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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25-X/20230428-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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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为保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加挂保山市畜牧兽医局牌子。中共保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农业农村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参与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走在全省前列工作。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行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指导全市饲料行业、奶业健康发展和奶站标准化建设。承担保山市饲料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按规定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承担保山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省、市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省际、市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和省、市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15.有关职责分工。

1)与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保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保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职责分工。会同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农村劳动力的组织、培训、转移和统计工作。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产出指标

设立数量指标1个:完成农业农村固定资产投资40亿元。

2.效益指标

设立经济效益指标1个: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9%

设立社会效益指标1个:农业增加值增6%

3.满意度指标

设立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个:群众投诉小于1次。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2年度年初预算收入为6007.74万元,年末决算支出为8251.67万元,执行率为137.35%。其中:基本支出为5401.78万元,项目支出为2749.13万元,经营支出为100.76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我部门按要求完善相关财务规定,把绩效管理明确在制度里,贯穿于整个资金运转过程中。我部门牢牢把握“有预算必问效”的基本原则,对所有经济事项都预先设置绩效目标,通过对绩效的全流程监控,确保资金运行不跑偏。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上一年度的绩效自评,可以清晰的反映运转过程中的每一个动作,有效降低资金风险,并能够对下一年度预算方向和规模提供最具参考性的指导意见。

(二)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通知要求,我部门对2022年整体绩效情况认真开展了自查和自评。为将工作落到实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对机关各业务科室及系统内所有二级单位统一进行了要求,安排对所涉及自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和梳理,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撰写了项目绩效自评表和自评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专项资金立项规范合理、指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经费管理有力,资金使用规范,相关管理制度齐全基本支出足额保障,“三公经费”支出控制措施得当,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完整,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

(二)过程情况分析

在实际操作中,我部门明确全程监管的模式,通过业务科室、内部监督及财务的多方联合监管,确保资金的运转从始至终围绕绩效目标,持续推进预算执行管理,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督促项目进度,协调解决实施中的难点和问题,对执行进度缓慢的项目进行约谈,增强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宣传,提高工作人员的绩效意识,增强主观能动性,建立预算执行进度与预算挂钩制度,对支出进度滞后、存量资金数额较大的部门(科室),在安排下年预算时,予以适当核减。同时压实责任到人,形成问责机制,堵住风险豁口。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22年全市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38.12亿元、增长5.5%,增速与全省持平,排名全省第7位,比2021年前进1位;预计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800元、增长7%,增速高于全国0.7个百分点;全年完成农业投资158.9亿元、增长52.8%,超市级下达目标68.9亿元、超省级下达目标38.9亿元,总量居全省第4位;向上争取资金10.26亿元,超市级下达目标0.25亿元。

1.强化发展保障,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持稳定。粮食生产责任有效落实。建设高标准农田52万亩,完成粮食播种397.24万亩、增1.94万亩,实现产量148.99万吨、增2.59万吨,均超额完成底线生产任务。全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水平达52%。菜篮子供给有力保障。蔬菜播种77.98万亩、产量115.22万吨;油菜42.85万亩、产量6.76万吨;甘蔗20万亩、产量85万吨;预计肉类总产量42.9万吨,猪、牛、羊、禽肉分别为35.04万吨、3.45万吨、1.21万吨、3.19万吨。强农惠农政策全面落实。争取到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耕地地力补贴、农机购置补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等惠农补助资金4.27亿元,惠及农户164.92万户。

2.提升发展水平,高原特色农业全面推进。“一县一业”创建有力。隆阳、腾冲、龙陵、昌宁分别被列为“一县一业”咖啡、中药材、石斛、茶叶产业特色县,预计全市高原特色农业重点产业全产业链产值达923亿元,产业对群众增收支撑作用不断增强。农业名品再创佳绩。腾药等5个品牌获评2022年云南省“10大名品”,全市“10大名品”达14个;比顿、新寨等5家企业获评云南省精品咖啡庄园;腾冲市清水社区被评为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培育。农业产业化市级以上龙头企业达219个,其中国家级5个、省级88个;培育认定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344个,其中省级82个;培育认定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33个、省级83个。全市515个企业、1532个合作社建立双绑机制,绑定脱贫户82139户,双绑率达99.5%。绿色农业加快发展。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水产健康养殖、秸秆综合利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全市新认证绿色食品22个、有机食品21个,认证产品面积438.71公顷、产量7086.26吨。

