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度
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办[2019]41号)文件的规定,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加挂市饲料兽药监测所、市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的牌子),为正科级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部门性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属于市一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畜产品安全检测和兽药饲料检验的技术支持机构。承担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负责动物疫病预防、诊断、监测、预警、控制,动物疫情报告,动物强制免疫疫苗调供,指导重大动物疫情处置和人畜共患病防治;承担兽药、饲料、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检测技术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在省级业务部门指导下,在市农业农村局的正确领导下,经县(市、区)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动物疫控和畜产品安全检测工作任务高质量开展,其他工作按时完成。市级兽医技术支持机构作用正常发挥,为畜牧业生产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做出了贡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1,222,534.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72,083.88元,占总收入的97.7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50,450.17元,占总收入的2.23%。与上年对比增加956,885.60元,增长9.33%,主要原因分析:
1.每年调整工资及各类社会保险缴费导致人员经费增加123,491.73元。
2.2020年退休人员死亡一人,比上年增加死亡抚恤金16,331.20元。
3.2020年遗属补助提标及职工住房补贴等,比上年增加4,312.50元。日常公用经费比上年增加12,600.00元。
4.2020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项目资金比上年增加1,860,000.00元(其中:中央资金增加1,080,000.00元;省级配套增加480,000.00元;市级配套增加300,000.00元)。
5.2020年中央防灾救灾资金比上年增加100,000.00元。
6.2020年市级肉牛发展专项资金比上年增加130,000.00元。
7.因2020年工作重心转变,中央、省市级减少了项目资金的安排,减少项目资金1,220,000.00元。其中主要为:(1)中央非洲猪瘟疫情防控专项资金减少200,000.00元;(2)省级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专项资金减少400,000.00元;(3)市级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等专项资金减少620,000.00元。
8.2020年省级主管部门下达工作任务,减少直拨我中心专户项目资金69,849.83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0,941,334.24元。其中:基本支出3,602,534.05元,占总支出的32.93%;项目支出7,338,800.19元,占总支出的67.0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698,753.98元,增长6.83%,主要原因分析:
1.增加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调资等,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157,185.60元。
2.2020年工作重心转变,中央、省市级各项目有增加有减少,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总体增加541,568.38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02,534.0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7,185.60元,增长4.57%,主要原因分析:
1.2020年调整工资及各类社会保险缴费导致人员经费增加135,292.80元;
2.2020年退休死亡抚恤金、遗属补助提标及职工住房补贴等比上年增加14,076.70元;
3.2020年日常公用经费比上年增加7,816.10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18,656.78元,占基本支出的94.90%,人均162,793.18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83,877.27元,占基本支出的5.10%,人均8,756.0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338,800.1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41,568.38元,增长7.97%,主要原因分析:
1.2020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项目资金比上年增加项目支出1,400,000.00元(其中:中央资金增加620,000.00元;省级配套增加480,000.00元;市级配套增加30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
2.2020年中央防灾救灾资金比上年增加项目支出10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
3.2020年市级肉牛发展专项资金比上年增加项目支出13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
4.因2020年工作重心转变,中央、省市级减少项目支出1,120,050.00元。其中主要为:(1)中央非洲猪瘟疫情防控专项资金减少项目支出100,050.00元;(2)省级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专项资金减少项目支出400,000.00元;(3)市级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等专项资金减少项目支出620,000.00元。
5.2020年省级主管部门下达采样工作任务,专户增加项目支出31,618.38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12,033.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99%。与上年对比增加504,904.44元,增长5.00%,主要原因分析:
1.增加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调资等,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157,185.60元。
2.2020年工作重心转变,中央、省市级各项目有增加有减少,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总体增加347,718.84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2,386.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3%。
9.卫生健康(类)支出283,465.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7%。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9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
