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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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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2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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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农村能源工作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

保山市农村能源工作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农村能源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农村能源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管理农村能源的使用情况,包括农村能源的推广,以沼气的使用为主,对农村能源的使用情况和安全推广提供服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2020年,保山市农村能源工作站在市农业农村局的正确领导下,在认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牢固树立积极开拓的工作思路和主动服务的工作理念,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着力夯实基础业务,全面深化内部管理,不断提升“三农”工作服务水平。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二是推进隐患排查,强化安全保障。对户用沼气、大中型沼气、联户沼气及秸秆能源化工程的运行状况、管护机制、安全标识设置情况等进行详细检查,强调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进行安全操作。

三是抓实宣传引导,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发放安全宣传材料,宣传沼气安全使用、科学管护及遇险自救等方面的知识,引导业主做好沼气工程安全使用和管理工作。

四是搞好摸底统计,强化台账建设。组织和指导各县(市、区)摸清全市沼气工程底数,建立和完善沼气工程台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从而进一步加强管理,强化安全保障。

五是做好应急处置,强化应急管理。加强对闲置和废弃沼气池的管理,指导农户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合理摆放警示标志,必要时采取拆除废弃沼气池并填埋等措施进行合理处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农村能源工作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农村能源工作站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农村能源工作站2020年度收入合计1182,241.7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2,241.7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430,214.10元,下降54.75%,主要原因是2021年单位人员减少,财政拨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农村能源工作站2020年度支出合计1,182241.73元。其中:基本支出1,132405.73元,占总支出的95.78%;项目支出49,836.00元,占总支出的4.2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595,959.60元,下降57.45%,主要原因是单位规模比上年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农村能源工作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32,405.7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68,740.10元,下降56.47%,主要原因是单位规模减小,人员减少,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48,020.39元,占基本支出的92.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83,345.34元,占基本支出的7.3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农村能源工作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836.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7,219.50元,下降71.85%,主要原因是单位规模减小,项目资金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农村能源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对做好农村能源安全生产和使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农村能源项目的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强农村能源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农村能源安全监管能力;

我站全年累计开展5次安全检查,覆盖所辖五个县(市、区),检查乡镇数10个,检查村(社)数11个,检查户数87户,出动人员72人次;

通过安全生产宣传,使农户树立沼气使用的安全红线意识,提高沼气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引导农户养成安全用能的良好习惯,营造农村能源安全生产氛围,切实维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组织和指导各县(市、区)摸清全市沼气工程底数,建立和完善沼气工程台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从而进一步加强管理,强化安全保障。截止2020630日,全市户用沼气共计96829座;大型沼气工程7座,中型沼气工程7座,小型沼气工程65座;秸秆能源化利用工程14座,其中:秸秆固化成型10座,秸秆炭化4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农村能源工作站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2,241.73,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595,959.60元,下降57.41%,主要原因分析单位规模减小,人员减少,财政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农村能源工作站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2,000.00元,支出决算为31,054.90元,完成预算的97.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较多,三公经费实际使用较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18,313.55元,增长143.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公车维修费用较大。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94.90元,占96.91%;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94.9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094.9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农村能源安全检查(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6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能源站发生的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农村能源工作站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保山市农村能源工作站资产总额1,246,865.82元,其中,流动资产7,855.32元,固定资产1,239,010.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7,492.0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0,684.8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482,507.16 

7,855.32 

1,474,651.84 

1,287,082.84

187,569.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名称:农村能源安全示范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保山市财政局下达给保山市农村能源工作站市级农业项目资金50,000.00元,涉及农村能源安全示范项目,用于组织和指导各县(市、区)摸清全市沼气工程底数,建立和完善沼气工程台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从而进一步加强管理,强化安全保障。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要求,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保山市农村能源工作站对所承担的2020年市级农业项目组织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1)前期准备

接到绩效评价自评通知后,中心领导给予了足够重视,领导班子讨论绩效评价的措施和安排具体工作。

2)组织实施

成立绩效自评小组,由单位负责人担任自评小组组长,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根据整理的数据分项打分。

