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新增市级储备粮利费补贴项目主要是为强化地方保障粮食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储备任务,增强政府对市场的调控能力,确保区域粮食安全。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市发展改革委财务分管副主任为组长,物资储备管理科、办公室为成员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
(二)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新增市级储备粮利费补贴项目。围绕2020年预算制定的新增市级储备粮利费补贴项目绩效目标,组织各项目科室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并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新增市级储备粮利费补贴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建〔2020〕2号)文件批复原粮食局新增市级储备粮利费补贴项目经费61万元,于2020年1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的相关要求,市发改委新增市级储备粮利费补贴资金61万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全部下拨到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完成新增市级储备粮200万公斤稻谷收储任务。
质量指标:经一年两次的储存质量抽检,粮食储存质量达到国标三级以上。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新增的200万公斤市级储备粮分别储存于云南保山国家粮食储备库、腾冲市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及龙陵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3户国有粮食企业,3户企业2020年度实现利润50万元,确保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社会效益:通过2020年全国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我市市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为确保地方粮食安全奠定了物质基础。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经对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的满意度调查,服务满意度达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市发展改革委新增市级储备粮利费补贴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1年于7月9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1.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2.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3.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二)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1.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2.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3.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4.建立绩效指标项目库管理,项目定期申报进度及完成情况,完成内容等。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29日