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2020-062400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财政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0-06-24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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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词
2019 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产业建设领军人才培养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积极推进保山市产业人才培养,加强产业人才培养和技术成果转化,市委、市政府及时出台了《保山市产业建设领军人才培养 实施办法》,力争到2020年以前全市范围内分批选拔推荐30名左右 “产业技术领军人才”进行重点培养,选拔推荐重点向支柱产业、 特色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以及企业、应用型技术研 究机构等产业一线倾斜。在5 年培养期内,市级财政给予每名领军 人才20万元工作经费支持,同时所在单位和企业按不低于1:1的比例安排配套经费。工作经费分年度发放到领军人才所在单位和企业,主要用于支持领军人才开展产业技术攻关、学术交流、进修培训、人才培养等工作。所在单位应加强工作经费和配套经费管理,单独 建账、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根据《保山市产业建设领军人才培养实施办法》(保发改产业〔2015〕224号),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工业和信息化 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 国资委召开了2019年度“产业建设领军人才”推荐评审会,会上, 我委围绕“六大产业”和“三张牌”重点推荐了新材料(含水电硅 材一体化)、现代物流、高原特色农业、生物医药等行业,在一线从事产业技术研发、引进、应用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的专业技 术人才。经八个部门共同投票,评选出2019年度“产业建设领军人 才” 6名。汇总其余年度22名产业建设领军人才,培养28名。

(二)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 --产业建设领军人才培养项目,围绕2019年预算制定的产业建设领 军人才培养经费绩效目标,组织相关科室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 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绩效自 评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并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产业建设领军人才培养经费的绩效自评工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会关于下达2019年人才工作专项经费的通知》(保财行〔2019〕207号),2019年市级产业建设领军人才培养 经费于2019年9月下达至市发展改革委,培养经费共计112万元, 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相关要求,市级产业建设领军人才培养经费112万元,其中:2019年12月市财政局收回产业建设领军人才培养经费4万元,其余的108万元于2019年12月30日前全部执行完毕。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新增培养市级产业建设领军 人才6名,共计28名。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支持支柱产业、特色优势产业、战略性 新兴产业等领域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培养对象及相关企业满意度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产业建设领军人才培养经费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五、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6月2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六、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1.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2.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3.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二)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1.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2.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3.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