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农业局机关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目录
一、“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二、名词解释
三、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保山市农业局机关“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82500元,比上年预算减27500元,同比下降8.87%。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预算减20000元,同比下降100%。主要是2019年预计无单位自行组织的因公出国(境)事项。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97500元,比上年预算减7500元,同比下降7.14%。主要是进一步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公务接待审批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
(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185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主要是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5000元,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与上年一致。
二、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2019年预算公开表
01.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1-1
02.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项目明细表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