3)分析评价

该项目绩效自评遵循科学规范原则、公开公正原则、分类分级原则以及绩效相关原则,符合绩效自评要求。此次自评领导重视、责任明确、相关制度和措施合理合法,具体工作落实到位。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资金由保山市财政局拨付到保山市农村能源工作站,2020年共拨付农村能源安全示范项目经费50,000.00元,项目经费全部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累计支出49,800.00元,支出率为99.60%,结余资金元于2020年年底由保山市财政局收回。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财政纪律和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项目资金使用有严格的申请报批程序,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情况进行资金支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执行2020年度下达的项目资金计划,严格单位财务制度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开展户用沼气安全检查5次,覆盖所辖五个县(市、区),检查乡镇数10个,检查村(社)数11个,检查户数87户,出动人员72人次。

选择1户大中型沼气工程作为全市规范运行示范点,宣传沼气安全使用、科学管护及遇险自救等方面的知识,引导业主做好沼气工程安全使用和管理工作。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排查农户沼气使用安全隐患87户,摸清全市沼气工程底数,建立和完善沼气工程台账,加强对闲置和废弃沼气池的管理,指导农户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合理摆放警示标志;发放安全宣传材料,通过安全生产宣传,使农户树立沼气使用的安全红线意识,提高沼气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引导农户养成安全用能的良好习惯。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10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今年绩效目标均达到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为94.96分,自评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此次自评结果将在党务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接受监督,今后将继续加强农村能源方面的工作,提高工作队的专业性。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充分发挥上级主管部门及领导小组的职能,开展检查督促作用,分阶段加强对项目业务研究室的年度任务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和督促,确保按计划完成试验示范和推广服务工作,按质量完成项目的年度建设目标。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本单位年初职工人数为8人,202011月份考上公务员1人(考入隆阳区政府办公室),2020年年末在职职工7人。主要职能:管理农村能源的使用情况,包括农村能源的推广,以沼气的使用为主,对农村能源的使用情况和安全推广提供服务。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保证单位能够正常运行,以及保障单位的项目能够及时开展和实施。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2020年度收到预算财政拨款1,182,241.73元,其中:1.基本支出1,132,405.73元(工资福利支出1,048,020.3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3,181.3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40.00元);2.项目支出49,836.0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我单位财务制度健全,财务人员分工明确,财务人员负责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按时推进和完成部门决算公开工作。参照部门预决算公开的格式和体例在单位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决算。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通过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根据保财预〔202095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进行自评。

3)自评组织过程。根据通知要求,我站对现有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和绩效评价,为将工作落到实处,我站成立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绩效评价领导小组。2020年度收到预算财政拨款1,182,241.73元,其中:1.基本支出1,132,405.73元(工资福利支出1,048,020.3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3,181.3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40.00元);2.项目支出49,836.00元。预算管理依据财政局相关文件规定,资金使用合规,预决算信息按照财政要求公开内容及时完整公开。资产管理依据财政局相关文件规定,资产处置规范,帐实相符。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为完成工作职责2020年度支出1,182,241.73元,其中:1.基本支出1,132,405.73元(工资福利支出1,048,020.3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3,181.3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40.00元);2.项目支出49,836.00元。

2)过程情况分析。预算管理依据财政局相关文件规定,资金使用合规,预决算信息按照财政要求公开内容及时完整公开。资产管理依据财政局相关文件规定,资产处置规范,帐实相符。

3)产出情况分析。开展户用沼气安全检查5次,选择1户大中型沼气工程作为全市规范运行示范点,排查农户沼气使用安全隐患87户。

4)效果情况分析。2020年度收到预算财政拨款1,182,241.73元,其中:1.基本支出1,132,405.73元(工资福利支出1,048,020.3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3,181.3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40.00元);2.项目支出49,836.00元。预算管理依据财政局相关文件规定,资金使用合规,预决算信息按照财政要求公开内容及时完整公开。资产管理依据财政局相关文件规定,资产处置规范,帐实相符。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支出进度不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逐年提高投入;绩效评价结果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作为下年申报的依据之一。

6.主要经验及做法。加强领导,严格落实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规划和储备,做好资金支出的调查摸底工作,为预算执行做好铺垫;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有关制度;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