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37-2-/2019-0620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自评
  • 发布日期
  • 2019-06-20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教育局2018年度项目综合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山市教育局2018年度项目综合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省对下转移支付市级教育项目资金)

 

为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及时开展省、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综合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全市教育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锁定省市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以提高教育质量为中心,以推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为主线,筑牢“稳”的基础,下足“进”的功夫,抓党建促保障,抓改革促发展,抓质量促转型,抓改革促共享,努力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和保山广大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围绕这一总体要求,市教育局充分依托省、市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加强绩效管理,服务教育改革和发展。

(一)云南省教育发展专项资金1343万元

实施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的意见》(云政发〔2015〕8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财政、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际,整合设立云南教育发展专项资金,2018预算安排山市1343万元用于转移支付市、县(区),发挥市、县(区)政府的积极性,带动地方各级财政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入和支持力度,重点解决教育发展的突出问题,支持、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整体提升教育发展水平。

(二)保山教育专项资金4068万元

实施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保山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安排保山市2018年度市级教育专项资金4068万元,用于补助市本级教育单位、县(区)教育管理部门、学校,发挥市、县(区)政府的积极性,带动地方各级财政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入和支持力度,重点解决教育发展的突出问题,支持、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整体提升教育发展水平。

二、项目综合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综合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局领导召集相关业务科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市教育局计财科负责综合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主管科室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山市省、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预算5411万元,包括

1)云南省教育发展专项资金1343万元,其中城市义务教育扩容改造专项资金371万元,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520万元,普通高中教育发展专项资金173万元,特殊教育发展专项资金169万元,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58万元,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52万元。

2保山市市级教育专项资金4068万元,其中职教园区建设学校贷款贴息项目资金1000万元,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2018年“改薄”市级承担资金790万元,“2018年义教寄宿生生活补助”市级承担资金270万元,市级教育专项资金1500万元,保山一中新校区教师公交专项补助8万元。

全年预算资金实际到位5411万元,包括

1财教2018〕207号文件下达云南省教育发展专项资金1343万元,其中城市义务教育扩容改造专项资金371万元,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520万元,普通高中教育发展专项资金173万元,特殊教育发展专项资金169万元,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58万元,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52万元。

2教〔2018〕19号等下达保山市市级教育专项资金4068万元。其中职教园区建设学校贷款贴息项目资金1000万元,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2018年“改薄”市级承担资金790万元(注:2018年“全面改薄”项目实施完成,本年市级承担资金到790万元下达368.44万元,结余421.56万元,调整用于追加2018年第三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生活费补助市级资金24.58万元,追加2018年云南省公费师范生培养经费项目市级资金14.11万元,年末结余382.87万元)。“2018年义教寄宿生生活补助”市级承担资金270万元,(注:2018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市级承担资金据实下达269.58万元,结余0.42万元)。市级教育专项资金1500万元。保山一中新校区教师公交专项补助8万元。资金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项目资金实际执行5027.71万元

1)云南省教育发展专项资金1343万元。

执行情况:①城市义务教育扩容改造371万元:实施了1所新建城市小学的综合教学楼及运动场建设补助资金371万元;②中等职业教育发展520万元:支5所中职学校特聘教师139人补助资金255万元,支持4所学校开展特专业教,建设实训基地4个补助资金225万元,补助4所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设施设备购置、职业技能培训40万元(其中隆阳区技校设备购置项目尚未支付资金8.34万元③普通高中教育发展148万元:补助2所完建设3个标准化实验室70万元(其中保山市民族中学物理实验室建设项目资金25万元尚未实施)补助1所一级高完中教育教学奖补、招生制度改革经费35万元,补助5所新增综合改革试点学校及指导普通高中学校应对高考综合改革培训经费68万元;④特殊教育发展133.33万元:在3所特殊教育学校建设1个学前部、4个功能教室,购置运动康复器材补助资金126万元(其中关爱学校学前部感统室建设项目31万元设备购置尚未完成补助全5所特殊教育学校资培训资金43万元(其中隆阳区特殊教育师资培训资金4.67万元尚未完成)⑤民办教育发展58万元:补助资金50万元对1所民办中职学校实施校舍修缮补助资金8万元1所普惠民办幼儿园实施儿童玩具及教育教学设备购置;⑥学前教育发展40万元:6所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实施标准图书购置、玩教具配备52万元(其中隆阳辛街中心幼儿园为新建园,设备采购项目12万元尚未完成);。

