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及“十四五”规划编制合同等要求,需要完成保山市“十四五”基本思路、基本思路的建议、规划纲要编制以及重大项目、辐射中心、兴边富民、边境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新型城镇化、数字保山等规划。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市发展改革委财务分管副主任为组长,发展战略和规划科、办公室为成员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
(二)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十四五”规编纲要及集群规划编制项目经费。围绕2020年预算制定的“十四五”规编纲要及集群规划编制项目经费绩效目标,组织各项目科室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并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十四五”规编纲要及集群规划编制项目经费的绩效自评工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建〔2020〕2号)文件,“十四五”规编纲要及集群规划编制项目经费安排经费300万元,于2020年1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的相关要求,“十四五”规编纲要及集群规划编制经费安排资金300万元。其中:2020年12月市财政局收回“十四五”规编纲要及集群规划编制经费46.07万元,其余253.93万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全部执行完毕。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规划编制数量已完成3个。
(2)质量指标: 规划纲要已通过人大审议。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推动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95%。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绩效目标未完成的原因
规划编制需要根据省级规划进度合理安排规划编制进度,故数量指标的绩效目标未能完成。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根据省级规划进度,加快规划编制进度,圆满完成保山市“十四五”基本思路、基本思路的建议、规划纲要编制以及重大项目、辐射中心、兴边富民、边境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新型城镇化、数字保山等规划。
五、绩效自评结果
“十四五”规编纲要及集群规划编制项目经费自评得分86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1年7月9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