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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制定全市农业机械化推广规划及组织实施工作;农业机械新机具、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技术培训工作及信息化建设;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及项目建设技术指导;农业机械产品质量投诉受理工作;提供农机化技术咨询服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力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
我市是典型的丘陵山区,受田块细碎、集约化程度不高、农民认识不到位等因素制约,2020年我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率为51.2%,机播率只有5.35%,主要农作物机播(栽)率较低,成为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的最大短板。全市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围绕主要农作物生产耕整地、种植、植保、收获、烘干、秸秆处理六个主要环节,开展示范样板创建和技术示范推广,通过示范推广各种适用的机械化种植模式,提升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加快补齐机械化生产短板,突出抓好水稻、玉米和麦类机械化播种试验示范和技术推广工作,重点提升机播(栽)率,促进农业产业提档升级。
(1)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创建
市农机推广站整合项目资金,强力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2021年整合“水稻绿色高质高效示范”项目和“三区人才”项目。在隆阳、腾冲和昌宁的9个乡镇建立市级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样板1600亩﹙隆阳700亩、腾冲400亩、昌宁500亩﹚,辐射带动全市水稻全程机械化技术的推广运用,扩大水稻机械化种植面积。支持农机合作社维护提升工厂化育秧设施,逐步形成商品化供秧模式,以解决个人单户育秧劳动强度大、成本偏高、秧苗成活率偏低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农机与农艺融合,加快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的推广应用。
昌宁县农机推广站结合实际,分别在勐统、田园、湾甸、更戛等乡镇开展水稻全程机械化示范样板,积极推进农机农艺融合,积极动员和培训农户,通过开展水稻秧盘育秧技术、水稻机插技术、机械耕整地技术等培训,从而把水稻机插秧示范推广工作落到了实处。全年完成水稻全程机械化核心样板面积300亩,示范带动面积2500亩,培训农户500多人次。
腾冲市农机推广站参与全市3000亩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机插环节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参与举办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样板3000亩。实现生产主要环节机械化率达100%,亩节本增效200元以上。
(2)青贮玉米生产机械化示范创建
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还仍然是主要作物生产机械化的短板,小型铺膜机、播种机、施肥机等机具推广较少。为实现我市主要作物全程、全面机械化协调发展,提高主要作物机械化水平,市农机推广站在腾冲市滇滩镇创办青贮玉米全程机械化示范核心样板200亩,通过示范样板建设,带动全市青贮玉米全程机械化稳步推进;指导福洪农机合作社选型引进玉米精量播种机3台,完成机械化播种近4000亩,指导硕丰农机合作社选型引进青贮饲料粉碎、打包机各1台,作业面积1000余亩。通过玉米机械化精量播种、机械化青贮饲料粉碎、打包的示范推广,带动了我市玉米生产和青贮饲料生产从人工生产向机械化生产发展。
腾冲市农机推广站根据腾政办发【2021】19号文件精神和市农业农村局工作安排,负责实施猴桥镇青贮玉米全程机械化示范样板1000亩,在项目区内推广玉米机耕、机播、机防、机收(青贮)等机械化技术,完成1032亩,实现青贮玉米最高单产4.7吨,平均单产4.21吨,样板区生产畜牧饲料4210吨,创造经济总收入189.45万元(按450元/吨测算)。样板区机械化生产实现四个100%,即耕整地机械化100%,播种机械化100%,统防统治机械化100%,青贮收获机械化100%。实现亩节本增效452元。
(3)秋冬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创建
今年市农机推广站站分别在隆阳区、昌宁县建立麦类、油菜生产全程械化示范样板300亩。此次示范样板,特别在“秸秆综合利用”上下工夫,计划重点示范推广秋冬作物秸秆机械化青贮和秸秆粉碎还田,引导群众利用秸秆机械化青贮发展牛羊养殖,降低生产成本,增加经济效益,持续助力乡村振兴。引导群众增强环保意识,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
2.加大新型农机具、新技术的引进和示范
根据乡村振兴战略对农机装备的需求,积极推动薄弱环节机械化技术创新研究与应用,强化需求引领。通过调研和规划,因地制宜引进新的农机具和新技术,引导全市开展技术创新,推动畜牧养殖、特色经济作物、设施农业等产业的农机装备和技术创新发展。结合适合市情和农民需要,注重发展适应小农生产、丘陵山区作业以及适应特色作物生产、特色养殖需要的农业机械。
(1)试验示范水稻侧深施肥技术
结合水稻绿色高效高质创建的要求和我市水稻机械化种植的实际,到禄丰县进行实地调研,指导隆阳区福洪农机专业合作引进水稻侧深施肥机1台,6月在西邑乡进行了试验,效果良好。水稻侧深施肥机实现了插秧施肥同步,返青不追肥,具有省工节本,减少污染的优点。水稻侧深施肥机的引进试验为今后扩大推广奠定了基础。
(2)引进水稻育苗盘传送机
我市水稻机机械化育秧现多采用自动化播种机播种,再通过人工搬运到育秧盘炼苗大棚或秧田田中进行育苗,育苗盘输送过程劳动强度大,对劳动力需求大,急需机械设备代替人工完成输送作业。2021年市农机推广站引进一套育苗盘传送机,通过合理组合,形成一条自动远距离输送的水稻育秧播种流水线,大大减少人力成本,省时省力,充分体现自动化工厂育苗的多项优势。
(3)加强绿色高效新机具新技术示范推广
全市继续开展植保无人机飞防、深松整地作业技术的示范推广。市农机推广站指导腾冲胜利农机合作社无人机植保飞防作业1000亩,引进翻转犁1台。昌宁县农机推广站完成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面积1000亩。腾冲市农机推广站在粮食生产、青贮玉米、万寿菊种植、中草药种植等生产中,积极引进和开发实用新型农机具,在青贮玉米全程机械化项目推进中,研发玉米起垄施肥播种机(已申请专利)并推广应用,同时引进推广玉米穗茎兼收机,为青贮玉米全程机械化推广工作补齐了短板;引进循环式谷物烘干机并投入使用,应用效果好,有推广前景。
3.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持续提升农机装备水平
2021年全市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补贴分配资金为1052万元,扣除上年超录资金103.1981万元,中央补贴可用资金为948.8019万元。全市围绕新一轮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加强对县、乡农机补贴政策实施管理人员培训。加大惠农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政府网站、手机APP、乡村宣传公示栏、销售办理点等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持续有效开展政策技术宣传,让广大农民群众知道农机补贴“补什么、补给谁、怎么补”,提高政策知晓率。全市突出粮食生产机械和高原特色农业机械作为补贴重点,以更规范的程序、更有力的措施、更严格的要求,扎实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一步巩固了农机化发展的良好形势,真正使农民得实惠、农业得发展。截止2021年12月15日已使用购机补贴资金1138.4281万元(含报废补贴资金9.96 万元),2020年度超录资金为103.1981万元,2021年度超录资金为76.4681万元。提交财政部门审核的资金兑付申请金额1057.192万元,中央补贴结算(兑付)资金475.324万元。2021年受益农户2108户,补贴各类机具2578 台。在国家强农惠农政策扶持推动下,农业机械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装备水平稳步提高