2)保山市市级教育专项资金3684.71万元(注:年初预算安排4068万元,其中①2018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市级承担资金结余0.42万元;②2018年“全面改薄”项目实施完成,本年市级承担资金配套后结余421.56万元;③保财教〔2018〕224号使用结余资金调整追加2018年第三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生活费补助市级资金24.58万元,保财教〔2018〕254号使用结余资金调整追加2018年云南省公费师范生培养经费项目市级资金14.11万元)。

执行情况:①职教园区建设学校贷款贴息资金1000万元:根据《保山市职教(教育)园区迁建学校项目市级贷款贴息补助资金使用方案》(保政教发201326号)规定补助迁建职教园区学校贷款贴息资金1000万元支付迁建园区3所学校建设贷款贴息补助,其中保山一中375.32万元,保山中专197.28万元,保山医专427.40万元。 

②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补助市局机关及6中职学校50万元,用于组织开展全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培训80余人;补助滇西应用技术大学腾冲珠宝学院150万元,弥补办学运转支出80万元,补助实训设备购置70万元;补助昌宁县中职技能竞赛及人才推介会资金30万元,县级和学校自筹资金94万元,用于承办保山市第九届中职技能竞赛支出124万元,承办中职人才推介会支出7万元;补助2017-2018年赴上海接受职业教育高中建档立卡毕业生生活费和交通补贴230万元,资助1738人,其中:2017年资助学生933人,资金186.6万元;2018年资助学生785人,提前安排市级25%部分资金41.4万元,不足部分2019年清算补足,按1000元/生的标准,资助2018年高考单招录取建档立卡贫困考生到上海就读高职院校交通费补贴2万元,资助学生20人;调整职校人才激励帮扶补助资金结余40万元与民办普通高中政府购买学位专项资金结余10.4万元整合用薄弱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支出50.4万元,共补助7所薄弱学校(1所中学6所小学)用于维修改造等改善办学条件。 

③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学生生活补助市级承担资金269.58万元:2018年共发放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家庭寄宿学生生活费13139.49万元,其中市级承担资金269.58万元共资助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寄宿学生生活11.7万人。本年度寄宿生补助市级承担资金结余0.42万元。

④全面薄项目市级承担资金738.44万元:投入全面薄市级资金534.58万元,用2018年全全面改薄项目建设市配套支出;投入全面薄项目资金80万元用于昌宁县更戛中学和保山市实验小学改善办学条件支出;投入全面薄项目资金123.86万元用于实施全市公办高中阶段学校幼儿园C级不安全校舍加固改造支出。本年度全面薄项目结束,市级承担资金结余421.56万元。

