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全市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我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设“信用保山”网站,实现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共享、公示及应用。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分管副主任为组长,财信科、办公室为成员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
(二)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经费项目。围绕2020年预算制定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组织相关科室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并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经费的绩效自评工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建〔2020〕2号)文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经费251.5万元,于2020年1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的相关要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安排经费251.5万元。其中:2020年12月市财政局收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经费86.5万元, 其余的165万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全部执行完毕。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1)购买第三方服务团队5人。(2)建设保山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1个。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实现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归集交换共享。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用户对平台和网站提供的信用信息服务满意度达到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经费自评得分10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1年7月9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1.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2.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3.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二)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1.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2.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3.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