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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25-X-/2020-062901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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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3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为保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属一级预算单位。保山市农业农村系统由17家单位组成,其中:全额拨款单位15个(含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保山市农业农村系统人员编制326名(不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其中:行政编制43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编制7,事业编制276。2019年末实有在职人数326实有公务用车21辆。

部门主要职责为:主管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综合管理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生物产业、农业机械化和生态农业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三农”工作思想,以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打造“绿色食品牌”为方向,以推进农业农村改革为动力,坚持农业发展规模为要,加快推进种养规模化、加工规模化、销售规模化发展,大力培育农业“接二连三”的新业态、新模式,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步伐,全力推进农业规模化向现代化迈进,着力推动保山农业实现新跨越,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农业主要目标任务为:

1.农业总产值299亿元以上,增6%以上;

2.农业增加值183亿元以上,增6%以上;

3.农产品加工总产值318亿元,增20%以上;

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500元,增10%以上;

5.粮食总产量146万吨以上,保持稳定;

6.肉类总产50万吨以上,增1.6%以上;

7.渔业总产5.45万吨以上,增0.9%以上;

8.农机总动力178.8万千瓦以上,增1.98%以上;

9.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51.3%以上,增加0.3个百分点;

10.油料面积45万亩,产量6.7万吨;

11.甘蔗面积30万亩,产量130万吨;

12.茶叶面积69万亩,产量5.6万吨;

13.蚕桑面积9.23万亩,产量6200吨;

14.蔬菜面积68万亩,产量88万吨;

15.中药材面积45万亩,产量4万吨;

16.水果面积19万亩,产量20万吨;

17.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98%以上,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不发生重特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安全和水产安全事故。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总收入为7866.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29.46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5.72%;经营收入258.89万元,占本年收入的3.29%;其他收入77.90万元,占本年收入的0.99%

2019年总支出为7810.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7491.46元,占总支出的95.92%;非财政拨款支出318.70元,占总支出的4.08%;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5602.62万元,占总支出的71.74%;项目支出1942.43万元,占总支出的24.87%;经营支出265.10万元,占总支出的3.39%。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加强部门预算管理、规范项目绩效考评,对于市级配套及省对下转移支付财政支农资金管理,财政制定了保山市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从项目申报、资金申请、分配、使用绩效管理、考评等全过程管理体系,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按时按质推进和完成部门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健全财务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大力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进行自评。组织每个项目责任科室站所,依托项目绩效自评表对项目进行评价。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分值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评分标准

得分

投入
(15分)

目标设定
(7分)

绩效目标是否设立

4

部门(单位)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

绩效目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①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1分)②是否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1分)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1分)

4

绩效目标准确性

3

部门(单位)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

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根据①是否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③是否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④是否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等情况进行评价打分。

3

预算配置
(8分)

在职人员控制率

3

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是否适合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以100%为标准。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100%,计3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3

“三公经费”变动率

3

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是否合理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100%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3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3

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

2

履职目标以“三定”方案为准。

根据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情况进行评价打分。

2

过程
(30分)

预算执行
(15分)

预算完成率

3

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

(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预算追加-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100%计满分,每低5%扣1分扣完为止

2

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率

5

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本年年末数/支出调整预算数总计)*100%

结转和结余率=0,得满分;结转和结余率(绝对值)﹥0时,每增加5%(含)扣减0.5分,减至0分为止。

5

财政收回存量资金占上年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比重

2

财政收回存量资金:(财政收回存量资金数/上年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数)*100%

比重=0,得满分;比重(绝对值)﹥0时,每增加5%(含)扣减0.5分,减至0分为止。

2

“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率

5

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

“三公”经费:(决算数-年初预算数/年初预算数)*100%

差异率≤0,得满分;差异率(绝对值)﹥0时,每增加5%(含)扣减1分,减至0分为止。

5

预算管理
(12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

1

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

 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资产管理行为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①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1分;②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③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分。

1

1

管理制度合规有效性

1

资金使用合规性

5

资金使用合规性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重大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5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整性

1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                                        

1

2

数据真实性认定

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2分;

2

2

数据完整性认定

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2分;

2

资产管理
(3)

管理制度健全性

1

资产管理制度执行性认定

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分

1

资产管理安全性

1

资产管理安全性

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①资产保存完整;②资产配置合理;③资产处置规范;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

1

固定资产利用率

1

固定资产利用率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固定资产使用率≥95%(1分);95%>固定资产使用率≥80%(0.5分);固定资产使用率≤80%(0分)

1

产出
(30分)

职责履行
(30分)

 部门工作完成实绩情况

30

根据市综合考评办公室-对各部门的部门工作实绩考核分数折算。 该项得分=(市综合考评得分/80)*30

市综合考评基础分80分,有加分项,有减分项,得分≥80分,得30分,得分<80分,按计算得分

30

效果
(25分)

履职效益
(25分)

