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50000232600101000
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根据上级部门有关农机安全监理的规定,拟定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市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督查、检查、指导工作,编制全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发展长远规划,制定年度和阶段性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农机监理队伍建设,组织全市农机监理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技能;负责农机安全监理员、考试员、检验员、事故处理员资格的申报、培训、考核和管理。
4.承担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事故防控、事故统计、受理农机事故报告、组织实施农业机械事故应急响应、农机事故应急救援,参与较大以上农业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受理组织开展农业机械事故当事人提请的损害赔偿调解,定期分析研判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提出事故防范措施,组织指导县市农业农村部门及其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落实事故防控工作。
5.负责全市“农机安全监理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维护,建立健全全市农业机械计算机信息数据库和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对未纳入牌证管理的自走式和非自走式农业机械全面实施备案管理;承担全市农业机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号牌、登记证书、行驶证、驾驶证等行政许可用品的申报制作、农业机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操作)申请人员的资格审查、组织考试和牌证核发工作的管理。
6.负责全市农机驾驶培训站(校)教学质量的监督和教学安全监管,核发培训机构教练用拖拉机学字号牌,对培训机构教练用拖拉机进行年度检验工作。
7.依法检查农业机械田间、场院作业及上道路行驶的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状况以及驾驶(操作)人的操作行为,纠正违章,维护农业机械作业秩序,并依法查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操作)人的违法行为。
8.组织开展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教育、培训,调查研究、总结交流、推广农机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制定全市农机安全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对各县(市)农机安全监理站实行目标任务考核。
9.配合公安交通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实施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及事故处置工作。
10.负责全市农机监理统计工作。
11.完成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和省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认真落实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我市农机安全监理人员自觉加强党史、党支部“三会一课”、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等党风廉政教育学习,强化主体意识;工作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切实规范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制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各项纪律制度;严格议事规则,落实“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制度,认真执行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公开承诺制度,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规范化水平。
2.建立完善我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各项制度。对单位的9项制度和全市农机安全监人员理管理工作7项制度进行了完善,各项制度都得到了一一执行和落实。使我市农机监理部门在组织纪律、工作作风、所容所貌、站容站貌得到较大改善。
3.履职尽责、强化监管,认真落实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到岗到人,严守牌证管理底线。
(1)根据中央、省文件制定相应措施清单及工作方案。
(2)强化对拖拉机注册登记的指导监督管理,强化拖拉机驾驶员技能考核监管工作;
(3)开展农机风险隐患排查抓落实;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加强执法力度,重拳惩治违法行为。
(4)开展变型拖拉机“清零”整治抓落实;
(5)强化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安全生产氛围。
(6)保障农机安全形成长效化机制。推行变型拖拉机年检社会化,联合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强化预案演练,提高农机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机关工勤2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2021年度收入合计1,242,976.9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2,976.9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17,769.54元,下降14.91%,主要原因为本单位2021年度相比上年减少退休人员死亡抚恤费用、减少人员考核奖金发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2021年度支出合计1,242,976.95元。其中:基本支出1,228,974.95元,占总支出的98.87%;项目支出14,002.00元,占总支出的1.1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17,769.54元,下降14.91%,主要原因为本单位2021年度相比上年减少退休人员死亡抚恤费用、减少人员考核奖金发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28,974.9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3,771.54元,下降15.87%,主要原因为本单位2021年度相比上年减少退休人员死亡抚恤费用、人员奖金发放支出。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88,872.70元,占基本支出的88.6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0,102.25元,占基本支出的11.4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002.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002.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本单位2020年无项目,2021年下发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具体项目开支:用于检查租车1,840.00元,用于印刷农机安全宣传材料3,000.00元,用于农机安全检查差旅费9,162.00元。开展工作情况:我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对县(市、区)开展5次督导检查和10余次农机隐患检查工作,参与检查14人,全市农机监理部门共出动执法车辆108车次,执法人员456人次,检查各类农业机械11150车次,11150人次,排除一般隐患16个,整改16个,整改率100%,督促指导完成全市淘汰注销变型拖拉机6834台,全市变型拖拉机拆解清零97台。全市农机安全监理系统向“保山.农业农村”、“保山应急”和“畅行保山365”等微信平台农机安全信息15条;粘贴宣传标语1444条,悬挂宣传横幅50条,建设宣传专栏36个,发放宣传资料24482份,电视广播宣传1次,手机短信宣传9640条,开展七进活动共256次,举办安全知识讲座71次,教育群众 6525人次,开展安全日学习活动68次,教育群众5157人次,举办违法人员培训班4次,教育群众92人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2,976.9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17,769.54元,下降14.91%,主要原因为本单位2021年度相比上年减少退休人员死亡抚恤费用、减少人员考核奖金发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2,570.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5%。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0,770.88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8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91,036.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3%。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56,982.9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4,053.0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049,370.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42%。主要用于本单位农业农村支出。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035,368.06元;农业生产发展支出14,002.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6,000.00元,支出决算为22,850.00元,完成预算的63.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450.00元,完成预算的65.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00.00元,完成预算的4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且公务车车辆年限久运行维护费降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293.40元,增长1.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6.60元,下降0.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00.00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云南省总站对我单位进行检查督导,公务接待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450.00元,占98.25%;公务接待费支出400.00元,占1.7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45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45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检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云南省农机监理总站对我单位督导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102.2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048.62元,增长5.30%,主要原因是2021年外聘会计增加劳务费用,进行农机安全学习检查增加差旅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运转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5,500.00元;印刷费300.00元;电费500.00元;邮电费2,400.00元;差旅费5,000.00元;公务接待费400.00元;劳务费14,400.00元;工会经费21,712.25元;福利费2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450.00元;其他交通费用65,44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资产总额1,761,207.46元,其中,流动资产1,516.78元,固定资产1,708,936.6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0,754.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20.2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620.22元,固定资产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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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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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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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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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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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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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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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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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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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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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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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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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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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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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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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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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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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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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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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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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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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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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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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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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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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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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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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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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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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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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1,2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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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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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8,93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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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75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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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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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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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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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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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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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7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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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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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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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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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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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因年末决算上报报表有误:将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据误填为决算数据,导致上报报表中预、决算数据均为22,850.00元,决算完成预算的100%。现以实际数据公开。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实际支出预算为36,000.00元,实际支出决算为22,850.00元,完成预算的63.47%。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 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000232600101111
附件【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20220927111813591.doc】
附件【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22092711182026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