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会议上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先后作出安排部署,年初制定下发了《保山市2020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全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3月23日对各县(市、区)春季动物防疫和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进行了检查,10月20日组织各县(市、区)开展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自检自查。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责任落实。因县级财政困难,强制免疫疫苗采购权限下放市级后,县级配套资金不能配套到位,建议今后加大市级财政预算投入,保障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需要。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十五:
1.项目名称: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国家、省级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抓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努力达到“两个确保”目标,经我局向市人民政府请示,保山市财政局下达我局2020年市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300,000.00元,用于强制免疫疫苗采购市级配套资金。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切实发挥资金效益,设定绩效目标任务为:强制免疫病种群体免疫密度达90.0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70.00%以上,全市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疫情,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零投诉。主要任务是非洲猪瘟疫情应急消毒药品、消毒器械、动物扑杀器、人员防护服采购,非洲猪瘟疫情监测排查、应急值守,动物检疫监管、设卡防堵,媒体资料宣传,防控工作培训、督促检查指导等。资金使用完成后,按市财政局部署要求,部门认真开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检自查,对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评价是否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实际到位资金30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实现支出资金300,000.00元。资金为动物强制免疫疫苗采购的市级配套资金,主要用于动物强制免疫疫苗采购支出。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加强项目资金管理。项目资金专款专用,部门加强对项目资金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跟踪问效。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将下达的财政资金形成实物工作量,尽早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切实加强绩效管理工作,市级在防疫绩效检查等工作中,规范管理和列支,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共采购调供重大动物疫病疫苗1165万头份(毫升),订购猪瘟活疫苗340.22万头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活疫苗325.81万头份,订购畜禽常规疫苗23个品种541.8万头份(毫升),免疫畜禽1913.12万头(只),其中:猪口蹄疫309.04万头,免疫密度91.46%;牛口蹄疫73.85万头,免疫密度91.97%;羊口蹄疫68.33万只,免疫密度91.69%;高致病性禽流感856.87万只,免疫密度91.73%;小反刍兽疫59.74万只,免疫密度90.80%;猪瘟270.1万头,免疫密度81.33%;高致病性猪蓝耳病275.19万头,免疫密度82.9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全市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0次。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0投诉。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如期实现绩效目标任务。通过项目的实施,完成了2020年动物强制免疫疫苗的采购任务,并及时调供给各县(市、区)按期开展动物强制免疫注射工作,“春防”于2月中旬启动,3月底全面完成;“秋防”于8月中旬启动,9月底全面完成。保障了全市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工作的扎实推进,确保了到目前我市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工作成效明显。结合自评绩效指标打分,自评结果为100分,自评档次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部门按规定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下步将继续规范使用好资金,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部署,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提高资金管理使用绩效目标,进一步发挥好切块资金效益,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在市委农村工作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会议上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先后作出安排部署,年初制定下发了《保山市2020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全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3月23日对各县(市、区)春季动物防疫和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进行了检查,10月20日组织各县(市、区)开展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自检自查。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责任落实。因疫苗采购价格上涨,县级财政困难,强制免疫疫苗采购权限下放市级后,县级配套资金不能配套到位,建议今后加大市级财政预算投入,增加市级资金配套比重,保障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需要。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十六:
1.项目名称:饲料质量安全监测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结转饲料质量安全监测资金10,135.00元,2021年度实际支出10,135.00元。为切实抓好资金的管理及使用,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实效,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云南省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印发了《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对2021年饲料监测工作进行了计划部署,由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样品抽取,保山市饲料监测所负责监测,现就项目实施完成情况形成如下绩效自评报告。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切实开展好项目的绩效评价,认真整理好相关材料,并根据资金使用情况,认真填写好《项目绩效自评表》,结合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开展自评,形成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2021年项目资金为10,135.00元,为2020年度结转,实际到位资金10,135.00元,实际支出10,135.00元,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1年项目资金为10,135.00元,为2020年度结转,实际到位资金10,135.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实际支出10,135.