12.农林水(类)支出9,811,282.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45%。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6,000.00元,支出决算为56,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7,000.00元,下降11.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000.00元,下降12.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贯彻中央厉行节约方针,缩减“三公”经费有成效。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000.00元,占89.29%;公务接待费支出6,000.00元,占10.7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0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0,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山市动物疫控中心日常工作及项目开展运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0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山市动物疫控中心日常工作开展、工作协商洽谈、项目监督检查验收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是事业单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资产总额7,137,475.48元,其中,流动资产425,040.17元,固定资产6,712,435.3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35,505.0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58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单位:元
| |||||||||||
项
目
| 行
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
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
计
| 1
| 7,137,475.48
| 425,040.17
| 6,712,435.31
| 933,602.31
| 635,651.00
| 0
| 5,143,182.00
| 0
| 0
| 0
| 0
|
填报
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35,0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10,0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435,08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保山市2020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招标采购暨非洲猪瘟防控消毒药品储备采购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一是保财农〔2019〕219号文,下达动物强制免疫项目中央资金5,300,000.00元;二是保财农〔2020〕1号文,下达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市级补助资金300,000.00元(资金到达单位是保山市农业农村局);三是保财农〔2020〕53号文,下达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配套补助资金480,000.00元;四是保财农〔2020〕117号文,下达中央第二批动物防疫补助资金980,000.00元。以上总计7,060,000.00元,用于完成我市2020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招标采购工作暨非洲猪瘟防控消毒药品储备采购工作。项目起止时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到位时间:2020年2-9月。项目完成情况:2020年度内全部完成。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66号)要求,认真组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学习相关内容。收集项目实施信息,有序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2)组织实施情况
(3)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我中心立即召开绩效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全体小组成员到会,根据项目实施后反馈的信息,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填写项目绩效自评表。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2-9月。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12月实施完毕,项目支出内容:专用材料费6,699,950.00元(其中: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6,600,000.00元、非洲猪瘟防控消毒药品储备采购99,950.00元),结余资金360,050.00元,年终结转到第二年实施2021年疫苗采购项目时使用。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相关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制定了《内部管理八项制度》、《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工作实施措施》、《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在重大事项或大额资金分配使用上,一律做到班子成员会议集体研究讨论通过后执行。本着专款专用、高效合理的原则安排使用好专项经费。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一是猪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采购数量:采购210万头份,单价1.60元/头份,使用资金3,360,000.00元。二是猪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采购数量:采购40万头份,单价1.60元/头份,使用资金640,000.00元。三是牛羊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采购数量:采购75万头份,单价2.00元/头份,使用资金1,500,000.00元。四是重组禽流感(H5N1亚型Re-11株+Re-12株,H7N9亚型H7-Re2株)三价灭活疫苗采购数量:采购300万头份,单价0.30元/头份,使用资金900,000.00元。五是小反刍兽疫疫苗采购数量:采购50万头份,单价0.40元/头份,使用资金200,000.00元。六是非洲猪瘟防控消毒药品储备采购数量:10.00%聚维酮碘500升;氢氧化钠8000公斤;二氯异氰尿酸钠份450公斤;戍二醛癸甲溴铵溶液400升。使用资金99,950.00元。
质量指标:疫苗质量合格率:严格遵守农业农村部《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由兽医主管部门组织向农业农村部批准的、定点的、通过GMP认证的生产企业招标采购,采购疫苗质量合格率≥90.00%,招标过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购买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规定程序进行。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疫苗免疫反应死亡率:依据疫苗注射数量及反应数量计算出反应死亡率,疫苗免疫反应率、反应死亡率≤10.00%,为确保全市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提供了保障。