⑤市级教育专项补助资金1168.69万元:基础教育发展专项资金130万元完成300名骨干教师、50名校长培训30万元;建成5个名校长工作室、7个市级名师工作室,3个云岭名师工作站30万元;3个县区教育局、10所普通高中学校教学质量进步奖励20万元;实施3所学校改善办学条件补助50万元(保一中、杨柳中心、勐统中心);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60万元,用19332名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市级承担资金4.64万元;实施市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补助18.04万元;补助市幼儿园改善办学条件教学楼维修改造37.32万元;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20万元,用于永昌承谦伏羲中职学校男、女学生洗澡间设备购置及安装10万元,补助腾冲市宏盛幼儿园教育教学设施、设备购置10万元;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县补助资金20万元用于施甸县何元中心道路硬化和施甸二中、老麦中学、仁和中学校园文化建设;教育专项工作5万元,用于开展对职教园区建设工作管理;教育教学研究专项经费34万元全年编印《保山教育》4期,专刊1期10万元;新课改实验、高考学考备考研讨及区域质量监测5万元,组织全市教师新课标教材培训1万多人次,深入县(区)、学校进行高考备考复习指导工作215人次,组织首次区域教研活动暨全市教科研工作会议80余人次,开展基础教育教师三项技能评比5万元,36名选手参加市级决赛,200多名教师参加观摩,32所完中300多人参加,24位一线教师课堂教学,6位专家现场点拨和经验分享,2018年普高毕业省、市统测阅卷、命题经费14万元,编制统测质量分析200册;学校安全保卫及其他运转经费189万元组织开展全学校安全管理培训6期1000人次,补助12所中小学创建平安校园,补助保山一中校园安保及其他运转经费160万元,聘请校园保安、保洁及宿管人员54人,日均处理污水200吨;招生考试及职称评审专项资金100万元弥补2017年招生考试及职称评审工作经费缺口30万元,完成中专系列4名高级讲师职称申报对象的初评、评议和推荐,10名讲师职称申报对象的评审,完成中小学系列9名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对象的初评、评议和推荐,751名高级教师职称申报对象的初评、评议推荐,760名一级教师职称申报对象的评审,1645名高级教师申报对象的评审;基层党建精品示范点建设,中小学团改、少改专项资金60万元,组织党员培训3期400人,党务干部培训1期130人建精品示范点1个,建设职工之家、中小学团改、少改活动室1个;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市级承担资金150万元2018年度共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14243人,其中:地方高校本省就读学生12477人,发放贷款金额1.08亿元,其中地方高校本省就读学生9469.1万元。市级财政缴纳风险补偿金142.06万元,滚动支付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7.94万元;新标准化考场建设市级承担资金14万元在保山市第六中学建成34个标准化考场;普高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生活费补助市级承担资金134.58万元共资助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生活费9900人次,安排资助资金1226.75万元,其中市级资金134.58万元(年末调整追加资金24.58万元);民办普通高中政府购买学位专项资金20万元按照1200元/生·年的标准补助保山一中智源中学用于政府购买100名公办学位支出,其中市级承担9.6万元,整合剩余资金10.4万元,用于补助丙麻河新小学和永昌街道中心小学改善办学条件支出;薄弱学校特殊困难补助经费80万元补助解决隆阳区14所薄弱学校在办学过程中出现的基本办学条件及建设等方面的特殊困难;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及追加公费师范生项目资金74.11万元解决全市7所薄弱学校在办学过程中出现的基本办学条件及建设等方面的特殊困难(隆阳区2所、腾冲1所,龙陵3所,昌宁1所)支出60万元0.98万元/人·年标准,对考取云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的168名学生补助学费、生活费,其中市级承担14.11万元,县区配套18.82万元。

⑥保山一中新校区教师公交专项补助8万元补助保山公交集团公司用于开通教师公交专线,日均去程5个班次,回程8个班次,优化教职工出行选择,使教师更好的服务于教育教学。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按项目方案、项目资金使用时间表完成了财政批复的年初项目预算;二是严格执行单位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确保项目预算资金按用途做到专款专用,杜绝违规使用资金;三是加强跟踪问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服务教育改革和发展。

(二)项目综合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云南省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综合绩效指标由3个一级指标(产出、效益、满意度),5二级指标(数量、质量、时效、社会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18三级指标详见附件1)构成,其中指标43,效益指标得分26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各项指标均要求完成附件1云南省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

2、保山市市级教育专项资金项目综合绩效指标由3个一级指标(产出、效益、满意度),5二级指标(数量、质量、时效、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36三级指标构成,其中产出指标得分39分,效益指标得分30分,满意度指标得分10分,各项指标均按要求完成。详附件2保山市市级教育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8年度如期完成了项目预算,基本达到了绩效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

作为财政资金预算使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切实加强绩效管理,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经全面综合评价:

(一)云南省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综合得分89分,实施项目基本达成预期目标,综合绩效评价自评等级为“良”,详附件1《云南省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

(二)保山市市级教育专项资金项目

综合得分88分,实施项目基本达成预期目标,综合绩效评价自评等级为“良”,详附件2保山市市级教育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综合绩效评价自评结果将于6月30日前,如实在保山市政府政务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一方面将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自己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局切实履行主管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二)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项目管理科室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三)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安排高度结合,并纳入考核体系。对绩效较差的项目,下一年度安排要从严从紧,并进行绩效问责,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附件:1.云南省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

      2.保山市市级教育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