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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水产工作站2021年度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水产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水产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受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委托,履行辖区内渔业行政执法职责。负责渔业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实验、示范及推广服务;负责渔业科技信息服务、渔业技术培训及指导;指导全市水产推广体系建设、投入品使用、病害防控、水产种质资源保育等工作;负责渔业安全生产、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指导工作;承担上级部门下达的渔业项目及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党建工作引领,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一是抓好党员干部职工学习教育。落实周一职工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制度,充分利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等平台,组织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七一建党精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引导职工自觉主动利用《中国水产》《渔业致富指南》《科学养鱼》以及全国农技APP等,学习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知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素养和专业素养。二是抓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防腐败及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扛实主体责任,强化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引领作用,为做好渔业各项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2.抓实试验示范推广,稳定渔业生产能力。大力宣传引导养殖户加强鱼池提质增效,示范推广养殖福瑞鲤、长丰鲢等常规优质品种,引导开展流水高密度养殖虹鳟、金鳟、鲟鱼等品种。全市水产养殖面积达16.61万亩,水产品总量27042吨。
3.紧盯繁殖技术攻关,确保水产种业提升。一是全力引导繁殖生产,确保常规品种苗种稳定供应。以昌宁县为核心,在昌宁县、隆阳区相应地区注力苗种繁殖技术推广,大力繁育推广福瑞鲤,同时结合抓好优质鲫、鲢、鳙等苗种,稳定常规鱼苗生产量。2021年,全市繁殖培育福瑞鲤苗2650万尾,鲫鱼苗6200万尾,鲢鱼苗5040万尾,鳙鱼苗1100万尾,草鱼苗5120万尾,确保了全市苗种的正常供应。二是乘势做好第一次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助力种业科学发展。指导五县(市、区)开展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了今年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任务,目前,累计上报约1713个养殖户(单位),约45个水产养殖品种,正在开展市级审查、省级核查。
4.优化整合水产养殖技术,推广生态健康养殖。结合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因地制宜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一是提升稻渔综合种养水平,采取完善田间工程、放养优质鱼苗、丰富养殖品种、加强病害防控等方式,提高稻渔综合种养模式质量和效益。全年指导开展稻渔综合种养示范6855亩(稻蟹30亩、稻虾505亩),推广带动13.35万亩,亩产鱼37千克,亩产稻454千克,鱼产量4940吨,产值1.98亿元。二是因地制宜指导开展莲藕田养殖示范800亩,辐射带动发展莲藕田养鱼14100亩,预计亩产鱼60千克,产鱼846吨,产值3000万元。三积极推广大水面生态养殖模式。注重推广以水质保护型、资源养护型、生态修复型增养殖等生产技术模式,以助力渔业转型提质。截至目前,指导水库生态养殖1.49万亩,辐射带动大水面增养殖12.62万亩,亩产鱼150千克,产鱼18930吨,产值2.84亿元。
5.加强渔政执法检查,保障渔业安全。认真履行委托执法职责,结合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围绕全年渔业安全生产保持零死亡目标,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执法监督,全年渔业安全工作安全稳中向好。一是加强涉渔投入品监管、强化源头管理。开展涉渔农资市场执法检查,以水产苗种、鱼药、鱼饲料、饲料添加剂整治为重点,加强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重要生产养殖区域的监管。二是加强水产养殖安全生产检查。开展养殖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的执法检查,规范水产养殖和苗种生产秩序,推进水产健康养殖。重点实地检查了规模养殖大户的养殖机械安全操作使用、养殖场安全用电情况和养殖设施安全状况,未发现渔业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三是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1专项渔政执法行动”。全年先后2次组织参与市、县(市、区)、乡联合开展的清理整治行动。出动执法车辆6台(次),执法人员28人(次)。依法收缴销毁三层刺网32张、1600米,地笼49个、980 米,对15户网箱养殖户进行安全宣传,发放宣传资料322份,依法收缴电捕鱼设备1台,对违法人员警告处分3人。四是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持续开展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完成国家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抽检1次,抽样12个、11个合格,省级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抽检4次、采样40个,省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4次、抽样14个。今年以来,围绕渔政执法检查,保障渔业安全生产,共出动执法车辆19台(次),执法人员82人(次),与五县(市、区)水产站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5份,检查网箱养殖户15户(小湾库区),养殖户72户;发放法律法规宣传材料700多份。
6.统筹推进保护水生物多样性。一是继续做好槟榔江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工作。在三岔河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共投放5-7厘米南方裂腹鱼8万尾,完成了2013-2021年放流南方裂腹鱼37万尾项目任务。二是做好土著鱼保种育种工作。继续在板桥驯养基地开展后背鲈鲤、保山裂腹鱼、保山新光唇鱼(保山四须鲃)、南方裂腹鱼、彩花缨鱼、云南野鲮、墨脱华鲮等土著经济鱼类的保种繁育研究工作,已培育成熟亲本约500千克,基本掌握后背鲈鲤、保山裂腹鱼、怒江裂腹鱼、南方裂腹鱼苗种繁育技术,采集培育一新土著鱼苗种约1000尾转入大池进行保种培育驯养。
