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教育局2017年度项目综合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省对下转移支付、市级教育专项资金项目)
为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8〕26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及时开展省、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综合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7年全市教育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锁定省市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以提高教育质量为中心,以推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为主线,筑牢“稳”的基础,下足“进”的功夫,抓党建促保障,抓改革促发展,抓质量促转型,抓改革促共享,努力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和保山广大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围绕这一总体要求,市教育局充分依托省、市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加强绩效管理,服务教育改革和发展。
(一)云南省教育发展专项资金1547万元
实施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的意见》(云政发〔2015〕8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财政、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际,整合设立云南省教育发展专项资金,2017预算安排保山市1547万元,用于转移支付市、县(区),发挥市、县(区)政府的积极性,带动地方各级财政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入和支持力度,重点解决教育发展的突出问题,支持、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整体提升教育发展水平。
(二)保山市市级教育专项资金3000万元
实施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保山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安排保山市2017年度市级教育专项资金3000万元,用于补助市本级教育单位、县(区)教育管理部门、学校,发挥市、县(区)政府的积极性,带动地方各级财政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入和支持力度,重点解决教育发展的突出问题,支持、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整体提升教育发展水平。
二、项目综合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财预〔2018〕26号文件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综合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局领导召集相关业务科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市教育局计财科负责综合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主管科室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7年度保山市省、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预算4547万元,包括:(1)云南省教育发展专项资金1547万元,其中城市义务教育扩容改造专项资金600万元,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420万元,普通高中教育发展专项资金217万元,特殊教育发展专项资金168万元,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52万元,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90万元。(2)保山市市级教育专项资金3000万元,其中职教园区建设学校贷款贴息项目资金1000万元,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市级教育专项资金1500万元。
预算资金全年实际到位4570万元,包括:(1)保财教〔2017〕167号文件下达云南省教育发展专项资金1547万元,其中城市义务教育扩容改造专项资金600万元,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420万元,普通高中教育发展专项资金217万元,特殊教育发展专项资金168万元,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52万元,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90万元。(2)保财教〔2017〕19号等下达保山市市级教育专项资金3023万元,其中职教园区建设学校贷款贴息项目资金1000万元,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市级教育专项资金1500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100.77%(注:保财教〔2017〕283号文追加2016至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市级分担资金预算23万)。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7年度项目资金实际执行4570万元。
(1)云南省教育发展专项资金1547万元。
执行情况:城市义务教育扩容改造:实施了1所新建城市小学的综合教学楼及运动场建设;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补助资金支持5所中职学校特聘教师140人,开展专业技能教学,对5所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实施了校舍修缮、购置教学设备;普通高中教育发展:对2所一级高完中学校实施了教育教学奖补,补助资金对2所县级一中实施了9个标准化实验室建设;特殊教育发展:在5所特殊教育学校实施了功能教室改造,在4所农村中小学校建设特殊教育资源教室4个;民办教育发展:对5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施了标准化图书购置、玩教具配备;学前教育发展:对11所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实施了标准化图书购置、玩教具配备。
(2)保山市市级教育专项资金3023万元(注:年初预算安排3000万元,12月追加预算23万元)。
执行情况:①职教园区建设学校贷款贴息:根据《保山市职教(教育)园区迁建学校项目市级贷款贴息补助资金使用方案》(保政教发〔2013〕26号)规定,补助市职教园区办公室贷款贴息资金1000元,整合支付迁建园区2所学校建设贷款贴息。
②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组织开展中职骨干教师“双师型”培训2期共54人;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支付2017学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的通知》(云财教〔2017〕422号)精神,缴纳2016-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市级承担风险补偿金121.06万元;补助保山学院资金100万元,开展学院“通评促建”项目;补助滇西应用技术大学腾冲珠宝学院150万元,弥补办学运转支出;补助龙陵县职业高级中学25万元,承办2017年中职技能竞赛及承办中职人才推介会;对推送439名学生到园区(园中园)企业就业成功的中职院校给予激励帮扶补助(由市人社局整合实施);组织2所普通高中学校代表我市参加省级青少年篮球比赛;调整结余资金,对5所办学条件薄弱的中小学校实施修缮改造,购置教学设备;调整结余资金配套发放保山一中2017年秋季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生活费补助。
③市级教育专项补助资金:市级分担资金370万元,配套实施2017年全面改薄项目;补助资金640万元,对1所新建中心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扩容项目实施教学楼及部分配套工程建设;组织6场专家名师讲座,安排50名校长到上海市格致中学、上海市八中两所百年名校进行实地参观学习;成立了“保山市首批省级名师工作室三年活动工作总结”领导小组,编辑出版《保山教育名师工作室教学论文案例反思专刊》成果集1期600本;对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前10名的普通高中学校给予改善办学条件奖励补助;配套发放8688名家庭贫困学前教育幼儿2017年资助资金;对5所幼儿园(4所公办、1所民办)实施校舍修缮及设备购置;配套省级资金,对14名高中毕业生实施云南省公费师范生教育;对隆阳区、施甸、龙陵和昌宁四县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实施校舍维修及设备购置;对市职教园区办开展园区建设管理工作给予经费保障;补助市教研所组织编印《保山教育》4期、《保山教育》质量分析专刊1期;补助市教研所组织新课改实验及基础教育教师三项教学技能评比等竞赛培训;组织开展2017年市、县学校安全管理培训;创建市级平安校园12所;为保山一中校园安保及其他运转提供经费补助保障;补助市教研所增印保山青少年农耕文化读本《素土流香》2.9万册;组织编撰、发行《保山教育年鉴》(2016年)3000册;对2016年度承办市级足球联赛的县区及代表我市参加省级联赛的5所学校予以经费补助;对4所基础薄弱中小学校实施校舍修缮及设备购置,改善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补助隆阳区潞江镇坝湾小学开展田园教育项目—“书香田园特色品牌学校”建设项目。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按项目方案、项目资金使用时间表完成了财政批复的年初项目预算;二是严格执行单位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确保项目预算资金按用途做到专款专用,杜绝违规使用资金;三是加强跟踪问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服务教育改革和发展。
(二)项目综合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云南省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综合绩效指标由3个一级指标(产出、效益、满意度),6个二级指标(数量、质量、时效、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和14个三级指标构成,其中产出指标得分50分,效益指标得分27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得分8分,各项指标均按要求完成。详见附件1《云南省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
2、保山市市级教育专项资金项目综合绩效指标由3个一级指标(产出、效益、满意度),6个二级指标(数量、质量、时效、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和26个三级指标构成,其中产出指标得分48分,效益指标得分27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得分8分,各项指标均按要求完成。详见附件2《保山市市级教育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7年度如期完成了项目预算,基本达到了绩效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
作为财政资金预算使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切实加强绩效管理,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经全面综合评价:
(一)云南省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自评综合得分95分,实施项目基本达成预期目标,综合绩效评价自评等级为“优”,详见附件1《云南省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
(二)保山市市级教育专项资金项目
自评综合得分93.077分,实施项目基本达成预期目标,综合绩效评价自评等级为“优”,详见附件2《保山市市级教育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综合绩效评价自评结果将于6月20日前,如实在保山市政府政务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一方面将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自己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局切实履行主管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二)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项目管理科室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三)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安排高度结合,并纳入考核体系。对绩效较差的项目,下一年度安排要从严从紧,并进行绩效问责,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1.云南省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
2.保山市市级教育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