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4号)要求,从2017年开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业务培训、监督检查,以及标准指南编制等工作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部门预算,并按照规定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根据我市2017年、2018年、2019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情况,每年评审项目在6-8个,每个项目评审费用2-4万元不等,在国家发展改革委44号令出台之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费用一直由项目法人承担。国家发展改革委44号令出台后,项目法人不再承担项目评审费用。2020年我市根据“4个100重点项目”计划,确定开展5个节能项目审查,根据项目评审情况,按照经费不足申请追加,剩余退回财政的原则使用。
(二)从1991年开始,每年6月的第二周为全国节能宣传周,随着节能减排形势的发展,省政府对此项工作越来越重视,已将该活动纳入州市政府年度节能减排措施考核内容。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统一安排,我市节能宣传周活动从2009年开始举办,已连续举办9年,由于我市节能宣传周活动经费一直没有列入市财政预算,每年举办宣传周活动时,只能先赊欠参与活动的部门和企业经费,活动结束后又请示市政府、市财政给予拨付经费,为保证此项工作正常开展,参照2019年的节能宣传周活动经费开支,并考虑到物价上涨因素,参照历年开支情况,计划使用5万元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分管副主任为组长,资环科、办公室为成员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
(二)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经费。围绕2020年预算制定的绩效目标,由资环科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审核,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并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经费绩效自评工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建〔2020〕2号)文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经费项目安排经费10万元,于2020年1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的相关要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经费安排资金10万元。其中:2020年12月市财政局收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经费6万元,其余的4万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全部执行完毕。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资金用前均通过党组会同意。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1)目标一:年均节能审查项目5个以上,实际完成2个。
(2)目标二:宣传活动举办1次,实际完成1次,详见附件《保山市2020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总结》。
2.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
目标:通过节能审查节约年能源使用量300吨标准煤以上,为我市水电硅等清洁高再能产业发展腾出能源使用空间。2020年通过项目节能审查,对项目能源使用情况进行分析,指导企业合理用能,实际节约326.12吨标准煤。
3.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完成情况目标:节约服务对象审查成本,服务对象满意度在95%以上。实际完成情况为100%,通过项目节能审查,既节约了服务对象的用能成本,又节约服务对象审查成本。项目节能审查均通过政务审批平台和中介超市完成,服务对象通过政务平台和中介超市做出地评价均为满意。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绩效目标未完成的原因
该项目绩效目标除年均节能审查项目5个以上的目标未完成外,其余全部完成。原因是受疫情影响,2019年末确定2020年审查计划中有3个项目前期工作暂停至2020年4季度才恢复,导致无法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按月跟踪目标进度
对纳入计划的节能审查项目,做好前期工作进展月度跟踪,根据进展情况及时调整节能审查计划。
2.加强项目储备
进一步加强项目储备工作,制定节能审查项目的替补计划,如遇到纳入计划的节能审查项目调整,确保有后备项目可以补充到年度节能审查计划中。
五、绩效自评结果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经费自评得分88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1年7月9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一)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1.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2.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3.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二)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1.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2.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3.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