生态效益指标: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率:依据年度内发生的重大动物疫情情况统计,保证疫苗质量、及时调供疫苗,将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率降低在10.00%以内。减少因治疗畜禽使用药品和因处置疫情使用消毒药品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减少因处置病死畜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各项项目工作任务的完成为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动物源性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服务对象及人民群众满意度>9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度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继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招标程序,一是成立工作机构;二是委托招标公司招标;三是严格遵规守纪。领导小组和执行小组全体人员承诺在整个招标采购过程中,严格遵守法纪,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购买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规定程序进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接受委托招标公司、投标企业、中标企业的任何财物和吃请;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和末位表态制”的规定,局领导、单位主要领导均不参与、不干预招标工作;全体人员做到警钟长鸣,守住底线,不越红线,确保项目资金和人员安全。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已全部完成该项目的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绩效指标完成率100.00%,完成质量:优,自评打分: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由本单位负责公开单位的绩效信息。为下一步改进管理措施,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本单位管理水平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管理经验:项目建设组织管理有保障、目标明确、内容完整,符合国家农业发展方向。今后,我中心继续按照财政部门的统一要求,严格项目管理,认真总结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更好的做好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工作。
存在问题:由于年初财政预算资金不足,部分项目不能足额编制,年中追加较多,预算调整较大,导致年终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差太大。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遵守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公用经费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和项目专项工作规划,本着“厉行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单位预算编制。杜绝一切超预算开支的情况发生,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有限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第十批)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财农〔2020〕40号文,下达我中心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第十批)资金100,000.00元,用于完成非洲猪瘟病原学检测3000份、高致病性禽流感病原学检测3000份、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新城疫等疫情及病原学检测9000份等工作任务。项目起止时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到位时间:2020年3月。项目完成情况:2020年度内全部完成。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66号)要求,认真组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学习相关内容。收集项目实施信息,有序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2)组织实施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我中心立即召开绩效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全体小组成员到会,根据项目实施后反馈的信息,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填写项目绩效自评表。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3月。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12月实施完毕,项目支出内容:维护费2,200.00元;专用材料费97,8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相关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制定了《内部管理八项制度》、《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工作实施措施》、《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在重大事项或大额资金分配使用上,一律做到班子成员会议集体研究讨论通过后执行。本着专款专用、高效合理的原则安排使用好专项经费。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一是动物疫病监测数量:2020年我中心兽医实验室开展病原学及部分血清学检测48486份,其中:非洲猪瘟16479份;高致病性禽流感8125份;新城疫8125份;猪瘟7756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7756份;猪病诊断检测3次、检测病料样品245份;边境地区马属动物疫病监测2154份。二是领取检测能力比对样品数量:为验证实验室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我中心统一到省级部门领取比对样品4个,分别是:非洲猪瘟、O型口蹄疫、H5亚型流感、布鲁氏菌病。三是向省中心送复检样品数量:根据疫病防控和样品复检的需要,2020年安排专车专人向省中心送样9次、6060份,其中:复检样品1556份,协助采样1714份,种畜禽场疫病监测采样84份,定点监测采样440份,非洲猪瘟专项调查采样60份,非洲马瘟监测采样2206份。
质量指标:一是动物疫病监测阳性率:2020年我中心兽医实验室病原学及部分血清学检测阳性率1.39%,其中:非洲猪瘟阳性率1.26%;高致病性禽流感阳性率0.33%;新城疫阳性率2.92%;猪瘟阳性率1.24%;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阳性率1.22%。二是检测能力比对正确率:市级、腾冲、龙陵、施甸100.00%,隆阳、昌宁94.40%,比对成绩在全省名列前茅。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监测结果为全市有效防控、净化动物疫病提供科学依据。
生态效益指标:对阳性畜100.00%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从源头上扼制了疫情不扩散、不传播,保障了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动物源性农产品质量安全。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各项项目工作任务的完成为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动物源性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服务对象及人民群众满意度>9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度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加强对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各项问题进行梳理汇总,结合各县区执行情况进行沟通;指导、检查和督促各县区项目实施单位绩效管理的实施和推进工作,为市级绩效管理提供依据支撑。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已全部完成该项目的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绩效指标完成率100.00%,完成质量:优,自评打分: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由本单位负责公开单位的绩效信息。为下一步改进管理措施,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本单位管理水平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管理经验:项目建设组织管理有保障、目标明确、内容完整,符合国家农业发展方向。今后,我中心继续按照财政部门的统一要求,严格项目管理,认真总结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更好的做好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工作。