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基本达到项目的目标计划。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饲料抽检70批次的绩效目标。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饲料合格率93.30%,达到了合格90.00%的绩效目标。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为90.00%,完成≥80.00%的绩效目标。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全部完成项目计划指标,做到专款专用,项目的实施对保障全市畜产品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按照文件要求公开。绩效自评为下一步相关工作提供经验。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进一步树立了绩效理念,对评价工作的态度由“被动接受”变为“主动实施”,但还存在着对绩效工作认识不够、深入不够,在今后的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会进一步加强学习、明确责任,加强科室绩效评价管理工作。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其他没有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十七:
1.项目名称:绿色食品牌招商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打造世一流“绿色食品牌”要求,贯彻落实《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走在全省前列的实施意见》(保发〔2019〕7号)、《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走在全省前列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保农通〔2019〕43号)文件精神。开展特色产业调研,赴外地培训、学习,汲取先进发展理念,培育打造绿色食品牌的主力军,促进保山农业向品牌化发展,发展三品一标产品,提升产品质量及绿色食品供给能力,通过各项措施着力把保山建设成为全省绿色食品规模生产主产出区。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聚焦“建设绿色有机产业基地、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创建绿色食品知名品牌”三项重点任务,实施“规模农业引领、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建设、良好农业生产环境保护、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绿色食品市场营销平台建设、绿色食品知名品牌创建、最严格的质量安全监管高地建设”八项工程,全力打造高质量“绿色食品牌”。推动保山农业向区域化集中、工业化发展、品牌化经营。保山市成立了“绿色食品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业农村局,由“绿色食品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绩效评价小组收集相关材料、整理数据。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18,348.00元,由市级财政下拨。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18,348.00元,实际支出18,348.00元。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运行管理机制、严格控制资金支出等方面,制定了节支增效的措施。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资金管理和监督严格按《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实行专人审核、专人负责、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定期检查审计,严格按财经纪律,管好用好建设资金,并按投资计划及工程进度将建设资金拨付到位进行报帐核销,并搞好审计工作。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学习培训1次以上,参加品牌宣传1次以上,按照要求完成任务。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把保山建设成为全省绿色食品规模生产主产出区,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增幅保持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00.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超过9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将继续完善项目填报及项目实施监管力度。
6.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为好。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该自评结果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指导后续项目填报及项目实施更加完善。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十八:
1.项目名称:绿色食品牌固定监测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为做好“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统计观测工作,经各州市绿办组织推荐和筛选,省绿办围绕茶叶、花卉、蔬菜、水果、坚果、咖啡、中药材、肉牛8大重点产业确定了327个固定观测点。其中,我市固定观测点18个,共下达“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固定观测点工作经费8,000.00元,以确保产业观测工作顺利开展。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成立观测点推荐评价小组,由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分管绿色食品科领导任组长、绿色食品科科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的绿色食品牌固定观测点组织推荐小组。
(2)组织实施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筛选推荐,经成立观测点推荐评价小组充分酝酿讨论,实事求是进行评价,上报省绿色食品牌办公室最终审核确定。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固定观测点工作经费的通知》,共下达我市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固定观测点工作经费8,000.00元,资金足额及时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固定观测点工作经费的通知》文件,省绿办确定了我市18个“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固定观测点,并下达了工作经费8,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固定观测点工作经费的通知》要求,资金专款专用,独立核算,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账目清楚,单据齐全,开支合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8个固定观测点按时完成指标调度,按照重点产业调度指标,每季度调度1次。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8大产业综合产值4,300,000,000.00元。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群众满意度在90.0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项目实施,项目观测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产业发展情况报送,促进了绿色食品牌产业发展,项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100.00%或超额完成。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评价结果为优秀,相关产业数据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作为部分绿色食品牌打造产发展相关依据。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市、县农业农村局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本州市辖区内各观测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观测任务,并汇总审核报送市绿办,由市绿办汇总上报省绿办。
