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保山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保财预〔2017〕164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66号)和《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及时组织开展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现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深化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发〔2019〕5号)精神,为加强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将市教育局的职责、市体育局的职责整合,组建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正处级。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体育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方针、教育体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规划,拟订地方性教育体育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按照学校设置标准提出学校设置建议,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体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组织审定中等、初等和学前教育地方教材。
(4)指导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农村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5)负责组织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工作,负责全市职业教育的统筹与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拟订地方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改革、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
(6)负责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专款的分配、管理办法,监测全市教育体育经费的使用情况。统筹指导少数民族教育体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体育援助和支持。
(7)指导除高校以外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劳动教育工作。指导全市青少年校外教育和体育工作。
(8)主管教师教育工作,组织全市各类学校教师开展继续教育和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统筹规划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9)组织实施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普通中专教育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拟订中职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承办学校的设立、调整及其发展规模、学制、专业的审查报批工作。指导和发展民办教育。
(10)负责机关和直属学校(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进行领导干部人选的考察、推荐、任免。指导学校搞好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做好党员的管理教育,做好工、青、妇及统战工作。
(11)负责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负责国际、国内教育援助项目的立项和管理工作。
(12)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贫困生资助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和学生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处置突发事件。
(13)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社会体育团体指导和管理。
(14)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管理体育竞赛和业余训练工作,设置竞技运动项目,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参加和举办全省、全市性综合运动会和单项体育赛事。
(15)研究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
(16)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的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17)负责全市教育体育对外交流合作事务。
(18)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 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按照《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教育体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办字〔2019〕32号)批准,单位内设16个机构(正科级):市委教育体育工委办公室、办公室、德育科、基础教育科、人事科、计划财务科(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科、招生考试办公室、教师工作科、学校建设管理科、学校安全科、民办教育科、群众体育科、竞赛管理和青少年体育科、体育产业科、保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办〔2019〕30号)批准,部门下设10个直属事业单位(学校):保山市教育教学研究所、保山市电化教育馆(加挂保山市教学仪器管理站牌子)、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加挂保山技师学院、隆阳区职业技术学校牌子)、保山广播电视大学(加挂保山开放学院、保山旅游中专学校牌子)、保山市幼儿园、保山市关爱学校、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加挂保山市老年体育活动中心、保山市永子棋院牌子)、保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人员情况:2019年末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052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含3名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017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026人,其中:行政49人,事业977人。年末车辆编制15辆,实有车辆15辆。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一是加强统筹,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二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推动县域内均衡发展,缩小区域、城乡、校际教育差距,促进优质发展;三是促进普通高中教育特色发展,推进普通高中优质发展,开展特色高中创建工作,鼓励创新性人才培养;四是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优化现代职业教育布局结构,创新现代职业教育管理制度;五是重视发展民族教育,把民族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重视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六是积极发展特殊教育,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提升特殊教育质量;七是加快发展继续教育,推进新型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八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健全教育发展新机制;九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育质量;十是推进教育信息化,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十一是推进依法治教,提升教育治理水平;十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