存在问题:由于年初财政预算资金不足,部分项目不能足额编制,年中追加较多,预算调整较大,导致年终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差太大。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遵守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公用经费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和项目专项工作规划,本着“厉行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单位预算编制。杜绝一切超预算开支的情况发生,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有限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
1.项目名称:第一批市级肉牛产业发展奖励补助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财农〔2020〕80号文,下达我中心第一批市级肉牛产业发展奖励补助130,000.00元,用于完成动物布鲁氏菌病检测580份;实验室检测技术和肉牛养殖技术培训;组织肉牛产业发展督促检查、开展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全市实验室检测和种畜禽场疫病净化技术培训等工作任务。项目起止时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到位时间:2020年6月。项目完成情况:2020年度内全部完成。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66号)要求,认真组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学习相关内容。收集项目实施信息,有序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2)组织实施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我中心立即召开绩效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全体小组成员到会,根据项目实施后反馈的信息,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填写项目绩效自评表。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6月。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12月实施完毕,项目支出内容:水电费2,779.26元;差旅费21,418.74元;维护费6,860.00元;培训费23,768.00元;专用材料费39,374.00元;委托业务费20,00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5,8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相关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制定了《内部管理八项制度》、《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工作实施措施》、《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在重大事项或大额资金分配使用上,一律做到班子成员会议集体研究讨论通过后执行。本着专款专用、高效合理的原则安排使用好专项经费。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一是动物布鲁氏菌病检测数量:2020年我中心兽医实验室组织开展了动物布病监测复检214份,阳性32份,阳性率14.95%,可疑20份,占9.35%,筛查检测368份。二是肉牛养殖综合技术培训数量:在全市范围内培训30个肉牛养殖重点乡镇及龙陵5期,共培训35期,培训村防疫员、养牛大户、重点户共计2393人。三是疫病净化技术培训数量:2020年8月7日邀请省级专家开展实验室检测和种畜禽场疫病净化技术培训1期,培训防疫人员45人。四是指导牛结节性皮肤病疫情处置数量:指导施甸县由旺镇牛结节性皮肤病疫情处置1期。于2020年12月21日将施甸县采集的21份样品送省级检测全部为阴性,12月24日进行现场检查,12月28日市级专家组召开验收评估会验收合格解除封锁。五是牛结节性皮肤病防控知识培训数量:在市局干部职工会上介绍牛结节性皮肤病流行情况及防控措施,共宣传92人次;在市级、施甸、隆阳4期培训班授课培训牛结节性皮肤病知识,共培训各级人员705人。
质量指标:一是布鲁氏菌病样品检测覆盖率:100%完成动物布鲁氏菌病检测。二是牛结节性皮肤病样品送检覆盖率:100%将各县区采集的牛结节性皮肤病样品送达省级部门检测。三是牛结节性皮肤病疫情处置率:100%处置施甸县由旺镇牛结节性皮肤病疫情。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动物布鲁氏菌病、牛结节性皮肤病检测结果为全市有效防控、净化动物疫病提供了科学依据。
生态效益指标:对阳性畜100%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从源头上扼制了疫情不扩散、不传播,保障了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动物源性农产品质量安全。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各项项目工作任务的完成为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动物源性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服务对象及人民群众满意度>9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度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加强对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各项问题进行梳理汇总,结合各县区执行情况进行沟通;指导、检查和督促各县区项目实施单位绩效管理的实施和推进工作,为市级绩效管理提供依据支撑。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已全部完成该项目的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绩效指标完成率100.00%,完成质量:优,自评打分: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由本单位负责公开单位的绩效信息。为下一步改进管理措施,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本单位管理水平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管理经验:项目建设组织管理有保障、目标明确、内容完整,符合国家农业发展方向。今后,我中心继续按照财政部门的统一要求,严格项目管理,认真总结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更好的做好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工作。
存在问题:由于年初财政预算资金不足,部分项目不能足额编制,年中追加较多,预算调整较大,导致年终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差太大。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遵守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公用经费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和项目专项工作规划,本着“厉行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单位预算编制。杜绝一切超预算开支的情况发生,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有限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