经济效益

7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部门绩效目标完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充分发挥,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年终考核优秀或合格,离退休同志满意无上访。

7

社会效益

7

7

生态效益

6

6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5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项评价分值≥90计5分;≥80,<90计4分;≥60,< 80计3分; <60计0分。

5

合计

100

99

(三)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通知要求,我局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认真开展了自查和绩效自评为将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机关各业务科室及系统内所有二级单位统一进行了要求安排,对所涉及自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和梳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撰写了项目绩效自评表和自评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我部门根据“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为100%,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适合“三公经费”变动率为-1.43%,变动比率合理预算项目资金安排符合履职目标。

(二)过程情况分析

2019年收入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差异2574.43万元,支出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差异2293.54元,预算数的调整均为落实国家政策,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项目资金按照支出进度按时拨付,年末资金结转结余率为4.87%。预算管理依据财政局相关文件规定,资金使用合规,严格执行《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预决算信息按照财政要求公开内容及时完整公开资产管理依据财政局相关文件规定,资产处置规范,帐实相符。

(三)产出情况分析

全年实现农业总产值286亿元、增6.2%,农业增加值181.9亿元、增6.2%,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336.88亿元、增2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51.6元、增9.5%;完成农业农村部门固定资产投资30亿元。

1.粮食总产量145.03万吨,比上年增0.67万吨;

2.肉类总产38.34万吨,增5.3%;

3.茶园面积68.3万亩,毛茶总产量5.6万吨,总产值66亿元;

4.咖啡面积14.15万亩,产量2.3万吨,产值6.8亿元

5.桑园面积15.3万亩,蚕茧产量1.2万吨;

6.蔬菜面积68万亩,产量91万吨,产值25.94亿元;

7.中药材面积43.5万亩,产量2.9万吨,总产值43.61亿元;

8.甘蔗面积35.05万亩,2018/2019榨季入榨甘蔗110.60万吨,农业产值5.04亿;

9.核桃产业基地面积达460万亩,建成隆阳区、腾冲市、昌宁县3个百万亩核桃产业基地县,投产期面积287.3万亩,盛产期面积98.9万亩;

10.水果面积24.36万亩,产量12万吨,产值4.25亿元;

11.完成282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率74%,实现垃圾有效治理的自然村6436个、有效治理率87.5%,实现生活污水集中或分散处理后排放的自然村1801个、覆盖率24.5%,建立保洁员制度的自然村7359个、覆盖率100%

12.完成承包地确权383.67万宗、面积643.35万亩;签订完善农户承包合同519199份,占现应确权颁证农户519600户的99.92%;颁发经营权证书519199本,占应颁证农户的99.92%,确权成果数据库在全省率先通过国家、省级检查汇交,确权工作完成市级检查验收;

13.蔬菜水果农药残毒快速检测抽检合格率99.09%,蔬菜水果定量检测抽检合格率100%;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种植业农产品抽检合格率99.2%;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抽检合格率100%;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合格率100%。

(四)效果情况分析

1.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中有增;2.畜牧业规模发展呈现新态势;3.特色经作提质发展成效明显;4.农产品加工业提速增效;5.打造“绿色食品牌”有新突破;6.三产融合发展深入推进;7.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提升;8.农村综合改革集聚新动能;9.农业绿色发展步伐加快;10.农产品质量安全有保障;11.农业科技推广应用力度加大;12.产业扶贫扎实有效;13.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加强。(详见保山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工作总结) 

部门整体支出方面,专项资金立项规范合理、指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经费管理有力,资金使用规范,相关管理制度齐全,能够按时完成预定目标,项目质量有保障,项目效益明显,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公众认可度高。基本支出足额保障,三公经费支出控制措施得当,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完整,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发现我部门普遍存在以下问题:1.预算管理制度尚未健全;2.绩效管理理念重视不够;3.存在资金结余结转情况。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整改工作: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切实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力度。

二是持续推进预算执行管理,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督促项目进度,协调解决实施中的难点和问题,对执行进度缓慢的项目进行约谈,增强资金使用效益;建立预算执行进度与预算挂钩制度,对支出进度滞后、存量资金数额较大的部门(室),在安排下年预算时,予以适当核减。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我部门2019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基本支出保障有力,“三公”经费支出控制较好,各项目按质按量的落实为我市农业农村发展注入了强大推力,达到了预期目标。建议市财政局在今后继续给予我部门更大规模的经费帮助,为保山农业持续高速的发展提供更大支持。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全员参与、落实责任,加强绩效管理,在项目预算编制中,必须调动相关预算使用部门(室)参与,编制的预算及绩效目标(指标)才符合实际情况;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必须进一步树立了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才能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为了确保资金使用效率,拟使用财政项目资金的事项做到事前规划统筹、严格制定预算,在资金下达之前做好项目立项、论证等准备工作,根据资金使用计划,按照轻重缓急统筹使用资金,以便在财政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预算进度。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