4.开展“三区”人才及“科技特派员”技术服务
2021年市农机推广站共派出科技技术服务人员6名,其中“三区”人才5名;“科技特派员”1名。6名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到隆阳、腾冲和昌宁开展技术服务。6名专业技术人员针对不同地区农业特色和农机技术需求进行调研,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召开技术服务培训7场,培训农民360余人。通过对服务区域提供农机技术服务指导和培训,为服务地区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有利于提高农机技术区域发展的能力与水平。
5.扎实开展农机化技术现场演示培训推广工作
全市紧紧围绕建设高原特色农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农机人才需求,整合培训资源,强化培训措施,大力开展以农机惠农政策、农机新技术新机具应用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机化技术培训活动,多形式、多内容、多层次地培养农机化科技人才和农机作业人才。全市共培训各类农机化人才4700余人次。
市农机推广站将农机教育培训与农机示范项目实施相结合,依托我站实施的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示范、“三区”人才等项目,通过开展装备技术集成示范、机具选型试验、现场观摩培训、课堂教学,在全市举办了水稻机械化育插秧、青贮玉米机械化种植、机械化收获、机械化青贮加工、水稻机收减损、小型农机具安全操作使用、植保无人飞机演示、东河面源污染防治等农机化技术培训会和演示会,用灵活多样的方式宣传推广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受到了参训农民群众的欢迎。截止12月,市农机推广站共举办农机化技术培训班9场次,培训各类农机化人才500余人次。
腾冲市全年累计开展现场培训或指导70余场次,培训投入3.62万元,参训人数4000人,印发资料5800份。
昌宁县农机推广站认真组织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工作和拖拉机驾驶员培训,完成培训技能服务型(农机大户)50人,培训拖拉机驾驶员116人。
6.完成省、市农业农村局安排的农机化调研工作
市农机推广站及各县(市、区)农机推广站高质量完成省、市农业农村局安排的农业机械化调研工作5项:云南省农机推广站设施种植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技术与装备需求发展情况调查、水稻联合收割机质量调查和收获损失率调查、“十四五”和2035主要粮食作物机械化发展研究工作、2021年粮食作物机械化生产作业价格和成本调查和水稻机械化生产燃油消耗调查。市农机推广站均按照通知要求成立调查组,指导各县(市、区)农机推广站开展相关情况调查,汇总、撰写调查报告。各调查组先后深入10余家涉农组织,采取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等调查方式开展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提交省农机推广站和市农业农村局。
7.农机产品质量投诉扎实有效
认真组织各县(区)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分站做好农机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及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加强农机质量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农机产品质量调研,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开展了以“提质增效,减损护农”为主题 的“3.15”农机质量投诉宣传咨询及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活动。活动期间共出动科技人员220余人次,印发农机用户维权手册、致农民朋友一封信、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受理程序流程图、农机识假辨假及科学安全使用知识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现场接待农民群众咨询300余人次,走访农机专业合作社8家,重点跟踪购机补贴机具质量及售后服务。检查农机经营企业3家,从事购机补贴的二级经销商5家,农机经销网点(含乡镇销售门市)20多个。未发现无牌、无证等经营门市(网点),未发现制售假劣农机及零配件现象。通过“农机3·15”宣传活动,提高了广大农机用户的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
8.积极组织开展农机下田作业服务,提高农机利用率
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在重要农时的主力军作用。加强春耕、夏收、秋收等重要农时机械化技术和服务指导。一是督促、帮助广大机手检查机具运行及技术状态。在当年的春耕、夏收和秋收季节共组织市、县、乡农机技术人员130多人次,深入村社和合作社,指导检查、保养和维修各类农机具500多台(套),保证作业机具的完好率;二是组织县、乡农机技术人员经常巡回于田头、地脚、各作业场地,检查督促,维护作业秩序,了解情况,帮助机手解决困难,合理调配机具,有效发挥农业机械抢节令、保农时、提质量、降成本的功效;三是积极办理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证。为帮助我县机手跨区机收作业,提高农机利用率,实现创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共办理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证26台。
9.切实加强单位自身建设
(1)强化组织领导,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激励全体干部职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奋进,为加快保山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自己的力量。
(2)助力乡村振兴
抓好乡村振兴工作,严格按照市局的安排部署,开展乡村振兴工作。继续抽调2名专业技术人员到施甸县担任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员。
(3)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一年来我站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开展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等具体活动,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杜绝重大事故发生,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每逢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节点,特别强调职工出行安全问题。定时定期对站内办公区域、住宅区域的消防、用电、防火防盗等进行全面排查,对有安全隐患问题的及时进行整改。把安全生产结合到平时的工作中去,发挥专业优势,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水平。多次到各县(市、区)的多个农业专业合作社宣传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安全生产知识,并及时解决各地农户提出的有关问题。结合单位“三区”人才项目和“科技特派员”等项目,到相关受援村及受援合作社开展有关农机操作安全等培训。为全市农业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基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消防演练1次,进一步提高全站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4)建章立制,加强单位管理