1.项目名称:市级预算批复专项-畜禽免疫及动物疫病监测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财农〔2020〕14号文,下达我中心畜禽免疫及动物疫病监测项目经费80,000.00元。用于完成全市畜禽免疫生物制品调供、订购、储存、运输、发放、调配工作;完成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的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任务。项目起止时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到位时间:2020年2月。项目完成情况:2020年度内全部完成。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66号)要求,认真组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学习相关内容。收集项目实施信息,有序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2)组织实施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我中心立即召开绩效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全体小组成员到会,根据项目实施后反馈的信息,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填写项目绩效自评表。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2月。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12月实施完毕,项目支出内容:办公费830.00元;水电费10,000.00元;差旅费30,367.70元;维护费6,145.00元;专用材料费24,949.00元;劳务费7,708.3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相关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制定了《内部管理八项制度》、《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工作实施措施》、《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在重大事项或大额资金分配使用上,一律做到班子成员会议集体研究讨论通过后执行。本着专款专用、高效合理的原则安排使用好专项经费。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一是调供重大动物疫苗数量:2020年全市采购调供重大动物疫病疫苗1165万毫升(头份),其中:高致病性禽流感灭活疫苗300万毫升,猪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485万毫升、猪口蹄疫合成肽疫苗40万毫升,牛羊口蹄疫O+A型二价灭活疫苗280万毫升,小反刍兽疫疫苗60万头份。二是动物疫病免疫数量:2020年全市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畜禽1913.12万头/只,其中:猪口蹄疫309.04万头;牛口蹄疫73.85万头;羊口蹄疫68.33万只;高致病性禽流感856.87万只;小反刍兽疫59.74万只;猪瘟270.1万头;高致病性猪蓝耳病275.19万头。三是动物疫病监测数量:2020年我中心兽医实验室开展病原学及部分血清学检测31762份,其中:高致病性禽流感8125份;新城疫8125份;猪瘟7756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7756份。
质量指标:一是动物疫病免疫密度:2020年全市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87.41%,其中:猪口蹄疫免疫密度91.46%;牛口蹄疫免疫密度91.97%;羊口蹄疫免疫密度91.69%;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密度91.73%;小反刍兽疫免疫密度80.80%;猪瘟免疫密度81.33%;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密度82.90%。二是动物疫病监测阳性率:2020年我中心兽医实验室病原学及部分血清学检测阳性率1.43%,其中:高致病性禽流感阳性率0.33%;新城疫阳性率2.92%;猪瘟阳性率1.24%;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阳性率1.22%。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一是动物免疫效益:疫苗免疫反应率、反应死亡率在正常范围之内,为确保全市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提供保障。二是动物疫病监测效益:监测结果为全市有效防控、净化动物疫病提供科学依据。
生态效益指标:对阳性畜100%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从源头上扼制了疫情不扩散、不传播,保障了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动物源性农产品质量安全。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各项项目工作任务的完成为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动物源性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服务对象及人民群众满意度>9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度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加强对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各项问题进行梳理汇总,结合各县区执行情况进行沟通;指导、检查和督促各县区项目实施单位绩效管理的实施和推进工作,为市级绩效管理提供依据支撑。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已全部完成该项目的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绩效指标完成率100.00%,完成质量:优,自评打分: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由本单位负责公开单位的绩效信息。为下一步改进管理措施,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本单位管理水平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管理经验:项目建设组织管理有保障、目标明确、内容完整,符合国家农业发展方向。今后,我中心继续按照财政部门的统一要求,严格项目管理,认真总结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更好的做好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工作。
存在问题:由于年初财政预算资金不足,部分项目不能足额编制,年中追加较多,预算调整较大,导致年终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差太大。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遵守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公用经费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和项目专项工作规划,本着“厉行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单位预算编制。杜绝一切超预算开支的情况发生,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有限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五:
1.项目名称:非洲猪瘟、马属动物疫病防控省级直拨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工作任务安排,直拨我中心专户非洲猪瘟、马属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经费,一是2019年结转资金140,786.00元;二是2020年拨款250,000.00元。以上总计390,786.00元,用于协助省级部门完成规模猪场和生猪屠宰场非洲猪瘟抽样、1个种畜禽主要疫病监测采样600份;在辖区内开展重大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采样,采集血清和组织样品500份;开展达标后边境马传贫预警监测,完成血清学检测2000匹;在2个县完成口蹄疫参考实验室流调采样、在1个县完成国家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安排的非洲猪瘟专项调查,采集血清和组织样品1800份。项目起止时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到位时间:2020年3-8月。项目完成情况:2020年度内全部完成。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66号)要求,认真组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学习相关内容。