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2019年第二批“放心粮油”质量安全专项抽检工作的通知》(云粮执法〔2019〕20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第二批“放心粮油”质量安全专项抽检工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保山市下达的第二批“放心粮油”监测任务为食堂50批次,现已按质按量全部完成下达的监测任务,已完成项目绩效自评。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分管副主任为组长,质检站、办公室为成员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
(二)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2019年第一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经费。围绕2020年预算制定的2019年第一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经费绩效目标,组织相关科室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并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2019年第一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经费的绩效自评工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的通知》(保财行〔2020〕1号),2019年第一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经费8.76万元,于2020年1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的相关要求,2019年第一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经费项目8.76万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全部执行完毕。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完成):完成“放心粮油”监督抽检50批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完成):对放心粮油的食品安全监管起到指导意义。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满意度达到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第一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经费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1年7月9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1.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2.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3.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二)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1.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2.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3.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