进一步修改完善单位财务、内控等制度及岗位职责,明确了责任、权利、义务。规范工作人员上下班指纹打卡、请销假及放假值班制度,建立单位工作人员外出登记管理规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21年度收入合计4,333,767.3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33,241.94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25.44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为本年增加死亡抚恤支出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21年度支出合计4,333,767.38元。其中:基本支出4,129,688.38元,占总支出的95.29%;项目支出204,079.00元,占总支出的4.7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29,157.30元,增长5.58%,主要原因为:
1.本年基本支出增加272,120.45元,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死亡抚恤支出导致人员经费增加299,503.17元;本年度因在职人员减少(2021年9月退休1人、新招1人,11月退休1人、病逝1人)导致公用经费减少27,382.72元。
2.项目支出减少42,963.15元,原因是项目数量减少导致项目支出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29,688.3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2,120.45元,增长6.5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死亡抚恤支出导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322,779.78元,本年在职人员减少2人(2021年9月退休1人、新招1人,11月退休1人、病逝1人)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3,276.61元,公用经费减少27,382.7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966,422.94元,占基本支出的96.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3,265.44元,占基本支出的3.95%。2021年度本站在职职工21人,退休职工11人,人均公用经费支出5,102.0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4,079.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2,963.15元,下降21.05%,主要原因分析是项目数量减少导致项目支出相应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农机新技术新机具引进试验示范推广:项目预算安排市级财政资金50,000.00元,实际到位50,000.00元。举办青贮玉米全程机械化示范样板200亩,示范样板种子农药肥料等农用物资14,000.00元,辅助工工资补助6,000.00元,专用设备购置费10,000.00元,科技人员下乡差旅费9,137.00元,农机化技术培训4,970.00元,支出合计44,107.00元。项目实施主要内容:举办青贮玉米全程机械化示范样板200亩,通过示范样板建设带动全市青贮玉米全程机械化稳步推进;引进秧盘传送带1套,举办技术培训1场,培训人次60余次。
2020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水稻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区建设资金):上年结转省级财政资金45,147.00元,实际到位45,147.00元。项目资金支出情况:差旅费9,147.00元,示范样板农用物资专用材料费23,600.00元,辅助工工资10,000.00元,试验机械用油2,400.00元,共支出45,147.00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在全市五县(市、区)辖区举办水稻绿色高质高效机械化生产样板600亩,通过示范样板建设,带动全市机插秧面积稳步推进,每亩节本增效200元以上,增产30-50公斤,实现生产主要环节机械化率达100.00%。
2020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农机化发展与购置补贴):上年结转省级财政资金6,582.00元,实际到位6,582.00元。项目资金支出情况: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农机化技术指导差旅费:4,982.00元,其他交通费用1,600.00元,共支出6,582.00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指导五县(市、区)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完成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426万元,安全、按时兑付到购机户。
2020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项目预算上年结转财政资金94,703.00元,实际到位94,703.00元。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科技人员下乡差旅费14,703.00元,农机化技术培训20,000.00元,示范样板农用物资等专用材料费40,000.00元,辅助工工资20,000.00元,共支出94,703.00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在全市建设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样板1000亩,水稻示范样板平均每亩增产30kg以上,节本增效400余元,开展无人机植保、秸秆示范平均每亩节约用工量2个,节本增效200元左右;开展农机化技术培训5场,合计250人次,为合作社引进新技术、新机具提供技术指导服务;为合作社开展耕、耙、种、收作业、设施农业、植保无人机飞防作业、秸秆还田作业及时提供技术指导。
2021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预算安排财政资金50,000.00元,实际到位50,000.00元。项目资金支出情况:专用设备购置8,600.00元,结转下年41,400.00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开展农机购置补贴相关工作,全市2021年使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052万元;围绕水稻、油菜、麦类、玉米等主要作物生产机械化技术进行技术指导,引进主要作物机械化生产薄弱环节装备1套,全市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51.2%。
2021年省对下转移支付科技特派员乡村振兴科技专项经费:项目预算安排财政资金10,000.00元,实际到位10,000.00元。项目资金支出情况:差旅费900.00元,培训费4,040.00元,结转下年5,060.00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在受援村开展农机化技术培训1场,培训人员50人次,提供当地村民农机化技术指导5次,提升受援村农业安全生产意识及农机手技术水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33,241.9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对比增加228,631.86元,增长5.57%,主要原因为:
1.本年基本支出增加271,595.01元,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死亡抚恤支出导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322,779.78元,本年在职人员减少2人(2021年9月退休1人、新招1人,11月退休1人、病逝1人)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3,276.61元,公用经费减少27,908.16元。
2.项目支出减少42,963.15元,原因是项目数量减少导致项目支出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99,64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主要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4,940.00元,其中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4,940.00元;其他科学技术支出94,703.00元,其中其他科学技术支出94,703.00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74,927.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8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33,739.92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23,4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8,322.2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2,017.68;抚恤341,188.00元,其中死亡抚恤341,188.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85,636.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85,636.44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186,036.4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9,6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9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960.00元,为2021年对2名职工的住房补贴补助。
12.农林水(类)支出3,171,074.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18%。主要用于:农业农村3,171,074.58元,其中事业运行3,066,638.58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44,107.00元,农业生产发展60,329.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6,615.00元,完成预算的11.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15.00元,完成预算的32.3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国内接待费较上年减少1,112.00元,公务接待比上年减少4批次,24人次,接待费相应减少;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210,000.00元,决算数0.00元,减少210,000.00元,原因是本年度房租收入不足210,000.00元,无法申请非税收入返还以致项目不能实施。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112.00元,下降4.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12.00元,下降40.7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国内接待费较上年减少1,112.00元,公务接待比上年减少4批次,24人次,接待费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000.00元,占93.93%;公务接待费支出1,615.00元,占6.0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部门日常工作及农业机械新机具、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技术培训工作及信息化建设;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及项目建设技术指导等工作的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1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1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调研、检查(2批次、14人次)、工作交流(1批次、4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主要原因是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资产总额2,776,897.70元,其中,流动资产121,555.26元,固定资产4,974,604.2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0,932.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7,849.5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6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729平方米,账面原值2,146,132.23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8,263.66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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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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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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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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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776,897.70
| 121,555.26
| 4,974,604.25
| 3,243,297.24
| 133,492.00
| 0.00
| 1,597,815.01
| 0.00
| 0.000
| 30,932.00
|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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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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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000232601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