部门项目绩效目标:一是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多渠道补充教师,提高素质,进一步提高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二是均衡优质推进义务教育发展:加快实施好“五大工程”。抓好“两基”巩固提高,小学入学率和巩固率保持在99%以上;初中入学率和巩固率保持98%以上。三是进一步推动普通高中教育发展:以“扩容提质”为核心,完成下达的普高、职高招生任务,确保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进一步提升。突出质量,推进优质高中建设。四是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着力抓好保山技师学院、保山轻纺(服装)学校和滇西应用技术大学珠宝学院的建设,中职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8%以上。五是积极发展民办教育、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少数民族儿童入学率保持在99%以上。残疾儿童入学率保持98%以上。六是积极发展特殊教育: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特殊教育发展机制;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国家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完善特殊教育课程体系;加强残疾学生职业技能、就业能力培养。七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以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为导向,不断提升现代教育治理能力。八是转变教育发展方式:全面实施对各级各类学校德育内容建设、德育环境建设、德育机制建设评估;加强学校体卫艺和语言文字工作。加快各级中小学校的足球场地和设施设备的标准化建设步伐,抓好语言文字示范校的创建和普通话培训和测评工作;推动落实教育精准扶贫。九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育质量:重视教师培养培训;提升教师培养质量;完善教师管理制度。十是推进教育信息化:加快“优质资源班班通”,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完善教育信息化科学发展机制。十一是推进依法治教:全面推进教育部门依法行政;深入推进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完善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建立科学的教育决策机制;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十二是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巩固教育系统党、团、队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等。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 部门收支情况
市教育体育局(部门)2019年度决算总收入32,896.40万元,较2018年24,839.06万元增加8,057.34万元,增幅32.44%,其中:财政拨款29,212.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35.86万元,事业收入1,347.56万元,其他 收入372.2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928.70万元。总支出合计32,302.48万元,较2018年24,255.18万元增加8,047.30万元,增幅33.18%,其中:基本支出20,467.75万元,项目支出11,834.7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93.91万元。
2. 预算调整情况
市教育体育局(部门)2019年度年初部门预算16,471.36万元,本年度调整预算16,425.04万元,年末决算本年收入32,896.40万元。出现预算调整的主要原因为: ①我市为滇西贫困州市,教育经费除人员支出外,主要以上级教育转移支付投入为主,年初部门预算除本级安排经费外,各类中央、省级专项资金未包含在年初预算批复中;②本年度职工正常晋升工资标准及普遍调资增薪增加人员经费投入;③本年基本建设及资助等专项项目投入发生增减。
3. 预算执行情况
市教育体育局(部门)2019年度决算总支出32,302.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0,607.71万元、其他来源资金支出1,694.77万元。
(1)三公经费:市教育体育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安排的“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9.88万元,年末决算为63.73万元,较年初预算节约96.15万元,节约率60.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为5.60万元,完成预算的32.9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支出为40.61万元,完成预算的63.77%;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为17.52万元,完成预算的22.12%。2019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继续响应省、市人民政府“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本年度严格控制会议召开场次,大力压缩经费支出。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数较2018年减少24.70万元,下降27.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同比减少0.24万元,下降4.14%,主要是本年度市教育体育增加赴瑞士等交流访问,发生因公出国(境)费5.6万元,同时本年度保山中专未组织赴缅培训组团,因公出国(境)费减少5.84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费减少0.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支出同比减少1.09万元,下降2.61%;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同比减少23.37万元,下降57.15%,主要是2019年本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大幅削减。
2. 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市教育体育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年初预算1,849.89万元,全年实际支出1,800.64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49.2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度内厉行节约,压缩用于保障基本运转的公用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772.95万元,资本性支出27.69万元。
3. 项目支出:2019年度项目支出年初预算2,078.48万元,全年实际支出11,834.74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9,756.26万元,造成差异的原因主要是通过上级转移支付下达的学校建设、设备购置类和学生资助类等项目资金通过预算调整下达,不列入本级年初部门预算。市教育体育局(部门)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0万元;教育支出10,594.70万元,其中:教育管理事务119.06万元、普通教育6,560.39万元、职业教育2,814.49万元、广播电视教育98.27万元,特殊教育232.93万元、进修及培训29.35万元、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265.67万元、其他教育支出474.5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4.8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0.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23万元;其他支出1,034.06万元,其中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034.06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1. 制度不断完善。为确保部门预算管理的合法、合规、高效,我单位制定了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办法,包括《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试行)》、《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试行)》和《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等,下一步将根据部门工作职责,结合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印发相关办法进一步修订完善。
2. 管理逐步规范。为不断加强市教育体育局(部门)项目支出申报安排的管理,切实做到项目申报规范,申报程序公开、透明,项目安排、资金分配决策科学、民主。经过多年时间摸索,市教育体育局逐步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项目申报、审核、安排决策机制。每年9-10月向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学校和事业单位征集申报项目,进入市教育体育局(部门)项目库。由市教育体育局计划财务科进行初审、汇总,报局党组会审核后,根据项目性质按照市本级支出和对下补助支出分别填报相应的项目申报书,通过DBCS部门预算管理系统提交市财政局筛选纳入财政支出预算项目。
3. 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为做好市教育体育局(部门)内控制度建设工作,在制定《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基础上,结合《云南省教育厅机关内部控制规范》手册,经过认真分析研究,围绕单位层面内部控制、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和内部控制的监督与评价三个方面,从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以及单位总体层面出发,编制业务流程图和风险矩阵,提升教育局经济活动重大风险的防范能力,初步形成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应用指引。2019年部门委托保山中等专业学校师资力量,成立全市教育系统内控制度及中小学财务规范课题项目组,目前已初步形成课题成果,待广泛征求局机关内设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意见并加以修改后,年内印发至教育系统各单位,方便在日常工作中查询使用。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