3.增强发展质量,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示范创建加快推进。隆阳区被列为全国农业现代化示范区;腾冲市被列入2022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腾冲市和顺镇列入省级示范乡镇;潞江镇新寨村等11个村(社区)列入省级精品示范村;全市100个自然村列入省级美丽村庄。“厕所革命”持续开展。改建农村卫生户厕18928座、常住户100户以上自然村公厕139座,均超额完成省级下达任务。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全市893个行政村开展村庄清洁常态化行动,发动群众投工投劳63万余人次,6849个自然村人居环境1100%达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加快推进,依法关停或搬迁不达标养殖户101户,对8669户散养户畜禽粪污收集处理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提升;印发实施《保山市绿美乡村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绿美乡村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4.增添发展活力,农业农村改革落地见效。改革职责扎实履行。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和局全面深化改革办公室落实好统筹协调、按月调度等各项工作,专项小组承担的16项、市农业农村局承担的17项改革任务时序推进。乡村治理协调推进。全面总结和分析数字化治理情况,创新乡村治理方式,在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推广运用清单制试点,加强典型经验总结,积极探索有效减轻村级组织负担、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的治理方式。农村宅基地管理稳步推进。落实全面受理、高效服务、严格审批、严格管控、严格执法的工作要求,有效推进全市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序规范审批。稳妥审慎推进土地制度改革。认真开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总结和“回头看”各项工作,保山农业农村局被表彰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

5.突出工作实效,考评考核扎实开展。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实绩考评和高原特色农业重点产业发展考评的统一部署,强化统筹协调,对标对表《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度云南省州(市)乡村振兴实绩考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粮食安全、耕地保护)指标和高原特色农业重点产业发展(绿色食品重点产业产值)指标的通知》要求,每月逐项对8个方面18项考评指标进行自查自评。经自查,2022年度保山市乡村振兴实绩考评自评得分101.415分;高原特色农业重点产业发展考评自评得分96分。

(四)效果情况分析

能够按时完成预定目标,项目质量有保障,项目效益明显,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公众认可度高。

一是通过强化耕地质量的保护和提升、推广高产配套栽培技术、提升农机化水平、大力推广优良品种、加强对致灾性病虫害的监控防治、强化政策引导等多种途径,围绕稳产保供,推动农业高质高效发展,有效提高了农民的满意度。

二是不断推动“一县一业”示范创建,加大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力度,加快“三品一标”认证,深入推进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打造,优化了营商环境,有效提高了农业企业的满意度。

三是通过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等方式,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有序实施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农村厕所革命、村庄清洁等行动,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强化农业生产投入品市场监管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聚焦安全生产,持续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有效提高了群众对粮食安全的满意度。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是绩效管理理念未真正树立。业务部门缺乏以绩效引导资金的观念,对设立绩效目标敷衍了事,没有清晰的绩效逻辑,对绩效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二是绩效管理制度尚未健全。缺乏行业部门顶层的指导性框架,可供参考的依据较少。

三是存在资金结余结转情况。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突发未知障碍,导致工作未按计划顺利完成,部分资金无法兑付。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我部门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基本支出保障有力,“三公”经费支出控制较好,各项目按质按量的落实为我市农业农村发展注入了强大推力,达到了预期目标。建议市财政局在今后继续给予我部门更大规模的经费帮助,为保山农业持续高速的发展提供更大支持。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了预算管理、绩效管理制度,切实强化部门整体绩效推进力度。

二是在把握中央、省、市各级党委、政府对农业农村工作要求的同时,汲取近几个财政年度整体绩效完成经验,及时对我部门绩效设立方向进行调整。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