(2)明确观测点工作职责。指导和监督各固定观测点负责明确专人按照观测指标和相关采集要求,及时、真实采集、报送相关数据。
建议: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下属行政机关工作部门,正处级,属二级预算单位。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由1家单位组成,其中:全额拨款单位1个(含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0个。保山市农业农村系统人员编制43名(不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其中:行政编制43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编制0名,事业编制0名。2020年末实有在职人数56人,实有公务用车3辆。
部门主要职责为:主管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综合管理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生物产业、农业机械化和生态农业等。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六稳”“六保”要求,积极应对新冠疫情防控和农业农村发展的双重压力,迎难而上,负重前行,农业农村发展总体平稳增长,为“十三五”圆满收官,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了重要贡献。农业主要目标任务为:
①实现农业总产值38,540,000,000.00元、同比增5.60%;
②农业增加值24,540,000,000.00元、同比增5.60%;
③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3,426.00元,同比增7.40%;
④完成农业农村固定资产投资4,610,000,000.00元,是市级目标任务的2.1倍。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总收入为21,844,493.7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722,816.67元,占本年收入的99.44%;经营收入0.00元,占本年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1,677.07元,占本年收入的0.56%。
2020年总支出为22,264,567.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2,227,118.97元,占总支出的99.83%;非财政拨款支出37,448.29元,占总支出的0.17%;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10,911,587.77元,占总支出的49.01%;项目支出11,352,979.49元,占总支出的50.99%;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加强部门预算管理、规范项目绩效考评,对于市级配套及省对下转移支付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市财政局制定了保山市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从项目申报、资金申请、分配、使用到绩效管理、考评等全过程管理体系,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按时按质推进和完成部门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健全财务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大力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进行自评。组织每个项目责任科室、站所,依托项目绩效自评表对项目进行评价。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评分标准 | 得分 |
投入 | 目标设定 | 绩效目标是否设立 | 4 | 部门(单位)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 | 绩效目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①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1分)②是否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1分)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1分) | 4 |
绩效目标准确性 | 3 | 部门(单位)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 | 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根据①是否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③是否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④是否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等情况进行评价打分。 | 3 | ||
预算配置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3 | 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是否适合 |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 以100.00%为标准。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100.00%,计3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3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3 | 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是否合理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100.00%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3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3 | ||
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 | 2 | 履职目标以“三定”方案为准。 | 根据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情况进行评价打分。 | 2 | |||
过程 | 预算执行 | 预算完成率 | 3 | 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 | (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预算追加-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00% | 100.00%计满分,每低5.00%扣1分扣完为止 | 2 |
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率 | 5 | 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本年年末数/支出调整预算数总计)*100.00% | 结转和结余率=0,得满分;结转和结余率(绝对值)﹥0时,每增加5.00%(含)扣减0.5分,减至0分为止。 | 5 | |||
财政收回存量资金占上年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比重 | 2 | 财政收回存量资金:(财政收回存量资金数/上年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数)*100.00% | 比重=0,得满分;比重(绝对值)﹥0时,每增加5.00%(含)扣减0.5分,减至0分为止。 | 1.5 | |||
“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率 | 5 | 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 | “三公”经费:(决算数-年初预算数/年初预算数)*100.00% | 差异率≤0,得满分;差异率(绝对值)﹥0时,每增加5.00%(含)扣减1分,减至0分为止。 | 5 | ||
预算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1 | 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 | 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资产管理行为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1分;②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③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分。 | 1 | |