7.增强服务意识,认真配合完成好其他工作。一是开展好“三区”人才科技服务工作。全站共开展4期“三区人才”技术培训,发放《高效池塘养鱼》《高效淡水养鱼》等水产养殖技术指导用书及其他他宣传材料600份。二是做好创文志愿者工作,开展交通志愿服务、清扫垃圾服务等工作,入户90户次,发放宣传材料180份。三是做好蒲缥镇黄泥村挂包帮工作和施甸县太平镇椅子山、等子社区乡村振兴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水产工作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水产工作站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水产工作站2021年度收入合计2,981,791.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81,379.64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12.28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3,494,856.01元,对比减少513,064.09元,下降14.68%,主要原因:
1.2020年10月我单位辞职1人,在职人员调资增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保险缴费减少,绩效工资减少,导致人员经费较上年度减少173,895.99元,日常公用减少29,943.05元。
2.2021年项目经费收入为77,127.00元,较上年减少202,873.00元。主要是:中央“三区”人才项目经费减少70,713.00元;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较上年增加20,000.00元;市级切块资金减少152,160.00元;其他收入减少106,385.96元,为槟榔江生态补偿项目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水产工作站2021年度支出合计3,244,880.92元。其中:基本支出2,904,664.92元,占总支出的89.52%;项目支出340,216.00元,占总支出的10.4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3,532,191.06对比减少287,310.14元,下降8.13%,主要原因:
1.2020年10月我单位辞职1人,在职人员调资增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得类保险缴费减少,绩效工资减少,导致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度减少173,895.99元。
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29,943.05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离退休减少2,000.00元,公务费减少27,943.05元。
3.2021年支出项目经费340,216.00元,较上年减少83,471.10元。主要是槟榔江生态补偿项目支出减少98,516.10元;“三区”人才项目支出减少12,082.00元;市级项目支出减少2,160.00元;省级项目支出增加29,287.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水产工作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04,664.92元。与上年3,108,503.96对比减少203,839.04元,下降6.56%,主要原因是2020年10月单位辞职1人,在职人员调资增资及各类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等减少,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73,895.99元,公务费支出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7,943.05元,退休公用经费减少2,000.0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47,662.73元,占基本支出的94.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7,002.19元,占基本支出的5.41%,人均8,263.2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水产工作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0,216.00元。与上年423,687.10元对比减少83,471.10元,下降19.70%,主要原因:槟榔江生态补偿项目支出减少98,516.10元;“三区”人才项目支出减少12,082.00元;市级项目支出减少2,160.00元;省级项目支出增加29,287.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中央资金“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2020年支出74,833.00元,2021年支62,751.00元,减少12,082.00元,本年共开展技术培训4期518人,通过科技人员与农民朋友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指导,解决了他们在生产过程中的许多实际问题和盲区,增强了他们用新发展理念引领农业发展和依靠科技致富奔小康的信心和决心。
2.省级水生野生鱼类保护专项资金2020年支出0.00元,2021年支20,000.00元,增加20,000.00元,本年在板桥驯养基地开展后背鲈鲤、保山裂腹鱼、保山新光唇鱼(保山四须鲃)、南方裂腹鱼、彩花缨鱼、云南野鲮、墨脱华鲮等土著经济鱼类的保种繁育研究工作,已培育成熟亲本约500千克,基本掌握后背鲈鲤、保山裂腹鱼、怒江裂腹鱼、南方裂腹鱼苗种繁育技术,采集培育一新土著鱼苗种约1000尾转入大池进行保种培育驯养。
3.省级农产品监督抽查采样任务、农产品专项资金2020年支出0.00元,2021年支9,287.00元,增加9,287.00元,本年完成国家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抽检1次,抽样12个、11个合格,省级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抽检4次、采样40个,省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4次、抽样14个。
4.市级项目资金2020年支出50,000.00元,2021年支出47,840.00元,减少2,160.00元,全年先后2次组织参与市、县(市、区)、乡联合开展的清理整治行动。出动执法车辆6台(次),执法人员28人(次)。依法收缴销毁三层刺网32张、1600米,地笼49个、980米,对15户网箱养殖户进行安全宣传,发放宣传资料322份,依法收缴电捕鱼设备1台,对违法人员警告处分3人。今年以来,围绕渔政执法检查,保障渔业安全生产,共出动执法车辆19台(次),执法人员82人(次),与五县(市、区)水产站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5份,检查网箱养殖户15户(小湾库区),养殖户72户;发放法律法规宣传材料700多份。购买执法无人机一台,用于完成执法工作。
5.槟榔江生态补偿项目资金2021年支出200,338.00元(增殖放流项目支出193,732.00元,执法软件建设项目支出6,044.00元)2021年支出298,854.10元,减少98,516.10元,本年在三岔河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共投放5-7厘米南方裂腹鱼8万尾,完成了2013-2021年放流南方裂腹鱼37万尾项目任务;根据实施方案,2022年计划组织执法培训6-7人到外地或其他保护区学习、培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水产工作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44,130.6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81%。与上年3,382,890.77元对比减少338,760.13元,下降10.01%,主要原因:2020年,我单位辞职一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173,895.99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29,909.14元;2020年支出项目经费139,878.00元,较上年减少133,955.00元。