(二)自评指标体系
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整体评价的内容包括项目投入、过程管理、产出及效果四个方面,评价指标分为三级,包括4个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20个三级指标。(详见附件《保山市教育体育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自评组织过程
1. 前期准备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我部门2019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由市教育体育局计划财务科牵头,局机关相关科室、各直属学校、事业单位,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联合开展。
2. 组织实施
(1)由计财科牵头,各项目管理科室、各市直相关教育单位,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按要求组织各项目单位分别填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并撰写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计财科根据各项目管理科室、单位申报的相关材料,分项目汇总进行总体评价,并撰写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和填写《保山市教育体育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自评表》提交财政绩效管理部门。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整体部门支出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通过自评,市教育体育局2019年度的预算编制全面、科学、合理,预算执行严格有效,预算管理规范,履职效益明显,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日愈规范,严格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三公经费”支出控制有力,总体效果较好。根据《市教育体育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标准,综合自评得分90分,评价结果为“良”。具体各指标评价情况如下:
1. 目标设定明确:一是绩效目标设定合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二是绩效指标明确,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2. 预算配置科学:预算编制依据充分,基础信息完善、数据详实,保障了部门年度正常工作目标的开展。一是在职人员控制率为97.53%,单位人员成本控制合理有效。二是部门年度预算整合归类合理,目标明确,项目储备充分、完整,重点支出安排率98.55%,确保侧重支持重点项目支出。三是“三公经费”变动率为27.93%,较2018年度减少24.7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市教育体育局(部门)继续落实省、市人民政府“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本年度减少公务用车购置1辆,严格控制会议召开场次,大力压缩经费支出;“三公经费”全年支出比年初预算节约96.15万元,节约率60.14%。
1. 预算执行有效:一是严格执行预算,本年度预算执行率194.08%,除跨年项目外,当年预算当年执行完毕。二是严控预算调整,加强项目主资金的指导、监督。本年预算调整率94.08%,预算调整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普遍调薪增资,人员工资支出增加及中央、省级转移支付等项目支出调整、增加。三是有效推进支出进度,部门支付进度率超95%,除个别项目需按教学工作在10月份以后开展项目未能如期支付外,实际支付进度均按既定支付比率完成支付。
2. 预算管理规范:为强化部门整体支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建立节约型机关,开展了大量工作,行政效能显著。具体包括:一是适时、有针对性的对相关制度进行增补修订,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完善。二是严格落实制度的执行,不断强化内部管理,收到了较好的成效。三是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与服务全部按要求实施了政府采购,确保了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四是通过学习、培训,强化了会计核算工作。五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部门、单位财政预决算信息。
2019年保山市教育体育局(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为15,331.36万元,决算数为30,247.93万元,差异数为14,916.57万元,超年初预算97.29%,主要为在职人员普遍调薪增资,人员工资支出增加及中央、省级转移支付等项目支出调整、增加。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904.46万元,决算数为30,607.71万元,财政拨款决算支出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为:基本支出18,859.2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17,058.64万元,占90.45%,日常公用经费1,800.64万元,占9.55%);项目支出11,748.43万元,项目支出主要为教育支出10,508.39万元,占89.45%,其他类别支出1,240.04万元,占10.55%。主要用于开展教育教学管理、研究,推广组织实施体育运动项目,支持、促进整体教育体育事业发展。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19年,市教育体育局(部门)按照预算管理和支出绩效的要求,严格对预算申报、预算评审、资金申请等环节进行审批,确保项目资金预算到位、执行到位、使用到位,充分发挥预算资金效益。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绩效指标,确保了教育系统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部门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有一定差距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部门)下设有5所直属学校和2个直属体育事业单位,每年都从中央、省级财政获得较大额度的转移支付资金和其他项目资金,这些资金在申报预算时无法预估,因此造成部门年度预算调整率较大。
2. 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
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单位实施科室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3. 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
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安排高度结合,并纳入考核体系。对绩效较差的项目,下一年度安排要从严从紧,并进行绩效问责,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1.加快预算执行:一是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执行慢的单位和项目、进度落后较多的单位及时督促项目实施,协调解决实施中的难点和问题,共同推进项目实施,督促加快支付进度;二是建立预算执行进度与预算挂钩制度,对于支出进度较低、存量资金数额较大的部门或单位,在安排下年预算和分配转移支付资金时,予以适当核减。
2.加快资金下达进度:各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和事业发展计划,做好预算执行的前期准备,特别是重大项目的准备工作。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和项目实施进度等情况,认真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及时提出支付申请。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转移支付资金拨付的前期准备,力争做到资金一旦下达,及时分配使用。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一)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二)通过绩效评价结果了解资金的配置是否合理,是否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支出规模是否适当,促进市教育体育局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增强责任和效益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果,进一步改进工作,提高财政资源的配置效率。
(三)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将绩效理念融入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我局切实履行主管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保山市教育体育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各县市区、各市属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