1 | 管理制度合规有效性 | 1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5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重大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5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整性 | 1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 | 1 | ||
2 | 数据真实性认定 | 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2分; | 2 | ||||
2 | 数据完整性认定 | 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2分; | 2 | ||||
资产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1 | 资产管理制度执行性认定 | 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分 | 1 | |
资产管理安全性 | 1 | 资产管理安全性 | 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 ①资产保存完整;②资产配置合理;③资产处置规范;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 | 1 |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1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00%。 | 固定资产使用率≥95.00%(1分);95.00%>固定资产使用率≥80.00%(0.5分);固定资产使用率≤80.00%(0分) | 1 | ||
产出 | 职责履行 | 部门工作完成实绩情况 | 30 | 根据市综合考评办公室-对各部门的部门工作实绩考核分数折算。 该项得分=(市综合考评得分/80)*30 | 市综合考评基础分80分,有加分项,有减分项,得分≥80分,得30分,得分<80分,按计算得分 | 30 | |
效果 | 履职效益 | 经济效益 | 7 |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部门绩效目标完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充分发挥,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年终考核优秀或合格,离退休同志满意无上访。 | 7 | |
社会效益 | 7 | 7 | |||||
生态效益 | 6 | 6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5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项评价分值≥90计5分;≥80,<90计4分;≥60,< 80计3分; <60计0分。 | 5 | ||
合计 | 100 | 98.5 |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通知要求,我局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认真开展了自查和绩效自评。为将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对机关各业务科室及系统内所有二级单位统一进行了要求安排,对所涉及自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和梳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撰写了项目绩效自评表和自评报告。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我部门根据“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为98.14%,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适合,“三公经费”变动率为-22.36%,变动比率合理,预算项目资金安排符合履职目标。
(2)过程情况分析
2020年收入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差异27,967,800.00元,支出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差异24,390,700.00元,预算数的调整均为落实国家政策,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项目资金按照支出进度按时拨付,年末资金结转结余率为4.17%。预算管理依据财政局相关文件规定,资金使用合规,严格执行《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预决算信息按照财政要求公开内容及时完整公开,资产管理依据财政局相关文件规定,资产处置规范,帐实相符。
(3)产出情况分析
实现农业总产值38,540,000,000.00元、同比增5.60%,农业增加值24,540,000,000.00元、同比增5.6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3,426.00元,同比增7.40%;完成农业农村固定资产投资4,610,000,000.00元,是市级目标任务的2.1倍。
(4)效果情况分析
①实施稳产保供行动,全力打好新冠疫情防控阻击战;②坚持稳中求进,农业基本盘发展之基更牢靠;③以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打造为牵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成效凸显;④抓实产业扶贫,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步履坚实;⑤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美丽乡村创建卓有成效;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农村发展活力持续迸发。(详见保山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工作总结)
部门整体支出方面,专项资金立项规范合理、指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经费管理有力,资金使用规范,相关管理制度齐全,能够按时完成预定目标,项目质量有保障,项目效益明显,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公众认可度高。基本支出足额保障,“三公经费”支出控制措施得当,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完整,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发现我部门普遍存在以下问题:(1)预算管理制度尚未健全;(2)绩效管理理念重视不够;(3)存在资金结余结转情况。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整改工作: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切实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力度。
二是持续推进预算执行管理,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督促项目进度,协调解决实施中的难点和问题,对执行进度缓慢的项目进行约谈,增强资金使用效益;建立预算执行进度与预算挂钩制度,对支出进度滞后、存量资金数额较大的部门(室),在安排下年预算时,予以适当核减。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我部门2020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基本支出保障有力,“三公”经费支出控制较好,各项目按质按量的落实为我市农业农村发展注入了强大推力,达到了预期目标。建议市财政局在今后继续给予我部门更大规模的经费帮助,为保山农业持续高速的发展提供更大支持。
6.主要经验及做法
全员参与、落实责任,加强绩效管理,在项目预算编制中,必须调动相关预算使用部门(室)参与,编制的预算及绩效目标(指标)才符合实际情况;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必须进一步树立了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才能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为了确保资金使用效率,拟使用财政项目资金的事项做到事前规划统筹、严格制定预算,在资金下达之前做好项目立项、论证等准备工作,根据资金使用计划,按照轻重缓急统筹使用资金,以便在财政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预算进度。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决算公开报告没有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