收集项目实施信息,有序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2)组织实施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我中心立即召开绩效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全体小组成员到会,根据项目实施后反馈的信息,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填写项目绩效自评表。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3-8月。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12月实施完毕,项目支出内容:办公费6,811.19元;印刷费20,000.00元;差旅费12,276.00元;维护费560.00元;专用材料费49,203元;委托业务费24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相关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制定了《内部管理八项制度》、《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工作实施措施》、《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在重大事项或大额资金分配使用上,一律做到班子成员会议集体研究讨论通过后执行。本着专款专用、高效合理的原则安排使用好专项经费。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一是马属动物疫病监测数量:2020年我市开展边境地区马属动物疫病监测2154份,其中:腾冲市891份、隆阳区500份、龙陵县500份、施甸县163份、昌宁县100份。二是非洲猪瘟送样数量:2020年内安排专车专人向省中心送样9次、6060份,其中:复检样品1556份,协助采样1714份,种畜禽场疫病监测采样84份,定点监测采样440份,非洲猪瘟专项调查采样60份,非洲马瘟监测采样2206份。
质量指标:马传贫监测阳性率,2020年地区马属动物疫病监测2154份,无阳性。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年度监测能适时掌握马属动物在边境的移动情况,严防马传贫阳性畜输入。
生态效益指标:对阳性畜100.00%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从源头上扼制了疫情不扩散、不传播,保障了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动物源性农产品质量安全。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各项项目工作任务的完成为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动物源性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服务对象及人民群众满意度>9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度绩效目标已大部分完成,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加强对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各项问题进行梳理汇总,结合各县区执行情况进行沟通;指导、检查和督促各县区项目实施单位绩效管理的实施和推进工作,为市级绩效管理提供依据支撑。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已大部分完成该项目的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绩效指标完成率84.00%,完成质量:优,自评打分:97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由本单位负责公开单位的绩效信息。为下一步改进管理措施,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本单位管理水平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管理经验:项目建设组织管理有保障、目标明确、内容完整,符合国家农业发展方向。今后,我中心继续按照财政部门的统一要求,严格项目管理,认真总结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更好的做好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工作。
存在问题:由于年初财政预算资金不足,部分项目不能足额编制,年中追加较多,预算调整较大,导致年终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差太大。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遵守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公用经费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和项目专项工作规划,本着“厉行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单位预算编制。杜绝一切超预算开支的情况发生,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有限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办[2019]41号)文件的规定,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加挂市饲料兽药监测所、市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的牌子),为正科级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部门性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属于市一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畜产品安全检测和兽药饲料检验的技术支持机构。承担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负责动物疫病预防、诊断、监测、预警、控制,动物疫情报告,动物强制免疫疫苗调供,指导重大动物疫情处置和人畜共患病防治;承担兽药、饲料、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检测技术工作。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部门绩效目标一:完成全市畜禽免疫生物制品调供、订购、储存、运输、发放、调配工作;完成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规范畜禽免疫档案建设工作。
部门绩效目标二:完成动物疫病的预防、诊断、监测、预警、控制、动物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负责组织防疫技术培训和科普宣传工作;参与主管部门对辖区进行动物防疫工作督促、检查、考核工作。
部门绩效目标三:承担兽药、饲料、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检测技术工作。负责组织完成省、市下达的辖区内兽药、饲料、畜产品安全年度抽检任务;负责完成省级下达的省内畜产品安全检测年度抽检任务和项目计划。
部门绩效目标四:组织完成省、市下达的病原学检测、免疫效果检测年度工作任务;组织完成省级下达的病原学监测病料样品采集送检任务;负责动物疫情网络化管理、兽医实验室管理、畜禽防疫报表和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部门整体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1,222,534.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72,083.88元,占总收入的97.77%。
部门整体支出情况:2020年全年总支出10,941,334.24元。其中:基本支出3,602,534.05元,占总支出的32.93%;项目支出7,338,800.19元,占总支出的67.07%。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加强部门预算管理、规范项目管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项目资金管理规定严格管控,根据《保山市2020年动物疫病监测和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效果监测计划》、云南省2020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饲料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制订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重视项目实施质量,突出项目绩效管理。