中央资金“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2020年支出74,833.00元,2021年支62,751.00元,减少12,082.00元;省级水生野生鱼类保护专项资金2020年支出0.00元,2021年支20,000.00元,增加20,000.00元;省级农产品监督抽查采样任务、农产品专项资金2020年支出0.00元,2021年支9,287.00元,增加9,287.00元;市级项目资金2020年支出50,000.00元,2021年支出47,840.00元,减少2,16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28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1%。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62,75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6%。主要用于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2,666.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6,000.00元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6,666.8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9,570.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大病医疗及在职人员基本医疗费用缴费,其中:事业单位医疗150,685.0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8,885.9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9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2,457,894.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74%。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机构运行经费及项目支出,其中:事业运行2,390,054.80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20,000.00元,执法监管47,84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水产工作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8,000.00元,支出决算为25,988.00元,完成预算的68.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88.00元,完成预算的32.9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认真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审批,大力压缩公务接待支出,未使用预算资金2,012.00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988.00元,增长3.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988.00元,增长10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相关单位到站检查、交流工作次数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000.00元,占96.20%;公务接待费支出988.00元,占3.8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2021年度“三区”人才项目、渔政执法、槟榔江生态补偿项目及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8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8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水产站等相关单位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水产工作站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水产工作站资产总额1,281,052.77元,其中,流动资产73,606.96元,固定资产1,207,444.8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9,028.8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1,459.9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656.00平方米,账面原值10,4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7,401.05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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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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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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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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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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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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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281052.77
| 73606.96
| 1207444.81
| 1149751.06
| 0.00
| 0.00
| 57693.75
| 0.00
| 0.00
| 1.00
|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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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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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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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7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8.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78.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 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 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没有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000232600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