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发改委(原粮食局)新增市级储备粮利费补贴项目主要是为强化地方保障粮食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储备任务,增强政府对市场的调控能力,确保区域粮食安全。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市发改委财务分管副主任为组长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各项目科室为成员。
(二)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 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 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 --保山市发改委(原粮食局)新增市级储备粮利费补贴项目,围绕 2019年预算制定的保山市新增市级储备粮利费补贴项目绩效目标, 组织各项目科室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 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析汇总, 并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市发 改委新增市级储备粮利费补贴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财产业〔2019〕4号)文件下达原粮食局新增市级储备粮利费补贴项目经费 186万元,于 2019年 5 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 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的相关要求,市发改委新增市级储备粮利费补贴资金 186万元于 2019年 12 月 30日执行完毕,全部下拨到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算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完成新增市级储备粮 200万公斤稻谷收储任务。
2. 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 2019年全国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我市市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为确保地方粮食安全奠定了物质 基础。
3.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经对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的满意度调查,服务满意度达 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市发改委新增市级储备粮利费补贴项目自评得分 10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 6月 2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1.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2.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3.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二)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1.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2.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3.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4.建立绩效指标项目库管理,项目定期申报进度及完成情况, 完成内容等。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 6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