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相关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制定了《内部管理八项制度》、《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工作实施措施》、《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在重大事项或大额资金分配使用上,一律做到班子成员会议集体研究讨论通过后执行。大力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要求进行自评。指定每个项目责任股室,依托项目绩效自评表对项目进行评价。通过对投入、过程、产出及效果四大方面认真分析绩效目标设定情况、项目预算管理和使用是否合规、制度是否健全、效益是否达标。确定共23项细化考评分值体系,对项目绩效切块比对,最终得出真实有效的评价结果。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通知要求,我中心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自查和绩效评价,对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和梳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撰写了项目绩效自评表和自评报告。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我中心根据“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为100%,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相同,“三公经费”变动率为0.00%,预算项目资金安排符合履职目标。
(2)过程情况分析
2020年收入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差异8,378,584.05元,支出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差异7,912,535.06元,预算数的调整均为落实国家政策,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项目资金按照支出进度按时拨付,年末资金结转结余率为3.76%。预算管理依据财政局相关文件规定,资金使用合规,严格执行《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预决算信息按照财政要求公开内容及时完整公开,资产管理依据财政局相关文件规定,资产处置规范,帐实相符。
(3)产出情况分析
2020年全市实现畜牧业产值163.2亿元、同比增32.4%,增加值97亿元、同比增28.0%。畜牧业产值占国民经济总产值1052.6亿元的15.5%;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26元,增长7.4%,其中来自畜牧业收入2599元,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19.4%。
2020年实现肉类总产量41.02万吨、禽蛋产量1.33万吨,同比增15.10%、15.2%,牛奶产量8645吨。完成固定资产购置22,580.00元。
A.猪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采购210万头份;猪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采购40万头份;牛羊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采购75万头份;重组禽流感三价灭活疫苗采购300万头份;小反刍兽疫疫苗采购50万头份;疫苗质量合格率≥90%。非洲猪瘟防控消毒药品储备采购数:10%聚维酮碘500升;氢氧化钠8000公斤;二氯异氰尿酸钠份450公斤;戍二醛癸甲溴铵溶液400升。
B.动物疫病监测48486份;领取检测能力比对样品数量4个;省中心送复检样品6060次;动物疫病监测阳性率1.39%;检测能力比对正确率100%;
C.动物布鲁氏菌病检测582份,布鲁氏菌病样品检测覆盖率100%;肉牛养殖综合技术培训2393人次;疫病净化技术培训45人次;指导牛结节性皮肤病疫情处置1期,牛结节性皮肤病疫情处置率100.00%;牛结节性皮肤病防控知识培训797人次;牛结节性皮肤病样品送检覆盖率100.00%;
D.调供重大动物疫苗数量1165万毫升(头份);动物疫病免疫数量1913.12万头/只;动物疫病监测数量31762份;动物疫病免疫密度87.41%;动物疫病监测阳性率1.43%。
(4)效果情况分析
A.疫苗免疫反应率、反应死亡率在正常范围之内,为确保全市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提供了保障。
B.及时调供疫苗,降低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率。减少因治疗畜禽使用药品和因处置疫情使用消毒药品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减少因处置病死畜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
C.动物监测结果为全市有效防控、净化动物疫病提供了科学依据。
D.动物疫病诊断能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降低畜禽发病率和死亡率,有效保护畜禽及产品质量安全,为基层兽医、养殖场(户)采取针对性防控措施提供了科学依据,及时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将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降低疫情造成的损失、降低政府对控制扑灭疫情的成本投入。
E.对阳性畜100%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从源头上扼制了疫情不扩散、不传播,保障了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动物源性农产品质量安全。
F.各项监测结果为畜牧业投入品、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风险评估提供了科学依据;为全市有效防控、净化动物疫病提供了科学依据。
部门整体支出方面,专项资金立项规范合理、指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经费管理有力,资金使用规范,相关管理制度齐全,能够按时完成预定目标,项目质量有保障,项目效益明显,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公众认可度高。基本支出足额保障,“三公经费”支出控制措施得当,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完整,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1)预算管理制度尚未健全;(2)绩效管理理念重视不够;(3)存在资金结余结转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切实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力度;二是持续推进预算执行管理,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督促项目进度,协调解决实施中的难点和问题,增强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本着“厉行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单位预算编制。杜绝一切超预算开支的情况发生,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有限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我部门2020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基本支出保障有力,“三公”经费支出控制较好,各项目按质按量的落实为我市农业农村发展注入了强大推力,达到了预期期目标。建议市财政局在今后继续给予我部门更大规模的经费帮助,为保山农业持续高速的发展提供更大支持。
6.主要经验及做法
全员参与、落实责任,加强绩效管理,在项目预算编制中,调动相关预算使用股室参与,编制的预算及绩效目标(指标)符合实际情况;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进一步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为了确保资金使用效率,拟使用财政项目资金的事项做到事前规划统筹、严格制定预算,在资金下达之前做好项目立项、论证等准备工作,根据资金使用计划,按照轻重缓急统筹使用资金,保证在财政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预算进度。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参照保财预〔2021〕66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